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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为什么。

      自然是因为,秦夙自己也知道,若不是有林琅在场,他恐怕难免要沾这人间的脂粉香。
      那些铅华染朱的女子们,已经频频看向他好几回,眼中或多或少都有着些磅礴的野心,他知晓这是她们生存下去的方式,但也并不想成为她们争斗的中心。

      幸好,有林琅在。

      此时林琅也明白了秦夙的意思,心里不由好笑起来,刚才临时冲出的怒气好像云雾一样瞬间散开。
      没想到,厉害如秦夙,还有这样示弱的时候,她不禁贪玩起来,又凑过去对秦夙说道:“其实这些姑娘都那么好看,我若是你,即便是被沾了几下便宜,也高兴在心里呢,你呢?你不会觉得高兴吗?”
      秦夙也是无奈,知道她这完全是调侃,抿了抿嘴,正要说什么时,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骚动,是王邸的管家正带着一名年轻人走进来。

      他看起来很年轻,面白无须,模样端正,虽然衣着平平,但气质闲雅,温温和和,书生气十足,不像秦夙,一看就是个舞刀弄枪的。
      想着这些时,林琅忍不住看了秦夙一眼,没想到,正对上他的视线。
      秦夙也是突然起念,此时与林琅视线对上,他顿了顿,干脆低声问她道:“你可还记得他?”
      他?
      “谁?”林琅不明。
      秦夙示意那年轻人:“秦奁,太平帝与皇后的独子,当朝太子。”
      “你我大婚时,他也在场。”
      林琅讶异:“所以他……是你的侄儿?那我们要去打招呼吗?”
      按照常理来说,侄儿与亲叔叔见面,怎么也要寒暄一番,但眼前这个秦奁,与王矣互相见礼之后,竟是一副与他人都不认识的样子,就这样被王矣带到了他们二人面前:“为二位引荐,这是我在南域周游时遇到的卜算先生,周涟。周涟,这位是谁,你可算算,露露本事,让贵客开开眼?”
      秦奁闻言,并不推辞,做足了姿态对秦夙一拜,道:“观阁下面貌,目带紫气,印堂明朱,身环金龙,当是极贵重之人,且近日家中又有喜事,妻气同样贵不可言,如此,那可否请大人赐在下一个字,我好为大人测个运?”
      林琅见这叔侄二人当场演戏,好笑得很,又不能露馅,忍笑忍得极为辛苦。
      秦夙倒是一派淡定:“那便,‘丹’字吧。”
      秦奁得了字,先是掐算着手指,又故作疑惑,紧接着眉头深锁,喃喃自语了几句,再问秦夙:“高山之上,当有吉鸟?”
      秦夙摇摇头:“不知。”
      秦奁便恍然大悟了:“秦岭夜风,空谷琳琅。”说完,他当即再拜:“见过破禄王爷、王妃。”

      这番推算王矣没有听懂,但他听到了秦奁口中尊称,当即鼓起掌来:“多日未见,先生果然一如既往,不同凡响。”
      其他人好歹也见了如此精彩一场演出,纷纷捧场站起来向秦夙二人敬酒。

      如此,酒又过一巡,王矣回座,将周涟也请到了刚刚加在他右手边的酒案上,秦夙与林琅这才有空继续刚才的对话。

      “这里竟无其他人认得他?”此时,林琅已经不仅仅是讶异,更觉得是怪异了。
      秦夙便为她解释:“王氏虽曾是京中望族,但离京已二十年有余,那时候秦奁还未出生,王矣自然没见过他,其他人不过是年节前才会回京述职,如今秦奁还未临朝,那些人自然也没见过他。”
      所以秦奁是故意隐瞒了身份,但他来赴宴,必然知道秦夙也在,所以,他并没打算瞒着秦夙。
      “你们是串通好的?”于是林琅问秦夙。

