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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嘴炮 ...

  •   此时说什么好听话补救都是虚的,没法子,卿如是只好故作自在地拂袖,轻描淡写道,“《野史》里说的,那边桥下五文钱卖一本。照渠楼的戏本子里也有唱他痴情不渝这一出的,一两银子,还包磕一下午瓜子儿。世子得空了,自己寻去罢。”

      卿如是就不信他真会去买本《野史》回来磕自己祖宗的痴情往事。

      许是她言语间轻视之意过于明显,月陇西有一瞬震惊,霎时眸底生光。片刻后眸中光彩又悄然熄灭,随之而来的是沉默。

      他沉吟着,视线落在卿如是的身上,打量着她,和着她背后这座历经百年风雨的廊桥。

      斟隐抱剑在旁,“原来昨日卿姑娘在照渠楼里,看的是这么一出俗戏。”

      “难怪觉得有些眼熟。”月陇西的视线自廊桥回转至卿如是,“原是昨日应与我相看的那位卿府千金。我看过你的画像,画得倒是与你神似,不过那画上题字所形容的,反而不大像本尊。”

      她这气色明摆着的生龙活虎,月陇西应是看出她昨日是借病爽约,却只字未提,留她颜面。别的不说,修养倒是不错。

      未等卿如是开口,斟隐便朝月陇西拱手,三两句道破,“世子,她昨日分明是故意借病爽约,竟是在照渠楼里,边翘腿听戏边嗑瓜子呢,还出言不逊侮辱世子你,被属下撞个正着。”

      两方正客套着,斟隐偏生横插一腿,挑得明明白白。

      卿如是垂眸整理衣袖,轻蔑地低叱道,“胡说。”

      听她语气不善,竟似要诬赖昨日所为,斟隐冷声轻哼,当即要辩喝,月陇西却抬手拦了他,随口问,“那么,卿姑娘昨日未至小楼,是因为……?”

      “因为,我的确在照渠楼听戏。但他胡说,”她斩钉截铁,挑眉笑,“我没磕瓜子儿。我点的果盘里,压根就没有瓜子。”一副嘴炮胜过一筹的欠模样。

      皎皎拉住她的衣袖,不忍直视地劝阻。“……姑娘,少说两句罢。你面前的可是世子啊。”

      卿如是摆开她的手,“我还是二品左都御史家的千金呢,谁差谁了。”

      “言之有理。”月陇西噙着惯常的淡笑,只那笑意并不达眼底,“斟隐,卿姑娘这是在教导你谨言慎行。这瓜子,磕了便是磕了,没磕便是没磕,不可因卿姑娘装病失约这一处小错,便颠倒黑白,将嗑瓜子的大罪滥加在卿姑娘身上。还不道歉。”

      “……”卿如是听完,舒适中暗生出一抹诡异。面前这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高手。

      斟隐是少年人,气性大,但好歹十分听主子的话,当即朝卿如是作揖,冷脸道,“卿姑娘海涵。”

      卿如是抬眸瞥了他一眼,“我不是爱计较的人,既然你道了歉,既往不咎。”

      她是给自己找台阶下,所谓“既往不咎”,自然指的是昨日她装病爽约的事。此刻不过是借机提点月陇西,望他也既往不咎。

      月陇西听得懂,顺着台阶就下了,“我这侍卫生性愚钝冲动,卿姑娘不予计较再好不过。”

      此番话后,卿如是不再与他纠缠,趁势告辞。且说家中约好晌午一同用膳,再不回去耽搁了时辰。

      “卿姑娘请自便。”月陇西盯着她,沉吟着,视线又越至她身后。那里一名官兵正疾跑而来,像是有急事要禀。

      卿如是转身时堪堪与官兵擦肩而过,听得官兵对月陇西禀道,“西爷,沈庭死了。”

      听及此句,卿如是微怔,一旁皎皎吓得惊呼一声,随即转头看了眼那官兵,又胆怂地拉住卿如是的手腕,低声对她说,“姑娘,是我同你说的那个茶魁!”

      卿如是刻意缓下脚步,走得慢了些。

      不知月陇西问了句什么,只听官兵回道,“尸体是在郊外一座废旧的茶坊里找到的,那茶坊的门内落了闩,连个窗户也没有。”

      后面两人的对话,饶是她走得再慢,也听不清了。

      她对此事的兴趣倒也不是很浓厚。

      但皎皎心里猫爪似的挠,回到府中也没消停,不住地在卿如是耳边絮叨,“姑娘,沈庭这一死,扈沽四魁里已有两位同你断了缘分,剩下两位中,文魁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戏魁又是上不得台面的身份,配不上你。看来这神仙似的扈沽俊秀,是注定和姑娘没干系了。”

      她说起戏魁,那个叫做萧殷的戏子。卿如是的脑海里晃过昨日官兵搜查照渠楼时,他从容自若的神态。

      “照渠楼……”卿如是沉吟片刻,“昨日你是不是说,照渠楼里那位戏魁常被沈庭欺辱?”

