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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鼙鼓 ...

  •   十三鼙鼓

      冬天有好几个月在长安,孟昭能听到的事就很多。先是说四皇子杨偕到了封地,这一年居然干得特别好,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连孟昭都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皇帝当着群臣的面对杨偕大加赞赏,又赏下许多东西去。

      又说三皇子杨俦也送了一批人进宫,是他亲自挑的苏杭二州的美男,皮肤嫩得能掐出水,一个个娇滴滴美艳绝伦。

      还有就是,杨偲居然开始操心起了孟昭的婚事。

      “存光马上就要三十岁了,俗话说三十而立,你却没有家室,还住在我府上,我实在过意不去。”杨偲是这么说的,“怎么也得开一处府邸,取个男人来管家啊!”

      “不不不不不。”孟昭连连摆手,“文晟要是嫌弃我,要我出去住也好,只是这男人,就不需要了吧……”

      “我哪里会嫌弃你?”杨偲说,“在王府旁边给你开一片地,你好歹是朝廷命官,领一品太傅食邑,一直住在王府也不合体统。”

      “……也罢,也罢。”孟昭说。她原本是不打算弄得太麻烦,房子大也是住不习惯,她还挺喜欢王府里那个小院子的。“那就说定了,我可以出去住,亲事还是算了……”

      杨偲不解,“有了府邸却没有男人,那谁来管事?总不能全交给下人。”

      “……我志不在此。”孟昭说。杨偲说得有道理,要是有了大房子,家事总得交给人管理,这个世界大多数是交给家中男主人的。但她就算是取了男人,也不想碰啊……

      “莫非存光对男子没有兴趣吗?”杨偲问。

      “呃……”孟昭犹豫了一下,这时李三狗儿跑进来,可算给了她一个台阶下,“狗儿,你可算回来了!”

      这事就这么岔过去了。

      孟昭在京里也时不时收到拜帖和请柬,她和高存一家这些日子也算是亲近了许多。但是她实在没有料到,高存也有那种打算——高存笑盈盈拿来一幅画,“这是我小男儿的画像,给存光你看看。”

      孟昭坐立不安,看着她展示那幅画。

      “存光年纪也不小了,该有家室了。我家这男孩呢,天天念着愿得一心人,想要嫁给这世间一等一的女子。”高存说,“不瞒你说,上一次存光你来拜访,这孩子躲在屏风后窥视,就对你懂了心思。你看在老妇年迈,孩子一个个成家立业,就剩这最小的孩子,能不能了却老妇的一番心愿……”

      “尚书实在抬爱,然而我是不敢的,令爱貌美多才,正当妙龄,而我将要三十岁还一事无成,怎么敢求取贵男呢?”孟昭赶快推辞。

      当晚回到王府,又是和杨偲一起用膳。随着她们的关系亲近起来,孟昭逐渐习惯了和杨偲同桌吃饭,也把杨偲引为朋友,却也一直没有忘记对方是蜀王,自己只是个打工的。

      “如今有一些女子推迟娶亲,因为仰慕宁傅之交,希望效仿。”杨偲提到,“莫非存光也是如此?”

      “嗯……大约如此吧。”孟昭说。

      就这么在蜀王面前出柜了,真是有点尴尬。

      “这倒不是什么坏事,我一向最敬仰宁、傅二人的才华,也艳羡二人的交往。”杨偲说,“只是这事和娶亲不同,娶亲只是取来一个当家人,你若是不喜欢,举案齐眉也就罢了,他们男子一生不就是图个安稳吗?更遑论喜欢宁傅的女子又很少纳侍,男子过得更舒心了。”

      “莫非文晟你听说了高尚书的心意?”孟昭问。

      “是了,她向我提起过。”杨偲说,“想要你取她的小男儿。”

      “文晟的意思如何?”

      “依我看来,这是一门好婚事啊。”杨偲说,“高家家教严格,是书香门第,高家的男孩都是贤夫良父,与高家结亲,又得了高家的照应,岂不美哉?”

      杨偲这么说了,孟昭心里也挺认同的。她又不需要履行现代婚姻的任何义务,又不需要爱对方,把人取回来,对他好不就行了?举案齐眉,互相尊重,有人打理家室,自己不用担心家里,总是好的。

      于是事情飞速发展,由尚书高存、蜀王杨偲做主,婚事办在京里蜀王府,从高府到蜀王府都是一片大红色,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孟昭穿着红袍、戴着个大红花,骑在马上时,还觉得:这是不是进展太快了?

