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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老子的第一次 ...

  •   八月十五日。已经是很炎热的夏天了。

      说来搞笑,李元居然不知道高考在六月初,他一直以为我是七月一日才放假的,所以他还是记住了他的诺言的。但是我实习完了还是要回家,不过回家的时间很晚,不必长时间见到狄太太也是一种胜利。

      我还是在和王天芹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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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七月一日到今天,过去了一个半月,因为实在是太忙了,所以没有很多的时间来写日记,冷落了你,亲爱的日记本。打算现在多写一点,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补偿。我和王天芹的关系莫名其妙地加深了,我甚至给了她我的第一次。

      我能感觉出来,她不是第一次,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是八月三日,下午。我承认我一直都是个意志薄弱的家伙、经不起诱惑,但是我还是照做了,一步一步按照她引导的做。

      事后后悔也来不及,但是我安慰自己,至少戴.套了,但是我们才刚刚高考结束,于情于理都不应该这么做。王天芹也不是因为爱我才要这么做的,我感觉她有那么一点是为了寻求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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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她还嘲笑我没有经验。我听了有些恼火,但是占便宜的人是我,我不能因为我是第一次,她是老手就对她大发雷霆,作为男人也不应该这样。我当然也不是因为失去了第一次而难过,反而我觉得第一次有个有经验的人带着也不是什么坏事。

      但是我没有办法判断她到底在想什么,只是把我叫出去,随便玩玩就结束了?我后面再联系她的时候,她总是以导演要排场次、要和一起搭戏的男演员吃饭为理由拒绝见面。我觉得我被骗了,但是心里又放不下,她真的不需要我承担责任吗?

      实际上我的担心多余了,今天我还给她发过一次消息,但是她根本不回复,我发了疯似的想找一切关于她的消息,直到在某个新闻网站看到了她的采访。

      那一刻我觉得两眼一黑,世界似乎在这时崩塌了,我不明白。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懵懂无知的第一次付出,会变成她出道之路的谈资。更糟糕的是,我没有办法找人倾诉这件事,亲爱的日记本,你懂吗?或者说我应该去找一个年纪比我大的人,最好是同性。

      我首先想到了严文斌,但是他的经验顶多停留在看毛片上,况且他还有可能将这件事泄露给大嫂子严文兰。无话不谈、并且年龄比我大的......其实还有一个人......衬衫喜欢扣到第三颗扣子,敞开的衣领下锁骨若隐若现,身材厚实笔挺,我想到了他在电脑前专注办公的样子,以及他看向我时,眼神里对晚辈的关爱。

      李元。

      说到底,比起同龄人,我和他更聊的来,虽然他比我大十五岁,不知道是他的心态太年轻,还是我的内心较成熟,我一开始以为他喜欢看文学性很重的书,第一次在图书馆遇见他的时候,他就在看《蒋勋说宋词》,但是后来见面的次数多了,我逐渐发现他其实什么书都看。

      和我一样。

      一开始说到作者余华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说《活着》,《活着》作为有些初中还是高中的必读书目,已经是耳熟能详的地步了,但是他没有一开始就说《活着》,而是淡淡地接了一句:“新出的《第七天》写的不太好。《在细雨中呼喊》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部书,但是有个年轻人生病很早死了挺可惜的,你呢?”

      我惊讶极了:“你不会看过余华所有书吧!?”我一开始也是因为学校硬性规定要看《活着》才看来第一本书,之后沉迷于余华描写的世界。虽然我从出生到现在的生活虽然算不上贫困,但是五岁到十五岁的时候,和外婆一起生活,有在烈日当头下田除草,也有在寒风凌冽中摆摊卖蔬菜,为了和客人争一毛两毛钱的零头强挤笑脸。

      我觉得余华写的很多都很真实,蹲在滩头上捡烂菜叶子,满手的泥巴......祖母布满老茧的双手,祖父被扁担压弯的脊背。我上小学的时候,祖父下地干活,我在旁边玩,他没有看住我我,我掉到河里差点被淹死,祖母就把我放在板车上,把我和蔬菜一起运到菜市场,她卖菜的时候,我在旁边拿塑料袋。

      我连我小时候的故事都告诉过李元。

      李元当时摸了摸我的脑袋:“以后都会好起来的,现在有扶贫。”

      “但是,我现在不用被扶贫。”

      所以,我和王天芹的事也不必藏着,告诉李元也不会有什么关系的。我担心忘记这件事,就先写在亲爱的日记本上,把日记本夹在笔记本电脑里一起带走。因为实在是太忙了,一个半月都没有时间写日记,好在昨天已经把驾照考了,还有英语课要继续上。

