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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浪 ...

  •   陆霄一个人在街上游逛。走到华林道的时候,居然看到浓烟下面,石棚架子底下有头死牛,呆呆地堆作一滩肉在地上,没有腐烂。他甩开腿脚就奔过去,撕开身上的布片去兜那肉。

      咧开嘴巴笑,心里感叹,还好身上带着陆鹤留给他的鱼鳞白月宝刀:半条手臂长的一柄,平时带在身上光彩照人,脱了鞘更加威风——削铁如泥。

      饥饿了两天一夜,终于有肉送上门来。陆霄整个人扑在死牛身上,剐动红白条肉,像个摩拳擦掌的大动物。红头胀脸,正在大喜当中,刀忽绞在了一排骨头当间。转动胳膊,沾沾黏黏,像是戳进了一团破絮。

      陆霄兜头打了个寒噤。他机灵极了,赶忙停下动作,把鼻子往前一凑。

      一股极浓烈的臭气直钻入鼻腔。

      心中大惊。陆霄瞪圆了眼睛一屁股向后坐下去,一串黑蝇轰然散开,就看见那牛腹的骨头架子底下有东西涌动,唔噜唔噜的,几乎探出一排柔软的白头。牛自己也有话说,眼珠子翻出来,白白地盯着他看。

      男孩摇了摇脑袋,心中恍然大悟,原来牛和人的命运有所不同:人的身体是从外往里烂的,牛却是从里往外烂。

      他头也不回起身走了,预备还是去有人家的房子讨点谷物来吃。

      *

      陆霄的爹有一个穿一条裤子的同僚:本朝的羽林郎将相云结。

      鬼侯人攻陷长安那天,三更半夜,陆鹤同这个同僚正在一起吃饭。“胡人正在宫里杀人!”忽然一个冒失的小兵跑进来嚷道。

      杯盘一摔,两个人心思立即火热起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陆鹤率先攥起拳头,相云结上前一把攥住,汗津津手心。转瞬之间,两个人就拿了个大主意。

      “我去。”

      “不,我去。我惯使刀。”

      陆鹤揣了一把银刀,默不作声地出去,默不作声地上了马,默不作声地穿过夜色,默不作声地破门而入,捅死了开城投降的龙骧将军方奭。相云结则拿了令牌,接引出陆鹤的六千军,并号召万余百姓,出城向南退守。

      浩浩汤汤渡过了河。数日之内,陆家和相家更做得大。

      日出东山,陆鹤与相云结骑着高头大马两相会和,意气风发,一个是长安的英雄、一个是百姓的救星。军民人等都远远磕头,知道自己有幸跟着陆将军逃脱,比之城内十万草芥,更是生路宽广,前程光明。

      相云结忙前忙后,张罗着喝一盏酒。军中人人喜气洋洋,只有一个地方透出惨淡空气。——是陆将军自己的营帐。

      消息是几个百姓传来的。听见的人都吓坏了,嗡嗡围绕着陆氏军帐,直着脖子,提心吊胆。隔着厚帐子也看得清,屋里升起一团火。女人高声哭喊,各种器具、兵械依次投掷在陆将军身上。

      “谁能够比得上将军您,如此公义!”

      砰砰磅磅,声势浩大。相云结慌忙从妻子身上爬下来,胡乱穿戴,踩着一只靴子快步赶去。他先上前驱散了围观的人,才隔着帘子问:

      “怎么了?”

      “是我对不起他……”帐里传来含糊的一声。良久之后,陆鹤掀了帘子出来,脸上是是眼泪、伤口和颓败的神色。

      “陆霄不见了。我们走的时候太急,没有照看好他。”

      相云结相当同情地屏住了呼吸。

      回营帐披了衣服出来,相云结含了一口酒,再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后面看着,看陆鹤在河边坐了一夜,听着水声。

      *

      距离陆鹤和陶章把他丢在乾坤道上已经四十三天了。陆霄白天夜里饿得发慌,只好吃动物尚未腐烂的边角、虫子和树皮,略略果腹。

      他的心里堵得难过,每天掰着指头算日子,盼着爹娘哪一天想起来儿子还滞留在长安城,赶一队人马来接他回去。

      照理,黄沙蔽日,血气蒸天,好人家的子弟哪一个也不会形单影只上街走动。只是陆霄仗着自己与众不同——他比同龄的孩子长得高大,四肢又瘦又长;腰际又有好兵器,所以格外把自己高看几分。

