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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Nitroglycerin》1 ...


  •   我父母酗酒、赌博、吸毒成瘾,这一切在霍格沃茨的录取信寄到之后仍没有改变。我父亲以为霍格沃茨是某种滥发慈悲的教会学校,于是在我十一岁之后他每月写两封信来向我要钱。
      同学见我一月两次收到信件,猜我一定是那种圣诞节会收到满屋子礼物,还会被母亲扎上蝴蝶结的甜蜜小孩,我叠好皱巴巴的信纸,在那些羡慕的目光下蜷起脚趾。
      那时我刚入学不久,知道霍格沃茨即便会在圣诞节收留不愿回家的学生,我也无法在这里度过整个暑假。得知我的窘境,变形术老师邓布利多说服校长,让他给我发了一笔奖学金,并在我两手空空踏上霍格沃茨特快时告诉我,下个学年的学习用品(书本、坩埚和衣物)都已清点完毕,好端端地放在我的寝室里了。

      为了赚钱,我在校园里做兼职,给钱的活儿我都干。草药房的工作并不轻松,我得除尘松土,还得给曼德拉草换盆浇水。有时一个盆子重达十几磅,一堆盆子能让我直不起腰来。
      温室门口倒扣着一个白瓷花盆,那是斯普劳特教授发工钱的地方;邓布利多教授会把钱装在信封里,直接交给我。他会借此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并赞美我的劳动。
      打扫变形术教室的工作总是愉快的,给藏品除尘也很有趣,只是这些工作都干不长久,我也不好意思总向老师们要钱。后来我在霍格莫德替魔药商贩点货进货,干了一个学期,最后稳定在一周三次前往厨房帮工。

      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学校,霍格沃茨给的时薪比魔药贩子高了两倍,甚至比法定最低时薪还高上几枚西可。我一周工作三天,一次三至五小时不等,一半的钱寄给家里,一半留给自己买滋滋蜂蜜糖。
      打工的日子我总是睡不饱觉,下课后从五点干到十一点,熄灯后在被子里打着光写论文,经常写着写着便昏昏欲睡,醒来时发现脸上沾满墨渍。我在学校里属于绝不引人注意的类型,人们提到我总是那个成绩似乎还不错,但没什么性格,长相也一般的女同学,通常这类人构成金字塔底的广大基数,用以衬托那些出类拔萃、个性鲜明的天之骄子。红花之所以能出名,总该感谢绿叶们的衬托,这是我觉得自己被分到斯莱特林的唯一原因。

      关于我被分到斯莱特林,我总觉得这是分院帽给我开的一个恶劣玩笑。安·比蒂会说这是某种黑色幽默,我却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在这座精英主义盛行,构成人员大部分是纯血大家族后代的学院里,我的父母既不富裕也不尊贵,甚至不是巫师,我的处境之艰可想而知。
      因此,在那些“你和家人圣诞节是去滑雪还是冲浪”的谈话中,我唯有支支吾吾、落荒而逃,这一切在德安妮丝到来后有了好转。

      德安妮丝,正式文件上是德安妮丝·玛丽·斯托皮亚,在我读五年级的时候转进了霍格沃茨。她从踏进城堡的第一秒就让人印象深刻,有人说如果你想让大家记住你,开学的前两周是个好时机,所以那些格兰芬多男生总是弄出很多噪音,但她好像并不需要怎么努力,别人就已经记住她了。
      为了反驳同年级的那些哗众取宠的女生,我说,她真该一年级的时候就入学,这样你们就没法说她是因为转学生的身份才受人瞩目的了。

      她扮演着一种局外人的角色,相当自得其乐。偶尔她也插进这些三五成群的学生里,像截停一列火车似的中断了谈话。
      “看在梅林的份上,”她说,“您到底需要多久才能搞明白,不是每个人都像您一样有钱,家里能负担得起里维埃拉的海滩和阿尔卑斯山顶的滑雪场?”
      她看向我,好像终于发现一个能佐证她话语正确性的论据。“我代表这个傻瓜向您道歉。”她说,“显然他的父母忘记了教会他礼节。”

