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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   除了生存所需的血液,血族吃任何人类的食物都味同嚼蜡。
      林雪河把无人机空运来的血浆倒进高脚杯,轻轻摇晃,比红酒更粘稠。像某种猎奇饮料。

      “庆祝我第一次参观人类大学。”他说完,仰头优雅地一饮而尽,微微眯起眼。

      果然是隔族如隔山。陆崇只闻到血液的腥锈味,理解不了他怎么能喝得那样美味,“喝过瘾就别再打我主意了啊。”

      刚才等外卖,林雪河逐渐失去耐心,看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赤/裸裸的充满欲/望。食欲。

      但他是不会同意当吸血鬼的食物的。

      倒不是担心林雪河会趁机转化他——毕竟他要知己知彼的时候猛看过一阵资料,知道血族的“初拥”仪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吸血鬼本身的状态也有要求。

      他只是单纯觉得,两个男的抱在一起啃,那画面太美不敢直视。正经男大学生不能那样。

      再说,万一被林雪河误会他愿意献身,那就更不妙了。婚约他还是要拒绝的。

      “我们都还年轻,正是适合打拼事业的时候,干嘛这么早就考虑结婚的事?再说我拍戏昼夜颠倒的,万一真有吸血鬼猎人盯上你了,我也抽不出空来保护你啊。”他语重心长地说。

      “你以前又没出过门,没经验,自己在外面也不安全,还是回家吧。真要是缺钱的话,你让你家里做个什么生意,回头让我爸往里投钱。多少代的交情了,不至于这点忙都不肯帮吧。”

      林雪河听他唠叨得直犯困,脑子里只想到一件事,就是他真的很容易卸下心防。

      第一天见面时,陆崇对血族厌恶的态度他还记忆犹新,仅仅过去了几天,就对他拿出了跟朋友说话的语气。

      当然,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其中还有些许是他故意诱导的成果。他只是对陆崇改变的速度有些意外。

      是因为那天晚上,他从猎鹰的利爪下救了陆崇一命吗?

      今天闻人霍的话提醒了他。

      猎人分布广泛,遇到落单的血族肯定会出手。或许那只猎鹰本就是冲着他来的,只是那时他还在幼年体形态,太不起眼了,所以才把陆崇当成他抓走。

      他应该学会隐藏自己的行踪。

      “劝你呢,听进去没有。”陆崇发现他走神了,拿手在他眼前晃。

      林雪河说,“听着了。”进没进脑子,别管。

      陆崇:“……敷衍。”

      其实他话里话外“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上我啊我们俩是没有未来的”气息很浓。可惜林雪河不懂这套,他再暗示也是白搭。

      “今天遇到的那个狼族alpha,和你认识很久了吗?”林雪河主动迁移话题,“他好像跟你很熟。”

      “也不算很熟,开学报到宿舍里认识的。”陆崇有些含糊其辞,“你打听他干什么啊。”

      “好奇你的朋友嘛。”林雪河轻轻揭过,心底存疑。

      他不知道人类学校的操作习惯,但通常不会把普通学生和少数种族放在一个宿舍里。狼族也有食人的极端分子,尤其是在狂躁的发情期里,看同宿舍的人类简直就跟储备粮没区别。

      陆崇怎么会和狼族走得这么近呢。

      现在想想,他那晚遇险后的态度也很奇怪——就只是跑回来自己处理了伤口,接着再也没提半句。完全不像是普通人类遭遇异常事件时会有的反应。

      哪怕不像小助理那样瘫软在地上“救救救”,至少也该疑惑自己为什么被抓吧?他却表现得有些过于……熟练?
      或者说,习以为常。

      林雪河看着他整理吃完的外卖打包袋,“你在干什么?”

