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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低级灵 ...

  •   目送巡逻车离开,柯言毫不客气地推开我:“你怎么总是莫名其妙和一些麻烦事扯上关系?”

      “你以为我乐意吗?”我跳起来,“车祸这种小概率事件谁能预料到!”

      “你飞过去啊。”

      “说得轻松,你也知道路以宁离我越远,我能力衰减得越快。这种情况乘风过去,还不如打车省力呢。”

      柯言无语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懒得和我吵,跨上自行车,头也不回地说:“上来。”

      我嫌弃后座狭小,坐着不舒服,说:“我不坐,我再打辆车去。”

      “行。”柯言压低帽檐,二话不说踩下脚踏。

      “等等!”我一把拉住后座。

      柯言差点一头栽倒,急刹车稳住平衡,扭头怒气冲冲朝我喊:“柯叶,你是不是想摔死我?”

      我说:“我突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

      “帮我安装下我的脑袋,我怕对不准,影响美观。”

      柯言:“……”

      我催促:“快点快点。”

      柯言虽然不悦地哼了声,但还是下车接过我递去的头颅,与此同时,马路拐角处响起引擎制动声和车轮声。

      我抓着柯言的胳膊飞身跃上树,拨开重重遮蔽的树叶往下瞧。

      巡逻车上下来两个熟悉的人。

      胖警察摸着脑袋说:“奇怪了,这么短的时间,两人怎么就不见了?”

      瘦警察说:“其实我之前就觉得她不对劲了,哪有人打车戴头盔的。”

      “那头盔的涂装和摩托车一模一样,这明显不是她的东西嘛。”

      “对,这么明显的疑点我居然没注意,让她给混过去了,实在太不该了。”

      “小章,”胖警察指了指脑袋,“你说这姑娘有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整个人看起来怪不自然的,我看就连怀孕也可能是装的,拿枕头充当隆起的肚子。”

      “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哎,回头调出监控就清楚了。”

      其实我很想跳下去,说你们都错了,我衣服下面不是枕头,而是人头,一字之差,谬之千里,但为了世界和平始终保持缄默。

      看那两个警察还在那一本正经地讨论分析,我摸着开始搏动的颈动脉,用胳膊肘捅了捅柯言,低声说:“你说他们什么时候才会走?”

      “鬼才知道。”柯言抱着手臂粗的树枝,脸色不是一般的难看,“原本这时候,我应该抱着香香看球赛,而不是挂树上躲条子。”

      “有点互帮互助的精神行不行?你上小学的时候掉进阴沟,天寒地冻的,我还不是一直站原地等你爬出来。”

      柯言脸色一黑:“你当时叫了七八个女同学一起过来围观叫好,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还好意思提?”

      我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之所以没有施以援手,就是想锻炼锻炼你的身体素质,你要感谢我的用心良苦才是。”

      “闭嘴。”柯言张开右掌,一簇火苗腾空出现,手一扬,朝我掷来。

      我本可以很灵活地躲过火团,闪身绕到他背后踹他一脚,但眼下这种情形根本容不得我施展博大精深的功夫。

      我只好扑过去,死死抱住他的双手:“你要干什么?万一烧到树……”话还没说完,枝桠承受不住这番大动作,“咔嚓”一声断裂,树叶簌簌而落。

      树下穿着警服的两人正慢慢仰起头。

      千钧一发之际,我攥着柯言的衣领,纵身跃上距离相对较远的另一株树。

      两个警察呸呸吐出嘴里的树叶,打开手电筒往树上照了两圈,什么情况也没发现。

      他们徘徊了一会,终于死心,边说见鬼了边发动车子走了。

      这回我等警车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上后,才放松警惕,拍拍柯言的肩膀和他告别:“我先走一步了。”

      柯言的叫喊声响彻云霄,在我跃出五十米远后还回荡在耳边。

      “你他妈的先放老子下来啊!!!”

