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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褚大捕头和冒牌捕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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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汴城,未时,大雪。
      死了人,街上的路人已变少了。
      风卷携几张红碎花纸,落在一件黯淡无光的大氅上。
      人活着,提一口真气,死了,连衣服都凋敝。
      枯瘦的马驮两具人尸,已是竭尽全力,口鼻喷沫,四蹄晃荡,褚将斩早下来走路,迤迤然曳着步子,他似乎从未慌张过。
      他的刀别在腰间,无鞘。为防邪毒蚀去少年尸体的面目,以致看不出是否易容,褚将斩在一条小巷里斩下了他的头。
      银刀,刀光却是黑的,断口连血也不及流。
      除了他的手下,几乎没人认得这张俊朗,却往往不太干净的脸,但整个汴城,除了不谙世事的婴儿,没人不知道“斩尽魍魉”,褚将斩!
      十三岁时,褚将斩用一把柴刀,劈柴似地劈了八个无恶不作的强盗,之后的八日,他日日梦见这群强盗的鬼魂。
      第九天,他躲着母亲,夤夜出门,把那八个人的同伙也砍了,然后他患了失眠症,一连三天,只是对着月光擦那把柴刀,觉得上头有擦不干净的血。
      他因此开始学着喝酒,学着不愧疚地杀人,他开始坚信自己的刀下绝无冤魂。
      十九岁,他开始怀疑自己能不能斩尽天下恶人,他再一次噩梦连连。因此他那一天走了神,恍惚就是死,他只感觉脸颊一热,血溅进眼睛里,头有点发昏,下意识地砍下一刀,眼前的人倒下去。
      他认定自己要死了,在那之前他得多杀点恶人陪葬,他随手捡起刚才倒下那人的刀。
      昏过去之前,褚将斩杀了四十七人,吓死了两个,臭名昭著的“关中五十匪”只有一个原地投降,帮他包扎了伤口甚至把他送回了官府,主动自首,这才幸存。
      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柴刀丢了,反而握着一把寒光凛凛的银刃,刀光是黑的,像剜出了白昼的一道裂痕。
      这是“五十匪”的匪头,“银刀将军”狄虎的刀,原本有个纯金打就的刀鞘,褚将斩却实在不记得他是不是把它一脚踢到了天边。
      脸上的疤痛得钻心噬骨,他觉得以后用这把刀,还是一击致命比较宽仁。
      今年他二十六岁,再也没做过噩梦,每天睡得如婴儿般安稳。
      他是半年前被贬到汴城的,怪一个状元。
      状元骑高头大马,志得意满地满街巡游,巡到某个比“王中羊肉汤”还脏还破的酒馆时,那墨色大马的铁掌踏到一滩呕吐物,状元穿一身赤罗青缘的华服,头戴红花胸顶锦绣,摔了个四脚朝天,污秽沾了满头满脸。
      褚将斩正被一个小倌扶着,用一块麻布擦嘴。
      状元摔断一条腿,状元的马也摔断一条腿,状元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千里马落下病根瘦成大狗样,这够把他贬到交趾县。
      状元的爹是个大官,很仁善,让他带着那匹瘸马来汴城,他走到一半才知道这附近有“明知山”。
      到任上的头一天,他磨亮了自己的鹰喙刀,决定再磨磨自己——至少至少,几斤炖烂的猪肉夹进馍里,配竹叶青三坛,毕竟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然后他生了一场大病,在驿馆那条脏棉被里足足打了三天的滚,又有十来天浑身发软。
      等他拄着刀挪到驿馆门口,外头的光刺得眼疼,远远走来两个少年:比他狼狈,比他精神。
      “妈的,抢我活…”他本想借酒浇愁,发现没钱。
      虽然上任头十来日,褚将斩的上司已经很想把他赶回家种地,但之后他解决汴城里的所有硬茬,都没用几天。
      褚将斩相信这案子不会是例外,他有点饿,刚才没吃上羊杂汤,真他娘的冤。
      他饿得一路没说话,狄风云平日就像个哑巴,有案子更是半字不吐,直到瘦马转过一个弯,府衙的朱红大门影绰可见,狄捕快才突然喊他名字。
      ——没大没小,目无尊长,褚将斩没好气地问他要干啥。
      狄风云笑也不笑,“你希望这人是曲衍星的儿子吗?”
