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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杜司禹是一周前搬来这个小区的。

      说起来比较夸张,虽然他和裴连翘同属一个小区,但距离却并不近。他所住的区域是开放商在老小区的基础上扩展了面积,在新买的地皮上,建了几座商业的复式小别墅,数量不多,但足够豪华,一般人确实住不起。绿化做的是前所未有的好,草丛被修剪得整整齐齐,花坛里种着不知名的花,五颜六色,点缀着精致到毫无人气的空旷。

      他能住进这里,还的感谢自己有一个有钱的老爹。

      杜鸣是个纯商人,在本地也算有头有脸的企业家,去年他刚转学到临川中学,就给学校捐了一栋新的图书馆,从开始打地基到装修,仅仅只有用三个月,据说下个月正式投入使用,杜鸣送佛送到家,不仅捐了图书馆,还捐了一大批书籍,校长还邀请他在开幕那天去剪彩,可谓是给足了派头。

      在这个拼爹的时代,他算是走在了起跑线的前端,可这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快乐。

      他也是个俗人,有花不完的钱自然是好的,可让人遗憾的是,他的身份似乎并不是那么光彩,因为他是个私生子。

      六岁那年,杜鸣用强硬的手腕将他的抚养权抢过来。

      杜鸣有上流社会公子哥的毛病,大学时和一个贫困生漂亮女同学处对象,结果后来因为家族联姻,决定分手。漂亮女同学未婚先孕,不敢张扬,最后退学回了老家,努力拼命的想要逃离农村的前半生,都因为恋爱脑一时糊涂全部葬送了。

      这个漂亮的女同学就是杜司禹的妈妈,叫贺春。贺春舍不得打掉孩子,养到六岁时,因为小杜司禹生病没钱去医院,不得已找到杜鸣。

      然而,没想到的事,儿子得救了,也被抢走了。

      杜司禹努力习惯着这里的生活,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并没有旁人以为的那般开心。

      门一开,金毛先一步跺着脚跑进屋内,肉垫在棕色的地板上踩出“哒哒”的声响。杜司禹拽了拽狗绳,声音淡淡:“等下,我帮你擦个脚。”

      说着,他脱了鞋,踩着拖鞋,蹲下在鞋柜里拿了狗子专用的毛巾,动作轻柔地抬起金毛的脚,慢慢擦着。

      杜鸣从卧室出来,大妈余媛跟在他的身后为他穿西服外套:“今晚的酒会就穿这套吧。”

      杜鸣没意见,妻子余媛出身大家,既有商业背景,又是书香门第,是联姻不二选择。结婚这些年,两人相处的也是十分融洽,相敬如宾,只是欠缺了一些激情。

      还有另一个遗憾,就是余媛不能生,结婚的头几年,想尽了办法都无所出,这也是杜鸣在贺春找上门后,不得不争取杜司禹抚养权的原因。

      他知道自己对贺春的所作所为很过分,但形势所迫,他必须做出选择。

      杜鸣穿好西装外套,看见正在给狗擦脚的杜司禹,主动问了句:“回来了?”

      杜司禹没有回应。

      这样的相处模式属实正常,杜司禹不爱亲近任何人,包括他这个亲生父亲,唯独只对眼前的这只狗的态度偶尔能热情点。

      他没有反对杜司禹养金毛,因为心生愧疚,他可以纵容一切,但唯一不能妥协的是杜司禹离开这个家。

      作为承担一个家族事业的人,他有着这种不能剔除掉的封建想法,他需要一个儿子,需要一个血脉。

      “你们校长邀请我下个月去学校给图书馆的开幕剪彩。”杜鸣整理了一下袖口,声音沉稳,“听说那天也是期中考试后的家长会,你到时得考一个好成绩出来,别让我丢脸啊。”

      杜司禹依旧给金毛擦着脚,淡淡地“嗯”了声。

      依旧是不咸不淡的寡淡对话。

      杜司禹的成绩从来都是第一,他继承了杜鸣出众的容貌,延续了贺春的学习能力和天赋,不管做什么,他都能手到擒来,这样的人,不管站在何处,都是让人无法移开目光的光芒。

      杜鸣还有话想说,他侧头示意余媛去帮自己换一条领带。余媛离开后,杜鸣走上前,距离杜司禹只有几步的地方,开口道:“我听说你妈妈前些日子生病了,我刚给打了一笔钱过去。过些日子,我陪你回去看看她。”