      半个小时后,我接近绿景湾。

      绿景湾是封闭式中高端小区,虽新建不久,入住率却高得吓人,接近凌晨一点,透着灯光的窗格依然星罗棋布。

      所以尽管我完全可以轻松翻墙,但为了不人误以为蜘蛛侠重现人间,还是老老实实绕路从正门走进去。

      来到联排别墅区,心跳加剧,灼烧感覆盖了半边胸腔,这通常意味着附近存在我要寻找的目标,并且,越来越接近。

      在这种心灵感应的引导下,我走到一处私人庭园前,园外围了圈铁艺栅栏,中间矗立着一道拱门,内部上了栓。

      不过这可难不倒我。

      我足尖点地,借助风力轻松翻过围栏,落在柔软的草坪上。

      与此同时,感应完全消失。

      我奇怪地“咦”了一声,跑遍花园角角落落,心脏不适感再也没有出现。

      “有发现么?”一个声音传来。

      我抬头,是路以宁。

      紧挨着庭园有座凉亭,位势较高,他就站在凉亭中央,额前的碎发在朦光中微拂,背后一轮满月勾勒出颀长的身形,让整个人都笼上了一层清冷月辉。

      我摇头说:“感应消失了。”

      路以宁跳下来:“去其它地方看看。”

      我打开拱门,追上去。

      下了凉亭,有条鹅卵石路直通向人工湖,湖上架着一座石桥,路以宁和我一前一后在桥上走着。

      他率先打破缄默,偏头问我:“出埃及记的作曲者是谁?”

      这可把我难住了,路以宁似乎和我提过,但我的记忆力一向不是很好,照例没记住。

      “呃,毛姆?”我抓抓头发,“还是马克毛姆来着?”

      他言简意赅:“马克西姆。”

      “哦,好像是。”我说完这句话,胸口骤然剧痛,血管像被灌注了沸水,喧腾不休。

      自从死后,疼痛这种感觉便和我再无瓜葛,就算受到重伤,只要路以宁在我身边,就能依靠强大的羁绊力量瞬间愈合。

      唯有感应到周围有支配者时,胸腔才会起灼痛。

      更确切地说,这不是痛觉,而是一种共鸣——我的血液和灵魂都在响应那些远古神祇的召唤。

      四周的景物不断扭曲变形,空间和时间仿佛开始具象化,变为两股绞缠的力量,携带大量冲击波以虎狼之势向我击来。

      “我感觉到了!”

      路以宁跑到我身边,朝我伸出手,短促地叫我的名字:“柯叶。”

      “我在。”我握紧他的手,深情地和他对视一眼,纵身跳入人工湖中。

      在耳朵被水浸没前,我听到路以宁咬牙切齿地低吼了一句什么,接着便是咕噜咕噜的水泡声,我们两个彻底沉没入水。

      柯言一直说我喜欢滥用能力,其实我只是喜欢公报私仇而已。

      从路以宁把我复活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不是人类,而是在人类尚未出现的蛮荒时代,便存在于世的神。

      老柯从小就教育我,每个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性的,即使是那些对乞丐进行施舍的人,也会不自觉带有表现欲的心理。

      我当然明白路以宁复活我的目的并不是出于怜悯。

      他曾经说过,人类的认知里,神都是以仁爱的形象存在,但他们不是。

      他们拥有绝对强大的力量,却并无是非观念,从没想过惩恶扬善,也没想过救赎世人,甚至都不屑于将注意力投注在那些蝼蚁般渺小愚昧的生物上。

      他们和宇宙同寿,支配着时间、空间与万物生灵,只依靠本心本欲本能存活。

      所以比起神这种称呼,他更愿意把自己称为支配者。

      数百年前,一场大劫难让那些旧日支配者们或是遭受禁锢,或是陷入沉睡,几乎无一幸免。

      路以宁有幸躲过一劫,代价却是支配力受到重挫。

      他一直想要将同胞们解救出来。而我,是他在人间徘徊几百年间寻找到的最佳工具。

      我体质特殊,生来就可以感应到支配者们的存在,甚至可以唤醒那些沉睡的支配者。

      不过,路以宁想要让我变成供他驱使奴役的傀儡,需要损耗极大的神识,他残存的支配力不足以完成仪式,只能遵循一种古老原始的方法——将人杀死,挖出心脏注入自身三分魂魄,主仆契约便可即刻生效。

