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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八二 有敌远来 ...

  •   二有敌远来

      “小月”姓陶名月,今年十九岁,父母都是越南籍华裔,越战时全家以难民身份辗转进入美国,陶月是在美国本土出生的第一代移民。
      宜书和陶月是高中同学,二人因成绩优异同时入选学区“天才班”。美国不比中国,学校里边的明星是校队的运动员和啦啦队的美女们,成绩好的高材生往往被同学看作书呆子,不受欢迎。一来二去,“天才班”里的同学形成了自己的小团体,两个拥有华人血统的孩子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后来又同城读大学,正式交往。
      这次宜书回来作交换生,陶月也递了申请,因为名额等原因,她入读的是D大,与T大一街之隔。陶月申请交换生的事情从头到尾瞒着宜书,就是为了今天这一刻的surprise,虽然从宜书的肢体语言看,惊的成分远远大于喜。
      沙发上的君书帖遥遥观注着门口久别重逢的这一幕,心里面大叫霉气:刚走一个,又来一个!

      君书帖和陶月不对盘。不对盘的责任主要在于陶月。
      试想一下,男朋友与他最铁的哥们儿青梅竹马,长大了还天天在一起,相处的时间远远多于自己,而且、好象、似乎……男朋友对这个铁哥们儿还非常在乎,管头管脚还管穿衣吃饭……是个女人就会有想法,何况这个铁哥们儿还是一个gay!
      更何况,记不得有多少次,两个人的气氛正好,男朋友突然拨出一个电话,如果那边没人接听,跳起来气冲冲地就往外走……刚开始陶月还好奇,后来就不问了:不用说,肯定是那个天杀的君书帖又失踪了!
      君书帖自十七岁发现了gay吧的种种妙处之后,经常谎报年龄混迹于其中,留恋忘返乐不思蜀,三叔三爹好几次都差点给他气死──他们倒不是怕他滥交,他们害怕那个“A”字打头的不治之症。其实君书帖那时候年纪还小,对爱情仍然抱着梦幻般的少年情怀,他到gay吧主要是去喝酒跳舞找同类聊天,遇到合口味的靓仔打打kiss打打手枪,脑袋发昏做到最后一步的时候虽然也有,次数却非常有限。只是那个时代,人们普遍把艾滋看作同性恋的专属疾病,谈“艾”色变,以为只是一般的身体接触、甚至相对吐一口气就足以感染。君家人体质奇特,几乎从来不生病,但是谁也不敢担保他们对艾滋也有免疫功能,最麻烦的是,还没办法作试验。
      君三叔有次给气得狠了,破天荒地大发脾气,关了他整整十天,自己也把工作带回家,在家里守了他整整十天……小君三总算体会到家人的苦心,打那以后老实了很多。不过他们搬到东岸上大学后,他又有旧病复发的迹象,没法子,他正值十八九岁的问题年龄,又脱离了三叔三爹的眼睛,很多时候自己也管不住自己。不得以之下,陈宜书只好代为行使监护人职责──费城某家gay吧里面,曾经多次上演一个矮小的东方少年(以西方人的标准)拎着另一个帅气的东方少年离开的情景,每一次都会引来一片口哨和哄笑声,观众们误以为是老婆捉奸来了。
      ……
      陶月和宜书在一起的时间不短,这些事情有所耳闻,也难怪她对君小三满怀敌意。更加让人生气的是,她觉得自己一直在唱独角戏,她的敌人对她的存在根本不在意,就好象他只要吹吹气,自己就会消失一样。

      女人的直觉向来精准,君书帖确实没把陶小姐当回事儿。他压根儿不相信宜书会搬出去跟陶月同居,既然宜书还是住在家里,既然一切都不会改变,多一个陶月少一个陶月,又有什么区别?当然,如果可以不看到这个丫头,就更加完美了。
      可是,这个丫头现在不远万里跨海过洋地追了过来,接下去的一年,是不是天天都要面对那张白开水一样的脸了?霉气啊!(至于陶月的脸是不是杯“白开水”,无关紧要)……
      君书帖当时根本不可能想得到,这么个看上去没啥破坏力的小丫头,不久后即会害他丢掉半条小命!