      她只在一三五穿校服,其余日子她总是一身墨绿色西装,领口佩一枚样式古旧的黄水晶。贵族出身的同学说那枚水晶价值连城,在黑市上能拍出天价。
      因此,关于她的一切都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我总幻想她是个公主;有人说她是两大古老家族的继承人,有人说她的祖辈世代研习黑魔法,有人说她是被布雷巴顿开除、迫不得已才来到霍格沃茨的,对此我不屑一顾,因为只有我知道,无论她摆出怎样一副优雅体面、云淡风轻的模样,她跟我都是一样的。她身上有被打碎的痕迹,从此无法真正融入世界。我为自己能一眼看穿这一点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她。

      我照旧灰头土脸地穿梭在教室和厨房,几乎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按时完成作业,日复一日得到平平无奇的分数。那些滑雪和冲浪的谈话已经学会对我绕道而行,我沉默着,世界报我以沉默。
      而德安妮丝恰恰相反,她在课堂上精彩发言、叛逆睡觉,偶尔对书本上陈腐的理论破口大骂,她有时被赞赏,有时被关禁闭,试卷和论文发下来都是令人咋舌的高分,可她吊儿郎当的,没人在图书馆见过她。
      她让人困惑,也让人敬佩,她的世界以她自己的逻辑运转良好,旁人无法理解更无法窥探,我猜人们喜欢她和讨厌她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她太擅长做自己了。
      总而言之,她是我会敬而远之的那类人,如果不是邓布利多教授的变形课上我们被分到同一组进行作业,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认识。

      她穿灰色毛衣,胸前一枚蛇形徽章,靠在办公室门口螺旋扶梯的栏杆上,手里拿着一张写满字的羊皮纸。门虚掩着。不一会儿,邓布利多从里面走出来了,他笑着说来吧,两人一起走下楼梯,路过我。
      邓布利多朝我打招呼,我说我来打扫教室。他说辛苦你了。德安妮丝看了我一眼,礼节性地点了点头。这是我经常看到的情形。
      我常在夜色降临后打扫变形术教室。在那个闭塞的地方,你根本不会指望看到彗星。有时雪山背光的那一面是深蓝色的。但这些在白天都不一样。邓布利多会让空气流动起来,你不自觉被他的情绪牵着走,好像那些把老鼠变成茶杯垫的魔法真的有多激动人心似的。
      这下好了,他说,你再也不用单独和我练习了。
      他是在说,德安妮丝的到来让班上同学的人数终于能够被2整除。我审慎地打量着德安妮丝。
      那天下午她过来了,周四,她穿自己的衣服,一套灰色的西装,领口没有戴宝石,而是散散松开,她说“嗨”,我也说“嗨”,然后她伸出手,和我使劲的握了握。
      “你怎么样?”她问。
      “挺好的。”我说。与人合作总让我紧张。
      她耸耸肩,从衣袋里抽出魔杖,平放在课桌上。
      上课铃响了一下,邓布利多开始讲课,她连课本都没摊开,心不在焉,用手指描桌板上的木纹。邓布利多说,德安妮丝,请你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大吃一惊,不知道邓布利多教授还会直呼同学的名字。但德安妮丝好像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她慢悠悠站起来,不停抖腿,问,不好意思,题目您能再重复一遍吗?
      我记得那堂课上,她把一只礼帽变成了一群白鸽,使它们定在空中,每一只白鸽又都变成零件,随后那些零件精准地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把银白色的、蒸汽朋克风格的火枪。我看得目瞪口呆,邓布利多鼓起了掌。他看起来很开心,大方地给斯莱特林加了二十分,然后说,德安妮丝,作业要按时交。

      那之后我经常在休息室看到她,高年级的男生会直接把作业给她抄。她拿着那些高分的答案来找我,让我帮她参考到底抄谁的比较好。可我读过她的论文,她最后谁的也没抄,明明是自己写了一篇交上去的。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她总爱装出一副离经叛道的样子。实际上就算叛逆,我们的选择只有那么多,如尼文也只有二十四个字母,她说,我今晚要关禁闭,帮我留一份苹果派吧!她想了一下,又补充道,如果可以的话,还要一杯南瓜汁。
      那句话是一个开始的信号:相处两年,接着回归形同陌路,徒劳无功,去而复返,我期待着。
      我说,好呀,德安妮丝。