      “我当然不希望,曲老前辈本就够倒霉的,还让他的后人死在邪毒手里,这实在……”褚将斩的胳膊肘用了点力。
      狄风云走近一步,盯着褚将斩脸上那道横亘的凶戾长疤,“所以,你怎么知道他有儿子?”
      “哎呀!我哪就知道了!我刚才问他们‘这小子姓不姓曲’是猜的啊!你说说漆家儿子陈家儿子旁边,还能是谁家的孩子?”褚将斩要跳起来了。
      他恨恨喘口粗气,“你到底想问啥?狄大爷?”
      “折煞我了。我想说,曲前辈可以有孩子,叶玦鸣和裴芸的孩子也不见得就死了,大人。”狄风云已往前走了好几步远。
      2
      回到衙门时,瘦马已经走得昂首挺胸,毕竟两具尸体都先化成了骨架子,后被狄风云装进布背囊,只剩那个脑袋夹在褚将斩腋下,还很囫囵。
      殓尸送葬、鬻棺屠宰,是最下贱的活计,但褚捕头进屋之前,刻意拍拍身上的土,拢拢一头乱发,甚至伸出一双大手用力搓了两把脸。
      屋里是个清秀至极的人,明眸皓齿,肤如凝脂,虽然一副男装打扮,没人看不出她是个女人。
      “多好看个孩子,怎么只剩头了?”她一声惊呼。
      “回柳太夫人,中了邪毒,不砍掉就连头都不剩了。”褚将斩垂手而立,显然很尊敬这个女人。
      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年纪,如何能被称作“太夫人”?
      问出这句话的人,如果不是太太年轻,比如十五六岁,那就是太没见过世面。
      退隐了十三年的“鬼手女娲”柳菱玉在这里当仵作,只因为她的宝贝幺儿放着大好前程来当捕快——还是跟着个酒鬼干。
      褚将斩讪笑。
      “鬼手女娲”会施毒,更会解毒,会易容,自然也看得出人是否易了容。
      她已叫人烧了满满一盆滚水,打开自己用了五十年的妆箧,用一双嫩白如玉的纤小的手拈出一个青瓷小瓶,把鲜红的粉末倒进水里,水骤然变为血色。
      然后,她两手很珍惜地捧着那同样白玉一般的头颅,浸泡在热水中。
      褚将斩凑过去看,只见热水正在缓缓变色,沸腾似的冒泡,仿佛有什么东西从头颅里渗出来,可兀地,水恢复透明,头颅面皮已变作虚浮,伸手就可撕将下来。他忍不住露出敬仰的神色。
      柳菱玉干这种事总是很愉快的,尤其有晚辈因此敬仰她的时候。她已打算伸手捞出这个死人脑袋。
      一道冷冽剑气破空而出,一柄长剑霍然出鞘,在柳太夫人的玉手碰到头颅之前,它已被一剖两半,内里竟全无可辨认之组织,只是令人作呕的乌黑。
      狄风云找块布擦干剑上污渍,“凶手早料到我们会验尸,这头里自然全是邪毒,下次……”
      他挨了一巴掌。
      “你这孩子!看出来还不早说!”柳菱玉气得脸上都有了皱纹。
      褚将斩愣愣地看着那发黑发臭的水,“至少说明他的确易容过,并不是陈大少和漆小侯爷的朋友。”
      “所以我得去告诉他们。”狄风云大步走出门。
      3
      狄风云并不知道怎么面对母亲。
      因为他不是狄风云。
      他来自2023年,是个刑警,出任务的时候发现队友是卧底,被一枪贯通左右两边太阳穴,以头抢地,死得很痛快。
      他出任务前一晚还在看小说,读到玉面蛇倒下人人皆知有毒的酒,读到漆狰把它一饮而尽,读到漆狰说“无论如何,我永远信你”,读到漆狰那三根垂在肩侧,末尾攒一枚压命金珠的长生辫被割去交差……
      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他死后会穿到书里。
      真正的狄风云死在一条巷子里,走不到百步就能进入大马道街,褚将斩在那里等着他喝羊肉汤。
