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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蜉蝣 ...

  •   蜉蝣,属昆虫纲,蜉蝣目。昆虫一种,成虫口器退化,不吃食。成虫褐绿色,有翅两对。尾部有丝状物二条或三条,常在水面飞行。成虫生存期极短,只有数小时或一星期左右,交尾产卵后即死。成虫不取食,寿命极短,只能存活数小时,最多为7天,故有朝生暮死之说。早在2000多年以前,我国的古人就已经发现它“朝生暮死”,寿命极为短促,因此,古人常在文学作品中提到它,感叹生命的短暂,告诫人们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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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临安,庇荫足矣。
      绍兴十年,金兀术挂帅亲击,发动全面进攻。战线东起淮东,西至陕西。新任东京副留守刘锜率王彦旧部二万人,以少胜多,出奇制胜,取得顺昌大捷。此后,宋兵分路出击,淮东韩世忠诸将屡败金兵,收海州等,逼得金兵退守凤翔,不敢再战。中原由岳飞挂帅,连战连捷,重创金军。
      浙江绍兴。
      陆家大宅中,书房中一个十五岁少年听到这个消息,立刻把书本丢到地上,兴奋地走来走去。
      或许,复我大宋河山,指日可待。少年心中充满了激昂之情,书本上的“万物皆出于理”根本入不了心,于是干脆找了个理由把伴读书童支走,偷偷带上了弓箭,轻轻地牵了马,悄悄地溜出了家门。
      一路上花红柳绿,风清云淡。
      一只麋鹿忽左忽右地逃窜,少年紧追不舍,但每次都在即将追上的时候失去了踪影。
      天色渐晚,方觉不妙。再看四周,林荫幽邃,哪里是来时的路呢?
      仗着有武艺在身,他倒也不怕,策马继续前行。心想,总能见到什么人问问路的,只是回家后一顿责打是免不了了。
      马蹄平稳地踏在山路上,走了很久很久,久到几乎忘记了今夕是何夕。
      暮色渐浓,道路渐窄,忽然间却又豁然开朗,只是四周依然不见人影。又走了很久,才终于见到一个几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抬头差异地“咦”了一声:“你是什么人?迷路了吗?”
      终于见到人了!
      少年飞身下马:“小妹妹,这是什么地方?”
      小女孩站起身,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云深涧。”
      她微笑着回答。
      “怎么能出去呢?哦,我家住绍兴城,你知道回去的路怎么走吗?”少年急着要回家。
      “这……”小女孩考虑着说,“夜里是绝对走不出去的,不如先去我家住一晚,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了。”
      “啊?”少年慌了。
      夜不归宿,不知道母亲会气成什么样。
      “你怕挨打?”小女孩一脸轻松地问。
      “才不呢!”少年嘴硬。
      怎么能在一个小女孩面前丢脸呢?
      “说假话不好哦。”小女孩狡黠地一笑,“看你衣着华丽,头发都梳得一丝不乱,一定非富即贵。说话也没有纨绔子弟的臭习气,家教看来一定很严。夜不归宿肯定会挨打。”
      “你……”少年一下子被噎住了,有点后悔小看了这个小女孩。
      小女孩伸手去牵他的马。
      “小心!”少年欲阻止她的动作,他的爱驹可是脾气暴躁,不爱人近身的。
      可是这个小女孩却像是和他的马是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亲热极了。
      “怎么了?”小女孩甩甩乌亮的辫子,笑呵呵地问。
      “没,没事。”他把话咽回去了。
      小女孩带着她慢慢走着:“我家不远,一会就到了。”
      “喂,你多大了?”他好奇地问。
      小女孩转头莞尔一笑:“你猜呢?”
      “看你的样子,八岁?”
      “再猜。”
      “九岁?”
      “再猜。”
      “嗯,七岁?”
      “哈,你再猜十年也猜不对的。”
      小女孩笑出了声。
      “怎么可能?你说实话,你到底有几岁?”
