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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野 火 ...

  •   第一节

      这是一个初春的晨曦,东方微白,海天一线的雾气正慢慢散开。

      村头几户的人家几乎在同时起了床、烧着饭,一股股炊烟鬼祟地串了起来。

      这是一个东南方的小村子,聚集着世世代代在这里忙忙碌碌度过一生的村民,村子没多少土地,谋生靠的是出海,而出海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打鱼,一种是拿打鱼做幌子干其他事。

      “阿勇爸”,张姑子轻轻开口叫着她的男人:“昨晚和你说的事,你怎么想嘛。”说着她穿好靛蓝的上衣,从床上蹦下来。利索地打开房门来到天井,从容地从井里打出一桶水,开始洗刷。

      而她的男人,此刻只是在床边坐着,半裸着上身渗着豆大般的汗滴,他靠着那点微弱的光线摸索到了床头边的烟盒,毕竟起床的第一根烟,对他才是最美味的早餐。万宝路的烟就这样在潮湿的房间里燃了起来,烟头的那一撮红火瞬间点燃了男人的思绪,这烟好真的好抽啊,那个船老板本事真的不一般,村里的男人见了他都恭恭敬敬的,连大队的人也对他客客气气……

      “我说,你说话啊。“张姑子在厨房里开始做饭,一股油味浓重的烟雾气溢到了房门边。
      ”你不说话啊,哎,没本事,怎么就……”张姑子一边嘟囔一边走到房间给男人递过去一杯开水。男人依然没有开口,他向来如此,对于他的老婆,他要摆出一副漠不在乎的模样,哪怕内心已经如海浪般翻滚。

      早餐如往常一般,两个人都是在默默无语当中完成的。

      男人在早餐后也如往常一般,出了门去上工了。张姑子不慌不忙地给儿子阿勇洗刷、吃早餐,吃完早餐的阿勇自己也去上学了。忙乎完这阵子,张姑子才能稍歇一会,但心里的不安却在不断地漫延。

      “砰、砰、砰“,暗号般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你敲轻一点“,张姑子有点慌乱地开了门,本能地向外望了望,彷佛有什么在窥探她一样。

      戴着一顶稻草帽的船老板像鬼魅般的轻声无语串了进来,当张姑子快速关上门时,他已经张开那双铜色粗壮的、带着海腥味的臂膀从后面搂住张姑子,两只大手一手往女人的上衣里揉,一手则直接伸入女人的碎花布短裤。

      “你轻点啊你”,张姑子不断发出□□,身体彷佛磁石般贴在男人的身上。
      “想我不,我可想你了”,男人一边不断试探,一般在耳边悉悉索索,享受着猎物到手的滋味。

      “嗯嗯”,张姑子用自己的手抓住男人的其中一只手臂,狠狠地啐了起来。

      在一阵慌乱之后,两人进了屋,上了床。
      ……………………………………………………………………………………………
      太阳已经到了村子的上方,虽然这只是谷雨前的节气,但炙炙的热浪已经在村子的地里翻腾起来,夹带着海边的湿气显得灼灼逼人。

      阿文正在赶回家的路上,只身穿着白背心和蓝短裤的他却忘了戴草帽了,热浪逼着阿文一路低头小跑,早点回家是唯一的念想。

      “妈,阿嫲,我回来啦。”阿文气喘吁吁地踹开自家的木门,头也不回地径直往正厅串,跳到木板凳条上然后一把拿起八仙桌上的搪瓷杯迅速地把水灌进嘴里。

      “阿弟回来啦,“阿文的奶奶——也就是阿文口中的”阿嫲“,从里屋缓缓地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一个皮肤白皙中等身材、穿着碎花布衬衣留着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子。

      “阿姐,你回来啦!”阿文从椅子上跳起来。

      “是啊,好久没来看看老姑,今天过来看看啊。”这个被阿文叫做“阿姐”的女孩,微笑着点了点头,她的一颦一笑,在阿文眼里,就犹如黑白电视机里的女明星一样,令人迷醉,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春天的海风般湿润,又如秋天的落叶般委婉。后来,阿文在走南闯北后,知道了一个词来形容这感觉:气质。

      这个带着气质的女孩,是阿文的表姐——比阿文大了几岁,是阿文奶奶侄子家的女儿。人书读得好,在县里上高中了,据说,她可是能上大学的人。村子里的人都好生羡慕。女孩子叫楚伶,这个名字据说是她那个读过私塾当过地下交通员的外公起的,寓意“楚楚动人、伶俐聪慧”,但后来她外公在大动乱时落下了病根,倒在春天来临的前夜。

      “阿文啊,你阿姐明天要回县了,今天来我们家,看看走走。你带着她出去走走吧。”阿嫲其实内心有个想法,但考虑到时候未到,也就把心里话嘟哝在嘴边,忐忑一番顺着口水又吞咽到肚子里了。

      “好啊,等我阿妈回来,一定给我们做好吃的,我们先出去走走。”阿文很兴奋,之前的疲惫已经被楚伶姐的吸人气质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彷佛是一道光,一道可以看见满是繁花遍地的光。

