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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金在阳 ...


  •   金铭宇并非不想在爱里得救,这世界上不会有人不曾渴盼爱生出希望,希望救人于水火,只是他生来就是一个无爱的残废,他不会爱人,也不会爱自己,那以爱为名的拯救他无以为报,所以只能逃走。

      他可悲的人生自他记忆中拉开序幕那一年,他六岁,他的名字叫金在阳。

      金在阳的父母做生意常年奔波在外,他是在身居小岛的外公外婆身边长大的。

      父母没给他取过正式的名字,原本他只叫阳阳,金阳阳,是外婆觉得未来他一定会离开这座岛,和爸爸妈妈一起过上好日子,海对面城市最东边的码头通往这里,希望就在太阳升起的方向,所以他有了他的名字,金在阳。

      记忆中他与双亲见面的次数寥寥,甚至都记不太清他们的样貌,他们总匆匆的来了又走,像两个吃饭的客人,对父母儿子都看不出什么挂念,所以就连六岁那年母亲去世这样的噩耗,于他来说都太不痛不痒,一丁点悲痛来源于生理本性,披麻戴孝磕了几天头,便差不多磋磨尽了。

      母亲刚下葬不久,父亲便等不及再娶,他带着与亡妻多年辛苦打拼攒下的家业,和一个年轻貌美的新妻子飞往国外,钱和电话都极少打给年幼丧母的旧儿子。

      年迈多病的外公外婆难堪打击,不久也相继病逝,岛上其他的老人帮忙打点了后事,金在阳没再找剩下的亲戚碰寄人篱下的运气,干脆就守着老屋,在这座他长大的小岛上做起了自由的孤儿。

      那座岛上生活的都是些养闲的老人,年轻人和孩子只有假期时会来上几个,平日里稍微有些活物气息的,也就草木河流、鸭鹅猫狗、跟各式鸟大的蚊虫。

      老屋里的时间从几十年前起就不流淌了,厚厚一本挂历纸早只剩一张底板,古旧的家具咯吱作响,掉漆的门墙四面漏风,夏天扇蒲扇,冬天烧柴火,黑白电视机还是支着天线的,老旧半导体里只有滋滋啦啦听不清楚的戏曲,金在阳那时大字不识几个,也听不明白唱的什么。

      那时候孤单的土孩子金在阳,每天除了学着外公外婆的样子做些农活侍弄小菜园,就是跟别家散养一地的鸭子做伴,可后来菜园被他养荒了,鸭子有的上了灶台,有的死在了疾驰的摩托车轮下,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到村里人举报他父亲弃养成功,父亲和继母接走了他。

      父亲和继母一开始对他还算担待,留在国内养了他段时间,直到他们又生了个新儿子,俩人就没再给过他什么笑脸。

      十岁时他又一次被弃养了,以弟弟身体不好,爸妈得陪他去国外看病为由,被扔在家里一座郊区的破厂房住。他跟着一群天南地北来的民工一起挤宿舍、吃大锅饭,每天上学得走很远的路,走出厂区,经过一片墓地,跨过好几座桥,再坐很久的公交车,放学回到厂子里,还要帮忙做些零活。

      他和工人们一起灰头土脸围在压零件的机器旁,给那烫手的板子挨个贴上标签。工人们光着膀子大汗淋漓的喝啤酒,嬉笑怒骂苦中作乐得热闹,他只闷头去捡零件来贴,挑打坏的出来装麻袋,等夜深了打更的大爷来撵他们,就收好那些东西上楼去,回他四五平米大,只吊着个暗黄色灯泡的小房间。

      金在阳个子长得晚,那时候机床都能到他的胸口高,整日被呼来喝去着穿行在杂乱的车间里,像只灰头土脸的小老鼠。

      没人知道他是老板的儿子,只以为是谁家带出来打工的小孩,一脑袋干枯杂乱的小黄毛,脏兮兮瘦巴巴的,胆小又不爱说话,不挤兑他的都算好心肠,偶有几个手脚不干净的见他生得像个娇柔小囡,总是摸他蹭他,他不敢吭声,也没办法。

