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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翌日,陈素素醒来时,已是上午九点。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脸上,明亮得刺目。
      沈扬不在,家里只有她一人,十分安静。如果不是撞坏了的卧室门提醒着她昨日发生的事,她会恍惚怀疑一切都是个梦。
      当然不是梦。黄粱一梦已经醒了,再也回不去。
      她从冰箱里找了点东西充饥,然后翻出自己的存折,清点了一下存款。她一直在读书,虽拿国家奖学金,不愁学费,但除了假期做家教,她从未工作过,缺乏经济来源。这笔存款是她的父亲的遗产,也是她唯一的傍身之物。钱不算多,她不可能坐吃山空。
      也就是说,从今以后,她必须独力经营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有这些琐屑之事值得考虑,她不会有闲工夫自怨自艾、顾影自怜。谁都不是活在浪漫言情的连续剧里,为情生,为情死。现实中,爱情只是生活的调料之一,保质期还不长。
      她到厨房热了一杯牛奶,一口气喝下去。温热的液体从舌尖滑进胃里,早已成为一种习惯。以前沈扬总是软硬兼施地强迫她每天喝牛奶,最初她不惯,后来也就习惯了。没有什么是不能习惯的。
      把最后一口牛奶喝光,她已彻底冷静。打开电脑,在网上搜索出租公寓和招聘家教的信息——首先得有个栖身之地,然后得找份假期工作。
      这时,门铃响了起来。她来到门前,通过猫眼,意外地发现,门外的不速之客眉目如画,一身雪白衣裙,更衬得腰肢细软,冰肌玉骨。
      这等清凉美人,她当然不会忘记。是苏苏。
      由此看来,男人好色亦不无道理。谁不更喜欢赏心悦目的美人?秀色可餐。
      打开门,迎面就是一把清脆如铃的声音:“早上好啊,素素。”
      “早上好,苏苏。”
      两人相视莞尔。苏苏与素素,用本地方言来念,很难分得清楚。
      苏苏俏皮地眨眨眼:“我就开门见山了——我是来推销的。”
      “推销?”
      “是这样的。我有一套一室一厅的居室,精装修,家具齐全,在江滨路,五十个平方,一直在出租。前几天,租客因急事搬走了,我正在寻觅愿意租住的人。李悠哉说,你可能愿意考虑。所以,我过来问下你有无兴趣。”
      看来,李悠哉已预见到陈素素将会搬出去。
      苏苏又补充道:“房租的话,每月九百。水电气费用另付。还有宽带网络,按月付费。如果你觉得太贵,还可协商。”
      按照她说的住房条件,这个价格绝不算贵,甚至可以算是很便宜了。
      陈素素如实道:“这个价格倒是不贵。不过,我想先看看房子,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何时有空?”
      “我一直都有空。”
      “迟不如早。那,不如现在就去。如果你东西不多,可以先整理一下带过去。若你觉得适合,今天就可以住下来——那边的基本家具、电器都有现成的,需要购置的东西实在不多。”苏苏似乎很开心,“我猜你会喜欢那里,因为我觉得和你很投缘。”
      陈素素也真心喜欢这个美丽开朗的女孩子。噢,不,应该说,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她便也不再客套:“那我先去整理一下,麻烦你等等。不嫌弃的话,请进来坐坐。”
      “求之不得。”
      进了门,苏苏环视四周,赞叹道:“装修设计比李悠哉那边好多了,真该叫他过来学学。”
      陈素素不语。她倒是更喜欢那种简洁实用的风格。而且,即使这里再好,也已不属于她。她走进卧室,打包了一些夏天的简单衣物,再把笔记本电脑装上。满屋子的书,暂时搬不走。而除了这些,她身无长物。
      “果然,我眼光颇准。昨天说你有书卷气,原来你这儿全是书。”苏苏站在卧室门口道。
      “百无一用是书生。”
      “不不不,我很佩服能埋头读书的人。我是不行的,心思太杂,又坐不住。”
      懂得谦虚,便不是空心美人。
      陈素素笑笑道:“如果你这样的美女都整天泡在书堆里,岂非暴殄天物。”
      “原来你也会说笑。”苏苏不在意地咭咭轻笑,“我听李悠哉说,你在N大修博士学位。”
      “女博士就不会说笑?那岂不真成了灭绝师太?”
