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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今年隔壁河州水灾,众多百姓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偏偏朝廷救援迟迟不到,再等下去就要饿死了。听说信州庄稼长势好,很多百姓就朝这儿来了,粮食充裕的地方总会有更多的活路。

      房屋都被水冲走,只来得及抢救出一些轻巧的财物,一些原本富裕的人家也无家可归,于是雇了镖队,一路护送到信州来。有亲友的暂时投奔亲友,没有亲友的就花银子买田买地安家。

      富裕人家还好,带足了粮食和银钱,又雇了镖队保护安全,只要不碰到大队的流民攻击,一般都能顺利走到信州。可怜的是那些贫困人家,无钱无粮,很多就饿死在半路上。

      人一旦面临饿死的危险,有时就会做出极为可怕的事。在这郊外,遇到流民是很危险的事。

      两个亲卫生恐来的是饿急了眼的流民,提起全幅精神,手握大刀护在郑远钧身边。

      两人身体绷紧,满蓄力量,随时准备冲出去与人相斗。

      不一会儿,有四个人走到庙门口,看到庙内郑远钧三人,愣了一下。

      其中一个穿着长衫的像是领头人,拱手道:“打扰几位了。在下路过此地,不想遇到大雨,人困马乏,想在这儿歇歇脚,不知是否方便?”

      这几人颇为有礼,看起来不像歹人,郑远钧心下微松,笑着拱手还礼:“几位请进,这是一座废庙,谁都进得。”

      四人走进庙内,选了一个角落坐下。

      这是一个离郑远钧最远的角落,应该是那四个人特意选中的。两个亲卫看见,稍稍放下戒备,也跟着坐下,把刀放在一旁。

      郑远钧悄悄用余光打量四人。

      先前打招呼的那人穿着长衫,看样子是个文士,奇怪的是脸上一条伤疤,从额头到下巴,伤口还比较宽,把脸相全毁了,看不清长相。

      最显眼的是一个黑衣少年,长得太漂亮了。

      那脸像上天精心雕琢而成,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精致,脸上容光焕发,简直要放出光来,一走进这庙内,好像把这一片空间都照亮了。

      古人说蓬荜生辉,诚不我欺。

      难得的是他的美并不显女气,而是一种蓬勃之美,透着无限生机。

      他的腰间配着一把大刀,看着和郑远钧差不多大,一双眼睛尤其明亮有神,只是冷着脸,让人看着就不敢接近。

      另外两人都是穿着褐色短打,腰间挂着长剑。

      除了那少年,其他三人应该都超过四十岁了,那长衫文士最为年长,估计在五十上下。

      正打量着,不想那黑衣少年敏锐非常,察觉到一股窥探的视线,眼珠灵活地一下就转了过来。

      郑远钧猝不及防,两人的目光对了个正着。

      黑衣少年满脸不悦,皱紧双眉,眼中泛出冷意,如尖锐的针芒刺过来,刺得郑远钧打了个哆嗦,尴尬地转过脸去。

      长衫文士轻咳一声,拱手道:“我姓崔,来信州探亲,不知几位贵姓?”

      他也注意到了郑远钧打量的目光,尤其在青儿的脸上停留的时间长些,倒是不以为意。

      这也情有可原,怪不得这人,青儿的脸也实在引人注目了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这人眼神清澈明净,打量的目光中只见好奇不见恶意。

      有那长衫文士开口缓和气氛,郑远钧松了口气,抱拳回礼。

      “我姓郑,这两位是我的随从,一位姓曹,一位姓杜。”

      同样是行礼,两人一起做来,立时便有了高下之分。郑远钧的礼仪只能说是规矩没有差错,长衫文士的行礼动作却流畅自然,赏心悦目,让人想起魏晋名士之风。

      郑远钧从不知道一个人行起礼来还能这么好看,动作中自有一种韵律,使人不自觉就沉迷其中。

      长衫文士正好坐在黑衣少年的旁边,在美人的身边最容易被人忽略,沦为美人的陪衬,然而即使是那张美得让人窒息的脸也不能压下他的风姿。

      郑远钧两辈子都是颜控,看着长衫文士行事从容,举止风雅,黑衣少年容貌昳丽,世所罕见,不由就对他们有了好感。

      长衫文士视线落在两个亲卫的刀上,看了一眼,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赞叹道:“两位的刀不错。”

      两把刀寒光凛凛,一看就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好刀。

      黑衣少年也是用刀之人,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

      三年前,郑远钧重金购得两把大刀,送给了她的两个亲卫,以贺他们武功有成。这两把刀很是锋利,算得上是这个时代的绝世好刀了,两个亲卫都极是宝贝,曹刚更是每天都要把刀擦好几遍。

      郑远钧听到长衫文士的赞叹,心下有些得意,脱口而出:“刀好,刀法也好。”

      话一出口就懊悔不已,我怎么这么多话呢?这才刚知道姓、名都不知道的人呢!