      皎皎点头,随即脖颈一抖,起了密麻一层鸡皮疙瘩,“莫非就是他杀的沈庭公子?”

      沈庭常去照渠楼,在那里惹了不少是非。若是照渠楼其他小厮仇杀,也说得过去。

      她捉摸不透,干脆摇头,“我不知道,反正和我没关系,闲事莫理,让那个西爷烦去罢。”

      说是这么说,可人管天管地,终究是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午膳时,卿父也说起这桩案子,“下朝的时候听刑部的讲,沈府公子死在郊外一座茶坊。陛下听说了此事,颇为震怒,在这扈沽城内,天子脚下,竟有人敢杀害朝廷官员之子,倒是好胆量。”

      卿如是忍不住问,“郊外离沈府那么远,沈庭怎么到那地方去了?”

      “刑部尚书说一早就派人去问了巡城的官兵,没有可疑人物发现,也没遇上沈庭。猜测是沈庭他自己骑马出城的,具体出城的时间尚且不知。”

      “那他怎么死的呢?可有伤口?茶坊里找到凶器了吗?”卿如是连发三问,引得卿母狐疑地转头看向她。她这才收敛了些神情,假意夹菜。

      卿父道,“茶坊内有一把普通的匕首,刀口尺寸与沈庭心口的伤口吻合。关键是刀口从上方向斜下插入,排除自尽。且验明是昨晚才身亡的。另外,还在茶坊附近找到一些散落的蒙汗药。目前推测凶手是先将沈庭迷晕,避免肢体冲突,再趁机杀死,用密室伪装成自尽。至于其他还有待追查。””

      卿如是推敲道,“目前适合着手的点就在迷.药、匕首上。还有个疑问,这尸体是谁发现的?”

      她问完,就连卿父也疑惑地瞧着她。

      卿如是敛了神色,低头道,“近日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女儿亦有所耳闻,方才又在廊桥遇见世子,听官兵同他汇报此案,一时好奇。”

      卿父神情稍缓,卿母捉住话中重点,“昨日安排你与世子相看,你借口不去,今日竟歪打正着将他遇上了。早知如此,昨日倒不如去那一趟,就算不成,也不至于今次难看。”

      “娘,世子为人稳重谦和,没有刁难女儿,这事已经翻篇了。”卿如是随口应付。

      “既然世子稳重谦和,那你为何瞧不上?”卿母苦口婆心劝道,“去年你及笄时我如何同你说的,扈沽不知多少闺家觊觎那世子夫人的位置,别人是没机会,你有机会却全然不放在心上。我昨日没盯住你,你竟去照渠楼听了一下午的戏,失约于人,教我往后如何面对郡主?”

      没等卿如是开口,卿母又道,“过几日是郡主的寿辰,届时世子定会出席为母贺寿。你给我好好拾掇拾掇自己,我带你去。”

      “……”卿如是皱眉,“去月府?女儿不想去。”