      两个人并排来到了村西面的小山包,说是山包,其实上山也蛮崎岖艰难,夹带着湿气的热浪,更让上山之路显得愈发艰辛。伴随着热汗淋漓,两人终于来到了顶峰,朝南望着一片蓝绿相间的大海,开始了初涉人世的稚嫩对话。

      “阿姐,听说你要上大学了?”阿文其实连高一都没念完,读书在他的世界里,是一个含糊不清意义不明的概念,一个要认的词,而已。

      “还没有,要考试的,不知道考不考得上咧。”楚伶明显更成熟,更理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那你想上大学读书吗?我听说大学可好了,上了大学将来国家给你班上,还是干部呢。“在阿文的眼中,其实上大学就是为了饭碗。能吃饱,是阿文一直以来的梦想。从他记事开始,他的肚子从来都是一顿半饱一顿半饥,有时候他看着同村小伙伴碗里的那几块咸猪肉,做梦都想着这一辈子要是顿顿能吃上咸猪肉就应该很幸福了。

      “想阿,我妈说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我想出去闯天下,看能不能改变我自己。”楚伶看的很清楚,要是她读不上书,她这一辈子最多也就只能在县城的三亩地里存活,压抑、无望、悲愤,注定只是悲剧的一生。她已经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最大的失落并不是目前的苟且生存,而是领悟了思想的光芒且无力回天。

      “阿姐,我想读完书了,就去找工。听说现在我们在香港隔壁有个地方,可多钱挣了,我想去啊。有钱了就可以给我妈,阿嫲买吃的,买用的。最好再买个什么呢?电视吧。听说县城里的人,都有电视啊。”阿文虽然活在当下,但不算苟且。

      “呵呵,你还知道的挺多。不过啊,阿姐还是劝劝你,听阿姐的话,能读书尽量读书。”楚伶已经看懂了阿文的心思,知道也只能劝慰了。

      “是啊,我得学多一点算数,算数学好了,将来做工才不会被人骗。”阿文其实也有自己的学习目标。

      “那你要多多努力了。我听你阿嫲说,你现在都不去学校,跑去给你堂哥当杂工了?”楚伶还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表弟给拉回来。她知道表弟的那个堂哥,虽然楚伶还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人,但直觉告诉自己,那个人可不是一般人,雄性、粗野、喧哗,身上又带点邪魅的气质,眼神里又有种暗淡厌世的光芒。复杂,没错,只有这个词才能形容他,楚伶是这么想的,但她又要维护表弟的自尊心,话到嘴边又吞咽回去了。

      “我觉得上学没意思,老师讲课我们都在睡觉,他们动不动就要骂人打人。阿姐,我和你说,我们老师可坏了,上次居然说要收我们钱,说是给我们买课本,要几毛钱呢。你知道后来我看见什么吗?”阿文已经瞥见到了人世间的阴暗。

      “看见什么?”楚伶好奇地问。

      “我看到我们那个男老师,和卖书的那个老板在镇上的饭店吃饭,还喝酒了。我堂哥说,肯定老师是收了好处的,你想想,几毛钱一个人,我们学校多少人,不得要几十块钱啊。“阿文的算数果然没白学。

      “哦,这样啊。“其实楚伶在阿文讲故事开始时已经猜测到结果,因为这不是阿文一个人碰到的事,县城中学的有些事比阿文碰到的更恶心更龌龊。她之前一个好朋友据说因为成绩平平又没给老师送礼,结果被发配到最后排坐着,成绩不管不问;好朋友的母亲知道后上门讨说法,老师直接来一句,你红包都没带,谈什么说法。

      “阿姐,你说,这里面多挣钱啊。有这样的机会,我也想啊。“阿文的思想动向其实是有问题的。

      “你别胡乱想,阿文。这些事是犯错误的,这叫不义之财,严重点,是犯法的。“楚伶有点生气,她想不到她的表弟居然有此想法。

      “好啦,好啦,阿姐不要激气。我也没那个胆子。“阿文说着,再想想堂哥之前做的事,也觉得后怕,心里憋得慌。

      “下山吧,我还赶着回家。“楚伶没心思和阿文继续搅和下去,看来虽然是同龄人,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的比喻成天上地下也是恰如其分的。

      太阳依旧毒辣,热浪逼得人人挥汗如雨。但对话带来的悸动不安,已经在两人的内心世界中产生了不可抹杀的涟漪,一波波地涌向各自内心的深处。

      …………………………………………………………………

      阿文的堂哥叫阿华,也就比阿文大五六岁的模样,他一般都是和和气气了、乐观大方的年轻模样,只不过乐呵呵的面孔下还藏着一份与年龄不符的城府老辣。

      周围的人都叫他阿华、华哥,少数要巴结他的也会称他为郑老板——阿文和阿华都是姓郑的,这也是村里唯一一个姓,这种现象在东南沿海的土地上是司空见惯的,要是有一个村既有姓这又有这姓又有那姓,三家分晋,那才是怪事。当然,长辈们都叫他:华仔——和某个香港大明星一样的昵称,阿华最受用的还是这个称呼,既能增加别人对他的印象,还能给人一种年轻、活力的感觉,最重要的,是能够掩埋内心的野望和城府。

