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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大姐指的路清晰明了,宋时安拎着沉甸甸的竹篮子,还没走到乌漆大门口,便听见许多人叽叽喳喳。

      “总算等到杀猪日了!”

      “这是我早就占好的地儿,少往我跟前挤啊!”

      “许大哥怎么还不出来?”

      果然如大姐指点,一群小嫂子小姑娘和几个含羞带臊的哥儿,挤挤挨挨的凑在一处,将梧桐树垂荫的屠户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宋时安仗着身板瘦小,很灵活地侧身窜进去,左右几绕,带着一篮大小鸡子站在最前头。

      这许屠户的院子比之宋时安家更大一些,开阔空敞,中间一头大黑猪绑在磨盘上。

      宋时安见那黑猪头尖嘴突,伸出两条长獠牙,一只后蹄卡在捕兽夹里鲜血淋漓,饶是前蹄和后蹄都用绳索绑缚住,仍不住哼嚎挣扎,两个猎户模样男人前后按不住,紫堂面庞往下直淌汗。

      “这东西劲儿可太大了,许屠户,你再不出来,咱兄弟几个实在是按不住了!”

      他话音未落,那野猪竟从磨盘上翻滚下来,顿时吓得众人抢门而逃,幸而那猪受了伤,凶性大发一时也没伤着人。

      宋时安也跑了两步,大着胆子一回头,便看见一人从堂屋里奔出来。

      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竟是后发先至,比另外两个猎户更快的跑到野猪面前,伸脚朝那野猪心窝一踹,那猪哼声栽倒,旋即一柄雪亮的杀猪刀分毫不差的插进了猪脖子,鲜血飙出的瞬间,宋时安情不自禁拍掌叫了声“好!”

      大姑娘小嫂子们也一起回头,脸颊通红地望向许屠户,那许屠户只掀起薄薄的眼皮看宋时安一眼,便倒提着野猪,往磨盘旁的人字木架子走去。

      这场面其实血腥得紧,奈何围观群众过多,便是地上淋漓的血路,也被烘托出了喜气洋洋的氛围。

      愣了神的俩猎户忙帮忙去扶架子抬猪,许屠户力气极大,还没等他们帮忙,已经走出去十步。

      “许大哥真俊啊!”

      “他杀猪的样子真是威风凛凛!”

      这让宋时安不得不想起粉丝们为爱豆疯狂应援的场面。也不怪她们,许仲越不走出来,宋时安真不知道,屠户竟能长成他这样出众。

      许屠户异常修长,在一众人中鹤立鸡群,偏他又白,白得跟冷玉一样,修眉俊眼,薄唇微抿,身上为了方便干活只穿了件藏蓝色的短褂子,胸膛和手臂瘦削,覆着一层精干肌肉。

      他一用力,那雪玉似的肌肉上青筋直绽,看得人眼花缭乱。

      宋时安看看他,又看看自己身无二两肉,人比人气死,货比货得扔。

      “等等!”

      宋时安捡起角落里一只空盆,放在野猪脖子下方,这断了气的猪被头下脚上倒挂在木架子上,方便控出猪血。

      他知道,猪肉好不好吃,最是看重杀猪匠的手艺。

      猪血要是没放干净,血水渗进肉纹理,口感便又腥又臊,难以下咽。

      这木架子下方有一道人工挖出的沟槽,朝向院外,应该是长年累月放血的,难道这时的人都不吃猪血么?

      “用盆子接猪血,加些盐能凝成血块,做菜下面条都好吃。”以形补形,有营养的咧!

      “血……还能吃?”有人一脸震惊。

      “这腥气好重,呕……”

      周遭人自动让出一道圈儿,宋时安反倒心下暗喜,只是盯着屠户许仲越。

      这是多大一片蓝海地带啊!

      许仲越漆黑的眸子朝他额上一瞥,没多言便转身进屋,须臾手心托着个瓷罐。

      见他递到了自个儿眼前,宋时安试着掀开盖,里头果然是冒尖的一罐粗盐。

      此时淬炼技术尚不到家,哪怕是上好的官盐也颗粒较粗粝,色不够洁白,他小心挑了些出来,均匀撒在猪血里,未过良久,那控干净的血果然凝成了胭脂红的血块。

      许仲越挑了挑眉,并没关注一整盆猪血,重换了刀具,将黑猪放回磨盘上开膛剖腹,剔骨分筋。

      将整猪分体绝对是技术活,骨骼筋脉相连的地方,若不懂巧劲儿,哪怕把猪剁得稀烂也很难分开。

      而许屠户的动作,真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他已将右臂从衣裳里脱出来,半片结实有力的胸膛和大臂在阳光下白得晃眼,那把剔骨刀轻松地分开肚腹,取出下水,再将整只猪大卸八块。

      宋时安只见过屠宰场机械化切割,这回大开眼界,等那刀光停下,忍不住又拍三下巴掌叫好。

      “许大哥,我要一只猪前蹄,这野猪肉怎么卖啊?给我算便宜点吧!”

      “劳驾,我要那块肋排,还有旁边那坨肥肉也给我!”

      野猪肉比寻常家养的猪肉瘦肉多,肉质较硬,在喜欢用肥肉炼油吃油渣的古代,不如家猪受欢迎,但每斤肉比猪肉便宜五到十文钱,冲着便宜,许屠户的忠实客户们很快把猪肉买光。

      许仲越取走了自己那份钱,把装钱的瓦罐递给猎户,他俩眉开眼笑的分账,宋时安这才迈前一步,笑吟吟说:“许大哥,这猪下水便宜卖给我,成吗?”

