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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我永远属于你(3) ...

  •   之前的专案会上法医和痕检部门已经做过汇报,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查明郭果的行踪轨迹,因此负责视频侦查的组长首先汇报说:“全市所有相关地段的监控录像都仔细查了一遍,郭果最后出现在监控镜头里的画面是2016年3月17日凌晨3:20郭果步行离开流星酒吧,之后再没有发现她的踪迹。大家请看,这是画面截图,她当时的着装与后来尸体发现时完全不一样。在她出现过的监控镜头中没有发现有人跟踪尾随的迹象。”
      图片是郭果的侧身照和背影照,她梳着马尾辫化着深黑眼线的浓妆,嘴唇没有那么鲜红,穿着橘色棉服和黑色皮裙,高筒靴,背着一个山寨LV包,的确与尸体较为淡雅的打扮完全不同。然而,尸体的妆容和衣着虽然较为清纯,但那鲜艳的红唇却颇为恐怖诡异。
      楚洵说:“根据现有情况判断,郭果的死亡时间是3月24日下午,凶手于3月24日晚到百草山进行抛尸,3月25日凌晨尸体被发现。从17日到24日有七天的时间郭果行迹不明,很可能被凶手囚禁于某处进行虐待直到最后杀害。我们对凶手、动机和第一现场一无所知,现在我们来把所有的疑点捋一下,梳理案情,也好确定下一步侦查方向。大家随便发言,说说自己的想法。”
      潘杰很捧场,第一个举手:“犯罪总有动机,这起案件的动机是什么?此案看起来不是侵财、仇杀,只是为了劫色吗?如果排除了熟人作案,那么凶手是怎么找上她的,随机遇上就把她抓走了,还是事先做过调查?”
      柳楠分析说:“作案动机通常表达了犯罪人的某种情感诉求,我们通过分析被害人特征和犯罪人在她身上留下的行为痕迹或许能够分析出他们之间的心理互动。他对死者进行了精心的打扮,却采用暴力手段性侵、虐待,反应了犯罪人对于女性的渴望和愤怒,这种愤怒可能来自于由于性压抑造成的性幻想,在施虐过程中幻想得以满足从而获得快感和成就感,这种建立在对方痛苦甚至死亡基础上的成就感正是对他本身某种缺陷或自卑的补偿,说明犯罪人在生活中没有什么成就,彻头彻尾的孤独、自卑、而且敏感,与女性难以建立亲密关系。”
      楚洵对此表示了不同意见:“郭果的性格简单轻率,抱着邂逅有钱人的幻想,能够吸引她的应该是位年轻帅气多金的男人,年龄在30-40岁之间,以郭果对自己年轻貌美的认知不会看上与她年纪差距过大的男人。那个男人可能是酒吧的客人,所以郭果知道他有钱。
      如果男人以郭果为目标,他应该很有魅力,掌握优秀的沟通技巧,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女性的好感与信任。他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应该是事业有成的男人。以现在的信息,很难明确郭果是随机选择的目标还是有预谋的。”
      楚洵的分析得到众人的认同。大成问道:“凶手抛弃尸体前为什么要先费心思对她打扮一番,还打扮得那么吓人,表示了什么特别的意义,比如白裙、红唇?”