      金在阳觉得他不属于那里,也不属于那座岛了。他觉得自己也是一堆烧完的工业废料,不能跟着风走,不能被水冲进河流,他一无是处的堆在角落,看陌生的人来人往,随便谁路过都能踩上他一脚,身上乌突突的,生活也乌突突的,明明离死还有那么远的人生路要走,却觉着一眼就看到了头。

      再长大些,他努力学习考上了市里的好中学,终于得以离开了那座破烂的厂房。

      那时父亲的生意好,他的经济还算宽裕,开始自己租住在学校附近的公寓里,直到他拥有了人生中第一个算得上朋友的同学,他便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那个同学的家里。

      同学家开小饭馆,那时候见金在阳不愿意去人挤人的食堂,整天在超市旮旯孤零零的啃面包,便总拉他回自己家里吃饭。因为金在□□理化学成绩出众,他便借口是为了问错题才请他吃饭,而实际上他的成绩并不次于金在阳,反而是金在阳偏科理化,而他门门都名列前茅,一直扎在校榜最前头。

      他家还有个弟弟,也聪明伶俐,小时候在兴趣班被老师发现天赋异禀,那时候已经开始专业的散打训练了。父母工作忙,哥哥懂事,时常做完作业去店里帮忙,还年幼的弟弟便被他托付给了金在阳照顾,久而久之金在阳仿佛成了他们家的一份子,平时与他们同吃同住,逢年过节也能像一家人似的上桌,兄弟俩的妈妈到了冬天织毛衣会织上三件,给金在阳的围巾比给儿子们勾得都厚些。

      那是人生中第一次,孤单的金在阳心底生出了一点对爱的认知,他开始觉得人与人之间也许能够存在某种纯粹的善意与温情,也许他们在给自己一种叫做“爱”的东西。

      可当他远远看着那幸福的一家四口收拾小店时,他又忍不住去想想:这所谓的“爱”真的可信吗?这样无端的感情尽头在哪?

      理由呢?代价呢?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这样的陌生人?

      因为我给了他们回报吗?帮着照顾小孩,帮着收拾桌椅板凳,为了报答关照给他们兄弟买了书包、课本、保温杯、球鞋或者其他价格不菲的东西吗?

      可如果真是这样,我失去价值的时候会是什么样?重新像垃圾一样被扔掉吗?被赶出他们的家门,被丢进下一个任人欺辱的破工厂,做毫无尊严的阴沟老鼠吗?

      外公外婆过去总对他说,你的爸爸妈妈都是爱你的,他们说那样的血缘之爱,那样毫无感觉的爱才是世间唯一,是什么都无法替代的珍贵,而他们从没说过外公外婆也爱你这样的话,那些年的朝夕相处所生出的信任和依赖,金在阳不知道是什么。

      那么爱不应该是一种类似于谎言的东西,虚伪得毫无质感吗?可在这一家人身上看为什么不一样,为什么爱意在他们的身上如水般潺潺流淌,平凡得轻易就可以宣之于口,真实得可以听见声音,可以看见模样。

      如果一道题解出了两个不同的答案,那么一定有一个是错的。

      金在阳这么多年以来饱尝人情冷漠,所以选择了相信自己的经验,他所见的世界,人与人之间虚伪的爱和责任一向是虚无缥缈、无用即弃的东西,期待它们长久是会遭报应的。

      这样让他患得患失的幸福短暂持续到了他十五岁那年。

      一家韩国娱乐公司的海选活动在他们学校旁边举行,他只是那时常跟兄弟俩课余看点韩流偶像解闷,对着手机模仿过几段舞蹈动作,那天又刚好脑子一热,被同学怂恿着挤进了参加选拔的队伍里。

      一段胡拼乱接的舞蹈,一首小时候在收音机里跟唱学来的黄梅戏,他仅凭这些便从几百人中脱颖而出,当场被拍板选中,不久后后只身飞往了异国他乡,成为了一名练习生。

      他还是从那不知真假的幸福中逃走了。从此,金在阳的人生中第一次拥有了一个像是目标,或者称得上理想的东西,代替了他对爱无意义的肖想。

      十五岁一张白纸进入公司,学韩语、学唱歌、学跳舞,历经层层筛选,从籍籍无名走到了聚光灯下,以全能ace的身份,以天才中国少年的身份,加入当红男团正式出道成为一名偶像,金在阳只用了两年时间。