      此时的阿华,还是一个混社会的小人物。

      大家都说阿华很聪明,某些貌似得道的高人,甚至说他有慧根。阿华确实也不负众望,读书的成绩还算优等,和楚伶这种略带书香气息的大家闺秀相比,阿华也算得上翘楚了。但读完初中,阿华便拒绝上学了,中专不去,高中更不去。他说,他想挣钱,太想挣钱了。

      这和阿华的家境有关,如果说阿文从小到大是饱一顿饥一顿,那么对于阿华来说,温饱就是触不可及的奢侈品。他的父母因为残疾,所以干的都是最轻的活,村里和大队也算照顾他家,但缺乏劳动力的结果还是让全家人处于一种全身被贫穷包围压得喘不过气的现实。阿华聪明而早熟,他早就看清楚这一切,也明白他这个当长子的应该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他选择让他的弟弟和妹妹继续读下去,而他,就要早点出来挣钱养活一家人。后来,阿华和别人说起这段往事,他还很得意: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当时已经悟到了“造原子弹不如煮茶叶蛋”的道理,自己肯定有本事在社会上打拼,而他的弟弟妹妹却还小,也看不见身上有任何潜质。所以,读书,才是他们俩的唯一出路,而对他,却不是。
      决定出来打拼的阿华,慢慢独自承受着社会的险恶,人情的繁杂,但凭借着得道高人所说的“慧根”,阿华还是干出了点名堂。

      他最早瞅准机会,将家里的蔬菜拉到县里卖,虽然路途遥远收益甚微,但阿华却认为这是正确的——他摆摊的地方选的很准,就在县委县府大院的旁边巷子里,这里离原本的菜市场有一段距离。不少院里的家属懒,而且阿华的菜又新鲜便宜,于是来来去去买买卖卖,不出一年,这个蔬菜贩子做出了口碑,挣钱不说,关键是认识了不少人,尤其是几个院里与阿华同龄的青年,都被阿华的个人魅力所笼络。

      挣得了人生的首个壹仟块之后,阿华便迫不及待地回村里炫耀。他把自己在县城里买的礼物——各种食品饮料,服装布料,等等,发给村里的各家各户。

      村里人以为阿华那是小人得志,但实际却是,表面上看阿华张扬炫耀,背地里这做法是一份无声的广告:阿华在物色合适的人物给自己当工。找工干嘛?当然是给自己当下手。眼见着生意做大,阿华希望有人来帮忙。当然,阿华清楚,做这事的人不能太多,三五个足矣;关键是人要靠得住,可控。思来想去,外面的人信不过,镇里的人也信不过,只有村里的一波年轻人才能把控。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一幕,阿华衣锦还乡了。

      第二节

      清明时节,微雨纷纷。但对于毗邻南海的村子而言,大风来得不早不晚。这一宿,风刮得连地皮都翻起三分土,夹杂着微微细雨,裹挟着丝丝寒风,一种令人不安的寒悚在村子里漫延开来。

      清晨,微雨渐渐落下帷幕,朝霞变得清晰可见。本来这一切都应该预示着这是一个安静祥和的日子,但此时此刻的村子,却已经翻了天,悲恸笼罩着每一寸土地。

      郑氏祠堂前的大广场,聚集了村子里几乎所有的老少男女。他们围成一个稀稀疏疏、三三五五的半圆,围观着广场中央,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泪流满脸,有的嘤嘤抽泣,还有的是麻木冷漠,也有的是咧嘴轻蔑。

      广场中央,张姑子和其他两个女人正伏在地上嚎啕大哭,顿足捶胸。地上,正躺着她们家各自的男人,全身都裹着一身白布——昨天夜里,他们出海碰见大浪,船翻了,人没了。除了三个村里的男人外,地上还有另一副全身也裹着白布的尸体,那是村里的传奇人物——船老板。但船老板不是村里的人,没人伏在他面前嚎啕痛哭什么的。他是谁?他什么时候来村里的?从哪里来?村里人都说不清楚。有的说,他是当过兵的;有的说,他是隔壁县城的;还有的说,他以前在县政府那里见过他,众说纷纭却无一定论。

      人群里有几家的女人也在嘤嘤作声,眼眶红润。她们并不是在为死去的同村男人悲伤,而是为了她们的那个相好,船老板。毕竟,她们也受过船老板的恩惠,身子也快活过,眼瞅着这种带着提心吊胆但又颇为刺激滋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她们自然自发地觉得悲感丛生。

      “好了好啦,都别哭了。停停停。”那个满嘴金牙的族长开口。

      女人们听到了族长的训示,自然哭声立马大减,彷佛告别仪式嘎然截止。而男人们早就习以为常似的,早早就鸦雀无声。在村里,族长的威望比村委大队书记的红章还管用,毕竟,族长这地位是靠资历堆出来的。