      “垃圾分类啊。”陆崇头也不抬,“减少环境污染,懂不懂。”

      “不太懂。”

      林雪河冷不丁说了句,“你倒是很习惯当人类嘛。”

      陆崇动作一顿,没看他,手指灵活地给外卖袋子打了个结,“我本来就是人类。”

      “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自己家族的祖先会和血族联姻?很少有食物会这么大胆。”
      “这有什么可好奇的。穷疯了呗,要钱不要命。”

      陆崇看过家谱。在很多很多代之前,陆家祖先不过是个逃亡的难民,遇到了游历人间的血族祖先。

      伸头也是一死,逃命也难活,倒不如赌一把大的。血族祖先大概是觉得有趣,就建立了契约关系,给他弄来第一桶金。

      从这个角度来说,陆家生生世世都是血仆的后代。从此代代经商,给血族当金库,偶尔有失手的时候,也能依靠血族的伴生能力走非常途径,迅速东山再起。

      类似的说法林雪河早就听腻了,“你真是一点都不了解你的联姻对象。”

      人类氏族何其之多,垂死挣扎要钱不要命的不止百个。为什么偏偏是陆家?为什么一定要用联姻这种麻烦的手段?

      陆崇淡淡地哼了一声,“说得好像你就很了解我一样。”

      这都什么年代,主仆契约那套的东西早就过时了,他从不觉得还有联姻的必要。

      就算和血族的契约被打破了又怎么样?现代社会和平年代,要白手起家,谋生的方法多得是。
      站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他对林雪河说,“你年纪不大,心倒是挺封建的。”

      还不辞辛苦地来投奔,人生地不熟的,万一他是个坏人,不就妥妥的自投罗网么?

      不过这也难怪。这小吸血鬼没见过外面的世界,当然是家里说什么就信什么,说不定还被洗脑得三从四德,只能喜欢未婚夫一个。

      陆崇感受到自己身为既得利益者的卑鄙和羞愧。

      “不管怎么说,这婚约肯定得取消。”

      他收拾完,往沙发上一躺,背对着床闭上眼睛,“不想告诉我怎么取消就算了,等这部戏拍完我亲自带你回家,找你家长面对面谈。睡了。”

      林雪河:“……”

      “亲自”“找你家长”?
      他在装什么。

      林雪河见识到人类的盲目自信。

      白天在外面晒了一整天,他难得在夜里也有些困乏,正打算休息回复精力时,智能手表上收到了新的好友申请消息。

      居然是闻人霍。

      他瞄一眼陆崇的背影,通过了申请。

      [River: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闻人霍:是许戈告诉我的呦]
      [River:?]

      [闻人霍:我花了十万/wink//爱心/]
      [River:……]
      [闻人霍:感受到我对你的心意吗宝贝]

      [River:感受到你很有钱。恭喜。]

      [闻人霍:/爱心/]
      [闻人霍:我听许戈说了点婚约的事。]

      [闻人霍:现在是那傻小子要解除婚约,你舍不得对吧。唉,我思来想去一晚上,还是忍不住加你,就是想找你聊一聊,好好劝劝你。]

      [闻人霍:先声明,我可不是要背后说兄弟坏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我只是觉得,你条件这么好,只要走出来,稍微示意一下,多得是人为你前赴后继。]

      [闻人霍:你懂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东边没有西边找。何必强求一人呢?]

      [River:你是在向我推销自己吗?]

      [闻人霍:被你发现喽]

      [闻人霍:其实我向来不喜欢把关系搞复杂,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货色,享受生命就要及时行乐嘛]

      [闻人霍:你能看得上我当然最好,看不上也没事儿,只要你愿意走出来,我还可以给你介绍其他朋友。可不是自夸,我们都不比陆崇差]

      [闻人霍:明天晚上十点,来后院酒吧再认识一下?]

      **

      [River:。]

      林雪河盯着聊天记录看了一会儿,摘下手表放在枕边,闭上眼睛。

      吸血鬼不会做梦。但他常常能在一片虚无中看到两半搏动的心脏。

      心跳的频率始终一致。一半跳得快了些,另一半就会努力加速跟上。一半受伤,另一半也会鲜血流淌。

      一半属于他。

      另一半……
      在哪?