      没有杜鸣的允许,杜司禹无法见到贺春。

      监护权就像一道高高的墙,隔着他们母子,还得需要得到应允,他们才有见面的资格。

      “她已经好了。”杜司禹摘下金毛脖子上的套绳,拍了拍金毛的屁股,示意它自己去玩,起身,抬眼,神色淡淡地与杜鸣对视。

      就连在他面前谈起贺春,杜司禹都敏感地避开“妈妈”两个字,他知道杜鸣不喜欢,余媛也不喜欢,他们无数次地给他洗脑,他是属于这个家的,余媛才是他的母亲,而不是贺春。

      “谢谢你的钱,不过她真的已经好了。”杜司禹的话十分生分,但他说的事实,贺春前些日子只是有些感冒,最近已经转好。

      杜司禹明白,杜鸣只是想找个话题,拉近父子俩那不可跨越的距离。

      “如果没什么事,我回房学习了。”杜司禹说。

      杜鸣微微失落地点了点头:“去吧。”

      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总是冷冰冰的,不管相处多少年,似乎都毫无进展。

      裴连翘第二天又找了几家礼品店,还是一无所获。

      没想到一个看着平平无奇的杯子,竟然找不到任何同款。

      回家时,她特意绕了路去了公园,想着今天能不能碰见遛狗的杜司禹,虽然男生并没有对她的散步邀请做出什么回应,但她还是期盼着能见到他。

      因为那只金毛实在是太可爱了。

      裴连翘东张西望,没有看见熟悉的人影。

      她并没有失落,她的性格天生乐观,时时刻刻都是勃发的,似乎没有任何事情能打击到她,使得她产生消极情绪。

      于童常说,她很喜欢和裴连翘待在一起,愿意和她做朋友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她像个小太阳一样的温暖,与之相处特别的开心。

      人会本能地和容易影响自己心情变好的人相处。

      这是裴连翘身上的独一无二的魔力。

      公园不远处,有几棵樱花树已经开了,五月的暖风伴随着花开,有粉白的花瓣飘落在肩头。

      此时此景,裴连翘想起《秒速五厘米》的场景。

      她抬头欣赏着花,心情很好地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时,和不知已经站在那多久的杜司禹碰上了视线。男生穿了件纯白的半截袖,黑色的运动裤贴着他的小腿,又细又直。

      裴连翘先是愣了一下,立刻笑起来,语气熟稔:“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杜司禹不自然地看了她一眼,言下之意,她这是在等他?

      意料之中,没有等到男生的回复,裴连翘也不在意,她蹲下身,摸了摸金毛的头,金毛似乎很喜欢她,在她的手掌下蹭了又蹭。

      杜司禹默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少女低着头,细白的脖子面对着她,瘦弱的肩膀没有撑起肥款的T恤,松懈地耷拉着。

      “对了,杜司禹,它叫什么名字啊?”裴连翘问。

      杜司禹依旧淡淡地回复,言简意赅只有几个字:“没有名字。”

      “啊?”裴连翘抬头,眼睛亮亮的,“你连名字都没给它起啊?外婆说,每个人,每个东西都应该有名字的,这样才完整。”

      杜司禹没说话,当初他养狗只是觉得太无聊了,从宠物店带回来时它还是一个只有七个月大的小狗,当时他忘记问店员它有没有名字,事后自己也忘了起。

      他对这种事情不甚在意,就连和狗子相处起来,都很是简单,甚至不需要称呼名字。

      “你要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裴连翘笑着说,“它的人生才算圆满啊。”

      杜司禹瞄了一眼面前的女生,她怎么总是一副特别开心的样子,逗个狗都能这么开心?

      她好像做什么事都很开心。

      “嗯。”男生淡淡地应了声。

      裴连翘和金毛玩了会儿,话题转移得飞快:“你看,樱花都开了呢。”

      杜司禹从来没注意到樱花树已经开了,他很少注意事物,对什么都是漠不关心的态度。

      “像不像动漫里的场景?”裴连翘指着樱花树,她站在少年的身前,脚下是金毛跃跃欲试想要跳起来的模样,阳光落在两个人的身上,粉色的花瓣零零碎碎地飘落。

      杜司禹看了一眼盛开的樱花,缓慢地偏过头,视线落在少女的依旧充满笑意的侧脸上。

      没来由的,他的心情也跟着变好了。

      她的笑容好像真的有种不知名的感染力。杜司禹心想。

      他很少有这么放松的一刻,这种感受就像一个把自己关闭在黑暗房间里,忽然某一个瞬间的抬头,目光所及碰触到一束温暖的光。

      渐渐地,杜司禹走了神。

      再次回神时,樱花依旧再开,女生依然在笑。

      脚边的金毛安静地趴着,懒洋洋的,似乎也很享受。

      这时的杜司禹还不知道,他会和眼前的女生看很多次樱花盛开,在很多年后的某一天的随机歌单里听到一首歌,十分贴合地映证了他的心情。

      歌词是这样写的。

      还记得樱花正开,还未懂得跟你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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