      “不行,扈沽城有名有姓的女眷都去了,你不去是怎么回事?得罪了世子一回,想连同他母亲再得罪一回不成?月府又不是什么虎狼之地,你必须去。”卿母不容辩驳地令道。

      这膳用完卿如是就蔫儿了,回房后坐在窗边一阵长吁短叹。她不想见月家的人,月家的人朝她撞过来,她不想去月家,月家偏邀她去。什么孽缘。

      似是为引起她的注意,那白鸽忽地扑哧了下翅膀,洁白的羽毛轻飘飘落在她的裙上。她拾起羽毛,沉吟片刻,走到了书桌前。

      研墨,铺纸,提笔。

      她起行写道:倚寒兄,有幸讨教。今日家中提及扈沽月氏,不如你我二人就从月家百年教化着手探讨,相互指教一二?才疏学浅,若有不通处,还望倚寒兄赐教。青衫先来——月家人,斯文败类者甚多,伪面君子,假仁假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其思想一味承袭,毫无出挑革新之处,纵观月家百年历史,亦无出挑革新之人,实在腐朽,却不知为何能屹立百年。倚寒兄以为呢?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案子是促进两方友好发展并让女主掉第一件马甲的重要工具!该案件改编自知乎用户阐述的真实案件!不长,很妙,不恐怖,挺有趣。
    ↑以上是删改前对案件改编的标注,第19章原本有更详细的说明,是在得知阐述者是虎扑用户而非知乎用户时立刻补发的(我是在知乎看到的,于是这里标注的知乎),但是因为修改了文章,所以标注就没必要了,这里统一都说明就好。
    为何要整修删改案件的说明:
    改编时了解到原案件是真实案件,且各平台均有转载,已有较广的影响度(真实案件属于公共素材,可以在没有任何诽谤诋毁原型、没有人名地名重现、没有思想表达复刻等情况下改编),
    且文中用到手法的部分不超过全文3%(看时觉得战线拉得长,误以为篇幅大很正常。其实从出现这个案子,到这个手法运用完毕,十多章中,感情线和崇文线占了大半,真的写到案情线的语句片段不多)。
    于是坦然改编,并在上方说明了是对真实案件的改编。
    (这里我事后想了下,我有个疏忽,因为当时是当作真实案件处理,所以只说了改编自某位用户自述的真实案件,不够详尽,我应该说清谁写的,这点我也是前晚才考虑到,于是考虑到后立刻补发了用户名:虎扑用户陶球霸。有截图为证。这点确实是我的疏忽。我应该向阐述者道歉。
    不过我绝不是有意隐瞒,因为已经是较为广为流传的一则案件了,隐瞒它毫无意义。更该提醒的是,若改编的不是刑侦案件,而是故事,就须得尽量与阐述者沟通,得到认可再改编。这给我敲了警钟,因为我下面要说的就是,在我以为这是个案件并坦然改编后,我才得知这个案件可能不是案件,而是故事)
    前晚去查找用户名的同时,偶然发现此前有位网友质疑过这位阐述者,质疑他是在论坛编故事,而非转述真实案件。虽然只有这一位,但也引起了我的重视和重新思考。
    如果是真实刑侦案件,自然可以坦荡改编,标注是由案件改编就可以,但如果阐述者是为某种目的才写下“真实”二字,实则是他原创编造的故事,再被人不通告地改编,是否会涉及到侵权问题?
    自述是真实案件,既然有人怀疑他,那可能也有一定因果,于是究竟是不是,这也不是我能探究清楚的。
    六十年代的案子,没有新闻报道,我实在探究不到是真实还是虚假。唯一能说明案件究竟真实与否的恐怕只有阐述者。于是我找到阐述者的微博,进行留言询问,以及情况的解释说明。
    可是他的微博太久没用,我估计是弃号或者搁置了这个软件,短时间内没有回复。
    故事真实与否我不确定,在一切不确定的情况下,我认为选择更和平的、不易引起利益与权益纠纷、不易给他人带来麻烦的方式解决问题,更为妥帖。
    于是打算将案件手法删改。
    在决定之后,我得知:在任何论坛贴吧等类似公开平台自述的真实故事或经历具有天然传播性,属于公共素材。自然也就没有侵权一说。心里一块石头落下了,因为一开始实在担忧自己无意识中侵权。
    不过想来想去,我仍是觉得,就算不侵权,在现如今我仍旧不确定它的真实性的情况下,也存在让他损失某些利益的可能性。
    既然我知道这一点,就绝不能抱着自己没有侵权的理所当然的心理去做不道德的事。
    尤其改编的时候我也有疏忽,没有详细地调查清楚。
    因此我仍是决定将它删改,以达到不给阐述者带来损伤、不与人产生纠纷、不给读者带来麻烦的目的。
    以上是删改作案手法的原因。
    再给喜爱这本书的读者道个歉,因为修改过后,你们再来回顾,发现剧情稍有不同,多少会有点别扭。
    总之,很抱歉因为个人原因要修改这一小部分。
    特此说明,望细读。
    6月20日留
    以下19年10月16日更新补充说明:
    很高兴这件事能够有清晰明朗的结局,特来说明。
    四个月以来因为无法联系到案件原作,无法和他本人道歉,无法落实案件真实问题与是否侵犯利益问题,我一直非常苦恼,随时会在各种搜索软件里搜阐述者名字以及案件名称以求找到他,前几天终于找到了他!
    找到的同时也清楚了解到了原案件属于半虚构性质,也就是基于记忆里的真实案件进行了润色创作,它是有版权归属的。
    在这里,我非常抱歉之前的调查里判断自己侵权与否判断失误,也庆幸自己当时抱着严谨态度修改了作案手法。
    这一点已向原作详细说明。应该说,前因后果我能想到的所有我都已经尽全力向原作表达了,包括向他表示如有需要自己一定会承担责任、后果。
    非常感谢他不打算追究我的责任,他建议我修改案件部分,也表示收到了我道歉的心意。当然,案件早就修改啦,所以这件事终于圆满结束。
    非常感谢评论里支持我的读者,其实我担不起你们的夸奖,疏忽就是错误,严谨应是本分。实在没什么好夸奖的,更何况这件事我自己都觉得懊恼,懊恼了整整四个月。
    至于造谣我的读者,我想如果你看了这篇说明,应该不会再这么误解,如果依旧这么想,我实在也没有办法了。只希望你相信,我的确是堂堂正正的。
    最后,下次我会更加严谨,绝不再犯。
    22年10月1日修改更新:
    修改后一直关注评论区,想知道修改后还有无既视感、有没有改好,前段时间发现评论区还是有一位读者看前期一些关键词误会是原案件,可能还有些既视感,于是又重新捋了修一遍,直接将“三人密室”简化为沈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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