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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红鸾天喜?炽日巽风 ...

  •   1
      手接飞猱搏雕虎,侧足焦原未言苦。
      焦原镖局是如今的天下第一镖局。
      堃何楼是二十年前的天下第一楼。
      堃何楼是一百年前,争南逐北为燮朝立下可入云台之战功的将军所建,他被封作定南侯,世代单传。
      现在坐在堃何楼最高层,那扇可以望见整个巽风湖的窗边的,是老定南侯的第四代孙。
      巽风湖上,荷叶清圆,莲娃嬉戏,鸥鹭翩然而落,但他无心观赏,这个号称“泰山难撼”,青年时孤身面对“半莲众鬼”而尚可高声朗笑的豪杰,双眼已蒙上了愤怒和悲哀!
      他高大,壮健,身形魁伟,虽年逾不惑,绝无一丝老态,身为贵胄,衣着却甚简,唯有腰间那苍玉蹀躞带华贵异常,悬着一柄长刀,一柄短剑。
      刀已不是昔年威震武林的“炽日巽风”——那刀在独子漆狰身上,而他腰际的,只是把错金的钢刀罢了。
      漆天寅早已不需要名刀神剑,说句不谦虚的话,就算用堃何楼掌勺的孙二饼熏出来的干鱼,他都能随随便便砍掉一个自诩“江湖人”的家伙的脑袋。
      但短剑,的确还是柄名剑,而漆天寅并不是他的主人。
      它被江湖人称作“风雷神剑”,它原本从未离过“一剑风雷”陈伏霖的身。
      漆天寅已经下定决心要用这短剑,替他的结拜兄弟把一个人削成人彘,再用这把钢刀把他砍成烂泥。
      他在等人。
      他的夫人还在家里等他,侯府夫人亲自下厨是很少见的,因此他不打算在这里吃东西。
      更不打算,也不该在这里送命。
      尽管他出侯府时,已经把定南侯印从腰上解下来,这枚印代表百战百胜,它不属于将败之人。

      一阵琤琮之声,清越如雏凤高鸣,昆山玉碎,漆天寅有力的手已经按住剑柄。
      解腕尖刀,背厚,刃薄,柄短。
      陈总镖头的佩剑也是如此。
      陈总镖头是漆大侯爷的义弟,天底下无人不知。
      他们随时都准备,而且甘愿为对方去死,这样的人原本有五个。
      这样的情谊已经不太多见。
      漆天寅站了起来,拔出了那柄短剑。
      精钢打造,削铁如泥,却有一个极小的豁口,小得除了握着它的漆天寅,没人能看见。
      可漆天寅的眼眶因为这个豁口而再次湿润。
      方桌对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了一个人。
      穿着翠玉色的罗裙,留着赤红欲滴的指甲,看不出性别的人。
      只有一只手,一条腿,弹琵琶的人。

      2
      阿玉是一匹很乖,很乖,但偶尔有点调皮的马,毕竟它还太小。
      它爱吃蘋婆和榅桲,喜欢用舌头舔蛐蛐的头发,然后弄得满嘴是炭粉。
      现在它的嘴里没有黑色。
      它的的确确是阿玉,它的背上还有那个白色,平整的圆点,它的颈下三指处还有一道短短的,掩在毛的褐色疤痕。
      它舔了舔漆狰的金珠,感觉有点甜甜的,所以舔了又舔。
      漆狰的脸蛋咸咸的。
      漆狰把它牵走了,牵到大马道街上,他突然想要一个人,在已经非常喧闹的街上走一走。