      陶月来后没几天,对面的邻居搬了家。秦骁费尽心机地把房子弄到手,本来是准备和杜亦真同住的,杜亦真跑掉了,他也不介意一个人独居。不想陶月脑子转得快,立即提出由她和宜书居住,秦骁留下来和君书帖作伴。秦骁当即赞同,他大男子主义严重,认为陶月一个女孩子天远地远从美国跑过来,宜书不好好照顾的话,太不男人(他的“好好照顾”的定义跟大多数人不太一样)。宜书刚开始很意外,他才十七岁,从来没想过要搬出去,更不要说跟女朋友同居了,只是陶月时机挑得巧,从宾洲回来后宜书窝了一肚子闷气,对他哥一直在横挑鼻子竖挑眼,左右就是一个感觉:不顺眼!现在见君小三一副自己天经地义就该跟他住在一起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姓君我姓陈,你还比我大,凭什么我就该照顾你?难道我陈宜书天生就是书僮?……心念转动间,对于同居的提议也就默认了。
      结果大叫不好的只有君小三一个人,他几乎一跳八丈高。宜书的心思他自然是毫不知情,他只知道自己不要跟宜书分开,就是不要!秦骁问他为什么不要,他理直气壮的说宜书从小就跟他在一起,他们要一直在一起,不要分开。
      秦骁用看病人的眼光看他:“对门也叫分开?他是你弟不是你老婆,你未必还想赖人一辈子?……君三公子,你十九岁了,该长大了!”
      君书帖发懵了好久,最后少数屈服于多数(主要是屈服于陈宜书),不甘不愿地接受了现实。

      陶月牛刀小试,成功击败潜在情敌,带着满心的扬眉吐气以及对于未来的美好憧憬,欢天喜地地布置起新家。
      身在美国的陶家对女孩子很严苛,她妈妈怕她“学坏”,甚至搬到费城陪她读大学,规定夜里十一点前无论如何都必须回家。这次回国读书,她父母只以为国内保守,放心大胆地让女儿孤身前来。
      成长于自由文化的少女非常反感家里的保守作风,与宜书同居,一来当然是她自己想要跟宜书在一起,二来,也包含着一些反抗父母的心理。所以干干脆脆地,她买了一张双人床,另一间卧室放了两张书桌,改成了书房。
      君书帖看着对面房子一天一变,今天多出一组沙发,明天搬进全套的锅碗瓢盆,后天窗帘换成了淡紫色……楼道对面,“家”的气息越来越浓厚,他心里的滋味也越来越难以分辨,醋酸、不甘、郁闷、无奈……通通都有一点。
      多年以后君书帖才明白,当时的感觉,是那种一件很要紧很重要的东西被人夺走了、自己却无能为力的挫败感和焦灼感。这种感觉他从来不曾有过,就算是初恋那次,也是迷茫多于妒忌,恐惧远远重于不甘,从打击的力度上说,这一次或许要小一些,但是感觉却非常古怪:当年他遭受重怆却从来不曾想过反击,更没想过要伤害他人,可是这一次,他不但开始思考起赶跑陶丫头的种种方案,甚至觉得要让小丫头吃些苦头才够解气──当然,这些想法属于朦朦胧胧影影约约几近于下意识的心理活动,没有最终成形,而没有成形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太忙,因为刚好在这个时候,学校开学了。
      好些年后,君书帖与某位心理学家探讨起这段日子的心理,深谙人心和人性的祝大教授半开玩笑地说是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边,早就认定了宜书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别人碰碰可以,一旦想要挑战所有权,就是触碰到了他的逆鳞……不过呢,祝扬同学强调,这种反应在心理尚不成熟的小孩子中比较普遍,被抢了宝贝玩具的小霸王们常常也会有类似反应,而作为他“狼群也可能养出一只狗”理论的惯用例证,狼生狼养最后却不可思议地长成了一只乖乖狗的君小三,赶跑陶月的那些“类邪恶计划”,至多也就是停留在“计划”阶段,真要实施的可能性不太大。
      君书帖一笑了之。

      祝扬或许正确或许错得离谱,对此我们无法证实。不管怎么说,陶月运气不错,在君书帖忍无可忍之前,学校开学了。
      新的学校新的环境新的同学,国内的大学生活对几个人来说都是全新的体验,心思和精力被新奇事物侵占得满满的,一时间没功夫顾及其它。
      忙忙碌碌间,三周的时间匆匆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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