      钢琴课先停一段时间,刘老师的一对一课程已经约满了。

      因此实习的时间也多了,我像往常一样到李元的公司实习,还是早上九点准时打卡,一推开办公室的门,是空有几个沙发的接待室,再往里面的一扇门推开后才是李元的办公室,就看见他张着血盆大口打哈欠,衬衫扣子还是扣在第三颗,三七分的背头倒是梳的一丝不苟,衣衫有点乱,好像出门的时候刚穿上外套,但是已经开车出发了,感觉挺热的,然后只能趁等红灯的时候把外套脱了,原本衬衫肩角压好的形已经乱了......或者说这个大懒鬼根本就没有熨烫衬衫。

      真是,他没有一点总裁的样子,好歹也是我写的日记里的主角。为啥别人的主角老板都是社会精英,他就是一副“上班真累”。

      见到我进来,他扫了一眼手表,扯起嘴角坏笑道:“你不是次次八点五十八才来的吗,今天为什么八点五十五就进来了?嗯哼?小懒鬼?”他说着,顺手揉了揉眼睛,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

      我飞扑到他身边,我们俩的办公桌并排设置,但是他用台式电脑,我自己带笔记本电脑来,我迫不及待想要和他分享一下昨天晚上看的小说,但是我掏出电脑日记本就掉下来了,还没有等我拦住他,他就把本子拿走翻开去看了:“自己写小说了是吗?话说你写吸血鬼的那篇更新了吗?”

      果真,我是个大傻子,一个晚上睡觉醒来已经不记得这件事情了。但是这怎么可以轻易的把这本本子给他看,我一扫昏昏欲睡,立马探出身子去够我的日记本,而他顽劣的用一只手把本子举到一边还用另外一只手拉住我的衣服后领子,导致我摔趴在他的腿上。

      真是,服了,我没有拿回来,因为气不过,我直接跳到他腿上、越过他的身子,终于让我抓到他拿我日记本的那只爪子了。李元的肩膀要比我宽很多,他的身材属实是我一个男的看了都羡慕,逮到他的爪子之后,我扒拉他的手指:“松开!”

      可怜的日记本,你就那么悲惨的被我撕下来半张封面。

      “还是我给你挑的!”李元看着日记本残破的封面惊讶道,“也写了半本了!”我彻底的要完了,脸蛋一下涨的通红,但是我实在是个瘦弱的细狗,一时半会没有办法把他的爪子从我身上掰开。

      于是他就用一只手和我较劲,我真的没法理解为什么他一只手就能把我抓住,而且力气大的让我没法挣脱,我其实不太想让他看我日记的全部,有很多厉家的私事,但是......为什么他的力气能这么大......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从第一页开始翻,直到看完。

      “小傻子,你被王家那个小丫头骗了,真好骗啊你。”李元有些哭笑不得,但是我怀疑他是憋笑憋得想哭,但是好歹他松手了。我揉着手腕,抢回我的日记本,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出格,我居然跨坐在他的腿上,虽然穿着衣服,但是这个姿势属实是不太文雅。

      而且我记得他有同.性.恋.爱.倾向,不过我正想要找人试一试呢,严文彬给我发的那些毛片......够我激动很久了。虽然我和王天芹已经发生过关系了,但是我还没有尝试过同.性之间。

      上次在会所看见李元搂着个男的,不过没事,我在这方面很随意。我还想和严文斌试一试呢,但是他又不答应我,纯粹是柏拉图恋爱。

      随机应变的我还是果断地从他身上跳下去,日记已经被他看了,还是从头到尾。我意识到他应该也看到我的一些不厚道的想法了。

      “元总,你的力气怪大的,吃什么这么大力气。”我的手腕还有些发疼。

      因为我是个阴暗的家伙,所以,没啥所以的。我打算在我的小说里把他摸黑一下,把他设定成一个阴暗腹黑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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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生活当然是索然无味的,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人士,当然不恰当,也违背了我书写这部小说的初衷,我写这部小说,当然是想写自己的生活,可能没有太过于高大上的剧情。

      原谅我吧,我就是一只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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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认真的说明我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叫做李元的家伙。相比较现在用同性恋作为噱.头招引人的注意,我想要澄清,或者说是不用澄清,就当它是个糟糕的噱头吧。

      但是,和李元在一起的时候,真的挺快乐的。

      他年纪比我大,但是他经常能够很好的照顾我,我们都看很相似的小说——就是网络小说,我知道在人设上,他是个霸道总裁,但是我不想让他活在小说里面。

      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但是他做饭倒是挺好吃,完全看不出他曾经还在英国留学过。完全不像英国人的做派,李元做饭像是个正常人。他当然也没有霸道总裁的古怪习性,高档的西餐厅是会去的,穿着白衬衣,打着领带,但是背地里不知道带我去了多少小巷子吃街头小吃。

      放了鱼子酱的牛排当然好吃,但是五块钱一个的蒜蓉烤生蚝,怎么能说难吃?加了蒜蓉,香气扑鼻,感觉五脏六腑都被调动了起来。还有十块钱一大把的烧烤,竹签子上就挂了点肉末,没有多少肉可以吃,主要是吃调料的味道。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老子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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