      连陈素素都有些佩服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也能有说有笑。到底是成年人,一切脆弱与苦恼都不足为外人道也。
      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若还在旧时代,脱离社会的家庭主妇一旦被抛弃,简直毫无自保之力,所以哭哭啼啼的幽怨弃妇那么多。而现在,她能经济独立,又即将毕业。名校的高学历虽不见得有必然优势,但至少找份糊口的工作不成问题。
      所以,她知道自己应该觉得欣慰。她一向欣赏卓文君的“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但她没有想到,决绝如卓文君,亦终未与司马相如恩断义绝。
      相伴白头的,未尝不可以同床异梦。
      苏苏似乎没有察觉她的一丝怅惘,径自玩笑道:“我有学历崇拜症,一见高学历就犯晕。但你让人觉得亲近——虽然,你看起来并不开心。”
      陈素素摸摸自己的脸,微笑:“有这么明显吗?”
      “今天比昨天好多了。昨天我刚见你的时候,你那脸色真是白得吓人。”
      “嗯,昨天有点不舒服……不过,总会好起来的。”
      “是啊,没什么大不了的。”
      两人明明昨天才相识,却似已有默契。陈素素庆幸自己能在这个灰暗的时刻遇见苏苏。她的人缘从来不算好,身边又多是一心做学问的学术女,何尝结识过这般灿烂而浓烈的女子,仿佛令她看到另一个世界。
      是的,世界很大,生活有无数种可能。她不该为一段错误的婚姻而发愁。
      但她没有注意到,在她发呆时,苏苏投向她的若有所思的目光。

      淡色麻质百页窗帘,刷地拉开。阳光一泻而入,满室晶莹,温暖得像要把人融化掉。
      落地玻璃窗外,天空湛蓝如水,像要把人溺毙。天空之下,长江东流,浩浩汤汤。室内的CD机中,飘出老歌,Yesterday Once More。歌声不胜低徊,提醒着年华易逝,如江水东流不返。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那些所谓的痛苦,又岂能真正伤人分毫?既如此,何必作痴男怨女状?
      陈素素把手按在玻璃窗上,看阳光把微凉的指尖染成金色。她淡然微笑。
      “这里,你可喜欢?”苏苏问她。
      “非常喜欢。”实际上,完全找不到不满意的理由。
      “那就住下吧。”苏苏也不含糊,立刻拿出协议书,递给她。
      经济上的事,无论亲疏,总是越清楚越好,对彼此都有利。所以,陈素素庆幸自己婚前和沈扬做了财产公证。她不想让任何人以为她觊觎他的钱。
      他们都是骄傲的人,所以好聚好散。
      签过协议后,陈素素注意到床头柜上放着一本书。素雅的封面上,书名是“一叶知秋”,作者是她不认得的笔名。
      “这本书是?”她问。
      苏苏看了一眼那书,笑道:“这是我一个朋友写的散文集,送了我一本。他只是文艺爱好者,你是方家,有兴趣看看的话,不妨指正。”
      “我也是外行。”
      这倒不是谦虚。陈素素的专业方向是先秦文学,和当代散文毫无关系。
      忽然,她想起一个问题:“似乎,我还不知道你的职业。”
      “你猜猜。”
      “演员?模特?主持人?”她逐一猜测。
      苏苏摇头,笑得眉眼弯弯:“你太看得起我,我哪有这般资质?我不过是你那位邻居的助手。”
      “啊?”陈素素惊讶,“我还以为……”
      “以为他是我男友?不错,工作之外,我们也有过那种关系。”
      苏苏用的是“过去时”,令陈素素有些过意不去:“抱歉。”
      苏苏毫无芥蒂地摆摆手:“没什么。我的男友不止他一个,他的女友亦有一打。我们分手了,也还是朋友。你看,昨天我不就到他那儿借宿了一晚吗?”
      陈素素颇觉诧异,脱口问道:“这样也可以?”