      可汗水换来的并不是梦想成真的喜悦,而是更刻骨铭心的磨难。

      他所替补的组合空位,来自于上一个因伤病退队的人气成员,因此一时间针对他的质疑伴随谣言四起,阴谋论层出不穷,无论是网络上还是现实中,对他的猜忌和声讨全都来势汹汹。

      每一个有他露面的场合,必然伴随着粉丝们尖刻的怒骂,即便大多数场合都骂韩语,很多本土化脏话他听不太懂,也不难从咆哮的音量和凶狠的表情里体会恶意,并全盘刻进心中。

      舞台镶边,歌词少得可怜,因为国籍跟不可侵犯的立场被苛待,队内霸凌,网络暴力,以及其他同事的狂热粉丝对他开展的实质性暴力,暴风骤雨般的打击足以让一个并不坚强的少年崩溃,但紧密的行程并不允许他分心对这些压力进行消化。

      他在谩骂声簇拥的舞台上笑着唱歌跳舞,和彼此厌恶的队友勾肩搭背,忍着浑身伤痛独自在练习室一遍遍苦练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唱段,喝着不知被谁吐过唾沫的矿泉水,他以为只要再努力一点,做得再好一点一定会好起来,他就这样执拗的想着、拼命忍耐着,直到身体垮掉,精神崩溃,什么守得云开见月明,他才发觉都是笑话。

      不公的一切击垮了他早已岌岌可危的心理防线,苦难没有把他送上更高的舞台,而是终于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他对镜头恐惧,对见人恐惧,对所有让他暴露在他人目光之下的东西都恐惧。刚出道寥寥的粉丝并不足以做他的安慰,而能够给他支撑的人早已不在了世上,十七八岁的金在阳走投无路,成为了痛苦无底线的容器,只能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苟且,想着等熬不住的那天到了,或许就有勇气一了百了了吧。

      那时再提所谓爱或责任,金在阳嗤之以鼻,在他全部的人生里,与这两样东西有关的尽是欺骗与伤害。

      他的父母亲骗他,他们不回家是为唯一的儿子努力赚钱,是为了孝顺父母,可他从记事起就住在那隔绝世外的小岛上,压根记不清陌生父母的模样,而他的外公外婆晚年清贫,拖着浑身的病舍不得钱看,最后在女儿离世的悲痛中无以为继,先后含恨离世。

      那他的父母呢?母亲早早撒手人寰,尸骨未寒父亲就迫不及待再娶,丢下一家剩余老小远走高飞。

      他的继母珠光宝气,他的弟弟锦衣玉食,而他只能四处做无家可归的流浪狗,那些尽受苦难欺辱的日子里,他甚至从没打通过一个父亲的电话。

      那些以爱为名肆意伤害他的陌生人,霸凌者和他们无底线的拥护者们,对着比他们都要年幼,只是努力为梦想在异国他乡拼搏,从未伤天害理过的孩子,尽是无止境的谩骂羞辱与恶劣的人身伤害,把一个原本还对改变命运心怀憧憬的人打入万劫不复,以虚伪又不计后果的爱或责任为借口,提刀做别人人生的刽子手。

      没有责任的爱,没有爱的责任,他的人生里尽是这样的便宜烂贱货,他便以为爱和责任本就是这样的东西。

      爱是为所欲为的刀,责任是冷漠虚伪的盾,他是被持这些凶器的人围剿、无法双脚直立行走的困兽,他只能跪下来、趴下去,低下头匍匐在地,被掠夺做为人的尊严,伸着舌头去舔狩猎者和饲养者指尖的血。

      也不是从未对爱心存过肖想,不是没有触及过爱的边角,金在阳十八岁的时候,遇到的爱曾短暂照亮过他的人生——那个意气风发的日本模特,如太阳般耀眼的安藤悠里,曾真的让他相信过,他的人生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终于得救了。

      那是他消失一年之前的最后一场活动,过量的药物也没能有效的控制他的镜头恐惧,让他在露面不过短短几分钟间,就因闪光灯簇拥而发抖流泪,被挤压在鼎沸人声之间,像只马戏团铁笼里瑟瑟不安的猴子。

      记者们看见他泛红的眼睛,不断的举着话筒追问:

      你为什么哭呢?