      少年有些恼了。
      “三百一十六岁。” 小女孩一本正经地说。“到了,里面的房间是我的,你要睡只能睡后面的杂货屋了。”
      “你说谎也不说得让人容易相信些。”少年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你最多十岁嘛。对了,你家大人呢?”
      “死了。” 小女孩轻轻地说。
      神情落寞。
      少年这时才发现她的神情不太有小孩子该有的天真,反而像是一个沧桑的老人。
      “我一出生娘就死了,六岁时爹也死了。
      “你一直自己一个人?”少年吃惊,开始有些同情、可怜她。
      “是啊,不过,我也习惯了。”小女孩脸上瞬间换了一幅无所谓的样子。“你若是饿了,这里有些小芋头,我给你煮一下就可以吃了。”
      “你叫什么名字?”少年现在才想起来忘记问她的名字了。
      “蜀云。”小女孩回答。
      沉默。
      “你为什么不搬到外面去呢?自己一个人太苦了,也很孤单啊。你去我家住怎么样?”少年提议。“我家很大,你这么聪明,可爱,身世又可怜,我爹我娘应该会收留你的。”
      “哈!”蜀云忍俊不禁,“可怜?你怎么会这么想?”
      少年纳闷:“没错啊,我是觉得你可怜啊。”
      “陆公子当真这么想的吗?”蜀云的眼神变得很认真。一种莫名的光华出现在她的眼中,她的双眼霎时变得流光溢彩。眼前的小女孩似乎幻化成了风华绝代的倾城佳人。
      “你怎么这么问?我当然……”少年的脑子不由慢了半拍,忽然想到,“你怎么知道我姓陆?”
      “我说过,”蜀云平静地说,“我已经三百一十六岁了。”
      少年惊呆了,过了好久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你是……”
      “我是半仙,独自在这里修行已经三百多年了。”蜀云说,“你能遇到我也算是你的缘分。”
      “你说的你父母的事……,是真的假的?”少年小心翼翼的问。怎么看也不像是仙,反而比较像,像是——妖!
      “我爹是狐仙,我娘是人,她承受不了我遗传自爹的灵力,生我时就死了。我爹在我六岁时,也选择了消失。”
      “狐仙也会死吗?”他好奇,小心翼翼地问。
      “我爹从炎黄大战之时就开始修仙了,存在了太久了,就厌倦了。修行是一件永恒的事,一旦放弃了,就不会再有永恒的生命。”
      “我……,还是不太明白。”
      这些怪力乱神的事弄得他一头雾水。
      蜀云仔细看了看他。
      “你有善心,也与我有缘,留下来作我徒弟怎么样?”蜀云一幅认真的样子。
      “修行?”少年一愣。
      “可是,修行的话,是不是要舍弃家人,朋友,国家?”
      蜀云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直瞅着他:“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生老病死皆在一瞬间。你在人类中算是长寿,也不过八十五年阳寿而已。你若能堪破红尘,便能拥有仙人的寿命,跳出三界,俯瞰众生,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少年没说话。
      “你和表妹,注定无法白头的。”蜀云又说。
      “你知道我在想……”少年愕然。
      “我知道。”蜀云说,“虽然我不太明白你们人类的爱情,但我知道如果不能和爱人在一起,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顿了一下,“我爹也是因为如此才放弃了永恒的生命。”
      少年还是没有说话,金人南侵,荼毒生灵,他怎么可以不管?
      蜀云却再次猜中了他的心思,说:“朝代更替,兴衰存亡,不是你我可以改变的。”
      蜀云说完了,少年还是没说话。
      长生不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遇啊。
      可是,可是……
      再一抬头,蜀云不见了。
      面前跑来另一个小女孩,大约只有三四岁,稚嫩的童声叫道:
      “哥哥,太阳出来了,快走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少年一愣,哥哥?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一个妹妹?