      从高府迎来了新郎的红轿子,一点看不见里面。十里红妆,排场挺大,蜀王给足了面子,连皇上都赏了高家一箱嫁妆。

      一路上敲锣打鼓,热热闹闹,京里的诸王都来祝贺,高位的官员都送了贺礼。进了王府,孟昭拉开轿帘,扶着红盖头底下的人下了轿子。那人个头不高,比孟昭矮一点。二人来到正厅,拜过天地,遥拜了皇帝,又拜了高存。妻夫对拜后,二人礼成。

      孟昭还不是特别能接受自己成为已婚人士这件事。

      在前面受了祝贺、和各种官员皇室喝了酒,到晚上掌灯时分,孟昭才来到自己那间屋子。

      ——高氏已经坐在床边了。

      孟昭心想,高氏戴着盖头,应该也不知道来人是谁。她于是清了清嗓子:“孟昭进来了。”

      高氏微微一动。

      孟昭有点手足无措:“还不知道夫人闺名如何称呼?”

      “仆小字月华。”高氏说。

      “月华。”孟昭说,“我且为你挑开盖头吧。”

      “嗯。”

      她用秤杆挑了高氏的盖头。第一感觉就是:高存的画像太抽象了,不过毕竟古代画像总是不可能做到一模一样。

      第二感觉就是: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男子。

      不是那种攻击性的美,而是非常柔和清丽的,端庄大气的美感,看着就像是那种当家的男人,正室夫人的感觉……妆容也很大气。

      一旁侍男已经端来合卺酒。孟昭和高氏喝了酒,总觉得气氛还是有点尴尬。

      “妻主累了吧。”高氏柔声说,“不如早点休息。”

      “好。”孟昭说,“你身上的钗环首饰,也叫人帮忙摘掉吧。”

      高氏一愣,“不、不需要仆来服侍吗?”

      “这一天婚礼下来,你只会比我更累,又戴着这一身首饰,还不能动一动。晚上怕是没吃东西吧?”孟昭问。

      “……是。”

      还真没吃啊?

      孟昭立刻吩咐人:“去厨房里拿点吃的来。”

      “多谢妻主关心。”高氏脸红地说。

      “今天是新婚,我也不想看着你受苦。”孟昭说,心想把话说开了比什么都重要,“以后你可能还要跟着我远走他乡,去蜀中,甚至是其他更远的地方。我不需要你伺候、服侍,也不会纳侍让你心烦,从今以后我的府邸就是你的家,全凭你管着。你要是想要回母家,我也不会阻拦。如果想要和离,我也全凭你心意……”

      高氏目瞪口呆。

      “……妻主这是在说什么?”他声音颤抖着说,忽而从床边起身,跪倒在孟昭脚边,“我生是妻主的人,死是妻主的鬼。”

      “快起来快起来。”孟昭把他扶起来,忽而看到他手上戴得许许多多的首饰,过分小的手镯卡在手腕上,手指的骨节都是镶着珠宝的宽金环。

      “这是什么?”孟昭说。

      她没亲眼见过“大家闺秀”,这还是第一次,毕竟世家男子都要深居简出。少有几次见到服侍的男子,除了端茶送水、近身伺候的,也很少见到手。

      “齐文帝时有‘白玉竹’,说男子手如白玉,雪白纤细而修长。男子爱美,多用环佩束手,养成白玉竹一般的美手。”高氏低声说。

      他找来侍男,为他卸下手上的珠宝。脱掉那些首饰,孟昭果真看到了一双洁白如雪、细长如竹的手。

      仔细一想确实,孟昭过去的世界里,古代女人有裹脚的陋习,男人中广泛存在的恋足癖是她和多数女人不理解的。女人更多是手控吧?