      狄风云也在街上走。在离开永宁山庄之后,他就和褚将斩分道扬镳,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足以支持他去调查这宗杀人案,因此他走得格外漫无目的。
      他突然想打边炉,想吃里头的生菜,甜脆,边缘却煮得很软,吸饱肉汤的菜叶子也适合蘸点腐乳,加点小米椒和青柠汁……
      他还想喝一点可乐,只需要一点,三块钱的可乐,往往第一口就值两块九。
      他也想吃牛杂,炖得很烂那种,咖喱味的汤汁,他常吃那一家辣得可以,辣得他需要去旁边便利店买一袋透明包装的酸乳,或者柠檬茶。
      这里大概没有咖啡,没有蓝罐的又甜又冲的加强版功能饮料,这些本是他的生活必需品——此外还有小说。他看过太多穿越的小说,可那群人都能好好地记住情节,甚至有金手指和系统,他呢……?
      他突然发觉,自己已经走回了“狄风云”陈尸的巷子,而身后那个人影,似乎已经跟了很久了。
      “你的心脏,长在左边?”他的嗓音听起来像清晨,扫地大爷拖着铁皮簸箕在地砖上划,尖利又沉闷,断续而顿挫。
      他裹着麻布长衣,仿佛丧期未满,一张脸丑陋而僵硬,在说话时,惨白的嘴唇只是微微蠕动,连唇语专家大概也读不出他的语意。
      他的两手都缠着白绢,奇怪的是,这白绢却无比干净,敷贴得像是本来就长在他的手上,绝不会影响他的丝毫动作。
      “你再复活多少次,我都会照样杀了你,这天底下,没有我交不了差的事情。”他说的每一个字都不在正确的音调上,但狄风云,实在无法露出笑意。
      因为在短短的一句话之间,他已经击出数十掌,变换了十几个身法,这人瘦长的身躯灵活如蛇,矫健如鹰,攻势凌厉迅疾,却并非什么奇诡招法,截拳、劈掌,均是任何一习武家入门的“柴把式”,然而力道奇大,真力颇是深厚。狄风云那长剑凛凛出鞘,振腕在身前旋出影障,尽管让这人一时半会近身不得,也还是相当吃力,瞬息功夫,狄风云已汗水涔涔。
      面具人一张假脸自是绝无表情,攻势毫不见缓,一拳一脚,虎虎生风,堪堪闪过直逼下关穴的劲掌,他略一扭腕,化掌为刺,竟又直指狄风云胸前空门,朝下血海穴猛攻,狄风云只感胸膛一冷,喉头发甜,“八十一式风霜月”,早已击出五十四招,居然通通被他用这唯有力道见长的拙招法拆了!
      巷子是断头巷,狄风云节节后退,适才受那一击,肺腑震撼,已是止不住地咳血,朝后一觑,不由暗暗叫苦,再撤数丈便无路可走,这巷墙又偏偏高蔽天日,即使轻功脱逃,也难保不被追上,况且——
      也许他稍分真气想施展轻功的一瞬,那人的指刺,就会碰到他的喉结,进而打碎他的颈骨。
      他真有点想骂什么人的娘,但是无人可骂。
      他知道这个人就是李交差,和曲晦初狼狈为奸的东西,他也已经猜到了,如果自己没有“复活”,李交差绝不会再次来到这里,他已经改变了很多剧情,即使这次侥幸活下来,他也已经太难按原本剧情的路来走。
      妈的,对这里毫无了解,连唯一一点知道剧情的优势都没了,这不跑龙套呢吗?!死就死吧!
      心里忖着,狄风云手倒未怯,剑走险重,挺而直挑,看似凶猛刚硬,近身却兀变走向,化刚为柔,一招“匣珠化血”朝李交差肋下三指袭来,硬生生截过了他如刀的双拳……
      只听裂麻之响,尽管李交差那瘦削身躯灵活无比,仍是赫然一道长口,深可见骨,流血如注!
      八十一式也使得殆尽,狄风云在喘息。
      李交差重新挥起拳头。
      却是朝身后砸去。

      3
      天底下只有一个刀派这么张扬。
      任何一个人被炽日巽风刀砍下大好头颅之前,都会听见这刀割裂空气的,凤鸣般的声响。
      如果李交差没有回头,他也就没了头。
      漆狰的刀,漆狰的眼睛,都在发光。
      阿玉是匹很胆小的马,它在颤抖,也正是因为它的颤抖,李交差才知道后面有人——有个绝不能惹的人。
      在他回头的一刹那,漆狰已经从巷门口来到他眼前,他的手起,他的刀落,李交差必须考虑怎么逃走。
      炽日巽风,砍人如砍狗,但为什么要砍狗?其实砍的全是人头。
      漆狰实在很想砍掉他的头,而李交差很清楚这点。
      毕竟,一匹马不会无缘无故地怕它没见过的人,一匹马也不会无缘无故走进一条它没进过的巷子,畜牲和人不一样,畜牲做事从来有它的理由。
      而李交差做事也很有理由,现在没人雇他杀漆狰,所以他怎么也不会动手。
      在漆狰的第二刀劈下之前,他已经“旱地拔葱”,飞身跃上高墙,身子一纵,消失在漆狰和狄风云的视野中。
      其实他跑不跑,狄风云都看不到。
      狄风云的眼睛闭得很紧,嘴也是,漆狰花了点功夫把药汁灌进他嘴里,把他脸都掐得很红。
      可能也不是掐的。
      狄风云现在连呼吸都剧痛,但突然觉得还不错,这么死了也是幸终。
      而且好像死不了,这是侯府也没多少存货的“还生水”,估计是错觉,可乐味,还有点像功能饮料……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是被一枪爆头之后,母胎单身二十四年的倒霉玩意羞耻的黄粱一梦?
      真惨,死前还不敢想得放纵点,就个英雄救美啊?就不能人工呼吸?
      他还在咳血。
      他听到漆小侯爷不耐烦的一声喟叹。
      他听到某种盛药小玉瓶塞子被拔掉的声响。
      漆狰把咬开蜡封的药丹嘴对嘴渡进他口中。

