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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Nitroglycerin》2 ...


  •   在爱丁堡城堡旁边的一家青年旅舍,我们要了两张床。这几天是淡季,所以整栋旅社只有我们两个人。德安妮丝从书包里取出两瓶黄油啤酒,我们边喝边在休息室打桌球游戏玩。角落里一台黑白电视正在放基督山伯爵,复活节的彩蛋和彩带还挂在墙壁上,休息室的灯很暗,酒根本不醉人,但她喝着喝着突然哭了,我说德安妮丝,你要纸吗?
      她哭得停不下来,还要硬撑着告诉我去多买两瓶酒来。我说我不去,你得把话说出来。
      她抽抽噎噎地又哭了一阵,终于哭累了,然后说,我觉得你说得对,我可能真的喜欢他。

      她哭泣的样子很狼狈,湿漉漉的眼睛抬头看我的时候又很美。我喜欢她哭红了眼睛,嘴唇也咬得红红的样子,邓布利多教授也会和我一样,会想在这种时候狠狠地亲吻她吗?
      我把她揽到怀里,抱着她,搂她的腰,摸她的脸,如果我是个男孩这样子就会被说是下流,但我只是个女孩,还是她的朋友,我可以摸她的脸和手,可以用手指蹭她哭红了的眼睛和嘴唇,可以紧紧地贴着她柔软的胸脯,她身上的软肉挨着我,让我感到痛苦,我的心如果不是在这一刻要滴出甜蜜的汁液,就是要生出毁灭一切的绝望。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同一张床上,聊天聊到很晚。她把冰毛巾敷在眼睛上,这样明天就可以体面地见人。我说了一些家庭和学校,以及刚来霍格沃茨的时候,是怎样遇到了老师们的善意,让我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她沉默了很久,跟我说她觉得我们很像,她的家庭同样也是难堪而破碎的,只不过从外表上看一切都金碧辉煌、完美无缺。
      她父母早年分居,父亲在她年幼时一病不起,此后再没睁开过眼;她的母亲对她不好,她觉得母亲似乎恨她,因为她打她,还总对她冷嘲热讽。
      但她也教会她重要的东西,她淡淡地说,她教会我如何像野兽一样去撕咬和夺取,然后生存下来。她教会我不要依赖任何人。
      你可以依赖我。我多想这么说。但是我不敢。如果是邓布利多……他就可以对她这么说。所以我也嫉妒邓布利多。
      那个晚上她躺在我怀里,我一晚上没睡着觉。从看见她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我们是一类人,我们都被某种东西狠狠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打碎了,我从她身上看见碎裂的痕迹,看见那故作傲慢的自卑,故作镇定的慌乱,故作坚强的脆弱,以及那反复把人推开的害怕受伤的习性,都是试图把破碎之处黏合起来的徒劳尝试。
      我大概想成为她,因为我知道她能比我得到更多的爱,但后来又不怎么想。而在那个晚上,我为她流下泪来。

      爱丁堡的行程结束后,一封紧急信函把她带回了法国,我回到格拉斯哥继续帮母亲做工,晚上预习下学期的功课。
      暑假剩下的日子,德安妮丝似乎跟我呆够了似的,不再给我写信。我偶尔会想起她,想她的时候就写上几行字,不过这些信都没有寄出过。

      开学后我们都升入六年级,她的生日在春天,我早早备好了礼物。我们照旧各上各的课,只在晚餐的时候见一面,周末一起去霍格莫德散步。她总会多买几包零食塞给我,借口说买多了,让我帮她吃点。
      我长大了,学会不再为自己的家庭感到自卑,面对她的好意也认认真真地道谢,她被我搞得不好意思了,别过脸打断我,哎呀呀,这么正式真让人无福消受啊。
      德安妮丝,我慢条斯理地说,这都是跟你学的。贵族做派也不赖,我想。他们确实蛮懂得尊重别人的。
      有些时候我们会在霍格莫德碰见也来散步的邓布利多教授。德安妮丝让我对他的敬意里又多了几分复杂的情绪。他似乎每个周六晚上都会来猪头酒吧,德安妮丝告诉我酒吧老板是他弟弟。我问你不去跟他说话吗?她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半晌,看起来真的很想去和他说话,或者去和他撒娇,问他暑假这么久不见,你想不想我呀?之类的话,但她只是摇摇头,挽住我的手臂说走吧。