      一整个白天他都没有起床。陆崇走的时候他知道,有蹑手蹑脚的动静传进耳朵里。

      他还没有逛腻校园,只是不想再体验白天大太阳的折磨。如果人类也都是晚上活动就好了。

      傍晚时分,最后一缕阳光也熄灭在窗前。林雪河睁开眼睛,看到手表里的新消息。

      [卡西摩多摩多:done]

      算算时间,离家之前使用的[神谕]是该起效了。他回复一句“知道了”,删掉了聊天记录。

      他知道林卡西也会把细节都处理好,没有担心。与此同时,闻人霍发来酒吧的位置。

      [闻人霍:我们俩先碰面吧?一起去。不然我怕你自己去酒吧会不自在]
      [闻人霍:晚上我没课,宿舍里等你]

      人类确实会在晚上活动,只是不在读书上课的校园里。

      林雪河伸了个懒腰,起床找衣服穿,临出门时又看了眼手表。

      今天一整天,陆崇都没有给他发消息。

      他们是同班同学,闻人霍都没课,不知道这个人又去哪里为表演事业偷偷努力。

      林雪河不讨厌努力,独自出门,打车到学校宿舍楼,直接叫人下来。

      闻人霍坐进出租车后排。关上车门,那股辛辣的藿香味立刻填满了鼻腔,是他的信息素气味。

      林雪河面上没什么表情,心底对狼族alpha的刻板印象增加了。
      果然是自恋自大,无时无刻不在发散魅力。

      “就这么跟我出来,不怕我是想打你主意?”闻人霍敞着衬衫领口,衣服情场浪子的标准装扮,痞笑道,“Alpha里有些可是很坏的。”

      “我不是狼族,你的alpha信息素压制对我没有用。”林雪河说,“况且,你也没有伤害我的能力。”

      他讶异地挑眉,“呦,藏了一手吧。”

      总被惦记也是烦。不如给点警示,免得待会儿动手动脚。

      林雪河垂下目光,像在沉思什么,片刻后,望着他的右手开口。

      “蛰痛。一分钟。”

      闻人霍闻言一愣,紧接着,整个右手的手掌密密麻麻地刺痛。像有一万只蜜蜂来围攻。

      持续了整整一分钟,痛感凭空消失。没有流血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是你的伴生能力?”闻人霍翻来覆去看自己的手,很给力地捧场,“我操,太牛了吧你,防狼神器啊。”

      “……”

      狼族都是皮糙肉厚的。这阵疼确实不好受,但如果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也伤不了他什么。

      林雪河听出他不以为意的语气,觉得自己还是太善良了,下手太轻。

      “对了,跟你说个大新闻。你们血族的事儿。”

      到酒吧有一段距离。闻人霍跟他闲扯,用唬小孩的语气说,“昨天晚上有个纯血的老吸血鬼嘎了。你知道是谁么?”

      他配合地说,“不知道。”

      “看来你对自己族群里的新闻不太关注。”闻人霍说,“是秦半山!听过这个名字吗?就是秦氏家主。之前他还竞争过血族的族长,而且差点就当上了。”

      “真的?没有听过。”林雪河笑了一下,“昨晚是他死了吗?怎么回事啊。”

      “谁知道呢。据说现场一点线索都没留下,查都无从查起。姓秦的家族地位那么高,搞出这种大地震级别的新闻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说不定会波及整个血族。”
      他啧啧感叹,“什么人这么牛掰啊,有胆量跟秦家开干,关键是还真的有本事把这种老妖精做掉。不知道是有多大仇多大怨,恐怖。”

      “哇。”林雪河跟着点头,视线不着痕迹地拂过他的右手,提高语调,“是啊,好恐怖。”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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