      他紧紧腰上三圈布带,从石棚架子里钻出来,甩开步子继续往前迈进。

      更何况也没有别的办法。陆霄是这样的人:虽然怕长毛胡子明火执仗,更怕肚子饿瘪了。

      *

      从晌午行至天擦黑,陆霄靠一双脚走到了长安郊。一路十室九空,一粒蒸豆也未讨得。他甩掉一头汗珠,只按着肚子闹饿。

      抬起眼睛向前眺望,已经到了东北界白鹭山。

      前日午后,陆霄正在在乾坤道上捡土渣。听一老伯说起,这世道坏了!一群汉军在古兰城里囤积劳力。他的一儿一媳并孙子、侄孙,已全部给掳进去,自此音信全无——连女人和半大孩子也要!听说因为女人的手指头纤细,能在皮毛上做个精细活。

      骨肉分离,最勾出人心痛。话音未落,黄叶潇潇下,巧得掉出一柄,落于老头的花白顶心。在场各位无不丢了土渣,拊掌怒目,至于涕零。

      陆霄挨得老伯最近,见状只得把手从满满的嘴巴里掏出来,轻声抚慰,并给老伯顺气。一面拍一面思索:

      近来天愈冷。活物见少,大家又个顶个能吃。地里拇指大的老鼠都见不到了。他若不想真给饿成一张干皮,恐怕也有出逃这一条路。

      长安东西四门都是胡人看守,只有古兰城纠集的是汉军。仿佛听那话,这么一伙人,只是干活、挨打,没有性命之虞。

      还给发饼吃。

      陆霄横了心。不过是做活,能够多么艰难?那古兰城里他极熟,待到活不下去哪一日,上山就逃了。大雪封山以后谁也找不见谁,山上的野物又抓不尽,总不至于饿死。

      更何况——他暗暗地想,既是汉人主事,未必有胡人凶残吧!

      *

      前面就到关隘。野山下堆了个土崖,四个铁帽武士在此巡逻,团茸茸的胡须从盔甲缝里探出来。陆霄躲在黑鸦鸦的树林里,长出一口气。

      天子行猎的古兰城就隐没在那道关门后头。

      对于古兰城,他自然是极熟悉。当时陆鹤正做虎贲郎,奉命镇守东北门。中郎将名叫戴函,待属下亲如兄弟,愿意把他们一群小孩子招来玩耍。陆鹤心疼陶章操持家务辛苦,遂常把陆霄日日带到任上来,放他到古兰城里打发日光。

      本来这是很好的安排——可偏偏陆霄天生话语迟,年纪又小,终不能得其他孩子喜欢。他又自小有些古怪气性,一来二去,谁冷落他他都记得,再不肯上去讪脸了。

      自从陆霄下定决心以后,谁再叫他、戏耍他、他也不应。只是一到此地便自躲出去,一个人石猴般东游西窜。自此三年五载,星移斗转,把上山的每一条偏狭小道都摸清了。

      *

      去年下过雪后,陆霄一次也没有到过古兰城。他远远地看着关隘后的白鹭山,突然想起——约莫四五年前,曾在那里见到过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比自己小一二岁的模样,口齿还不利索,却给一圈白衣子弟环住,梗着一个脑袋发表高论。

      那小子是第一次到这里来。陆霄记得清楚,那天他穿着双盘收白细纹布裁成的一件小袄,腰上挂琥珀金麟串珠,大太阳底下,脸上白璧透出粉嫩颜色。

      高高的白鹭山上,男孩子昂起脸,好得意地说:

      “这里的山会变颜色。白天的山是蓝色的,满地都是露水。夜里雾散了,就变成褐色。你们有没有见过白鹭山?”说着男孩一摆手,就笑了:

      “不如今夜里,我带你们去看。”

      实是没头没脑的话,也没甚道理。然而那轰然的一瞬间,陆霄远远地站在人群之外,盯着那个男孩开合的嘴唇,忽然感到脸上发热,胸中无名。他突然感到自己有好多话想说。

      陆霄焦急地踮着脚向前探头。他想,对于野外的山,这里的山,他去过的多。对于山他是那样了解的。为什么……那个孩子不来问一问自己呢?

      他们夜里要去看一座光秃秃的山。

      为什么自己不能够跟他们去呢?

      青天白日底下,陆霄呆呆地在原地杵了半晌。忽下定了决心似地,紧攥了拳,梗直了脖子地往人群里凑。他一个字也没多想,只削尖了脑袋像个蜗牛打洞,两眼一抹黑,拼命往前拱。

      等我一下。

      忽悠忽悠!简直不知推开了多少手脚。

      这回还不够吗?

