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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夏日冰盘 ...

  •   在城东做起生意之后,春雨就没想着还能从侯府下人手里赚钱,袁秀秀这个事儿是个意外,而且其中有她的干嫂子涂氏的缘故。可没想到在这之后,就靠着这位代购婆子,春雨又卖了好些辣条、蜂蜜肉干、麻辣肉丝,这些咸香麻辣的重口味零食还让她陆陆续续赚了好几两银子,也算是一笔计划外的收入。就这么着,到了四月底的时候,她手里已经攒下了一百一十两银子的积蓄了。

      这个时代的物价让她稍微有点困惑,一百多两银子并不十分少,可也不像她看的小说里那样是一笔巨款。京城里往南去一些,平民集中的地方,位置一般的小铺面可能五六百两银子就能买下,可是若是城东或者城北,千两万两的商铺都有,宅子也是一样,二三百两的也有,几十万两的也有。困惑就困惑吧,春雨不执着,算算账数数钱,然后就接着做生意了。

      时间进了五月,端午前后,天气就非常非常炎热了。天气热起来,有的人苦夏,不爱吃饭,即使是没有苦夏这个毛病的人,也开始没有什么胃口了,这个时候春雨的生意倒是难得的不受影响。原因也很简单,早上还没那么热,早饭大家一般都还吃得下,虽说肉夹馍里头有肉,甚至有肥肉,但是炖得入味醇香,又有爽脆的青椒和香菜解腻,自然好吃,至于白天,麻辣烫的麻和辣还是刺激着人们倦怠的味蕾,能引起几分食欲。

      不过夏天也有夏天的好处,那就是瓜果都上市了,又新鲜又便宜。春雨自己买了不少水果,天天都吃很多,一边吃着就琢磨怎么能从这儿赚银子,直到有一天看到有个跟平安差不多大的小孩儿提着筐子叫卖鲜藕,她豁然开朗。

      总觉得忘了什么,老北京的消夏大冰盘啊!

      春雨觉得自己当初为了人身安全而选择留在京城实在是太明智了,天子脚下首善之区治安算是不错,更重要的是,物资丰富啊!别的不说,夏天还有专门卖冰的呢!当然,她作为一个底层老百姓,肯定不能像侯府里似的,屋子里摆着冰降温,那太奢侈了,可是买小块冰来吃的话,一点儿也不贵。

      早上卖肉夹馍的时候让平安去早市转转,买上几大块护城河里新摘的大荷叶,洗干净切成小点的片儿,附上一层砸碎的小冰块,往上摆上新鲜的白莲藕,要那种水分大、没有渣滓的果藕,再堆上红艳艳的西瓜瓤,一红一白相映,旁边是绿盈盈黄澄澄的新鲜甜瓜、香瓜,上头撒上鲜莲子和荸荠块儿,最后撒上莹白的白糖和香甜的桂花,颜色漂亮,味道清甜。春雨还特意买了不少小木牙签,供食客一手托着荷叶盘,一手扎着吃瓜果,非常方便。

      其实春雨只是仿着记忆里的描述做的,依稀记得正宗的消夏大冰盘很讲究,糖得要台湾的绵白糖,桂花必须是杭州的桂花,甚至香瓜也必得是竹叶青羊角蜜。只是如今她也没有那个条件,水果是当天现买的,糖和桂花这些就是在杂货铺里买的普通货。尽管如此,靓丽的卖相和清爽甘甜的口感还是让春雨的这款简易版冰盘迅速风靡城东。

      价格不便宜,春雨要十五文一小份,可是愿意买了尝鲜的人还是挺多,当然也跟京城相对富庶有关。受原料限制,每天卖不了很多份,毕竟没有冰箱,即使春雨尽量密封隔离存放,放到最后冰块也还是会化掉。

      尽管如此,有这个人气商品,在吃食生意普遍不大好的夏日里,春雨还是维持住了不错的流量和收益。因为夏日炎炎的,在外头奔波十分辛苦,春雨就给平安又涨了一百文钱,也不按天给了,就一个月四百文钱,管早上和中午两顿饭。

      平安很高兴:“多谢姐姐!我现在有饭吃,也有睡觉的地方,还能攒钱买身旧衣裳穿,已经很久没出去讨饭了。”

      春雨知道,一开始的时候这个孩子就中午吃一顿饱饭,早上晚上都饿着,实在饿极了就花一文钱买个馒头,这样她给的那些钱也就不剩什么了,后来早上也跟着她吃个肉夹馍了,这孩子脸色看上去也好了些。她看在眼里,也很同情,可是作为雇主,她只能给出这么多工钱,毕竟平安还小,也没干什么活,只是帮着收钱和跑腿而已,在这个时代给这么多已经很多了。