      果然,这个世界里,女人掌权了,男人就要养成美手。当然了,男人脚大也难看,要束起来、穿小鞋显小,不过倒也不是什么普遍的需求了。

      只是她这时还没有想到,这“束手”将会成为这个世界里存续了千年的陋习。一开始只是皇室贵族男子束手,后来凡是官宦人家男子都要束手,再后来所有男子都要束手,不束手会嫁不出去,一双大手遭人嘲笑。男子因为束手逐渐失去了劳动力,受到更多的打压和迫害,他们无法创造价值,数不清的男婴因此被杀。许多男孩一出生就被套上一对手镯,从此之后手腕长不大,紧跟着套上戒指,勒住指节。对男子畸形的手的病态审美,让整个社会中的男人被打压到了最下层。

      当这个世界到了近现代,女男平等运动发展之后,男人依然追求美手,只不过不再“那么”病态。整形医院里,专门拉长手指的手术依然受欢迎,指骨夹永远是必需品,勒紧手指的戒指和细手镯是热门的时尚单品,更不用说美甲更是流行。很多男人会说,这是他们对美的追求,根本不是在媚女。

      当然,这些孟昭都是不知道的。她如今只知道,男人已经要戴颈带,用各式各样的带子,或者首饰,挡住自己的喉结,以至于脖子纤细也成为了一种审美要求。

      下人为高氏卸下所有首饰,终于能松泛一些。另一边有人拿来了吃的,高氏简单吃了一点,就说已经饱了。

      孟昭叫侍男进来伺候洗脸,高氏还显得有点混乱。

      “那我们早点休息吧。”都安排妥当,孟昭说着,解开外袍,上床盖被闭眼一气呵成。

      “妻主……”

      “你也休息。”孟昭说,“啊,记得卸妆洗脸。”

      高氏眨眨眼睛,莫名所以地卸妆、洗脸,也躺到了床上。

      ——两个枕头,两床被子,两个人各睡各的。孟昭往那边挪了挪,给高氏多留了一些地方。

      ——

      赫兀尔通一族成为卫奴可汗不过两代人,虽然只两代,如今的大汗卓里忒却率领她的子民打下了万里江山,使卫奴人已经成为了中亚最强大的民族。卫奴人重视子嗣,大可汗膝下有三子二男,长子就是她最为喜爱的尤伦格。当年卓里忒刚刚继承可汗之位,一举攻下了辛卢,抢来所有的辛卢贵族男子充入营帐,不久尤伦格出世,卓里忒爱重这个孩子,把她从小带在身边,细心培养。

      卫奴人以游牧为生,尤伦格在大可汗的培养下,六岁能射中百米外的兔子,八岁能在马上张弓射箭,十岁能轻松使用十力的弓,到了如今,她毫无疑问是草原上最强壮的雌鹰,率领着卫奴最为彪悍凶猛的军队。

      尤伦格是没有争议的可汗继承人,她与母亲的关系格外亲密,甚至毫无嫌隙。卓里忒对自己继承人的寄予厚望,更是母子情深。

      这些年来,卫奴与大周互通有无,卓里忒取了两个周朝皇室的贵男,也送了几批奴隶进入长安,两边互市,这些都是在汉人丞相的主持下进行的。当尤伦格一举杀死丞相和帐中主和的官员后,卓里忒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赞许尤伦格的勇气和野心:有如此胆魄,这才是可汗的继承人!

      卓里忒甚至曾经说过:哪怕尤伦格敢杀了她夺取汗位,她也只会开心,这将证明她的孩子是比她更勇猛雌壮的战士,能够带领她们的子民们进一步开疆拓土。

      ——就算这么说,尤伦格根本不会杀死自己的母亲,因为她们母子二人是真正心连着心、血脉相连的家人。

      至于别的孩子,卓里忒从不放在心上。

      草原上生长起来的战士们体格健硕,大可汗卓里忒身强体壮,只在生育尤伦格时花了心思,在大帐里养胎。到了后面几个,有的是在游牧迁徙的路上生的,有的是在战场上生的——在帐篷里有暖炉烤着,只需要脱了铠甲和裤子,蹲在那儿伸手一拔,孩子就像猫儿一样生出来。

      卓里忒有多重视尤伦格,就有多无视后面的四个孩子。

      灰白天幕下是寂寥的大地,战士们骑着骏马,高呼着可汗的名号。卓里忒走出大帐,手中握着她的弯刀,弯刀上装饰着黄金宝石,也刻着她赫兀尔通·卓里忒的大名。卓里忒举起弯刀,在簇拥人群的欢呼声中,她的强壮的女儿骑马走近,翻身下马,跪在她面前。

      “母亲,请允许我出战!”

      尤伦格高声说。

      “我大可汗赫兀尔通·卓里忒,以苍天、先祖和草原的主人之名,许你赫兀尔通·尤伦格,率兵出征!”

      卓里忒把她的弯刀交给尤伦格,尤伦格紧紧握住母亲的手,握住那把刀,“母亲,我会胜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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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鼙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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