      族长看着一群人默默无声地站在广场面前,太阳愈发毒辣,便挥了挥手,示意大家伙可以陆续离开。自然,大家也都懂这意思,不出三五分钟,除了家属及其他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之外,大家都三三两两地离开了,毕竟,这日子还得继续,何况躺着的都算是外人呢。

      “阿公,这几个人怎么办?”族长旁边一个肤色黝黑、身材矮实的中年人在族长耳边轻声问道。

      “村里的三个就叫他们家里人抬回去,按规矩办。那个外来的,找大队去处理吧。他是隔壁县的,大队的人知道。”族长一边有气无力地说着,一边微微颤颤地往祠堂里走去。

      很快,逝者的家属们就把自家的遗体抬走。中年人则叫来两个小年轻把船老板抬到一台拖拉机上,他和两个小年轻一起去把船老板的遗体带过去大队的办公地。

      “这个人是谁啊?”一个小年轻问起中年人。

      “不该问的不要问。”中年人的一脸漠然,黝黑的皮肤掩盖住他内心的狂喜。

      事实上,中年人是村里少有知道船老板的真实身份的人,甚至船老板在村里的所作所为都一清二楚:船老板根本不是外地人,他是真真切切的本村本地人——只不过,他是个遗腹子。

      相传当年船老板的生父为了生计逃到香港后就了无音讯,船老板的母亲在生下船老板后为了活计就嫁到隔壁县城,给一个转业军官当了太太。这对于船老板的母亲而言,自然是找到了一张长期稳定的饭票,但船老板并未像人们所想象那般过上好日子;相反,随着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们出世,他已经陷入一种“爹不亲,娘不爱”的窘困境地。于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叛逆了。继父没办法,送他去部队,呆够三年就复员回家,终日无所事事,烟酒相伴。直到有一天,他被一个人看中,一个自称能带上他快速发家致富的男人。两人经过多日的商讨,男人把他的宏才大计告诉船老板,并悄悄告诉他:你生父在香港,日后你发了财,你就可以去香港和他团聚了。船老板顿时大彻大悟,一头扎进男人设计好的口袋中。

      男人让船老板做的事情也很简单,他让船老板回到自己的村子——村子靠海,这是关键的步骤。然后给了船老板一条小渔船,渔船是带暗箱那种,可以藏匿货物。自然,男人就是让船老板给他带走私货的——电视、手表、收音机、录像机,有时候连摩托都可以拆好带过来。每次,男人都会给船老板规定时间和地点、安排暗号和告知货物品种数量,由船老板带人在海上对接。
      船老板当然知道这是违法的,毕竟整个县城的街道哪怕巷子里都刷满了各种反走私的标语,但无奈,钱,实在挣得太多了。诚然,船老板每次出海接货时,心里总感觉自己被悬吊在悬崖边上,但想到事后从男人那里拿回来的一沓沓钞票,一切也就释然了。

      只不过,天道苍苍,轮回并没有忘记谁。这次,船老板终于栽了头,一头栽进死亡的悬崖里。

      …………………………………………………………………………………………………………

      五月的村子,已经入夏了。趁着农闲的日子,村里不少人都到了县城甚至更远的特区打工,只不过,这种工一般都做不久。毕竟,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回家种地才是正经的日子。

      端坐在改革的列车上,县城也渐渐变得有模有样。政府门前的马路拓宽了,两边还种了树、装了灯,大马路口还装了红绿灯。人民公园也翻新了,里面还增加了一个儿童乐园,周末,那可是县城老百姓打卡的必备景点。新建的华侨宾馆有十层楼以上高,还带观光电梯,成为县城当下最时髦的宴客首先地。

      最重要的,是改革已经深入百姓的生活:街上不再是清一色的白色汗衫、靛蓝色长短裤,而是变得风情万种;女人们的各种花色连衣裙、烫焗的大波浪头发,男人们变得西装革履、皮鞋锃亮,小孩们则流行各种卡通图案的花衣衫。二十八寸单车不再是人们追求的代步工具,红蓝色相间的进口本田小摩托成为结婚彩礼的标配。至于电视机、手表、收音机,那更是家家户户开始触手可及的商品了。饭桌上,猪肉、鱼肉开始占据饭菜中心地位,各种零食遍地,人们开始担忧孩子们的肥胖而不是吃饱与否。

      村子里也在追赶城里人的时髦,虽然看起来依然是那么的贫瘠、寒酸,变化谈不上翻天覆地,但显然日子比前十年好过多了。再也听不到谁家的小孩病死、挨饿,老人们也不在天天喝粥度日,米饭、鱼肉,甚至猪肉也成了饭桌上的常客。穿戴方面,农村人还是稍微保守,当然要下地干活也不可能太讲究。某些东施效颦的庄稼汉居然穿着从贩子那买来的二手西服下地干活,却感到不甚方便;孩子们早就穿上五颜六色的衣服,没有城里那么时髦,但总比过于显得生动鲜艳。村里不少地方也装上电灯,村子几条土路也铺上了水泥。每家每户也装了电表,自来水也有了,但大家伙还是习惯用井水——老一辈人迷信,说是井水干净凉性,喝了可以包治百病,泡茶煮饭当然只能用井水。当然,大家觉得最大而且最满意的变化,还是村里的小学——不仅盖起了两层教学楼和教师宿舍,还给校区修了操场和小公园。就这样,起码孩子们全部都可以去上学了,大人们终于可以安心的去下地、去打工。