      平安显然也没有觉得她有什么不对,反而十分感激,就是彩云听了,也说她嘴硬心软,对这孩子照顾。

      这天又是骄阳当空,一大早就很干热。春雨卖了一气肉夹馍,看看剩下了几个,有点发愁,昨天和面的时候手一抖面粉倒多了,今天这就没卖完,她跟平安一人最多吃两个,剩下的到中午该不好了。

      这时打南边过来了两匹马,像是城门一开刚从外头进的城,毕竟是城里,两人骑得都不快,从春雨身边掠过之后,很快又倒了回来。

      “哎卖烤串的,一大早卖什么呢?”声音有点耳熟,春雨抬头一看,是陆晟的手下,很爱吃烤鱼的那个。

      春雨便抬头往他身后看去,果然看到了风尘仆仆的陆晟。两个人都穿着便衣,神色疲倦,像是赶了很久路的样子。

      陆晟下了马,走到春雨面前,仔细看了她一眼,说:“真是你,怎么跑这边来了?”

      春雨快手快脚的捞出块肉来切着,并不说话,直到把饼夹好了才递给他,说:“现在天长了,早晨睡不着,就上街卖个早点,肉夹馍,您尝尝?”

      陆晟很自然的接过来,咬了一口,“唔”了一声,便大口吃起来。

      旁边的年轻人不乐意了:“喂!是我先问的啊!”

      春雨便问他:“客人您要肥肉吗?吃不吃青椒?香菜呢?”

      “肥肉无所谓,好吃就行。青椒?可以有,香菜不要。”年轻人说完,看春雨叮叮当当的切上了,才后知后觉,“你怎么没问他?”

      春雨夹好了饼递给他,微笑说:“不用问,早前就问过了,陆大人没有忌口的东西。方才不能跟您说话,切肉呢,万一口水飞上去了怎么办?”

      “哎呦你别说了还是,真是怪恶心的。”年轻人撇了撇嘴,咬了一口肉夹馍,眼睛一亮,“还别说,还真挺好吃!”

      那边春雨已经又做好了一个,递给了陆晟。陆晟也不客气,一个吃完,接着吃下一个。吃完了说:“味道很好,明早我还来。”

      春雨笑笑,说:“如果大人顺路,白天到我摊子上来,给您做个冰盘。”

      陆晟眉头一挑,笑了笑,回头拍了拍身边的人:“快点,该走了。”

      “得嘞,等我给了钱着。”年轻人往春雨的钱匣子里放了铜钱,回头边走边琢磨,“不对啊,你怎么不给钱?”

      “我不用给。”陆晟语气平淡,却带着一股子得意,让年轻人牙根痒痒。

      春雨听见了,只是一笑。他们在这儿吃得香,又引来两个人买肉夹馍,这么一会儿,白馍的存货不多了,她跟平安分着吃些,再给彩云带回去一个,也就正好了。她正不知道怎么还陆晟的人情,他不给钱,便是愿意给她这个机会,她实在是求之不得。

      只是陆晟这样直接的说出来,还是让她有点意外,总觉得他不像是这么外放的人。然而仔细一想也觉得没什么可意外的,他们其实也不熟,陆晟是什么样的人,她哪里知道呢,自己的这种感觉也不知道从何而来,真是没有什么道理。

      到了中午也没见到陆晟的身影,春雨略微有些失望,不过今天麻辣烫的生意不错,她一直很忙碌,也就没顾得上多想。等过了午饭时间,吃麻辣烫的人开始少了,买冰盘的人又多了起来。

      现在正是午后,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春雨小推车边插着的大伞只能投下方寸的阴影,并不能提供多少阴凉。平安很懂事,对那些冰盘一眼都不多看,就连放冰的桶他都不大靠近,生怕自己身上热,把冰熏化了。

      等到快要收摊的时候,陆晟终于出现了。他还是一身便服,骑着马过来,不过身边没有那个小跟班了。

      春雨正蹲在推车后边喝水,就听见平安叫她:“姐姐,你的大恩人又来了!”

      春雨连忙站起来,正好陆晟也到了她面前。不等春雨说话,陆晟就先说了:“往后别叫‘'恩人’了,就像原来一样,叫‘'陆大人’便是。”

      春雨从善如流:“好的,陆大人,我记住了。”

      “呃,那个事情你不必放在心上,一句话罢了。”陆晟见她依然态度恭谨,又说。

      春雨摇头:“对您来说是一句话的小事,对我来说却是一辈子的大事呢。您可以不在意,我却不能不放在心上。”

      陆晟摇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你早上说的冰盘,现在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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