      秦夙再次摇头:“不曾。”
      他又抿下一口酒,想着太平帝密信上所写,思索起刚才与秦奁的那番对话——他问“丹”,便指丹穴山,是看秦奁是否知道他此来目的;秦奁反问“当有吉鸟”,便是向他确认,因为只有秦氏皇族才知道,丹穴山为古凤衔巢之处;于是他又答“不知”,便是问秦奁可有去此地查看,可否知道此地情况;因此最后他那句,除开“秦岭夜风”与“琳琅”指的是他二人以外,“空谷”便是告知,丹穴山中已不见古凤踪影。

      既然如此……
      秦夙再次看了一眼秦奁,将杯中水酒一饮而尽。

      人已见到,那他也该离开了。

      回去后,因多饮了几杯酒,林琅觉得有些困倦,因此早早就睡了,秦夙则去了偏房,挑着一盏灯,独自煮着茶。

      南域偏远,多丘陵,雨水重,常年无冬,草木繁盛,尤其是这空雪城外的丹穴山,物产极为丰饶,特别是一味极品茶叶,茶汤色赤,闻有异香,为皇室所钟爱。
      王矣为他们准备的宅邸里,备的正是此茶,但秦夙突然煮茶,却不是因为想喝,而是……
      “宿劫之气,甚淡。”
      秦夙看着眼前茶壶里升腾而出的水汽,与环绕在他身周的茶香彼此感应,试图辨别出他要找的那缕气息。

      可它依旧稀薄,与这些年来他闻到的每一次并无不同。

      “火铃星当真复生了吗?”
      他犹豫不定,更想不清太平帝信上所写火铃星灾是否是有人故意所为,毕竟今日到场众人身上,都无有那抹熟悉气息,而在南域,最有可能借机作乱的,非王家莫属。

      “看来只有亲自去丹穴山走一遭了。”
      打定了主意,他站起身,饮茶,浇火,熄灯,就寝。

      。

      林琅昨夜睡得很好,起得也早,可她洗漱完出房门溜达了一圈,发现秦夙出门更早,顿时心里有些不高兴,问箜枣可知道秦夙带着侍卫们去了哪儿,箜枣忙不迭摇头:“这种事一向只有箜青知晓,婢子哪儿有机会过问。”
      昨日他们赴宴都是让箜枣一个人到这王家别院提前安顿,冷冷清清,寂寂寞寞,倍感委屈。

      听出箜枣话里的埋怨,林琅也觉理亏,但昨日情况特殊,她做不了主,今日便生了补偿她的心。
      于是她道:“歇歇,趁王爷不在,我们出去玩一玩怎么样?”
      难得来南域一趟,总憋在宅子里就太可惜了。
      箜枣闻言,顿时两眼发亮,高兴地拍手道:“好啊好啊,这里离闹市不远,我听外面可热闹了。”
      说不定还能找个机会,趁机讹上林琅一笔。

      出了门,二人一路走马观花。
      南域风情与仙京太不相同,就是衣着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仙京的服饰大多庄重鲜艳,虽然刺绣手艺与剪裁更为精美,但整体款式中规中矩,采用基本对称的结构,少有太多变化。
      南域服饰就不同了,大概是因为这里的天气大多温暖或炎热,少有仙京那般冷到下雪的时候,因此这里无论男女,服饰用料都更加轻薄,富人穿丝,穷人穿麻,颜色也多以月白、湖蓝、草绿、鹅黄等为主,几乎不穿赤与玄,样式也有更多变化,除交领外,圆领、方领都随处可见,领边袖口纹样也大多简约清雅,就连许多豆蔻少女都露着雪白的颈脖与胸口在外行走,衣袖更是做得窄短,女子的皓腕就这样明晃晃露在外面,却都不会引来什么人侧目。

      这样与仙京殊异的风情,令林琅大为震撼。

      如果她也穿着成这样行走在朱鸾道上,可能用不了一天,就会有大臣上奏太平帝,要求秦夙休妻另娶了。

      “这里果然蛮荒。”同样景致看在眼里,箜枣却是咂了咂嘴,“哪儿有女孩子家家如此放浪的,穿成这样在路上行走真是不害躁,此地民风果然不如仙京端重。”
      本来她还想看看能不能趁机添些衣服首饰,好让林琅买买单,现在看来是不用了。
      她转头对林琅道:“王妃,我看我们也早些回去吧,混迹在这些人当中,婢子觉得自己也脏了呢。”