      “怎么不可以?”苏苏咯咯地笑起来,仿佛说的是世人皆知的公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只求快乐。若不能快乐,我又不是圣母玛丽亚,和他们呆在一起干什么?”
      明明是很简单的道理,此刻说起来,却令陈素素颇觉触动。她嗫嚅:“但是,结婚的话……”
      “爱一个人,怎忍心和他结婚?婚姻如同合同关系,自要承担风险。所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那,什么样的人适宜结婚?”
      “互相尊重,彼此有益,但并不相爱。就像,唔,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陈素素沉默。说起来,结婚之后,她和沈扬也算得上相敬如宾。分房而睡,礼貌相待,互不干扰工作与生活,保持各自的隐私,凡事都有商量,连外出吃饭付账都是AA制。原来,相敬如宾是因为没有感情。需要用理智维系的,只有责任与义务。
      如今想来,忽觉恻然。
      这时,苏苏的手机忽然响起。铃声十分活泼,竟然是《两只老虎》。
      看来,连上天都不想给陈素素顾影自怜的机会。
      苏苏接了手机,简短地说了几句就挂掉。然后,转向陈素素笑道:“托你的福,我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
      在对方惊讶的目光中,她拎起手提包:“走吧。我的Boss大人在楼下等我们,他请我们吃饭。”
      陈素素愣了一下才反应过她的Boss是指李悠哉。
      “但是……”她想婉言拒绝。
      苏苏用恳求的目光看着她:“你昨天不是送了他一件衣服吗?礼尚往来,实属应该。拜托了,真的拜托了。你不去的话,我到哪儿蹭饭?”

      有苏苏在,那一顿饭吃得绝不寂寞。但对陈素素而言,到底有些食不知味。人家好端端一对情侣在一起吃饭,自己掺和进来,也太不识趣了。
      餐厅里,周围不时有笑声传来,她却觉得听不真切。热闹都是别人的,与她毫不相干。
      恍惚想起本科时代的学校食堂,每到中午下课后,总是人山人海,人声鼎沸。沈扬先找到座位让她坐下,然后去打饭。他似乎比她更清楚她喜欢吃什么又应该吃什么。喧嚣的人海中,她抱着书包,坐在那里等他回来,心中有莫名的喜悦。当然,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幸好没有,也再不会有。
      对失去的有所留恋,并不可怕。人类都是失去后才知道珍惜的动物。只是这留恋何其浅薄,不值得为它牺牲更多——就算是和一只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宠物分离,都总会有不舍,何况是人。但所谓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不过是因为得不到更好的。
      自嘲般地想着,她面前的饭菜都没怎么动,只把一杯苹果汁喝得见了底。
      “吃这么少?”苏苏诧异。
      “嗯,我减肥。”
      “不会吧,你减肥?”苏苏怀疑地看着消瘦的她。
      她讪讪,一时无言。幸好李悠哉这时道:“你自己胖,就不准别人减肥?”
      “喂,谁胖了?”苏苏被他的话噎了一下,“我看啊,最胖的人是你。”
      话题转移,陈素素松了口气。
      其实,陈素素真的曾努力减肥,在她初识沈扬时。然而那时她亦不算胖,不过有一次,沈扬无意中说,他觉得苗条的女生比较好看,于是她开始悄悄节食。后来果然愈发清瘦,仿佛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如今想来,那时她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的典例——“女为悦己者容”的下场总是“色衰而爱弛”,更何况她连个花瓶都不算,充其量不过是东施效颦。
      午餐结束后,苏苏又建议去附近新建的游乐场玩。陈素素当然立刻推辞,但苏苏似乎打定主意要拉她去。她经不住美女的恳求,只得允了。
      “我就知道素素心肠最软,不会拒绝人。”苏苏奸计得逞似地笑起来。但美女就是美女,即使这种表情也让人觉得俏皮可爱。
      熟悉陈素素的人都知道,她虽然有些孤僻,但其实很好说话。以前沈扬老是感叹:“我要是当推销员,一定恨不得所有顾客都像你一样。”
      她有生以来最坚定最决绝的一次,大概就是昨天。这是个太过困难的决定,她只能把自己逼到绝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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