      “我现在动身回去。”陈袭的声音在颤抖。
      “不行。”褚将斩的神情难得很严肃,他不笑的时候,脸上的长疤映着一双鹰眼,他整个人在此时此刻就变成一只将击的鸷鸟,无论是抓捕猎物,还是审讯罪人,或者说服自己的外甥,他都确信自己会成功。
      “焦原的人向我传达的意思,就是让你和小侯爷绝不能回去,两个愤怒的小鬼在这种时候除了添乱,没别的用。”
      “你有用?酒鬼!焦原现在难道不是缺主心骨的时候?”
      “我今天喝了三坛‘醉死马’,我现在晕得很厉害,你照样没法一招拧断我的两条腿,是吧?姐夫的风雷剑却不一定做不到,漆侯爷的巽风刀却不一定做不到。”
      陈袭沉默。
      “但那个人能折断他们的腿,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他出招。”
      陈袭依旧沉默。
      “他没有杀人,可我们都知道,对于他们两个这样的豪杰,断了腿和死并没有什么分别,现在只有你们俩能替‘秦潭双杰’复仇了,你难道要回去送……”
      褚将斩的领子被用力拽住了,陈袭的眼睛已经通红。
      褚将斩的手在空中定了一定,还是放在了陈袭的背上,最后揉了揉他的头。
      “想不想吃点花生糕,然后喝点酒?”褚将斩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更温柔。

      4
      二十年前,秦潭,堃何楼。
      这里有三个将要成为丈夫的人,也有三个将要成为妻子的人,尽管身份地位大相径庭,皇帝居然钦点他们在同时同地成婚,连给新妇贴花黄的,也是宫人。
      原因有两个,其一,出嫁的三个女人里有一个是皇帝的表姐,其二,“秦潭五杰”在三日前,替这位本无实权的小皇帝杀了大太监徐半莲,剿灭了“半莲众鬼”和为他们所控制的一众隐藏为宦官的江湖凶犯。
      今天的三位相公,都是五杰中人,一位夫人,亦然。
      此刻,身着绯色梁冠礼服的新郎官们,正在前厅谈笑。
      腰缠金虎兽蹀躞带的,自是世袭二等爵的漆天寅,也是其他人口中的“老三”,一双桃花眼笑得眯成条缝的,大典上还携着短剑的,则是“老四”陈伏霖,而礼服上少有花饰,头上却佩了一朵新采鲜花的,是“大哥”叶玦鸣,只有他时不时地往远处看。
      他在看一个强颜欢笑的人。
      他在看“老二”曲衍星,曲衍星看的却是“五丫头”,裴芸。
      这是红鸾天喜之日,但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比如一个六岁小孩就在号啕大哭,乱蹬乱踢,直到他的长姐揪着他的领子,用糖块堵住他的嘴,把他扔到外头去。
      那美若天仙的新娘子,伸出纤纤玉手,就那么轻轻一掷,小男孩居然腾空掠出去数丈,跌进了一片竹林,可在场没有人惊讶,因为他的长姐是“要命西施”柳鸳儿,是天机第二阁未来的阁主,银刀“鹰喙”的继承人,也是陈伏霖娃娃亲的妻子。
      他们只见过几面,但这是父母之命,这就是那个卷毛六岁小男孩哭嚎的原因。
      他现在已经顶着满脑袋的碎竹叶从林子里出来,被母亲抱走了。
      看着他的傻样子,另一位显然没什么忧愁的新娘子,开始拿着绣了葡萄藤和花椒树的帕子捂嘴,显然是忍俊不禁。
      她比“要命西施”大上一两岁,鹅蛋脸,杏眼,肤如凝脂,修长而有力的两腿在华服之下隐现,轻笑时,她的金步摇也不会有分毫晃动,毕竟她是一等侯的女儿,皇帝的表姐邢君璧,虽然不会武功,也绝不会有人把这样的大家闺秀看低。
      而正因如此,最后的那位新妇,一直在叹息。
      “秋月仙子”,暗器无双,容颜绝世,连天机第一阁的京大少爷都要夸她一句可畏,但裴芸曾经只是绘春楼一个牌子上叫做“秋月”的胡姬。
      她要嫁给自己的大师兄叶玦鸣,她已经梦想了太多次这个时刻,可她实在不忍心对上曲衍星的眼睛。
      明明是曲衍星把她从绘春楼赎了出来,明明是曲衍星先请求师父收她为徒,她却爱上永远一袭碧色长衫的叶玦鸣。
      “我已救过曲师兄一次,我和他绝无相欠。”裴芸终于按下一切,露出她应该露出的笑意。

      两年后,两个婴儿呱呱坠地,其中一个的母亲,柳鸳儿却难产而死。她死前并不如何哀伤,只说天机前三阁命定断于此代,她的两个妹妹,两个弟弟都早夭,唯有改为父姓的幼弟幸存,这是天意。
      五年后,裴芸抱着不到半岁的幼子,被丈夫用一把利刃剖腹剜心,那肇明山庄化为一片火海,露出深埋的一只巨大箱子,里面是无数的毒蛇虫蚁,皆是怪状奇形,所有开箱者,都在旁人惊骇的目光下,融化成一滩烂泥。
      叶玦鸣是何时变作这副白发,蛇瞳的诡异模样的,裴芸又为何不告诉其他义兄,无人知晓。
      那箱子中除了毒物还有什么,也无人知晓。
      但当漆天寅提着叶玦鸣的首级,祭他的师兄和师妹,用叶玦鸣的血鸩杀所有毒蛇之时,天下人都确信,已经再无邪毒,江湖已经再一次恢复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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