      这一切,阿文都看在眼里,刻在心上。
      他偷偷地和阿华进城做了几天的杂工,睁眼看见了大千世界,五光十色,灯红酒绿,各种稀奇古怪无一不诱惑着这个农村来的小男孩。

      “我什么时候能住进这样的楼房呢?能骑上摩托车呢?”欲望,无时不刻地侵蚀着阿文的思想。

      “想什么呢?阿文,把这车菜拉到大院三栋二楼的陈姨家。“阿华敲了敲阿文那个灵魂出窍的脑袋。

      “哥,这么多菜,得多少钱。“阿文回过味了,知道要开始搬砖了。

      “别问,就几十斤,赶紧送过去。“阿华有点不耐烦,他不想让人知道这只是他打通人脉得一点小技巧而已。

      “哥,这不少钱,真的白送?“阿文觉得有点可惜,按行情,这至少能挣几块钱。几块钱,那个年代的一般职工,月工资也就四五十块。

      “小钱不送,大钱不入。算了,道理说多你也不懂,回头再和你讲。现在,赶紧的,送过去!“阿华有点恼,不提还好,一提到要少挣几块钱,火气就窜起来。

      看见阿华脸色渐变,阿文也不敢多问,立马拉起车往大院里走去。看着阿文走远,阿华内心才慢慢恢复平静。他这么做,是有用意的。这个陈姨是南下干部家庭出生,本地话说不好,去菜市场里买菜基本就是被忽悠的主,对本地各方的生活习俗也是格格不入。这一段时间,陈姨不少光顾他的摊子,而他健谈开朗的模样,也给陈姨留下不少的好印象。只不过这几天,陈姨却不见了,阿华从院里其他的主顾们那里获知,是陈姨生病了,不好出门。于是,阿华便想到这一招。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便是:阿华已经打听到陈姨家的背景,这背景的能量可不小——陈姨的父亲是目前县委领导的老上级,陈姨的爱人,本身也在县委组织部工作,据说将来很可能接上老丈人的班。

      阿华怎么知道这些的?很简单,也是送菜送出来的消息,他早就把负责大院保洁保安的职工给疏通了,院里有点风吹草动,阿华也是第一波风声接收者。

      …………………………………………………………………………………………………………

      今晚的雨下得有点大,说有点大,不是说真的大雨瓢泼,而是下的时间足够长,一整天都这样得稀稀拉拉。一整天的雨水也并没有驱散闷热的湿气,但空气中却多了一股腐烂的霉气,伴随着雨水在陆地上肆虐,让人烧心。

      离县城中心不远的一条马路上,却是人来车往,熙熙攘攘。这里是县城夜生活的始发地——有各种海鲜大排档;有卖烟酒的小食店;有大声喧哗、灯光暧昧的歌舞厅;当然,也有各种闪烁着霓虹灯、发出鬼魅般气质的洗浴理发场所。

      男人静静地坐在一个较为偏僻的小食店里,他嘴上叼着根万宝路,手里握着一个酒杯,杯里只剩半杯冷啤酒——他在等一个人,一个刚帮他解决掉大麻烦的人。
      许久,小食店的玻璃门被推开了。一个头戴稻草帽的男人带点鬼祟和不安走了进来。如果不是熟客,是很难找到这个小食店的门面:它太小,门口的老旧招牌也不带灯箱,整一个“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风范。当然,一般能找到它的,进来的,也都不是第一次光临,也不是单纯来吃吃喝喝的食客。

      坐在前台的老板娘站起来朝这个戴草帽的男人礼貌地点了点头,示意他往里走。其实,这有点多此一举,因为此时,店里也就二台桌有客,而且大家都好像预先说定似的,都坐的离远着呢,彷佛交谈中有许多秘密不能被人察觉。

      看到如此场景,戴草帽的男人长长嘘了口气,摘下帽子,往坐着男人的那个桌子走去。这两个人,戴草帽的,是村里的那个中年人;另一个,就是船老板的上家——也就是幕后老板,那个男人。

      “嗯,都没了?”那个男人一上来就心急地问道处理的最终结果。

      “嗯,没了。”中年人坐下来,没好气地呷了一口冷啤酒。

      “哦,那好那好。”男人说着拿出一个红色腥臭的塑料袋,缓缓递给中年人。中年人瞟了袋子里一眼,迅速地用手夹住袋子,里面的一大沓钞票就这样裹入自己的囊中。

      几碟小菜上桌,两人一顿豪喝。在谈正事之前,双方都很默契地给自己热热身,暖暖场。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中年人毕竟没那么世故,还是由他率先打破这种僵局。