      再看自己,又吃了一惊。
      自己竟然成了一个五岁大的孩子。
      脑子里还迷迷糊糊的,身子已经跟着妹妹出去了。
      晨光中林子里全都是差不多岁数的小孩子,挤在一起抢白色羽衣,抢到一件后便急忙穿到身上,然后就长出了蜻蜓那样的白色翅膀,飞上天空。
      少年也跟着拿到了白衣。
      穿上白衣,身体一下子变得很轻很轻,身后慢慢伸出了晶莹如水晶,薄如蝉翼的翅膀。
      他试着扇了扇,一下便升到了空中。身边是茂密的枝叶和穿过的风。
      “绛雪,绛雪!”旁边的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说,“你现在的样子真好看!等到了那里,我们就成亲好不好?”
      妹妹稚嫩的声音传来:“臭美,谁要嫁给你啊。”
      妹妹的名字是绛雪。
      他回头看时,绛雪已经十岁了。乌油油的头发在空中飘着,随风舞动着。
      再看自己,身体伸长了,五六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朝霞慢慢映红了整个天空。
      太阳升起来了。
      “大家抓紧时间啊!”
      “再坚持一小会就到了!”
      大家互相鼓劲,努力地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飞呀飞呀。
      他也咬牙坚持着扇动翅膀。
      一会儿顺风,一会儿逆风。风势稍大都会令大家失去平衡,他也只有坚持着不让自己被狂风吹走。
      有不少人消失在了旅途中。
      渐近中午,终于到了。
      这是一个看上去空荡荡的村子。
      没有时间为迷失,弱哀伤,优胜劣汰,强者生存者只的伙伴有死亡一条路。
      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
      大家各自寻找房间,来。不一会,村中便燃起了炊烟。找到后便定居下
      绛雪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
      当时那个求婚的男孩也成了魁梧壮汉,喜孜孜地迎娶了她。
      成亲时村里的其他十几对新人也一并举办了仪式。
      眼看剩下的姑娘不多了,而且都飞快老去,绛雪一直很为他着急。
      他自己却一直感觉很模糊。
      总有些不对劲,世界似乎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思索着,思索着。只觉得日头渐渐偏西,一摸自己的下巴,竟是一脸胡渣。
      绛雪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又哭又闹,她再也没有多余的时间给哥哥物色新娘了。
      村里的婴儿声此起彼伏,直吵得他头痛欲裂。
      趁着还有力气,他干脆走出了村子,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静一静。
      背上的翅膀在落地后不久就迅速萎缩了,现在无力地垂在身后,像失去水分后蔫了的菜叶。
      他诧异的发现自己的身子在斜阳下拖了一个又长又弯的影子。
      原来,时光竟然如此匆匆。
      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年华,去了哪里了呢?
      为什么竟然记不起自己年少时的样子了呢?
      摸着自己满是皱纹的老脸,却怎么也记不起这张脸年轻时的样子,就好像皱纹是理所当然的身体的一部分一样。
      这么快,这么快。
      自己,这么快,就成了老人。
      弯腰驼背,步履蹒跚。
      没走几步,便气喘吁吁了。
      他不得不找了棵树,颤颤巍巍地倚着坐下,靠着树干歇了口气。
      绛雪此刻,想必儿孙满堂了吧。
      自己这些日子都干了些什么呢?如今,没有老伴,没有儿女,孤独终老。
      记得自己也有过追求,也有过梦想,也有过对未来的憧憬。
      未来是什么,皱纹和白发?疾病和死亡?
      扶着老树站起身时,简直能听到全身松动的关节咯吱咯吱地叫唤。
      这身子骨,连家都回不去了。
      他看着这株沧桑的老树。
      难道,这就是丧命之处吗?
      这一辈子,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呢?

      老得走不动时才开始思考,一切都来不及时方悔悟一切。
      思及此处,老泪纵横,无语。
      树干上依稀有字,似是前人所刻:
      韶光谁与共?无觉白发生。
      忆彼良辰何?黄叶秋风中。
      他苦笑一声。
      人生,可不就如诗中所写,在寻觅中错过,在回忆中凋落。
      唯一声叹息而已。

      “陆公子,该醒了。”
      是谁?是谁在召唤自己?
