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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死亡是凉爽的夜晚(孟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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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哭,要笑。
从小在医院长大,吃药打针都是家常。我根本不羡慕他人的生活,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才是应该被羡慕的生活。
爸妈总是一脸忧伤,看到我却又强颜欢笑,想让我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小孩。
他们说,我是上天的馈赠,是最好的礼物。
我也知道,我很珍贵。对于他们来说是,对我来说也是。
是什么时候尝到自由的滋味呢?在考荃央回到雾都的那个夏天。
考荃央又跟姨夫吵架,他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家。我好想和他一同前往,可回头看了看妈妈,我闭上了嘴。
“要和我一起去找表哥吗?”大姨温柔地问我。
我懵懂地点头,感觉下一秒就是幸福。
那是我一生的梦境。清澈的小河,摇曳的树林,漂浮在空中的萤火虫,突然打开了我的世界。
后面,妈妈把我寄放在大姨家,我终于可以偷偷地行动。我经常跟着考荃央,看他独自在那里生闷气。
然后拍拍屁股看着我,“走吧,带你去玩。”
托考荃央的福,我有了叛逆的余地,有了可以作威作福的对象。
他会照顾我,却从来不会干涉我。
从此,我丰盈了很多体验。
后来,他们搬了家,在有点远的另一个小镇。再过了一年,姨父去世了,院子里开满了花。
又过几年,考荃央升学离开了小镇,虽然每学期都会回来,但我看得出,他终究会离这里越来越远。
而我,永远稀里糊涂地,停留在原地,不知所去。
我没什么朋友,因为我像易碎的瓷器,我不愿意结交流水的朋友,他们也不想做好我随时离开的准备。
十六岁那年,考荃央给我从国外带回来了一个
单反摄像机。我看着那个笨重的东西,不知道这个盒子能留住什么。
我第一个留住的是同一个病房的小金。她第二年去世了,笑容永远留在我的相册里。
我发誓,永远不再拍人像。
后来,我跟着电影和小说里的少女那样学,经常请病假跑出去采风,爸爸很生气,却也无可奈何。尝到一点甜头,我打算去流浪。
考荃央不准,他非要我读大学。于是我读了勉强感兴趣的摄影专业。
老师拿到我的第一副作品,说我是个天才。果然,我的作品屡屡得奖,还被拿到国际摄影展参展。漂洋过海那么远,可惜我的身体不允许我跟它们一起去现场。
当然天才。一个困于牢笼的人,看世界的角度怎么可能和常人一样。对于他们来说新奇的角度、奢侈的灵感,不过是要以自由和寂寞为代价。
我要生命,要浪漫,我要自由,要最纯真的生机。
20岁那年,我到上城,遇到了我的主治医生。
一个军医,高高的个子,留着利落的短头发,长得很漂亮,看起来却清冷的样子。
“你好,我叫傅青华,你的主治医生。”声音像玉碰撞的清响。
我没有头发,瘦得干巴巴的,脸颊凹陷。第一次,低下头感到一种自卑和窘迫。
也许我还是在意的吧?美貌什么的,我很在意。
我开始打扮。学着美妆博主,开始化妆,开始穿搭。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她来查房。
“真好看。”傅青华脸上总是带着笑意。
我第一次有了骄傲的感觉,我也有了可以展现的一面。
这一年,我的摄影事业蒸蒸日上。我成了国家地理的招牌摄影师,成了各大摄影展隆重的介绍对象。我很神秘,似乎在四处旅行。
但实际上,我的活动范围很有限。对我来说,只有医院内和医院外。
摄影燃尽了我医院外大部分的时光。
那天我看到了傅青华的手机壁纸,是我拍摄的风景照。
“我喜欢你拍的夜晚。”傅青华毫不掩饰赞赏。她知道那是我。
“谢谢。”
她很懂我。
很多人说我的夜晚弥漫着死寂的气息,是一座诡异又蹊跷的坟墓。大错特错,对我来说,那是一种新生。
是贪婪的欲望,不尽的梦想。
傅青华对我很好。她会给我送很多小礼物,美味的糖果,小兔子挂饰,相机镜头,相机包,口红,好看的裙子。
她会在换班后带我去天台看星星。她知道,我喜欢这样的风景。
“明天是情人节了,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节日。”我感叹。
也许满足病人的愿望是她的职责。第二天,傅青华送给我了一大捧玫瑰花。我带着玫瑰的香气,心满意足地走进了化疗室。
我以为傅青华不会明白我的心意。但在一个熟睡的午后,她偷偷吻了我。
我当然没睡着,睁着眼睛抓住了她。
她笑,“你没睡呀。”
她握住了我的手。
于是我们偷偷摸摸地约会。