      “你说说吧,忠哥。村子里我不熟,你知道我家老政府……“男人呷了一口啤酒,彷佛心不在焉地把自己的难处说出。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搞得人心惶惶,村里面现在也是流言四起。“中年人给自己点了根万宝路,暗示自己准备提价。

      “他啊,经常喝多,嘴舌太多,早晚误事。“男人知道船老板一屁股的烂事。

      “这就是你要下手的原因?“中年人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喏,那不是嘛。说出去,早晚我得被拉下水。还有他在村里搞的那帮女人,早晚嘴舌一多,都抖出去。“男人认真地敷衍着中年人。

      “哼,大家都知道,没点破而已。只是这样一来,找不到人来做事啊。“中年人皮笑肉不笑,再一次提起他的价码。

      “忠哥,你放心,价钱你来定。不过这次,找几个牢靠一点的,毕竟海上的事情变数多,没必要为了点小事耽误大家的大事。“男人明白,听话要听音。

      “嗯,给我点时间。找两三个年轻本分的,应该还是可以。“这个被称做忠哥的中年人,假装思索了几分钟后终于嘘了口气,心里的石头已落地。

      “来来来,不说这事,再喝两杯。“男人觉得正事谈毕,这饭算是吃到头了。两人又默契般地迅速换成推杯换盏的模样,彷佛刚刚那段对话只是一片巧合的偶然……

      送走了微醺的中年人,男人环顾一下四周,又回到小食店里。他快速地朝前台的老板娘给了一个眼色,老板娘立即起身往店里走进,用锁打开楼梯边的杂物房的房门,男人在无人注视地情况下闪入黑黝黝的房间里。房间里,其实没有什么杂物,只有一个塑料折叠桌,上面有一个电话,而已。

      “事情办妥了……你放心,人都处理了……下次接货,你们小心把船上的字处理一下,你们那边的字和我们这边不一样,再让人看到,我这里就不好做啦……“男人在电话里小心翼翼地向那边汇报着事情处理的结果。

      屋外,雨水早就歇息,黑云久久不散。路面上到处都是人们午夜狂欢后留下的固体垃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腥臭乃至血腥甚浓的异味。劫数未明的明天,已经在路上了。

      …………………………………………………………………

      六月初,烈日灼灼。

      楚伶已经好几天吃不好,睡不好。她对周围的同学说她肚子不舒服——如果那地方算肚子的话。眼瞅着这暑假一过就要高三了,她还在想着如何对家里说出她的打算——留在县城早早开始复习。她觉得,这个周末就应该回一趟家里和父母商量这事,顺便休息两天。

      趁着朝霞,空气还没开始蒸腾,楚伶就静悄悄地从宿舍里出来,她背着一个粉色的书包一个人静静地走出宿舍楼的大门。清晨的校区被各种郁郁葱葱的绿植包围,靠近路边的树丛中不时传来几声晨读,有背诵古诗词的朗朗女声,也夹杂着各种口音发出的英文,还有的拿着笔正在地上飞速地记录着论证过程……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和谐。

      “庄楚伶,那么早你去哪?”当楚伶还在脑海里盘算着如何跟父母开口,却听见后面有人在叫她。

      “早啊。”楚伶回过头一瞥,她终于看清楚那个朝她大步走过来地的少年。少年身穿一身的确良衬衫,蓝色帆布短裤,手里推着一台老旧的凤凰单车。这不是别人,是她的同班同学——陈昭梁。楚伶对他的印象其实很模糊,说是同班同学,但两年来两人其实都没说过几句话,对于这个男生,她只知道一些大概:成绩不俗,保底省城第一名校。开朗随和,书生气浓,还是班长;据说父母都是县城里的干部,家境颇优;是校内很多女生暗恋的对象。

      “一大早你去那里?”陈昭梁推着单车走到楚伶的身边。

      “我回一趟家里。”楚伶礼貌地回应着。

      “我骑车带你吧。”这个少年倒是有点过于热情了。

      “不用不用,我走几分钟就到汽车站坐车了。”楚伶显得有点不好意思,她不想轻易接受别人好意,何况对方还是男生。而学校就在县城中心,离车站很近,坐车回楚伶家大概也就一小时多一点。

      “我也去车站那边,我们一起走吧。”少年似乎并不在意楚伶的心思,只管陪着楚伶一路走下去。

      “嗯,好吧。”楚伶也只好苦笑着回应。她看见路边的树丛中,有好几个早早起来晨读的女生正用猎奇异样的眼光扫视着自己,彷佛她和她旁边的少年走在一起,是多么的不般配和诡异。

      “听说你这次期中考考得不错,年级排前二十,估计明年至少可以考上省城的大学啦。”少年似乎没发现树丛里的那些个女生,语气依然随意随性。

      “嗯,还可以。”在楚伶心里,进省城读大学就是人生必须跨越的第一个龙门。

      “我想了想,省城还是小了,我觉得我可以再努努力,我想去北京。前几天我和我们学校之前的一个师兄通信了,他是他那届的省内高考状元之一,他考上了清华。他觉得我可以试试,我也想努力一次试试。”少年在楚伶面前描绘自己的理想宏图,完全不顾旁人的异样。