      许仲越看了眼地上的下水,猪心猪肺猪肝和大肠堆在一处,被人踩了几脚。

      “拿走。”

      宋时安略踟蹰:“我只剩下十文钱,也不知道够不够,若是不够我一会儿再送……”

      许仲越沉声重复:“拿走。”

      猎户将钱收好,临走前好心帮少言寡语的许仲越解释。

      “这位哥儿,你莫要慌张,许屠户的意思是,这猪下水做出来一股馊臭味,乞丐都不乐意吃,你想要不必付一个大子儿,全拿走就是!”

      惊喜来得太突然,宋时安脑内开始报菜名了,他深吸口气,抬眼确认:“真的都给我吗?”

      方才在人群里听议论,宋时安大致知道了许屠户的情况。

      他三年前才来清江镇,能干的很,帮人杀猪、收猪卖肉,很快攒下钱财买房置地。

      他单日杀猪,双日出去收猪,因忠实客户极多,算账清白,出价公道,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乐意把猪卖给他。

      宋时安心想,若能稳定拿到猪下水,凭他的手艺开个卤煮店,必然客似云来,生财有道。

      许仲越沉默慷慨,他却不愿白占便宜,细水长流有来有往,方是生意之道。

      “还有这个……”许仲越眯起眼,琢磨着说:“血块,你也拿走。”

      “许大哥,你许是不擅料理饭菜,既然你愿意送给我这许多猪下水,不知可愿意将厨房借给我用用,我做道红烧血豆腐给你尝尝?”

      宋时安从小在自家餐馆帮忙,早养成了唇齿未开笑先扬的习惯,他话虽密,却说的清楚圆润,加上这把哥儿的嗓子嫩,真如珠落玉盘般动听。

      许仲越沉默片刻,依旧惜字如金。
      “好。”

      许屠户的厨房比他家敞亮许多,灶台留着火,一开炉门火蹭的起来,旁边罐子放着油盐酱醋,梁下吊着蒜瓣生姜,最可喜的是台面嵌着一溜青砖,擦得光滑如镜,半点不见油污。

      做猪血最要紧是去腥膻气,方法并不难,只是繁琐。

      许仲越倚在门边,见身形纤瘦的哥儿先将圆盆里的猪血一分为四,拍碎蒜瓣,切出姜丝丢进水里,捧进猪血,没过水面,将佐料和盐都扔进去,又端起脚边开了封泥的一坛酒,闻了闻,乌黑的大眼望向自己。

      许仲越点头,他才把烈酒也倒进水里,将灶膛重盖上一半,小火慢炖的煮起来。

      那水略有沸腾之势,宋时安便舀一勺冷水进去,将浮沫撇出,再继续慢慢转勺,如是再三,等他将那猪血捞出来,已成了凝脂似的四块,像是豆腐,却比豆腐更加丝滑。

      将血块放在冷水里浸着,宋时安且不去管它,翻出半袋白面,立刻有了主意。

      身为宋家面馆的继承人,宋时安从读26个字母开始便学揉面和面,他两手上下翻飞,快得几出残影,很快将面团揉得劲道,然后核心发力,“啪”一声砸回案板,又摊成饼,切成粗细均匀的细长条。

      重换一锅水热,他熟练将面条拉长下锅。

      许仲越换个姿势靠回门旁,不觉间看得入味,红烧酱汁热气腾腾的裹着猪血块,整个浇在雪白筋道的面条上,宋时安又撒上把葱花,将一大碗香气扑鼻的红烧血块拌面端到许仲越面前。

      许仲越沉默地吃着,越吃越快。

      猪血竟没有一丝腥气,鲜嫩入味,生姜和蒜瓣在舌尖上微微的刺激,挑起澎湃食欲。

      面条裹满了酱汁,吃着弹牙可口,呲溜呲溜,没几下,他便把整碗面吃得精光。

      许仲越留恋地看了一眼碗沿上残留的酱汁,徐徐将碗筷放下。

      宋时安短短时间已经习惯这位大哥的沉默,不必问,他便知许仲越吃得满意。

      他提起篮子,刚想去抱地上的猪下水,却见许仲越一个箭步,用水桶盛满猪下水,说:“我送你。”

      宋时安笑着去摸水桶提手,心说许仲越这人值得结交,真大方,不过他又不是姑娘家,哪用得着人送?

      只是他没想到,叠着许仲越的手刚想把水桶提起来,便被异常沉重的桶子扯得踉跄一步。

      许仲越不语,寒星似的眸子望着他。

      宋时安尴尬,无言。

      大意了。

      这体力,太弱。

      “那、多谢。”

      许仲越稳稳的拎起桶子,还把宋时安挽着的提篮接过去,昏昏欲睡的母鸡们一睁眼,吓得一激灵。

      “咯咯咯哒哒?”好汉饶命啊!

      “走吧。”

      天色已晚,许仲越跟着宋时安过街穿巷,途中宋时安记错路绕了两圈,他也并无一句责备取笑,宋时安感动得胸口热腾腾的,总算是找到了正确的回家路。

      两人站在门口道别,宋时安只恨院里种的不是桃树。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兄弟,他很想和许仲越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又怕刚认识第一天,太过唐突草率。

      故而他迟疑着多看许仲越两眼,还是咬牙说出心意。

      “许大哥,今天谢谢你,你……可不可以把猪下水都留给我,今后我会经常给你做好吃的!”

      如果许仲越愿意,卤味店生意,他也可以让许仲越入伙。

      他几分紧张,望着许仲越。

      这位相貌胜过爱豆的屠户,被夕阳晚风勾出几许温柔。

      “好。”

      宋时安高兴得跺脚:“太好了!”

      关上院门,两人都站了会儿才离开,宋时安想:我果然是不世出的餐饮业奇才,即将冉冉升起的美食大亨!

      歃血为盟这件事儿,不管具体是歃哪儿的血,都务必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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