      柳楠回答说:“这样的打扮可能是犯罪人性幻想的对象,他爱慕或对他有重要影响的女人,可以看作是一种标记行为。所谓标记行为,是犯罪人为实现心理或情感上的需要在犯罪现场留下某种特殊标记的行为方式,在犯罪过程中不必要实施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标记可能反应了对他而言的某种仪式,让受害者在临死前变成这样的装扮,表现了他对受害者的重新塑造,而这种重塑是他心目中完美女人的形象。
      我认同楚队的分析,犯罪人应该极具魅力能够轻易获得陌生人的好感,但我还是认为他无法建立健康的亲密关系,处于极度的孤独之中,所以才会产生不正常的幻想,在幻想中通过暴力和凌辱的方式与女性建立关系,对女性丝毫不尊重,在控制和折磨中获得成就感。难以与女性建立亲密关系说明他的成长环境中缺乏女性的关爱,只有父亲和兄长甚至可能是孤儿。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的犯罪人很可能已经达到心理畸形的程度,最近受到某种刺激或发生变故比如生病、事业或婚姻失败,所以开始了杀人行为并从中得到快感,他将继续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快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连环变态杀手。”
      楚洵凝重地说:“我们现在无法确定这起案件是否是凶手第一次作案,从他精准的杀人手法和对尸体的处理来看,我倾向于认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杀人。如果是这样,对他的刺激就不一定是发生在最近了。柳楠分析的没错,对于这样的凶手来说,很可能还会继续作案,我们一定要赶在他的前面将他抓住。小王,郭果穿的白裙子、用的化妆品和香水,有发现什么线索吗?”
      王翼:“化妆品是雅诗兰黛,香水香奈儿,都是高档品牌,以郭果的经济条件不可能买得起,应该是凶手购买的,裙子是个常见的淑女品牌,这些在百货商场都能够轻易购买到,没有发现有排除价值的线索。”
      楚洵:“使用高档化妆品为死者打扮,说明凶手的经济状况不错,他化妆手法细致注重细节有一定时尚感和品味,看来他也会很注重自己的穿着打扮。”
      孟卫国发言说:“从凶手对尸体的处理来看,凶手具有较高的反侦查能力。所谓远抛近埋,一般选择抛尸的都是离自己越远越好的地方,进到山里抛尸说明凶手体力可真够好的,他是怎么把尸体带过去的,不可能是用行李箱,也没用麻袋装,难道是一路背过去的?凶手把死者带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抛尸,又是怎么做到不留下任何痕迹的?”
      负责痕迹检验的技术员说:“这也是我们想不通的地方,山里的软质泥土会容易留下痕迹,如果是开车应该留下车胎印记,徒步则留下足印,那几天没有下雨不可能是雨水冲掉痕迹,那么为什么凶手带着死者进山却什么痕迹也没留下?”
      楚洵说:“想必凶手体格健壮,经常进行健身和爬山运动,他可能穿着雨衣带着鞋套背死者进山,所以才没有留下痕迹。这个凶手,作案缜密,反侦查意识强,不是老手就是高手。”
      侦查员陈刚提问:“死者临死前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进食,还服用过□□物,这是为什么?被害人已经在凶手的掌控之下了,他为什么还要做这些事情?”
      柳楠说:“他要获得对受害人绝对的控制、支配和占有,说明他缺乏安全感。他的外表或许翩翩有礼,但内心深处却是非常的自卑和敏感,不能出现任何一点与预想不符的意外,那样会产生失控感,失去安全感会陷入更深的自卑和愤怒,而他要获得成就和优越,这就建立在对受害人绝对的控制和支配之上。还有,大概就是因为他的变态心理。”
      孟卫国:“分析了这么多,都很有道理,却还是找到发现指向性线索无法有效锁定嫌疑人,难道真要发生更多的案子才能抓住他的破绽吗?”
      楚洵:“总结一下我们已经掌握和分析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为男性,年龄在30-40岁之间,身高175-185cm,体重70-80公斤,右利手,体格强壮经常运动或健身。单身或离异,拥有车辆和独立住所,文化程度较高,具有反侦查能力,熟悉本市地形。
      仪表堂堂,穿着考究,举止谦和有礼,内心自卑伴有一定程度的偏执。有较高的人格魅力和交流技巧,属于社会精英人士,从事体面且收入高的工作。在单亲或孤儿院的环境中成长,难以与女性建立亲密关系,控制和占有欲望强烈。重点排查3月17日及之前一段时间流星酒吧及周边酒吧的男性客人。
      无论如何,大家尽力而为,一定还有我们疏忽的线索,争取早日破案,不能再让他继续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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