      林琅却没有回她话,她依旧径直向前行走着,看到了更多,不仅仅是衣着,还有言行,女子可以在大街上结伴嬉闹,可以与情郎打情骂俏,见到对面而来的男子也不用避讳,甚至看到有心仪的还能向他笑一笑。

      她们好似能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做什么,绝不会有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逛到日西,箜枣的嘴都快撇歪了,林琅才终于转过身来:“走吧,回去了。”
      她眨眨眼,心里突然就觉得有一股热潮在震荡,前赴后继,汹涌澎湃,源源不断拍打着她从来散漫的野心。

      她想,等回去以后,她定要向秦夙讨个首肯,要一身南域服饰穿穿,哪怕只在摇光殿里走一走也好。

      回去之后离晚膳还有些时间,秦夙也还未归,箜枣果然先告退回房去洗漱沐浴,林琅独自坐在中堂,手指点在大理石的台面上胡思乱想。
      她其实是在等秦夙,想他就算不回房,总归回来时也要路过中堂。

      可是,等到箜枣端了饭食再次过来,秦夙也还没回来。

      “王妃,先用些饭。”等林琅吃完,再催她去沐了浴,她才好找个借口,回自己屋里歇着去。
      她这番心思林琅自然知道,但她实在没什么胃口,草草吃了一些,就放下了筷子。

      箜枣故作关心:“王妃不再用些?”
      “不用了。”林琅摇头,“回房沐浴吧。”

      也许秦夙还在王矣府上做客,王邸那么多歌舞美人,可不比这别苑热闹千百倍?

      “之后你就去歇着吧,王爷有手有脚,会自己开门走路打洗澡水。”

      哼。

      而此刻的秦夙,也确实正在与王矣对谈,却不是在王邸,而是由王矣出面向当地知府在衙门里随便借了间屋子。
      他也嫌弃王邸歌舞升平乌烟瘴气,压根不是谈话的地儿。

      箜青守在门外,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正百无聊赖之际,掏出几两碎银子拉了王矣带来的人一起唠嗑赌钱。
      他们王爷今儿一大早就出城巡了一圈,下午才回来,又让人立刻去请了王矣来,对谈到现在,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隐约听到从房里传来些什么“丹穴山”“气候”“异兽”之类的词,玄之又玄。
      他知道他们这次来南域绝不是为了陪王妃娘娘散心这么简单,但具体到底要做什么,他们王爷瞒得死死的,半个字都不肯吐,当真蹊跷得很。

      就好像他们今天在城外看到那幕一模一样,一只寻常野兔,好端端吃着草,突然就长嘶一声身上腾地冒起一片火,上一刻还活奔乱跳的雪白兔子片刻便成了一具焦黑的骨架,他们上前查看时,那骨架上还燃着星星点点火花,火花的芯子都还残留着隐约带着紫色,可想而知这火到底有多凶。

      想起这些,他不由起了个话头:“我今天倒是瞧见了桩稀奇事儿,这好端端的兔子,还在眼前活奔乱跳着,突然就‘噗’地一声烧起来了,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因,当真是诡异至极。”
      他这揣摩的样子都有些魔怔了,蹲在一旁的一名肤色黝黑的粗汉立刻拍醒他:“你们从京里来,那里什么都好,就是无聊得很,少些新鲜。”
      “其实那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他咽了咽唾沫,继续道:“你是不知道,我家乡,就空雪城这里往西三百里的银城,别说是兔子自燃,就连人都有自己烧起来的哩。”
      箜青极为诧异:“还有这事儿?”
      “那可不。”粗汉看了圈都围在他旁边等着听下文的几人,戏瘾顿时犯了,嗖得站起身来,迈着戏台上的步子,学着老生撩髯口一般摆出架势,呀呀一声开了腔:“那分明是旺年秋月,稻麦皆丰之后几场凉雨下来,村中老小早已穿起厚衣准备过冬。这日里正是重阳,村中有名李姓书生一早便起了床,他父母双亡,无兄无姊,无弟无妹,生活清苦但靠着在私塾教人识字也有了些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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