      “是吗?太好了,你可以去北京,这是很多人的梦想啊。”楚伶这不是敷衍,她知道身边陪她走了一路的少年是年级第一,有实力自然有梦想,实力强自然梦想更伟大。她有时也会想想,如果可以去北京读大学,那是何等的幸福、激动和震撼。

      “庄楚伶,你也要努力啊。我觉得我们班的女生,就你可以成大事。”不知道少年是故意恭维,还是词不达意,楚伶听着怪怪的。当然,这种说法楚伶也是受用的,虽然她不明白少年所说的真正含义。

      “我到车站了。”楚伶见到马路对面的车站,知道这种同学间的礼貌社交可以结束了。

      “哦,是哦。那好,再见吧。”少年的思绪一下子被楚伶的话迅速冷冻。

      “再见。”

      望着楚伶走向对面的车站,少年脸上的阳光消散了,他内心原本平静的大海再一次巨浪滔滔翻滚奔腾,蓄谋已久的一次表白机会就这样被清晨的朝晖默默地带走了。

      庄楚伶,我想说,我喜欢你啊。少年,看了看天,喃喃自语,转身而去。

      …………………………………………………………………………………

      六月的天彷佛女人的脸,说变就变。上午烈日炎炎,中午霎时乌云遮天,瞬间豆般大小的雨滴齐刷刷地往地里砸下来,一时间,大地蒸腾起来了,白花花的蒸汽从地里汹涌而出。人呐,在老天爷这水火交融的肆虐中早已变得疲惫不堪。

      阿华更加疲惫不堪。这和天气无关,他早已习惯当地这种喜怒无常的气候变幻。他是心累,导致心累的原因只有一个:没钱;但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现在,立马,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

      多年后的阿华,依然会时常想起这个今天这个中午,他坚定的觉得他是被上天选中的那个,那个命运的幸运儿——虽然,这个幸运是如此的吝啬苛刻。

      阿华来到一座大屋面前,这座大屋是本镇某个大老板的房子——在万元户还很稀罕的年间,这个老板就已经腰缠百万。当然,关于这个老板的起家,基本都是各种江湖儿女般的传闻。除了一个例外——他是本镇最大的建筑公司老总,这是众所周知的。

      大房子很大,怎么形容这种大呢。宏伟?不算!精美?不是!阿华不知道如何确切的形容它的大,只知道,光一个大门,就比村里祠堂的大铜门足足大了三倍不止——阿华站在大门前,好比一颗小草,在瓢泼大雨中不停摇曳。当然,打开大门后,里面的结构和陈设,依然显得很有当地特色——土地公的神位、先人的牌位、正堂内的八仙桌……无一不表明房子主人的品味依然那么本村本土,只是房子大了而已。

      这些,阿华都并不在乎,他也不怎么关心。此刻,按道理,他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房子的主人也并不可能会接见他——虽然他是阿华的表伯,但已不在三代之内,只是名分上的亲戚,交情也仅限于逢年过节见个面问个侯。

      但今天,阿华毕竟来了。不打无准备之战,阿华是有底气的,而且底气十足。

      阿文和其他小伙伴则猫在房子外街道旁的一个角落里,他们都是担心阿华,跟着阿华到处奔波的。阿文已经好几天没去上课了,但他觉得无所谓了,反正学校老师也说了,他们这班人,这一届学生的大部分,上高中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然,阿文的成绩还是能够上个中专,对于阿文来说,这就算对家里有个交代了,起码,将来还有书读,得过且过吧。

      和阿文一起等待的,也是几个年级相仿在菜摊上帮忙的小孩子。阿勇,是张姑子的大儿子,父亲的意外去世,让这个本就内向木讷的少年更加沉默无语,他的想法和阿文相仿,早点挣钱早点养家,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要供养。阿明,则是阿华的亲弟,也是阿文的堂兄弟,年级稍小的阿明比较外向,他对目前的一切都保持了少年应有的好奇与热情,和其他小伙伴不同,他显得文质彬彬,在大人眼里是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除了不爱读书经常逃课。阿正和阿丰则是两兄弟,他们是阿华的铁杆,基本就是阿华说东,他们就往东绝不往西;因为家境和阿华相似,两人也早早明晓事理,知道出来闯荡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然,他俩主要已卖力气为主,但为人本分、勤勉,书读得不多,但道理还是知晓的。
      当阿文和小伙伴们在外面焦虑地等待着阿华的归来,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正在命运幸运儿和大老板之间展开。