边缘之恋,我学会了这个词。
傅青华在这个医院挂职,兼职做一些前沿的医学研究。她从国外引进了一套新的治疗方案,可以治疗我的病症,但却有很大的风险。
可不管是怎么样的机率,对我来说,换算过来,只有一半一半。
做,或者不做。
我坚持要做。
我想多看看这个世界,多让它为我停留片刻,多在傅青华的身边待一会儿,多看看爱人的侧脸。
她第一次那么冷漠又强硬地拒绝了我,我的父母也极其反对,只有考荃央屁话最少。
他说,随你。
傅青华抱住我,求我不要离开她。
那么冷静果断的女人,遇到再骇人的伤口都没眨过眼,如今居然迷茫又脆弱。
我知道,她怕失去我。可我又何尝不想多陪一陪她。
我们都有自己的理由,而我只是想要多自由一点,多去体验快意的人生。
于是我再次逃出医院,一路南下,跑到了四季如春的春城。
那里好多奇葩的人物。有自己跑来跑去形成一条产业链的花田园主,有在那里开亏本跳舞餐厅的老太太,还有骑着自行车从雾都过来只为吃一碗饵丝的大学生。
我问了他们同样的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们给了我同样的答案,这是我想做的,我感到幸福。
摄影和旅行就是我想做的,我感到幸福。
我想到了一只朝生暮死的小虫。朝闻道,可以夕死矣。
我一定要手术。
我跑到了考荃央家。
起因是在版纳遇到了穿着傣族民族服饰拍照的大姨,她要去骑大象,随便拉了个人帮她拿包。
“烟烟?”她更高兴了,撺掇我一起骑大象。
“要不要回落云镇看看?”她笑着问。
我二话不说,下了大象就上了飞机。
“你真他妈的是个绝世大美女。”考荃央见到我的第一面如是说。
聪明如他,一定猜到了我到这里的原因。但他不问也不说。
我们都是怪人。一个非要去流浪去做没有多少成功率的手术,另一个不做他的富N代或者精英律师非要去烧烤。
考荃央大概是我以前和这个世界少有的联结。后来多了傅青华,现在又多了个花凭。
我以前在活动现场看到过花凭,惊为天人。他骄傲地颔首,像一只高贵的白天鹅。虽然大众对他褒贬不一,花瓶顶流,知名绿茶。但我看得出来,他跟我是一类人。
戴面具的人,不值得他人悲伤。
那天在花房,外面下着雨,里面却是绚烂的宁静,我突然摒弃掉了我的誓言。我明白了摄影的意义就是留住当下的一切。此刻,就无比的美好。
我给考荃央和花凭拍了合照,照片里的人笑得灿烂。
我和花凭约定,让他做我的嫂子,可怜可怜我那油腻又土气的孤单表哥。
花凭害羞地点点头,说自己尽力。
至于为什么我会看出花凭喜欢表哥,也许因为我真的是个天才吧。
开个玩笑,没有人会和我表哥同一屋檐下而不喜欢他。我随口一问,他只是自己露出马脚。
傅青华每天锲而不舍地给我打电话、发讯息,我都没有回复。
我没有生气。
好吧,我生气。傅青华不可能不理解我,她只是不支持我。
而我,要坚持我的选择,做最坚决的反抗。
我最后一次接了她的电话,不出意外仍以争吵结束。
没想到她冒着雨连夜开车到了这里。
考荃央问的时候我已经大概猜到了是她。她是我的挚友,我的爱人,我的知己。可她也没有支持我的选择。
她依然劝我放弃手术,气得我摔了她去年送我的保温杯。
她仍好声好气地劝我。
“我要的,是选择。”我说。
选择束缚还是自由,选择生命还是死亡,选择留下还是道别。
我已经做出选择了。
我先是我,才是她的爱人。
她的嘴巴微乎其微地往下撇了撇,秀丽的眉紧皱,然后又恢复往常的镇静温和。
“回去吧,做手术。”她终于妥协,也学会接受不舍和不安。
一路司机开着车,路上下着大雨,我却心情很好。
傅青华面无表情,但还是在下车时抱住了我。
她的头发长了很多,她说那是留来以后给我做假发用的。
“小刺猬。”她摸摸我的头。
“明天就成小光头了。”我皱着鼻子。
路上的时候,花凭给我发了微信。让我好好休息,早日康复。
我又一次感受到了凉爽。
头发再次被剃掉,但下次,或许会毫无阻拦地生长了。
进手术室的时候我很放松,甚至吹起了口哨。我已经做了我想做的事了。
活在当下,就足够了。不去想什么未来或以后,忘掉过去的烦忧,追逐每一天的快乐。
我给那几个人写了信。不管我怎么出来,都要笑,不准哭。
为他人而悲伤是最没有意义的事。我不能感同身受,他们却伤了自己。那就是天底下顶级愚蠢的行为。
我最讨厌眼泪,最讨厌同情。我要一望无际的旷野,在上面狂奔,这于我而言就是重生。
死亡是凉爽的夜晚,是平静的余生。我闭上了眼,这在我的心底,是自由的余温。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来自海涅《还乡曲》
*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子路》
随心所欲,朝闻夕死。孟烟要的是没有拘束、没有病痛的生活,她不畏惧死亡,也从未放弃对生命的热爱和对自由的向往。
至于为什么单独为孟烟写一篇呢?其实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都是一类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