      他困难的张开眼睛。
      面前是一个少女。
      一身素衣掩不住天生的雍容高贵。
      他恍惚地问了一句:“你是谁?”
      少女莞尔一笑,眉眼间有万般风情。
      “我是蜀云啊。”
      “蜀云?”他的脑子停了一下。
      记忆忽地闪回脑海。
      父母,表妹,国家。
      捷报频传,猎不到的麋鹿。
      三百一十六岁看上去却不到十岁的蜀云。
      她怎么已经看上去已经十七八岁了呢?
      他连忙看看自己,还好,还是十五岁。
      他还是不放心地问了一句:“现在是什么时候?”
      蜀云微笑着说:“绍兴十年九月十八。”
      心里算了一下,才过了一天而已。
      看来变的人是蜀云,不是自己。
      他疑惑地问:“你怎么变了这么多?昨天才八九岁啊。”
      蜀云一笑,解释着:
      “我在父母的忌日会变回小孩子的样子,正巧被你看到了。现在才是我平常的样子。”
      蜀云是半仙,能自然变换外表也是应该的吧。
      “我睡了一天?”他求证。
      “是经历了一生。”蜀云修正了一下他的说法。
      “这里并非人间。你的魂魄在离体后,托生为蜉蝣,经历了短暂的一生。”
      “蜉蝣?”他惊讶。
      怪不得那一生如此短暂,时光如此匆匆。
      蜀云点点头:“我知道,既然蜉蝣的寿命那么短,你应该很快就能回来。所以我就没有插手。让你有所体验也不错。”

      蜀云再次问他。
      “要不要随我修仙?”
      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记得父亲说过,这里过去曾经收容过一些人类。他们是千百年来为了逃避战火而来到这里的。留在这里,你就可以永远离开那些无谓的争战。”
      云深涧,一个无忧无虑,永远和平的地方。
      没有战争,没有国恨家仇。
      绍兴十年,宋金对峙的关键时期。
      他渐渐想起了现实。
      人的一生,究竟有多么短暂?人的一生,可以做多少事呢?
      就像过了很久,他才再度开口:
      “对于蜉蝣来说,人类的寿命大概就算永恒了吧。”
      “大概吧。”
      “对于人类来说,神仙的寿命也是永恒。那么神仙之上呢?永恒只是相对的吧。”
      蜀云说:“所谓修行永无止境,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他下定了决心:“我想回人间。”
      “为什么?”蜀云奇怪地问。
      “生命不在长短,而在于有没有尽心努力为目标奋斗过。漫无目的地永恒地活着,倒不如认认真真地为了自己的理想而读过短暂却精彩的一生。”
      少年说着,眼前浮现出金戈铁马的影像。
      战马嘶鸣,战鼓震天。
      耳边仿佛听到了岳元帅的声音: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蜀云点点头,微笑了:
      “我明白了。人各有志,我也不会勉强你的。”
      少年一喜:“可以告诉我回去的路吗?”
      蜀云取出一块丝巾。
      “这是属于人间的东西。能指引你回尘世,你只要骑上马慢慢走就可以了。”
      少年问:“你怎么会有人间的东西?”
      “这是我娘的遗物。”蜀云看着它,仿佛陷入了无限的回忆。
      “那,我该怎么还给你呢?”少年看蜀云的样子,一定很珍惜它。
      “用完以后,它自己会拿回来的。”蜀云笑笑,“时候不早了,现在走你还能赶得上在家里吃晚饭呢。”
      少年在回家的路上仔细看了那块丝巾,颜色已经有些消退了,古色古香的华贵样式仍能让人一眼看出这决不是平常之物。
      信马由缰,走了不知多久,终于穿过了重重迷雾,回到了人间。
      回到家,再找那块丝巾,已经不见了。

      嘉定三年,他的墓前,很多前来拜祭的人都感觉看到了一个陌生人来祭酒。
      可对于她的外貌,却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年轻姑娘,有的说是少妇,有的说是一个老婆婆。
      还有人坚持说她长了一条狐狸尾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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