      后来我给她写情书,用攒了一暑假的工钱给她买昂贵礼物。我在伦敦的商店里挑来挑去,挑中了一个百合花图案的发卡,花是珍珠做的,镀银的夹子看起来很考究,珍珠和银,这两样东西才配得上她。
      “你每晚都从寝室溜出去。有时是图书馆,有时是密室,有时只是去草地上夜行,我喜欢我们的晚餐时间,你说话的样子就好像在一张白纸上写字……”我在图书馆的角落发呆,直觉告诉我这是很烂的情书。我有时觉得自己到底想在她身上找什么东西呢,是否找到了那样东西,或者我自己得到了它,我就可以不需要德安妮丝了,就可以真正地当一株干干净净的树,垂直着生长?
      或者这样的理论并不适用,我没有在投射什么,我只是看见她,觉得她生在世界上好像在漂流,觉得她像爱神怀里偷偷溜走的一只水鸟。

      我把礼物送出去,她的笑声传回来。我们坐在有钟楼的那个庭院里,走廊上的藤蔓开始疯长。她说谢谢你,百合花很漂亮,但不说她是否喜欢。我有点失落,因为很快老师就把她叫走了,说是决斗俱乐部的比赛,要派她去欧洲代表学校参赛。
      那之后我们能待在一起的时间愈发少了,邓布利多改教黑魔法防御术,也开始带每周五晚上的俱乐部训练。我看过几次他们的训练,也曾想加入他们,但决斗不是我能应付得来的东西,我适合满是灰尘的教室,充满油烟味的厨房,而德安妮丝天生属于鲜花和舞台。
      我从俱乐部出来,慢慢往教室里走。训练时迟交的论文我得补交给邓布利多。我推开黑魔法防御术办公室的门,邓布利多告诉过我口令,我走进去,找到办公桌,找到六年级学生作业堆,找到……那枚百合图案的发夹,安静地躺在邓布利多教授的办公桌上。
      我送给她的发夹。

      她每晚都从寝室溜出去,有时是图书馆,有时是办公室,有时只是去草地上夜行。我每晚偷偷跟着她一起出去,看她去图书馆,看她在草地上散步,看她进到邓布利多的办公室,过了很久才出来。我说,德安妮丝,他这样爱你,是会让他丢掉工作的。
      她瞪大了双眼,惊讶地眨了眨睫毛,“怎么会?我们不是朋友吗?”
      我才不是你的朋友!我厌恶地说道,我恨你,因为你比我漂亮,我讨厌你,因为我想吻你,我想到你的存在就痛苦,因为我和我的爱会诅咒你,我讨厌邓布利多,我会——
      毁掉他。
      我几乎是叫嚷着喊完了这些心事,在夜深人静的走廊上,在离邓布利多办公室一墙之隔的拐角处。她仍是那副被怜爱过,娇滴滴的表情,好像我快疯了这事儿跟她毫无关系似的——她凑近了,歪着头问我要不要和她接吻。

      我吻她,和她上床,每天各上各的课,一起吃晚饭。有时她会来厨房看我,陪我聊天,送我贵重的礼物,告诉我如果不喜欢可以拿去卖钱,她不在乎。她在乎什么?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我恨恨的想,这一切让她离我越来越远了,事情从一开始就是如此。我看到她把那枚百合花的发卡拿回来了,她把它变成胸针佩戴;她上课睡觉、迟交作业、拿一堆高分,她彬彬有礼、离经叛道,去欧洲比赛。
      时间如流水一般匆匆疾行,我陷在日复一日的生活和工作中,陷在我对德安妮丝的爱和恨妒中,我爱得发疯,恨得发疯,却终究没有向校长告发邓布利多。