      是因为工作压力吗?

      是因为网络上的评价吗?

      是因为那些针对你的暴力行为吗?

      是为抢走了别人的未来而感到愧疚吗?

      是觉得自己能力不够所以感到不安吗?

      是因为无法承受做艺人的压力而痛苦吗?

      还是说,是为了博得同情而做戏呢?

      是吗?如果觉得是就是吧,如果他真的能左右谁的想法,又怎么会这样瑟缩在人群的中间一言不发。

      他动弹不了,喘不上气,牙齿无法控制的打颤,失控的眼泪染花了当时十分流行的烟熏妆,给互联网留下了许多用以在骂战中攻击他的狼狈照片。

      就是在那样无助的时刻,人群被谁推出了一条缝隙,有人大步挤进来揽住了他的肩膀,只是这样的站进人群,噪音就减少了大半。

      那个人同样的白而瘦薄,甚至还没有他的个子高,但既不紧张也不发抖,嘴角明明带着游刃有余的笑,横眉下却冷着一双凌厉的眼,他挺拔的站在人群的目光聚集处,平静而坚定的握紧金在阳的肩膀,掌心热得像是要在那里燃起一簇火。

      “为什么还没有人来采访我?我已经不红了吗?”

      他大声的对着话筒说流利的英文,语调玩笑,眼神却满是威严,像一只意气风发、正在示威的狮子。

      可惜金在阳那天没有来得及和他道谢,他顺着那条救世主推出的缝隙仓惶逃离人群,一路踉跄的冲进洗手间,跪倒在地剧烈的干呕。天昏地暗间他被追来的工作人员架着离开了那里,再后来就因严重的健康问题停止了一切活动,一整年没再出现在镜头之下。

      那天他实在发作得厉害,被解救时两眼已经在阵阵发黑,没能记住到底是谁揽住了他的肩膀,直到安藤悠里打听到他的宿舍去探望他,他才算正式的见过了他的救世主,那个狮子般威风又挺拔的青年。

      他其实在那之前就认得安藤悠里了,勇敢、独特、在一片污泥的名利场中始终一尘不染的漂亮男模特,那时正当红。

      第一次正式见面,他送给金在阳一枚和风的御守,对他说的还是他许久没听过的流利中文。

      他说那是他之前特地去寺庙里求的,与其说戴上它会交到好运,不如说戴上就会意识到在异国他乡,一个人必须要强大起来,有一个这样的东西一直在身边激励着、支撑着自己,似乎真的变强大了很多。

      他还说,他希望金在阳也可以得到力量,即便是流着眼泪也能有勇气再站起来,不要输给风,不要输给雨,要笑对它们,坚定的向前一直走,如果你觉得自己一无所有,那就说明世界上的一切都还在等着你发现,你不是一无所有,你是正拥有无限的可能。

      一个人承受所有,既要拼命前进又要保全自己,安藤悠里又吃了多少的苦,熬过了什么样的日子才换来了今天呢?他又是怎么做得到坦然的站在风雨里笑得明媚,还有勇气站出来解救他人的呢?

      金在阳越是不懂越是憧憬,越是触不及他的灵魂,越想剖开他的肉身。

      他那时把安藤悠里当作他的向往,当作一枚更加灵验有力量的御守,当作他仰望的一颗星星,甚至后来,他已经不满足于只是远远的被星星的光照耀,他想要伸手去摘。

      安藤悠里是那样的强大而完美。他拥有过人的语言天赋,中国人母亲教会他说流利的汉语,教授父亲教会他说纯正的英文,他在富足的物质与爱中平安长大,拥有聪明的头脑和坚韧的心,为了追逐内心真正的理想,放弃最过人的研学天赋也斩钉截铁,他一往无前,从不回头,从不后悔,强大得仿佛自己就足够成为一个世界,那广袤灿烂的世界,甚至可以不计得失后果的容纳下懦弱无能的金在阳。

      他是那样一个让金在阳憧憬的人,是那样自由、璀璨、勇敢的人,金在阳只是看着他,便感觉自己也已置身同片无边的寰宇,正围着闪耀的星星旋转,渐渐的,竟产生了自己同样可以如此发光的错觉。