      “狄风云”所读到的部分中,褚将斩一直在找他失踪的手下,如果不是穿越过来,“狄风云”不会知道大马道街还有条巷子,更不知道狄风云已经死在这里。
      他苏醒时,什么痛感也没有,胸前是用一柄匕首造成的伤口,伤口极窄,却准确无误地亘在心脏处,和他自己一样,狄风云是被一击毙命。
      他猜得到这短匕的来历,定南侯府,漆小侯爷给他“弟弟”的生辰贺礼。
      在他走到巷口的时候,刀创已经痊愈,他踏在小说中的碎琼乱玉之上,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握住腰际“饮霜”的剑柄,高束的银发在风里仿佛是一道月影,九九八十一式变化诡谲的“风,霜,月”早已铭刻在狄风云的心中剑中,即便换了灵魂,也绝无分毫疏乱。
      就像“狄风云”胸中的正气。
      如果他没有突然记起这头颅中的吊诡,柳菱玉会永远失去她的一双妙手,他只希望自己刚才的演技还说得过去。
      他已经尽全力暗示褚捕头,叶玦鸣的邪毒还有一个传人,褚将斩一向很聪明。
      狄风云的轻功承于其母,颇为高俊,他一个“燕归巢”掠出府衙数丈,靴尖轻点,踏雪无痕,声不比雪落更大,只见一玄衣青年,腰悬天下瞩目,却仅敛于毫无修饰的木鞘中的神剑,翩然而去,正若天际流云。
      4
      直到天暗下去,他们才记起,已经到了夜来得太早的季节。
      雪停了,被雪淋过的月很亮,一滩明月,晒着满地迤逦的银砂。
      漆狰正在揉头。
      那扇门的门框不是铁的,他的头也不是,但是门框包了铁皮,而他没练过铁头功。
      这个举动看起来很适合嘲笑,而陈袭居然没嘲笑他。
      白天被豪情,愤慨和身为强者的高傲压抑的慌乱,和酒一样逐渐浸透了两人的心,那柄鲨鱼皮鞘的匕首泛着油光,漆狰叹了口气,伸手去拿。
      一只从三岁就开始握兵刃的,永远温暖干燥,永远坚强有力的手突然两指一屈,猛地朝他泛青的腕脉一弹,他只感觉左腕一麻,整条健壮手臂失去知觉,眼看要“啪”一声砸在桌上,带着自己和那混蛋的真力掀翻一桌子菜,漆狰不得不狠撇下夹着红烧肉的筷子,五指瞬间点毕三处要穴 ,贯通血脉,呼吸间的功夫,手臂已由血色转惨白,又由白转红。
      坐他对面的陈袭,在呼吸之间也把最后两块红烧肉塞到嘴里。
      陈袭的墨发斜分,长度至颈,又留下两束长逾腰际,分垂两肩,遗传自父亲,黧黑的墨倾泻而下,竟逐渐褪为银白,在雪光映照下,与火一般的浓赤对比更鲜明。
      漆狰那句“你有病啊”,突然噎在喉咙里。
      他突然有点,或者说,很后怕。
      陈袭的嘴动了动,把红烧肉咽了下去,“这是咱俩十年前送蛐蛐的东西。”
      “嗯。” ,漆狰莫名有点愧疚。
      “当时你说让他防身,我说他连只鸡打不过,给他把小刀就能防身了?”陈袭开始吃别的菜。
      漆狰没动筷子,他深吸一口气,“但是咱俩都知道,他不该用邪毒,而我们太小了,完全没想过生死关头…谁还管这个”
      “所以我们想了个‘很妙’的计策,”陈袭眯着眼睛笑起来,像是陷入了回忆,“咱俩一块找了工匠,在这个匕首里设计了暗槽,只要有人用力攥紧它,压到上头的珍珠,就会有个小针刺进他的手里,把蛐蛐的血注进去,他自己肯定不怕,别人就要完蛋了。”
      漆狰看看自己的掌心,如果刚才陈袭没拦住他,他的胳膊大概已经化成黑水。
      而陈袭还在说,“我们当时觉得,这么好的刀,如果有人要袭击蛐蛐,一定会先把它抢去的,但我们仨后来都知道,如果他的身份暴露了,他的命比五十柄匕首都贵……七七你知道我为啥突然说这个吗?”
