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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没兴趣听周勇的咒骂,玄卿把俩人用麻绳结结实实的绑在一起,丢进了小树林里。

      驾车的吴二狗已经跑远了,玄卿只看到一个灰朴朴的黑点向远处移动。

      玄卿把余下的干粮分发给车内十六名男女,车厢里瞬时安静极了。大家对眼前这个武力强悍的男人的畏惧并不比周勇四人少。

      沈瑾瑜定定望着玄卿,没有说话,眼神中是警惕和畏惧,不像刚刚一起落难时那么熟稔。

      玄卿无所谓笑笑,继续手头分发的动作。

      “放心,我不卖人。”

      倏地,一名女子带着她的小弟跪在了玄卿面前。

      "民女渺渺,携幼弟谢过恩公。"渺渺长得虽不如三小姐美艳动人,但小家碧玉,这么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楚楚可人。

      “望恩公垂怜,让民女跟随恩公,侍奉左右。”

      玄卿骗过很多女人,假装爱过很多女人,但极少当着面拒绝一个女人。

      “我也不救人。”

      玄卿拿好自己的那份干粮,扶起跪在地上的女子,拾起地上的短刀,出了车厢。

      ......

      这是一条被岁月侵蚀的乡间小路,泥路两旁生长着各种各样的野花,它们的香味与泥土的气息交织在一起,引得玄卿胃部一阵绞痛。

      他已经两天没吃饭了。

      他看了看手里牵着的棕色骏马,咽了口口水,还没到时候。

      玄卿本以为沿着大路一路就能找到城镇,最差也能遇见一个村庄落脚。可是现实是残酷的。

      大路之后分叉成小路,小路之后又分叉成更小的路。干粮早就吃完了,还好路旁不时能看见河流,饮水不成问题。

      玄卿嘴里叼了一根狗尾巴草,走在仅能容纳一人一马通过的坑洼小道上,皱起了眉头。

      他迷路了。

      野外露宿本就危险,这几天他都没能好好睡觉,眼下已经有了一圈淡淡的青黑。现在夕阳西下,又到了一天中最危险的时候。

      他要找个地方度过这个夜晚。

      突然他看到了远处金灿灿的光芒,是麦田!

      玄卿骑上了马,飞驰到了那片金芒处。

      这是一块面积不大的麦田,金黄的麦浪在风中起伏,在余晖的映衬下如同一幅美丽的油画。

      果然在这片麦田的不远处,玄卿找到了人家。在农户的指引下,他终于来到了一个不大的村庄。

      暮色之中,小村庄升起了缕缕炊烟。玄卿见到了村长,一个六七十岁的干瘦老人,眼窝深邃,腮骨横突。村长姓孟,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

      简单了解了玄卿的情况,村长皱着眉给出了几个建议。首先玄卿的马匹需要抵给村里当做这几日的伙食住宿费。其次,玄卿孤身一人,长得不错,可以找一家农户女儿入赘,在村里种田。

      玄卿并不想入赘,也不想种田,他的老本行是行骗。所以他选了老村长给出的最后一条路,和村里的男人一起去野外打猎换取物资。

      前提是他得到村里猎头的认可。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外出打猎的,除了要保证物资,他们还要保证生存率。野外打猎有风险,他们不找拖后腿的。

      第二天,猎头一看到玄卿就拒绝了他的加入,理由是太白、太瘦。

      玄卿看着猎头魁梧的身材和古铜色的肌肤,沉默了一会。

      “打一架,我赢了你就让我加入,怎么样?”

      猎头叫桑野,是个结巴,也是村里最强悍的男人,他母亲是个桑农,父亲是个常年在外打猎的猎户,就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听到玄卿想来挑战自己,桑野的内心充满了不可置信。他用不怎么流利的,带着乡音的语调对玄卿表示了同意。

      “可,可以,俺让,你一只手。只只只,要你能赢,俺。”

      这场比试很快围观了七八个人,都在二十出头,一个个都身材强壮,看来都是村里一起出去打猎的男子。

      一群摩拳擦掌,精气十足的年轻人。

      “野哥,给这个小白脸一点教训瞧瞧。”

      “瘦的和个白斩鸡一样,也敢来挑衅俺们野哥?”

      空气中弥漫着叫嚷声,笑声,热血沸腾的激情在每个人眼睛里闪动,血气方刚的年纪,武力总是能挑起人最原始的激情。

      玄卿和桑野缠斗在一起,拳头如雨点般砸向对方,闪避,推拉,动作矫捷而且迅速,这是一场高水准的打斗,围观的青年们紧张地注视着这场比赛,唏嘘声嘲笑声渐渐平息了。

      两人打的胜负难分,都受了一点轻伤,但是桑野始终信守自己的承诺,让出了一只手。观众们已经不再关注谁胜谁负了,这是一场精彩的比斗,有来有回,他们为俩人每次的出拳和踢腿发出欢呼。

      最后玄卿力有不支,被桑野一个扫腿踢翻在地。比赛结束。

      “是我不敌你。”玄卿气喘吁吁。

      桑野一把玄卿拉起,黑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兴奋,显然打的非常尽兴。

      “你,你你也很不错,欢迎加,加加入俺们。”桑野和拍了拍他的肩膀。桑野把他一一介绍给自己的兄弟。

      玄卿露出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惊讶表情,好兄弟似地用拳头锤了一下桑野的肩膀。

      “谢谢野哥,下次再比过。”

      桑野告诉他,下一次出发在三天后。

      与桑野和一众兄弟告别,玄卿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他揉了揉肩背,很满意今天的表现,这次的表演比以往陪那些精明的老板打高尔夫要简单的得多。

