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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知远 ...

  •   方知远还想继续做梦,可是他醒了。
      扭头看了一眼闹钟,滴答滴答走着还没走过凌晨三点,屋里很黑很安静。
      这两三年里,他经常失眠,头痛的症状倒是逐渐好转,除了偶尔混乱的记忆会给他带来不大不小的麻烦,例如画图纸的时候总不自觉走神。看样子是睡不着了,方知远起身打开灯,慢悠悠地走到厨房倒了杯热水,大口喝了下去。
      温热的液体从喉咙流到胃里,很舒服,连心底的躁动不安也消减了不少。方知远半歪着身子,一手撑在桌面上,另一手无聊地转动着空了的玻璃杯,而思绪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自从遭遇那场意外的车祸,他昏迷了十几天,幸亏没受多大伤,只是脑袋围了一圈绷带看起来有点吓人。现在都好了,脑震荡那种想吐的感觉也成为过去,只是在那之后他脑海里出现了奇怪的记忆。
      尤其是晚上入睡之后,梦里总有另一个人的身影出现,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年轻男人,高高瘦瘦的,比他矮一个头。有时是在给他做饭,围着围裙,脸是模糊的,可方知远觉得对方在笑,他还伸手揽住了对方的腰;有时场景变成了在陌生的客厅里,他们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对方胆子有点小,却坚持要看恐怖片,被吓到了就回头钻到他怀里嘤嘤嘤,惹得他伸手捂住对方的眼睛,然后深深地吻下去;又或者,干脆就是两个人牵着手,十指紧扣,戒指在阳光下闪着微光……
      一开始方知远觉得自己撞坏脑袋出现幻觉了,做了几遍检查发现脑子里淤血早就散了,去做心理咨询之后情况也没有好转。反而,那些说得上甜蜜的记忆,开始越发清晰。
      无奈之下,他这个一向信奉科学的人也找起了关于什么中邪之类的东西,结果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重生”这个字眼。
      本以为只是小说素材,看得越多,方知远就越发心惊。那些相似的、主角受伤之后有了迷之记忆的桥段,让他不得不怀疑起了这个猜测的真实性。
      那些梦,那些记忆,真实得就像发生过一般,尤其每次醒来,看着另一边空荡荡的床铺,他就很难受。抬手揉揉生疼的太阳穴,方知远叹了口气,转身走回房间。想再多,也想不起对方的长相和名字,到底这个人存在与否,还是个未知之数。
      屋子又暗了下去,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很快又变得安静。他闭上了眼睛,希望能够睡着,希望能做个好梦,哪怕在梦里听一句对方的撒娇都好。
      第二天快到中午,方知远才带着图纸来到公司。他的上班时间向来随心,毕竟他手里的出来的珠宝都是好东西,老板自然给了最大的自由好让他灵感大大地来嘛。
      其实方知远根本不想来,要不是大客户指明了要他来介绍这次的设计,又禁不住老板苦苦哀求,他才不会动身。每次过来公司都很麻烦,因为会见到一些他不喜欢可是碍于礼貌还要寒暄的人。
      例如,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据说是什么股东的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就爱来公司堵他。见她想凑过来,方知远马上退后几步,摆出冷漠的表情,伸手捂住嘴咳嗽了几声。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厚脸皮的人,屡被拒绝屡次缠上来,每次只要闻到那股浓烈的玫瑰花香他就是好一阵反胃。
      虽然梦里的谁也喜欢玫瑰,但是身上的香气是淡淡的,让人心情舒缓。
      下意识想起了那个人,方知远愣了一会,回过神更嫌恶地瞥了一眼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女人,径直就走向会议室,连一句“早上好”都显得多余。
      正以为自己找到机会关心对方的女人,还没来得及说出自己担心方知远身体不适、自己会煮汤能给他清心润肺什么的,就发现面前始终不发一言的人走开了。她还想追过去,可对方这大长腿一伸,走得很快,她踏着六七厘米的细高跟也跟不上,只好眼睁睁看着对方拐进了会议室里。
      虽说自己老爸是股东,可打扰了生意绝对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再多不忿,她也只好恶狠狠地跺了下脚,转过身又是一副妖娆的模样,哒哒哒的声音向着电梯那边渐渐远去。
      方知远舒了口气,整理了一下领带走到会议桌前,开始给等候的客户展示他的作品。一边讲解着,他一边走神,刚刚那个女人最后说的话意外让他上了心。
      自然不是稀罕她什么煮汤的自夸,而是想起了在梦里,那个人很喜欢给自己做饭,尤其煮得一手好汤。不是没有想过去找,但是在不知道长相和名字的情况下,他也无从下手。
      可今天,他心里的渴求压不住了,想要见对方,想要核实对方真的存在或是幻觉。
      没准真的是缘分,或者说是命运。
      当晚回家,方知远就觉得一阵头疼,陌生的碎片又浮现在脑海里,这次他看到了一个地方,是和对方散步走过的江边。醒过来之后,他马上打开搜索引擎,很快就找到了——是隔壁的H省省会。
      看梦里的情形,他们并不是去旅游或怎样,就是住在那里傍晚才会出来遛弯。而网上搜索到的信息,无论是照片上沿江小道的灯,还是在水面晃荡的游览船,都和梦里的一模一样。
      恨不得买机票马上就飞过去,方知远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冷静下来,他还有没完成的工作,收拾东西也需要时间。强行按捺住心里的激动,一夜未眠,等上班时间一到他就赶去了公司。
      坐在桌子后面趁着空闲涂指甲油的秘书小姐都懵了,一不小心打翻了瓶子,她从没有看到方大设计师这幅慌张的模样,急匆匆就闯进了老板办公室。本来站起身来打算询问一二,她想了想,又坐了下去,反正老板应该不介意的。
      至于进去把人吓了一跳的方知远,也知道突然辞职肯定是不行的,就算老板是自己的老同学照样没情分可讲,他也没那么缺德甩手就跑。喘着气解释了一通,好一顿扯皮之后再答应了即使到隔壁城市还是通过网络工作,才说服了苦着脸的老板,就当把他外放出去。
      老板也生气啊,但那么多年相处下来也知道方知远的性格,向来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情用尽方法也要做。以前他挺庆幸这家伙守承诺死心眼,任凭别的品牌挖角也不走,结果嘛,之前多满意现在就有多无语。
      你说一个三十岁男人,过去在朋友圈子里人尽皆知的老处男,如今为了个莫须有的对象,抛下大好事业就往外跑。他狠狠拍了桌子,咬着牙恶狠狠地说:“方知远啊,你最好真的能找个媳妇才待在那边,不然你就等着我去揪你回来!”