      “因为我刚刚……”漆狰的话突然又噎在喉里,他回想起一件事情。
      “因为我本来也忘了,是刚才你伸手,我才突然想起。”陈袭瞥了一眼自己的手,漆狰一把扯住他的手腕,拽过去。
      修长,宽大而嶙峋,长久习武积了一层薄茧,没有针孔的痕迹——况且,漆狰蓦地反应过来,如果陈袭被扎了,他的葬礼现在起码进行到棺材钉钉。
      两人面面相觑。被慌乱浸透的心脏霎时间沥干了水,旁边的人就这样看着两个少年英豪一惊一乍了半天,突然面对面笑得喘不过气。
      漆狰的压命金珠“咚”地撞了一下酒杯,他顺势把杯子举起来一饮而尽。
      曲晦初非常喜欢青色,那件青缎面大氅他几乎每个雪天都穿。那一套碧衣是“朱绣居”最贵的翠色料子所做,只是厚实些,没什么特殊花纹。那一条玉带是总有人把他看成书童,戴上玉带就更像少爷点,饰样自然是越常见越好。银线手套更好仿制,编出来都是一个样子。
      就算是那把嵌满名贵宝石,尤其有颗墨绿色,龙眼般大小的珍珠的匕首,也完全可以仿制。
      只有那个“愚蠢”的设计,因为曲晦初根本不舍得用这匕首,最多也只是拿出来看看,绝不会被人发觉。
      两人回到驿站,发现狄风云已等候多时,只有一句话要传达:那人的确是易了容。
      他似乎还有话想说,把漆狰看得发毛,却一转身,已掠出去三丈远。
      “七七啊,我有个问题,”陈袭往屋里挪,“咱俩告诉他咱住哪个驿站了吗?”
      5
      永宁山庄,夜,万籁俱寂。
      曲晦初睁开眼睛,只感到周身剧痛,五内焦渴如焚,任何一个人被长时间封住穴道又骤然解去,均有此感。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发抖想吐的,他这样,是因为眼前有五个死人。
      每个人都在融化,尸水和死者生前因恐惧而齐流的大小便混合成棕色的粘稠液体,已经濡湿了他的软皮靴。
      他的手套已经不见了,他如玉般白净微寒,纤长,留着略长过指肉的薄甲的双手,每枚指甲底下都蓄着欲滴的一点透明液体,只需要他手指轻颤,就能要一个人的命。
      他发觉自己用炭粉混合各种矿物染黑的发又恢复成了雪样的白,每时每刻都让他感受到刺痛却又能保护他安全活着的,塞进眼睛掩盖瞳色的茶色琉璃片也被人剜了出去,露出那一对可怖的眼。
      没人的瞳孔是竖着的,没人的眼睛一边血红,一边墨绿,只有不惜一切把自己和蛇虫归为一类的疯子才是如此。
      上一个疯子是叶玦鸣,肇明庄主,他原本打算给儿子取名为肇明。
      晦初,是反其道而行?
      他想相信这五个人不是他杀的,但如果有任何人看到,他就再也无法洗脱罪名。
      这时候,他却听见了一个男孩的哭声,声嘶力竭,盖过曲晦初这痨病鬼几乎从不停止的咳喘,音色越来越凄厉。
      三四岁大小的孩子该记事了,他不可能记不住这样长相的凶手,他……
      少一页的邪毒秘法桎梏颇多,遑论刀剑,曲晦初连轻功也无法修习,然而一瞬间他竟一按那大理石桌面,借力退出两丈,蹬身跃上高墙,他这才发现这是永宁山庄,作为曲家的公子,他曾和两位兄长一同到访,那是两年前,是这家孩子的抓周宴。
      那个孩子抓的是剑,多好,惩奸除恶……
      曲晦初好像无路可逃,他甚至不知道怎么从墙上下去。
      然后那个把他掳走的人出现在墙下,高、瘦,鬼魅一样的人,一双雪亮的眼睛。
      “你跳下来吧,现在你会轻功。”他的声音经过了刻意伪装,也许吞了鸦丸。
      他戴着做工很拙劣的人皮面具。
      “我暂且强制打通了你的经络,你的轻功现在甚至能达到上乘水准,只是费命。如果再不跳下来让我恢复你的经络状态,你就得死在上面。”
      他喘了口气,仿佛一下子说这么多话,是件太累的事情。
      “你梦游了?还说什么就是要杀第五人……?”漆狰简直睁不开眼睛。
      陈袭干咳一声, “刚才梦游,现在不是,反正我来你屋的时候不太清醒,只是顺便说件事。”
      “你说那个假冒的蛐蛐儿知不知道他会死?”陈袭扯个椅子坐下。
      “如果知道了,演技会变差吧…你这么说我想到那个王小二和他说话之后,他突然说店家有个盲人儿子。”
      “……装得倒很像,蛐蛐总喜欢可怜点什么人。”
      “所以我刻意留心了,虽然那个‘瞎子’一直坐着,但绝对没比我矮,”漆狰又揉揉脑袋,“谁家会让门框比亲儿子低,尤其儿子还看不见,门框还装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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