      金在阳过去有多少软弱不甘,他那时触碰星星、占有星星、成为星星的欲望就有多么强烈。

      他把自己当作一颗扎根在安藤悠里身上的种子,拼命吸取他的一切疯长,直到安藤悠里拥抱他、亲吻他、说爱他的那一天,他接受了这样的理所当然而说出了“我也爱你”,从此,他终于独占了这颗他曾可望不可及的星星。

      金在阳那时仍不懂爱,自己口中的所谓爱,他想只是一种向往,他不知道安藤悠里在爱他什么,但他爱安藤悠里是因为向往自由,他有多爱安藤悠里,就有多渴望自己也能自由。

      可是安藤悠里是安藤悠里,金在阳是金在阳,金在阳像他一样笑,像他一样从容的面对让人恐惧的镜头和闪光灯,甚至比他更加坦然的在镜头前表演一个坚强又快乐的正常人,他也无法成为安藤悠里。

      后来他得到了新的机会,再一次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他遇见贵人,也费尽心思,为自己搏来了一个改变人生的机会。那一年金在阳站上了新人生的起点,乘着自己的歌声飘洋过海回到故乡,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偶像,成为了一个堂堂正正的歌手,抛下了所有不堪回首的过往,成为了他曾最渴望的模样,成为了再也不用忍气吞声,光鲜亮丽的金铭宇。

      可短暂的辉煌背后是更无底的深渊,这些也不过是一梦黄粱般的幻想。

      金在阳那时不顾后果的坠入美梦,那双想要自我拯救,不断将自己从泥潭中托起的手,终于扼上了他的颈间。

      他的生活变质了,理想渐渐腐烂,爱也开始因此扭曲。

      他发现自己始终只是个安藤悠里的冒牌货,是个逞强装蒜的懦夫,无论他如何表演如何伪装,他也无法脱离过去,无法保护自己,无法在狂风暴雨的倾压里真正的挺直早被折断的腰杆,他无能的沉没于欲望背后无尽的报应,在不见天日的错路上被撕扯、被鞭笞,灵魂一天比一天破败更甚,再不能指望什么得救。

      而他这个窝囊废,只能在无数次近乎施虐的性中痛哭着恳求他的爱人,悠里、哥哥,求你不要逃走,你要一直爱我,你要救我,你要带我走。

      终于,安藤悠里崩溃的发现了他身上那些虐待留下的斑痕,可他竟是哭泣着、嘶叫着在爱人身上复刻出同样狼藉残忍的斑痕,再求救般紧紧抱着他问:如果是你会怎么做呢?悠里,如果你也是我这样无药可救的烂人的话,你会逃去哪?

      你会不甘吗?会恨吗?会恨自己吗?

      不,不会,你应该永远也不会变得像我一样吧?这样的假设在你身上都是该死的错误,因为你一直是你,而我,从来都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草包。

      金在阳那时发现自己已经彻底烂掉了,但他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一天,所以并没有为不堪的自己感到过多少痛苦。

      真正让他痛苦的是安藤悠里,他的星星,他骄傲的狮子,他曾经那无上的信仰,那时居然同样的抱着他流下了眼泪。

      那个曾经救过他,可再也无法再救他一次的人,即将被他变成一个为爱畏首畏尾的懦夫,一头磨秃了利爪和獠牙的困兽,一个剥碎自我迁就爱的废人。

      根本不是不能救的,根本还没有走投无路,而是如果他求救,安藤悠里就一定会心甘情愿的委曲求全,对他再说无数遍我永远爱你,我不会走,我带你走,如此背弃信念,陪他一同堕落。

      可这样不行,金在阳最爱的就是安藤悠里的自由,他也只爱安藤悠里的自由,自由是他最宝贵最闪耀的锋芒,如果这光芒泯灭在他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便再没办法好好的支撑金在阳爱他。

      金在阳那时偏执的坚信,安藤悠里不应该被区区的爱削去棱角,他这一生都不应该被任何东西削去棱角,他要去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而不是心甘情愿的跟一个无药可救的烂人浪费时间,而他对与安藤悠里所经历的一切真实又快乐的过往,就算没有报答,也不应该变成报复。