      这三天里,玄卿也没闲着,这里走走,那里逛逛,没事就帮衬着村上的大伯大嫂干点农活。一来二去也就熟了,村上都知道来了个好看又勤劳的小伙。

      *

      第三天清早,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胧,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村里亮起星星点点的烛火,人们开始一天的劳作。

      桑野和兄弟们一共十人,正背着大包小包聚集在村口,他们在等人。

      一个来自仙岭郡的重要客人——宗古。

      每个月他都会带来猎物的信息和他们一起去完成狩猎,还给他们钱。
      他的武力很强,托他的福,每次打猎都很顺利。他给这座贫瘠的山村到来了生路。

      与桑野的尊敬崇拜不同,在玄卿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倒卖货物的二手贩子。专业点的话说,就是经销商。

      他们通常会以低于市场价买进货物,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卖出,以赚取差价。在这个信息闭塞的山村里,利用信息差和价格差可以赚个盆满钵满。

      羡慕归羡慕,真正让玄卿在意的是——这个人不是像他们一样的凡人,而是一个炼体的修士。村里的小伙比起赚钱,似乎更在意对方炼体者的身份。
      而且这个世界上存在仙人,能御剑飞行那种。

      这不是一个有钱就是大爷的世界,这里面有更深层的等级划分。

      玄卿的世界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当然,对于他现在的阶层来说,最有用的当然还是钱。眼下他一身麻布短打,还是向桑野借的。不要说仙人了,他现在连一个村民都比不上。

      在这个世界里他就是蝼蚁。

      想到这里,他又开始怀念那即将入账的一个亿,带着无比的遗憾和痛惜,只是差一点点,他就可以跨上另一个人生台阶了。

      和村里小伙子说说笑笑,很快半个时辰就过去了,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扬起的沙尘里玄卿看到了一人一马。

      来人足有两米二三,比桑野还有魁梧三分,他下了马,站在玄卿面前好像一堵墙。

      玄卿一米八七的个子在现代也算是高大挺拔,在眼前几个年轻人里也能排在前列,只是在宗古面前就完全不够看了。

      玄卿好像在和两个姚明面对面。

      这人是吃什么长大的?巨大的体型差带来的压迫感让玄卿感到不适。直觉告诉玄卿眼前这个人不一般,他似乎能看到宗古身体周围隐隐流动的浅色气流。

      玄卿怀疑自己眼睛出了问题,他又转头看向桑野,桑野朝他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玄卿给了他一个完美的微笑。

      在一群古铜色的糙汉里,玄卿白皙的皮肤显得格外显眼。宗古一眼就看到了他,眼神中透出一抹惊艳。宗古并不好男色,只是玄卿长得实在是太过扎眼,即使在仙岭郡那样仙家遍地的大城里,宗古也从未见过这么俊美的男人。

      可惜,只是一个凡人。

      桑野一把揽过玄卿,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朝宗古介绍他的新兄弟。桑野称赞玄卿身手不凡,去了山里能顶上用场。宗古显然并不相信,但也没有反驳桑野的意思,只是略微点了点头,就当带个花瓶。

      “你你你,可别小看看,这,这小子。”桑野结结巴巴地笑道,“俺们村村村,长家闺女,哭着嚷着要嫁,嫁给他哩。”

      玄卿无奈,拐了桑野一肘子,示意他别说了。他对十四岁小姑娘可没有一点兴趣。

      “就是就是,玄卿他才来俺们村五天,就把村里姑娘的心啊都勾去了!”一个个子略矮的小伙在一旁幽幽地补充,说的特别酸溜,引得大伙哈哈大笑。

      玄卿笑着反问他是不是心上人也被一起勾走了,惹得他红了脸。

      “你还是先管好自己吧!”

      小伙名叫白卯,不到二十岁,是个孤儿,从小寄住在桑野家,算是桑野半个义弟。

      宗古话不多,基本是桑野和他几个弟兄在打哈哈,又加了玄卿这么个村里的绯闻人物,一路上很是热闹。

      宗古似乎被这群年轻人的热情感染,对今天话题的主角也多了一点好奇。

      “你说你叫玄卿,是哪两个字?”宗古貌似不经意的问道。

      桑野和他几个兄弟都愣了愣,他们大字不识,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怎么写,知道怎么读就够了。

      这么多年了,也没见宗古问过谁的名字。

      玄卿看向宗古,带着一丝疑惑,随后一双眼微微弯起,温软如玉。

      “提要勾玄的玄,白衣卿相的卿。”

      在安全的地方,玄卿喜欢用自己的本名。这有他自己的判断。

      合伙人张哥曾经不止一次让他改掉这个坏毛病,他不以为意。

      他人生的一半都是在行骗中度过,用过数不清的身份,演过数不清的人,总有放下面具,希望自己真真实实存在的时候。张哥一度以为他是动了真心,要洗手从良了,但事实证明玄卿的心黑的很,钱总是赚不够的,而且玄卿26岁的人生生涯里并没有爱过什么人。

      大概真名只是他从那为数不多的良心里挑挑拣拣能给出的唯一一点真诚了。

      张哥见他这么干的多了也没出事,就随他去了。

      真名假名,假名真名不过是一个称号,真真假假谁又能分的清呢。

      “小兄弟读过书?”

      “读过一些。”

      “早年在哪里干活?”

      “永安,从前是个教书先生。”

      永安,北齐国都,一个月前刚被南召攻破,流民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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