      陆霄满腹的勇气,来不及害臊。他拿出大力向前挪,听见耳侧两边有人骂:“是谁家的野猴子?”也如同没有听见。好容易挤到了最前的一排看客中间。陆霄心满意足地站定,正当他预备开口的时候,却看见那团头的小孩子板着一张脸,目不斜视地给一群官员子弟簇拥走了。

      陆霄站在原地,无话可说。他低着头,忽然感到气恼起来。胸中堵了一口气,不能咽下。

      陆霄在那里站了很久。直到暮色四合,父亲来寻。男孩站在那里,捏着拳头暗暗地想:小子,你从白玉石床上生出来,一辈子也没有到过宝盖羊车不能通过的地方。你凭什么以为你从近处看过一座山。

      从那以后,陆霄决定忘了这件事。

      然而世事不能皆如意。

      *

      那年的除夕,长安落雪,陆鹤等跟着中郎将回京述职。陆霄等一班小子跟着戴函家的小儿子候在宫门口的常寿道上,手里均捧着大小爆竹,只等父亲出来。

      陆霄仍记得那天,他们从日中一直等到日头西沉。

      北风拂动,大家冻得受不住,三两蹦跳着玩耍起来。队伍里有一个姓侯的小孩子忽然有了主意。他提议道:“我们去市里买一头羊,戏耍它取乐。如何?”

      众人都看着戴小公子。戴小公子无可不可,略点一点头。登时便有懂时务的孩子举着钱跑下去,转眼间已把羊牵来了。

      白色的凶兽坏了一只眼睛,用一块棕色的皮子盖住,不给人看。另一只则不明所以,一直盯着人群中的孩子瞧。其余的孩子本是魔星,都有法力。唯独陆霄一个人受了蛊惑,不得不抬着头和那鬼东西四目相接。

      羊的腹部抽动起来,薄薄一层白毛在冷风中瑟瑟一团,极是丑陋。

      “踹它的屁股!”

      “小心它踩你。”

      孩子们雀跃地大喊。一个个脚下抹油,手上生风,把爆竹挂在羊角上,任凭那羊沿西市一路向下踩去。疯羊仅剩的一颗眼珠也涣散成絮状,满口嘶叫着,撒开蹄子奔下人头滚滚的长街。

      “哈哈!蠢货……”

      陆霄本站在最远处,漠然旁观。见他们真敢这样闯祸,简直是嗤之以鼻、无言以对。心下一片嘈杂,回过神来时,已见得自己多管闲事地跑到了最前头,伸出两条手臂去拦。口里嚷着:

      “快停下!不要!不要让它下去,仔细冲撞了人。”

      “阿霄莫慌。又有什么相干?不过寻个乐子。”

      远处的戴小公子先截住了陆霄。他抱着臂站在一侧,文质彬彬,笑意盈盈:“今夜天下昌平,百姓快乐。我等便与他们同乐。”

      陆霄根本不欲理睬。人皮草包,黑心狗熊。应该锯掉嘴巴。他驻足原地,眯着眼看了戴小公子片刻,冷笑一声,忽然拔腿向下追去。

      “诶,慢着!”却是戴小公子的友人王小公子发了话。

      王小公子年纪最长,初有少年面目,简直可以去掉小字,单称一句王公子。王公子约莫比陆霄高出一个头,猿臂一伸扯住陆霄的衣领子,毫不吃力地将他拽了回来:

      “阿霄,你要走,也得留个凭证。戴将军御前特地求来恩典,准我们等在这里,为的是早一刻接天子赏。你一个人缺席,搅了兴致,到时候将军怪罪下来,我们怎么说?”

      王公子说毕,眼珠一转,牵唇一笑,伸出手去。他瞄准了陆霄脖子上挂的的红绳,张开五指瞬时便拽下来。自里头带出一个小木牌:四角云纹,雕作玉兔形,当中刻一个霄字。

      陆霄是属兔的。

      于是王公子大方地一扬手:

      “你就把这个留下吧。到时候我们就跟将军交代说,阿霄来过。只因某个缘故,死活要走。”

      “你做什么!”

      陆霄给勒着脖子,又兼羞辱,眼里喷出火来。他想争辩,王公子看他一眼,呵呵直笑,手里力气又大几分。

      陆霄几欲开口,终究只发出无名的嘶声。于是只好死命挣扎了几下,终于挣开了掐着他领襟那手,又伸手去够自己的物件。

      “把它还给我!”

      王公子也不生气,更不理会他,只径直走开,把那木牌提着,竟传给一圈男孩子一一捏在手里看呢。嘴里赞叹着:“多么精细玩意儿!”

      给孩子们的长命锁,人人都知道戴金戴银。却不知平民百姓里也有戴木牌的。大家啧啧称奇,也只是笑罢了。

      陆霄咬着嘴唇,脸上火辣,齿根齐酸楚。陆家本来不兴这个——金银、饰品,兵卒是靠军功起家,父母一天也没有富养过儿女。父亲事忙,肯亲手刻一个东西给自己,他心底那样喜欢。

      心中愈发含恨。

      陆霄忍住一点泪水,狠狠地往那王公子膝盖上踹一脚,回身往长街下飞奔而去。只听身后一声惨叫,人们也开口作笑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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