      而他在心中,也将一半永远干干净净的自己留在了安藤悠里的身上,安藤悠里自由的影子里将永远带有自由的他,带有自由的、一尘不染的金在阳。

      所以后来他再没有向安藤悠里求救过,哪怕是一次眼眶泛红,一次低头示弱,甚至一个疲惫的眼神,金在阳也没再让他见过。

      他想让安藤悠里离开他,忘了他,恨他,所以他无所不用其极的让他死心,安藤悠里再如何倔强的想要捧给他自己千疮百孔的真心,都被他踩碎了扬回脸上。

      “你每让我觉得忍无可忍一次,我都去打一个耳洞。现在我的耳朵没有地方能打洞了,金在阳,我们就这样算了吧。”

      一拍两散那天,安藤悠里在耳骨上所剩无几的空处敲下了最后一个耳洞,把攒满了一大盒的一次性打孔枪一个不落的收进自己的行李箱,离开了金铭宇还是金在阳时,两个人曾无数次在其中幻想过未来的家。

      他说金铭宇是不懂爱的坏种,他说如果金铭宇学不会爱人就永远不可能得救,他说轻蔑真心早晚也会被真心清算,可他不知道,金铭宇决定离开他的那一刻就永远放弃了自救,他走投无路时用尽了最后一点纯粹的真心做绳自缢,他杀死了金在阳,自那以后,再不奢望从自欺欺人中醒来。

      回忆于谁来说其实都撕心裂肺。为了告别过去,金铭宇也搬离了那栋别墅,自那以后他每个月都会叫人去打扫那里,甚至小阳台上至今养着几盆需勤打理的绿植。

      但他没有再回去过一次,不只是因为永远被禁锢在那里的珍贵回忆他不敢触碰,还因为他做的所有错事他都不敢回头去看,他知道自己对不起他。

      金铭宇做了太多错事,也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中坦然的接受了自己宛如报应的生活,所以当李麟川不顾后果偏要闯进他一地鸡毛的人生时,他只把他当作又一场不期而来的报应。

      李麟川那不知来处的、灼热的、宛如太阳般要烧毁他壳的爱,如火如荼的、铺天盖地的倾压在他空心的身体上,在他死气沉沉的躯壳里擦起火星,拼命想要点燃他早已干瘪枯槁的灵魂,他总让金铭宇怀疑自己到底在哪里给过他希望,为何毫不靠希冀催生的执着也会像团风卷的野火,烧得人心脏都噼啪作响。

      金铭宇甚至怀疑过,他是傻逼吗?

      李麟川那天捉着他的双眼不放,让他无法抬起脚步动弹不得,反复不愿撕走视线时,金铭宇恍惚之间竟有了那么一瞬自己还是金在阳的错觉。

      他看见了这世界亏欠他的,久违的、明晃晃的希望,以至于泛红的眼里无法自控的蓄起脆弱的泪,那时他只差那么一点就要妥协于面前人伸向他的臂膀,他差一点就要对李麟川的怀抱丢盔弃甲、缴械投降,干脆就闭上眼,心甘情愿把同归于尽当作洋洋洒洒的解脱。

      可是不行,李麟川真就傻,他将没有结果却不计后果的爱奉为圭臬,自己却甘愿在摇摇欲坠的现实中草木皆兵,在这一盘注定两败俱伤的死棋里,他没有办法成为金铭宇的英雄,金铭宇也没有坏到忍心再看有一个人像安藤悠里一样,被虚妄的执念杀得不留片甲,为烂人赔进哪怕只是人生中短短的一程。

      太痛了,太累了。

      于金铭宇来说,薄情已经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逆的残缺,是永远没有办法治愈的绝症,他已经病入膏肓,也不再需要饮鸩止渴,不想为了贪图那片刻的阳光,生出一星半点脱离荒凉的肖想。

      那只想把他从洪流中拖回岸上的炽热的手,是他自己甩开不要的,因为他的痛苦是吞吃爱与希望的传染病,对于想要拼命救起他的那些人,逃走是他唯一能做得到的回报。

      他早就知道了的,他与他的爱,此生都无法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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