      果然美色误人啊!从看到这长衫文士和黑衣少年,她的戒备心都降低了。

      她家孩子多,她对孩子从来奉行的都是鼓励教育。

      两个亲卫虽然比她大几岁,但她两辈子为人,是把他们当弟弟看的,还有一个嫡亲的亲弟弟,另有三个现在才几岁的侄儿侄女。对这些孩子,她是把他们从小夸到大,日日夸时时夸,变着各种花样地夸。

      夸习惯了,这时对着刚认识的人夸奖的话也随口而出了。

      郑远钧咬着嘴唇,脸上满是懊恼。

      长衫文士挑了挑眉,笑道:“不知刀法师承何家?”

      这可真是一个心无城府之人,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

      他这一笑,虽然脸上有伤疤看不太清笑容,但郑远钧一眼看过去,马上忽略了他的脸,被他的双眼吸引住了。那眼中绽放出满满的笑意,如春暖花开,让人如沫春风。

      “怎么会有如此风流的人物啊!”郑远钧暗自叹息,“也不知他年轻时是何等风采。”

      “郑家,祖传三百年的郑家刀法,是郑家先祖偶遇奇人所授,天下数一数二的刀法。”杜明抢着回答,仰着下巴,一脸骄傲。

      “……”郑远钧捂脸。

      这傻孩子怎么就把她爹的吹嘘之词当真了呢?这么多年都深信不疑,逮着机会就要炫耀一番。

      郑家刀法即使厉害,也不能夸口说天下数一数二啊,你都没出过信州,知道天下有多大吗?即便要夸天下数一数二,当着熟人夸夸也就罢了,怎么能当着才刚见面,什么底细也不知道的外人夸呢?

      万一别人较真呢?你还要和别人比一下刀法吗?

      怕什么来什么,这不,郑远钧马上听到了一声冷哼,声音还不小,庙内几人都听到了。

      是那黑衣少年,他哼的。

      看看他腰间配的大刀,郑远钧有些心虚,不会真要当场比比刀法吧?

      杜明也看到了那黑衣少年的大刀,下巴抬得更高:不服气?来比一场!

      “是信州郑大都督的郑家吗?”长衫文士看着杜明脸上的跃跃欲试,微微一笑,这也是一个心无城府之人。

      这样的人应该好套话,在信州最大的郑姓是郑大都督,于是他先从最大的猜起。

      “咦?”杜明睁大了眼。

      郑远钧惊讶地看着长衫文士:真聪明,这都能猜出来。

      曹刚正要矢口否认,看到郑远钧和杜明脸上不打自招的神色,顿觉牙疼,放弃地闭上了嘴。如果曹刚是现代人,这时候就会来一句:猪一样的队友啊!

      长衫文士展眉笑道:“失敬,原来是郑大都督家公子。”

      还准备多猜几次的,不想一次就猜中了,那就继续猜下去。

      “先生客气了。”

      曹刚双手蠢蠢欲动,只想上前去摇醒郑远钧。

      二公子,你听清楚,他先前只猜你是郑家的,你承认便罢了,郑家远亲也是郑家的。他刚才说的可是郑大都督的公子,你怎么这么干脆地就默认了?

      你不会没听出其中的区别吧?

      曹刚摇摇头,也怪不得二公子,实在是这人套路太深了,让人防不胜防。二公子向来直率,哪是这人的对手。

      那黑衣少年和两个褐衣人都看过来,眼中是忍俊不住的笑意。

      这两人真是直白,这么容易就被套出底细了。

      先生对上这两人,可真是杀鸡用牛刀。

      郑远钧正和长衫文士客套着,紧挨她坐着的曹刚突然身子紧绷,手握住了刀柄,脸转向庙门口。

      除了郑远钧和那长衫文士,其余几人都是武者,耳聪目明,这时听到了庙外的动静,都拿着兵器,站了起来。

      过得一会,郑远钧也听到了庙外急促的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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