      啊哈哈,方知远才懒得理会,要按他以前的性格,肯定讽刺几句“活该你单身狗”之类的。然而他现在激动着呢,得到答复之后就推门跑出去了,完全没有往日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像个,咳咳,真正的禽兽。
      老板:“……”
      处理好公司这边的事情,之后在家整理行李又是好几天,方知远心急如焚,但还是耐心把事情都安排好。这边的房子锁起来,也没打算租出去,以后带着人过来玩可以住,至于没人打理就放着落灰吧,他也不在乎。
      一个人就是想走就走,他爹妈早去世了,亲戚也没几个,幸亏隔壁还有几个死党帮忙找了房子,不然方知远还得继续焦躁着。
      等飞机慢慢升高,在厚厚的云层穿行,窗外什么也看不见。过了一会,才透过舷窗看到阳光给云海镀上一层金色。方知远盯着外面的景象,离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近,终于恢复成以前冷静的样子。唯一能看出紧张的地方,是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我来了。”
      很快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了,方知远一边还债搞图纸(答应了老板的屈辱条件),一边试图从记忆碎片里找出蛛丝马迹。
      还别说,对方大致的形象已经拼凑出来了:
      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跟方知远相比身形小很多,腰很细,但搂住去摸还是有浅浅的小肚子,揉起来很舒服;会做饭,喜欢给方知远煮汤,但是自己挑食严重,爱吃菜不爱吃肉,连昵称都是“菜菜”,梦里老是要方知远紧盯着才肯噘着嘴吃掉挑出来的肉,有时候还要亲自上嘴才能让这家伙乖乖咽下推过来的食物;身上常常飘着玫瑰香气,似乎是连衣服被褥都要喷这个气味的香水,但不令人讨厌,反而闻起来很轻松,尝起来(?)也很甜。
      想起越多,就越喜欢。
      到这会方知远也不急了,如果只有他自己有这些记忆,那也没必要去找现在的对方,毕竟那不是属于他的爱人。而如果对方记得,自然会来到这边,总会遇到的。
      而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尽快想起对方的长相和姓名,免得到时候遇到对方都认不出来。空闲时间方知远也不爱外出,就躺在阳台的长椅那里,或者窝在卧室床上,想啊想。
      只是绞尽脑汁的他,并没有料到会以这种方式回忆起来——
      秋天的午后,微风吹拂,暖和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放松身子躺在沙发上的方知远渐渐困了,眼皮耷拉下来,昏昏沉沉之间就睡熟了。
      “啊哈……轻一点……”
      梦里的声音如此熟悉,带着微弱的哭腔,在他耳边流转。方知远觉得自己抱紧了身下的躯体,像要吃掉对方一般亲吻,从嘴唇到脖颈,逐渐往下。
      那种触感仿佛就是真实的,彼此的体温,浑身大汗,黏答答混乱不堪
      就在这时——
      方知远猛地睁开眼睛,手机正在桌子上嗡嗡作响,顾不上是谁的电话,他烦躁地摁下关机键,刚刚在旖旎的梦境过后没能得到发泄。
      低声咒骂了一句,他起身走进浴室,脱下黏腻的衣服站在淋浴头下面,冰冷的水从头顶喷下来,却一时没办法将火热降下去。
      心里可惜着刚刚未完的梦,方知远忍不住伸手,想象那是对方带着戒指的手,做起不可说的上下小幅度运动。他一手撑住墙壁,淋湿的头发黏在额头,干脆闭上眼睛,脑海里都是那张清秀但满是潮红的脸庞,任由浑浊的喘息混着水声在浴室里回荡。
      “路采……”
      在这一瞬间,他低吼出在梦里喊了无数次、对方的名字。
      水声也停了,周围渐渐沉寂了下来。
      而方知远并不知道,这一晚,有人和他一样再难入眠。
      第二天一早,他就去市中心的珠宝店定做戒指,特别要求在内侧刻下“路采”二字。一边拜托别人找这个“路采”的资料,一边等候戒指做成,方知远又陷入了坐立不安的状态,连工作什么的都全推了。
      只是还没等消息传来,他在一个普通的下午去取戒指,然后在柜台处,有一个无比熟悉的背影。柜台的小姐在笑着跟他打着招呼,可是方知远什么都听不见了,什么都注意不到,只有眼前这个背对着自己的人。他停下了脚步,反而有点胆怯起来,握紧的手心里都是汗。
      直到,对方转过身来,眼眶通红地定定看着他,开口说:“找到你了。”
      方知远突然回过神,冲上去抱住了那个人。他能感觉到衣领慢慢被泪水沾湿,更用力搂紧了怀里的身躯,低下头去亲吻对方的发顶。
      然后,他答道——
      “我在。”

  • 作者有话要说:  在梦里回忆起对方,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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