      作为随从者,将永远服从归顺于驱使者。

      自从大方地把十分之三的魂魄赠送给我,路以宁便泯然众人,失去所有支配力,沦落到和普通人类男性别无一致的境地。

      寻找旧日支配者的过程中不乏凶险,他能安然无恙活到现在,全仗着我的周到保护。

      所以路以宁之于我,并不是神于之信徒的关系,而是共生关系。

      我并不认为他高我一等。

      况且这个人让我卷入本不属于我的纷争,我自然逮着机会就要给他点苦头吃吃。

      比如说现在,明知道路以宁不会水,我还是义无返顾地拉着他跳湖了,尽管我有大把的地方可以躲。

      我潜伏在水下,透过波光粼粼的水面往上看,夜空经过水纹的扭曲成了一副莫奈式油画。

      等涟漪四散尽,湖面恢复平静,我看见我们原先站的地方倏然生出一个庞然大物,随着最后一根触手从地底拔出来,怪物的面貌完整地呈现在我面前。

      它的躯体由数十根象腿状的肉柱堆砌而成,头顶伸展着数不清的触手,缓缓蠕动着,半掩在黏糊皮肉下的绿豆眼转了一圈,一眨不眨地盯着湖面。

      身边一片寂静,我的腰猝不及防被撞了一下。

      路以宁做着手势让我出去,我看他实在是憋不住了,只好抱着他从水里钻出来。

      刚一露头,一条触手就朝我们甩过来,我偏头躲过一遭,却忘记了路以宁还在我身边,等回头看他的时候,他一手揽着我的腰,一手伸出水面,居然硬生生握住了高速袭来的第二条触手。

      而那条触手仿佛碰到针尖般,立马退避三舍,蜷缩成一团。

      我惊讶:“你……”

      来不及把话说完,成千上万条触手开始了仅针对我的攻击,那些肉鞭带着令人作呕的腥臭味挥下来,快得几乎只能看到残影。

      我浮游在水中,腰间还挂着路以宁这个拖油瓶,活动大为受限,差点就被一条触手拍成肉酱。

      我怒火中烧,正要撇开路以宁和它正面对抗,可还没有所动作就被他攥住后领,我还想说话,路以宁没有给我质疑的机会,低声吩咐:“上去。”

      我带着路以宁飞到凉亭顶站住,刚好和怪物的眼睛持平。

      路以宁说:“暗象虫。”

      我有些失望。

      因为暗象虫并不是支配者,只是一种低级灵,它们生活在地底,惧怕阳光,只在夜晚出动,靠觅食腐肉为生。

      暗象虫视神经退化,很难分辨方位,不足为惧,触手是唯一致命的武器。

      嵌在触肢内侧的吸盘会分泌出深绿色的黏汁,这些液体具有超强腐蚀性,一旦接触到身体绝对会化为焦炭。

      我倒是不怕,但我不能让路以宁沾染上,他要是死了,靠他魂魄提携的我马上便会化为枯骨。

      我冲出去:“我去杀死他。”

      “等等。”路以宁一把拉住我的手。

      “什——”我回头,话还没问出口,就感觉身体一空,我低头看,下面是铺满鹅卵石的小径,再抬头,只见路以宁嘴角微弯,像慢动作般缓缓松开手,我在空中停滞片刻,然后在风声中迅速下坠。

      我:“……”

      你大爷!

      路以宁作为一尊神,是不是太小肚鸡肠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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