      他在她面前表现得很奇怪,大家都疯传他喜欢她。或者她喜欢他,都一样。这个年纪的女生对其他东西都不感兴趣,巧克力和男孩,好像它们真的对人生有什么重要影响似的。我的室友从三年级就开始和男生交往,她一分手就会找我喝酒,吐上三天三夜的苦水,好像只有在她和别人的关系里,她才是存在的。
      另一些传言则说邓布利多相当受欢迎,不过在感情上他不会给学生任何机会。具体表现在他会果断、坚决以及决绝地拒绝求爱,并辅佐以雪上加霜的茶话谈心,试图开导对方,将其引向正途。但他对德安妮丝不太一样,他会在课后把她留下来,问她课业的情况,以及未来人生的方向。有时他会摸她的头发。我没法对任何人说这些,有时在课上我会恼羞成怒。
      我们仍在交往,德安妮丝心不在焉。

      她在休息室里闲聊,布莱克家的男孩递了她一只杯子;她接过去喝了一口,皱起眉头,伸手打了布莱克一下。沙发边的人们哄笑起来。布莱克也笑了,不过他脸有点红。他们都说他会邀请她跳舞。
      我涂上唇膏,把邀请函递给管理员。我觉得在这种场合下化妆挺奇怪的,毕竟不会有人请我跳舞。
      举办过几届陈词滥调的冰雪主题舞会后,今年董事会一致决定给学生们看点新鲜玩意儿,于是把大礼堂打扮得像赫奇帕奇的休息室——蜡烛、灯笼、盛满黄油啤酒的木桶,绿油油的草坪,开满鲜花的藤蔓地毯,在头顶乱飞的幻术蝴蝶。德安妮丝解释说这是为了模仿南半球的人庆祝圣诞节,而特地把舞会布置得像春天一样。
      她和另几个学院的朋友聊过天,很快就有人请她跳舞。她不是我们年级最受欢迎的女生,大家公认的最受欢迎的女生是格兰芬多的韦斯莱小姐,大部分人觉得她笑容甜美,红色的长发很有魅力。德安妮丝对人的态度不温不火,有时还显得冷漠。不过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对自己的认知很稳定。我觉得这是她能享受舞会的原因。

      布莱克向她邀舞已经是后半场的事情了。午夜的钟声响过之后,舞池里的情侣陆陆续续离开了大礼堂,只有德安妮丝还在和布莱克跳,好像他激发了她沉寂多年的舞蹈热情似的。
      他们在跳华尔兹,乐队为他们演奏。之后德安妮丝又挑了几首欢快的,伦巴、桑巴,草坪地毯甚至也随着音乐的升温而长出阔叶植物,气氛变得炎热而潮湿,可惜那些提前走掉的人看不到这样精美的布置。
      我拿了杯冰啤酒,到外面透气。邓布利多正和麦格教授在走廊上说话。他很快打发了她,朝我走来。
      你不去跳舞吗?他问。
      我抬了抬手腕,舞会都快结束了,先生。
      他笑了,意识到自己在没话找话,而我不给他面子。我想大概是德安妮丝的耳濡目染,她平时就是这么说话的——跳舞?我不知道人们来舞会竟是来跳舞的。成功的舞会都要促成几场婚礼。
      我打量着邓布利多,他换了身礼服,打蓝色的领结,和德安妮丝的裙子不太相配,但还算符合礼节。我猜他不会承认这一点,那就是其实他也觉得她长得好看。德安妮丝气质优雅,长了张厌倦世界、怠慢他人的脸,看起来又无比自信,我想他就是喜欢她傲慢的态度,这让她显得矜贵。
      我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邓布利多很快就出来了。
      您没和她跳舞吗?我问。
      没有。他说,怎么这么问?
      我笑了笑,做了个抽烟的动作,走进了夜色里。