      时间久了,我发现她学习的劲头不比别人差,只是她兴趣特殊,只喜欢钻研偏门别类的学科。她说她是剑走偏锋的最佳典范,在我打工的时候跑来厨房陪我聊天,骗小精灵说她就是想喝杯南瓜汁呀,然后趁他们不注意,拧开朗姆酒酒桶上的笼头,顿顿顿几下灌满了她的酒壶。
      小精灵从没发现,因为她后来改喝回了南瓜汁,“酒太难喝了,亲爱的。”她愁眉苦脸地说道,“以后要是有应酬,我就去学那种把酒变成南瓜汁的好魔法。”
      她来了之后,在厨房干活也变得快乐了不少。她从图书馆借来《家务魔法大全》的第一到十册,一个一个试验,用以提高我们洗碗的效率,以便她能在宵禁后偷跑出去干些有的没的,其实通常只是躺在草坪上发呆。
      我说德安妮丝,你就没有烦恼吗?
      她故作高深地思索了半天。有呀,她慢悠悠答道,我每天都在克制自己,不要把学校炸掉。

      我知道她经常一个人躲起来哭,有时我能找到她。但即便找到了,我也假装没看见。
      我总觉得有了她身后的那些东西,家族,知识,钱和名声,就算是偶尔的脆弱,也是全副武装的脆弱。我希望我也能握着几千万英镑的年金大哭。我想我大概是嫉妒她的。

      和她成为朋友后,五年级过得很快。放暑假时我回到格拉斯哥,父母彻底分居,因为母亲戒掉了毒瘾而父亲没有。
      我父亲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年轻时在街头篮球队里打前锋,是公认的抢篮板高手,只是大麻让他面黄肌瘦,早已看不出英俊的痕迹。
      我母亲在一家家具制造厂上班,我在工厂里帮忙做工,很简单的。只要操纵几小时机器,然后拿钱走人,但我深夜里总会哭,我想这是好事,因为我还没麻木。
      德安妮丝在假期过了一半的时候来看我,她似乎是刚谈成一笔生意,钱多得金库里放不下,急于花掉一笔好让她口袋不再沉甸甸——她塞了我一袋子金币,说买我后半个月打工的时间。
      我还没开口她就急了,你最好给我拿着,她说,不然我们就绝交。
      我甸了甸钱袋子的重量,我说我觉得你给多了,我打工一年也赚不了这么多。
      她说那你就好好拿着,今天就花光也可以。然后我们从格拉斯哥坐船去了贝尔法斯特,后来原路返回又去了爱丁堡。在爱丁堡最高的丘陵亚瑟王座上,德安妮丝说,她以前总爱一个人旅行,觉得朋友是种负担。但后来的某一天她突然意识到孤独这件事,从此就再也没法忽视它——就好像一个人能看见夜骐。他的人生肯定很不一样。
      什么是夜骐?我问道。
      她看了我一眼。是一种见过死亡才能看见的动物。她说。
      邓布利多教授也能看见吗?我问。
      她愣了一下,能。她说,他也能看见。
      她在等我的话,她不明白为什么我突然提到邓布利多。
      “我看见你们在禁林里。有一次。”我说。我总看见他们呆在一起。
      啊,那次。她说,我去猫头鹰宿舍寄信,回城堡的路上碰见了他。他邀请我一起走走,我们在森林边缘看见了夜骐。
      她知道我想问什么,就像那种很明白读者想看什么的作者,顺着最勾人心弦的话茬继续道,你上他的课比我久,应该更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我看他挺喜欢戏弄学生的,虽然是善意的,但那种挑逗(tease)的态度让我一度很讨厌。我有点烦他,所以总在他的课上唱反调。
      她笑了,但他没生气。切,小把戏。他想显示他气量大,不跟我这个叛逆的学生计较,不是吗?
      他对我来说是个好人。我客观地评价道,我觉得他也是个不错的老师。比如他对脸皮薄的女生就不这样开玩笑。麦克拉根是个心胸开阔的男孩,不会和他计较的。
      我其实已经有点难过了,因为讲到邓布利多,她的话明显变多了,而且语气也不一样。
      我像是非要伤害自己似的问道,“德安妮丝,你真的不是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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