      “伯,近来可好。”阿华站在房子主人面前不远,开始客套。

      “还好还好,你奶奶还好么。你阿爸阿妈呢?”被称为伯的大老板也客套十足。

      “都好,多谢关心。上次我阿爸还去了老姨家,听说老姨她气色很好啊。”阿华免不了套点近乎。这个老姨,就是大老板的母亲,也是阿华父亲的姨妈。

      “嗯嗯,来,坐下,喝茶。”大老板很客气地对待小辈。

      “最近天气闷热,家里种点青菜,我给你带过来一些。”阿华到那都带着手礼。

      “哦,是啊。听说你现在做青菜的小买卖,做的不错嘛。”大老板心里还是为这个小辈高兴,毕竟能挣钱养家,在当地的老人看来,那就是成熟长大的表现。

      “哎,也就是挣口饭钱,发不了财啊。”阿华自嘲道。

      “听说你还给县委食堂供菜,你小子做的不错嘛。不过,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一点,生意都是从小做到大,慢慢起来的。”大老板的话一语双关,既表达了对阿华一举一动的关注,也暗示他要懂得做人的道理,不要太张扬,更不要目中无人。

      “阿伯说得是道理啊,我这小生意,都是靠大家关照起来的。这段时间,都是靠县城大院里的叔伯姑婶们帮衬的,要不然我哪有这样的福气攀上县委这颗大树啊。”阿华也是话里有话,绵里藏针。他提醒他的表伯,我这关系,可都是在县城。

      “嗯,喏……”阿华刚才的一番话,让大老板有点措手不及,这个年纪就有这样的水准,真是后生可畏。当然,大老板知道,像阿华这样野心勃勃的后生,绝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他今天来,就肯定有事相求。所以,他按下性子,想看看他这个表侄子接下来如何出招。

      “我以后得多向阿伯你学习,做这么大的生意,这么大的事。我阿爸经常说,你是他们的偶像啊,小小年纪就出来闯荡,村里很多老人说起你那都是称赞不已。”阿华觉得要一打一拉,才能开始讲正事。虽然阿华的吹捧奉承能力还不够火候。

      “哎,不提当年啦。说吧,你今天来,有什么事做?”大老板的性子还是急躁了些,给阿华这么说着了,自己就不想绕绕了,变得直截了当。

      “阿伯,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的买卖都是小本经营,挣不到几个钱。所以啊,我那些朋友急啊,说是给我找了个机会,我本来都不想了,但他们总是拉着我,想扶我一把。我呢,想了想,但没本钱啊,只好头硬硬来找阿伯你了。”阿华表达了要钱的愿望,也给自己涨了点身价,怕大老板一下把自己看穿。

      “哦,这样啊。是什么生意啊?”大老板一边啐了口茶,一边看似漫不经心地试探着对面的这个后生。

      “也不是什么大生意,就是县城县委的大院嘛,这些年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不少,房子就需要翻新,外墙啊,门窗啊,水管和电线啊这些的。我的朋友们给争取了一部分,说是让我来做。哎,我知道,我那有这个本钱啊。”阿华明白,说正事也要含糊一点,一来给自己留点余地,二来也迷惑一下对方。

      这回轮到大老板真真正正地吃了一口大惊。实际上,做工程这行当的,无论那个朝代,通信发达与否,消息都是很灵通的。县城大院的改造工程,多少人盯着,为啥会轮到阿华这个无名无姓的小后生?这不会是骗钱吧?阿华不过是一个卖菜的小伙子,说难听点,还是一个乡下人,居然能接这样的工程?我今天是不是没带耳朵,没听清楚?

      “喏,阿华,不是阿伯不信你,只是这里面……”大老板欲言又止,他想知道更多,只能试探阿华。他冷静地想了想,这工程无非就圈子里几个老板知道,他阿华一个小子居然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道道。

      “阿伯不信我?是吧?哎,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是被骗,但朋友们确实说带我做这个活。据说啊,我也是听说啊,这个工程本身应该是城东公司的蔡老板来做的,但是呢,你也知道,蔡总的贵人最近刚刚被调到另一个地区当领导了,所以蔡总就退了。县城建安公司的林总刚接手了,朋友们就从他手里拿了一部分,非说给我来干。”阿华不紧不慢,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得清清楚楚顺顺当当的,彷佛整件事都是他在安排打理似的。

      “喏,好像是这样,嗯……”大老板听完这话,知道这后生肚子有干货。毕竟上面所涉及到的蔡老板林总这些人,也是他经常结交的人脉。他清楚,阿华能够了解到这些来龙去脉,肯定是背后有人透露的,而且不是一般人物,毕竟那个年代,没什么透明政务或公示的说法,消息都是靠人传人——而且主要是政经圈子里的人。圈外的,不算人。

      “阿伯,要不这样,你这几天有空吗?我带你去看看,我手上有一份图纸,是朋友们给的,他要我好好学习学习。我想你是长辈,又是行业内的领头,正好跟你请教指点一下。”阿华这话,既让对方吃定心丸,又让对方一个台阶下。

      “喏,那这个……行吧,明天你带我去看看,我在家等你来。”大老板再拿起茶杯,轻轻地啐了一口,这颗定心丸,看来他已经吃下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刚开始,情节慢慢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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