      舞会过后她开始和布莱克交往,那家伙很有钱,会请假陪德安妮丝去欧洲比赛。她不再跟我一起吃晚饭,为了魔法部招聘的事情,我的生活也开始忙碌起来。
      偶尔我会想这到底算怎么一回事呢,我们不是在交往吗。但好像一开始她就只是问我要不要吻她而已。有时我对这些事情感到后悔,如果我们只是做朋友的话,现在也许不会有那么多的芥蒂。不过这无法可想,我没法在和布莱克的竞争中胜出,更别提邓布利多。
      另一些时候我会怀疑那趟去爱丁堡的旅行是否真的发生过。书包里叮当作响的啤酒瓶,爱丁堡的夜色,青年旅舍灯光昏暗的桌球室,德安妮丝脸颊上闪闪发亮的泪痕。那一夜突如其来的脆弱,我爱上了她破碎的样子。

      毕业典礼上她和我跳了支舞,也和邓布利多跳了。那天向她邀舞的人都没有被拒绝。
      我们默契地不再联系,我进入魔法部做了一个普通的打字员,她则被选入议会,同那些戴高帽的老爷们唇枪舌剑,口诛笔伐。
      我在伦敦租了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南边向阳,窗台上养了株风信子。再过几个月它就会开花。开完花它就会被换掉,但瓶子会留下来。生活便是如此。我不再想德安妮丝。

      你还好吗?她问道,嘴角微微上扬,看起来很礼貌,但也很形式化。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年的工作让她承担起了某种社交义务,这意味着她将无时无刻挂着这种友好的微笑。
      挺好的。我说。
      前两天风信子刚开过花。这几年我把各种颜色的都种了个遍。
      我们在特拉法加广场旁边的一家咖啡厅见面,她的出场方式是从石狮子上跳下来。那四座竖立在国立美术馆前的广场上的狮子。一些叛逆的青少年会爬上去,坐在狮子脚下,直到被警察赶下来。
      我听说你被提拔到逆转偶发事件部门,恭喜呀。
      我点点头,薪水是涨了不少。
      话题到这里陷入一个僵局,我不想谈工作,于是问,你和布莱克还在交往吗?
      她有些惊讶,我们在七年级的时候就分手了。
      我得知她前两年在和一个姓海特的男人交往,对方也在魔法部供职。
      说这话时,她正漫不经心地用铁勺搅拌咖啡。当然也已经分手了。她补充道。
      你爱他吗?我问。
      说什么傻话?她答道。这次来见你,是因为我要离开英国了。
      一阵遥远的轰鸣如汽笛般在我脑海中回响。
      我头晕目眩,脑袋撑在手上靠了一会儿,那阵嗡鸣才平静下来。
      是吗,我勉强问道,这么快?
      是啊,她说。我辞掉了议会的工作。离开前想再见你一面。你可能是我唯一想告别的人了。
      我忍了又忍,却还是没忍住。我感到某种尖锐的东西在喉咙里作痛。我说,怎么,不和邓布利多教授说再见吗?
      她笑了,笑得很宽容。脆弱好像又重新爬上了她的脸庞。
      他的确让我很痛苦。她说,我一度试图通过他的爱来证明自己有价值。

      她站了起来,说了声抱歉,往洗手间走去。
      我低了低头,抹掉了眼泪。在她离开座位的这段时间里,我思考了半天,然后去前台结账,却被告知账单已经付过了。
      我回到座位上,百无聊赖地看广场上的人喂鸽子。这几分钟里我想了很多事。当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恢复了平静。我问,你爱过我吗?
      她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想是的。但绝大多数时间我都自顾不暇。
      我又问,那你爱邓布利多吗?
      她闭了闭眼,眼泪就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
      她的声音很轻。
      那时我才十五岁呢。她说,我想我爱上了自己的痛苦。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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