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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〇〇壹 ...

  •   初秋的南陵城,赤日炎炎,热浪袭人。

      在无忧湖边,一条繁华喧闹的街道上,一个穿着白色锦衣的小公子独自走进了醉霄楼之中。

      此时正值晌午,来往客人极多,店小二刚要迎上去接待这位看起来有些眼生的公子,却被其他客人叫去添茶,再转回来时,那位小公子早已没了踪影。

      环顾大厅,也不见那白衣小公子落座何处。

      “莫非是嫌无人招待便走了?哎呀!若是让掌柜的知道了,定要挨骂!”店小二鬼鬼祟祟瞄了低头算账的掌柜一眼,心底一松。

      而他口中念叨的白衣小公子玉长风,此时已然上了二楼,却没有入座,而是站在门外往下几层台阶处,借着墙壁遮掩身形,悄悄探出头,极其快速的扫视了下二楼内酒肉正酣的食客,而后目光定在一处不动了。

      他视线所落之处,却是窗口那位独自饮酒,气度不凡的富家公子。

      那公子约莫十六七岁,身材修长,眉目俊朗,举止间贵气盈身,就算在这遍地显贵的南陵城中,也是叫人眼前一亮的存在。

      其他桌的客人都忍不住悄悄将目光落在这位公子身上,压着嗓子窃窃私语,三句不离此人左右,溢美之词不绝于耳,可见他的声名。

      这位公子之所以如此显赫,倒并非因他相貌过人或是才情出众亦或德行高洁等等,而是因为他——腰缠万贯,富甲天下!

      更要紧的是,这位年纪尚轻的南陵首富至今还未婚配,连小妾都没纳半个,这怎能不叫人虎视眈眈?

      玉长风竖起耳朵凝神静听,众人低语尽数落入耳中,片刻之后,不禁面露古怪之色。

      “金公子果然如传闻中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位留着山羊胡的半百老人眯着眼盯着“金老板”腰带下悬挂的玉佩,赞叹不已,“白如羊脂,温润细腻……”

      “咦?”老人身旁还坐着一个七八岁的顽童,油腻的小胖手中抓着一根大大的鸡腿,闻言也跟着看向“金公子”的侧脸,随后疑惑道,“哪有那么白?爷爷您莫不是犯了眼疾?”

      “食不言寝不语!”老人用筷子敲了敲小童的额头,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低声骂道,“你娘肚子不争气,尽生些混小子,如若不然,哎……可恨老夫儿孙满堂,却连个孙女也没有……”

      小童用袖子擦了擦嘴,有些不明白:“爷爷,您不喜欢胖虎了吗?为什么想要孙女?女孩子柔弱又娇气,有什么好!”

      “有个孙女老夫就可以把她塞到金公子房中去呀,别说是妾,就算当个通房丫头也行!咦?对了,老夫不是还有个女儿吗?”

      小童回想起自己那个腰比水缸的姑姑,不禁打了个哆嗦,提醒道:“可是我姑姑今年已经三十有余,相貌呃…普通,又被休弃,不……不合适吧……”

      老人摸胡须的手顿了顿,沉默片刻,忽的将目光移向自家这个不成器的小孙儿,上下打量片刻,若有所思的呢喃道:“就是不知金公子有没有此好?”

      “什么意思?”小胖童仰着天真的小脸,满是迷茫。

      偷听的玉长风翻了个白眼,低声骂道:“真是不知羞耻!”

      其余食客间的谈话,均不离这位“金公子”左右,玉长风很快便对“金公子”有了大概的认识,得知此人富比陶朱,又见他那绣了金线貔貅的钱袋鼓鼓囊囊,想来里面放了不少银两,更是心动不已。

      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之中,赫然闪烁着贪婪又可爱的绿光。

      “若是能‘借’来这位金公子的钱袋,接下来便不用再为盘缠的事发愁了。”玉长风想道,“只是……也太引人注目了些。”

      众食客的目光如聚光灯一般将“金公子”笼罩,在这样的情形下,想拿他的钱袋实在有些难度。

      好在玉长风早有准备,手掌探入空荡荡的袖中一摸,竟凭空抓出一只死老鼠来,随手一抛,正好丢在那个差点被自家爷爷卖掉的小胖童脚下,那小童惊叫一声,顿时引起一阵骚乱。

      能来这醉霄楼吃饭的客人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是小有钱财,平日里哪见过这等脏物,当下便引起混乱。

      店小二急忙上前赔礼道歉,其余食客也都拉了脸,面色不佳,只有那位“金公子”依旧老神在在的捏着小酒杯,双目始终盯着窗外,一瞬也不曾回头。

      就在这功夫,玉长风理了理干净整洁的衣衫,昂首挺胸,迈着八字步走进大堂。

      他绕着大堂走了一圈,装出一副寻人的模样,堂而皇之的路过窗边桌子,在靠近那位金公子时,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脚似的,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往前跌去。

      与此同时,他的右手如闪电般伸出,飞快拂过金公子腰间,将那只垂涎已久的钱袋揣入怀中。

      沉甸甸的,这下赚了!

      心下暗喜,玉长风的表情险些收不住,伪装出来的被绊倒的怒气被悄悄上扬的嘴角破坏,看起来很是滑稽。不过好在无人注意,他很快收敛了表情,若无其事的扶着桌子站起身,骂了声“晦气”便要离开。

      左脚一抬,雀跃的心脏刚要起飞,身旁却蓦地探出一只手来。

      那本来双目盯着窗外悠哉悠哉自酌自饮的金公子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懒洋洋道:“将钱袋留下,本公子不跟你计较。”便是在说话的时候,他也没有将头扭回来,目光依旧望着窗外粼粼波光。

      正午阳光正好,微风轻拂,湖面反射着细碎的光,纳入黑色的眼,明净深邃。

      若换个识趣的,见人家有意放过自己,甚至连面容都懒得记,少不得说声感谢留下钱袋火速溜走。

      可惜玉长风还察觉不出这其中意味,只觉此人姿态傲慢,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惹人讨厌,再加上钱袋甚重,轻易舍不得放弃,哪里肯乖乖交出。

      心虚不过一瞬,一想到自己有倚仗在身,凡人轻易不能识破,顿时底气十足。

      手腕被抓,玉长风挣脱不得,立马脸色一板,佯怒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钱袋!我才没有碰过你的东西!快些松手!”

      “嗯?”大约是不曾见过如此不识趣的窃贼,金百露放下唇边酒杯,目光缓缓移来。

      四目相对。

      各自惊诧。

      玉长风惊异于此人目光沉静深邃,嘴角含笑,并非想象中那种傲慢自持的贵公子之态,就算钱袋被偷也没有丝毫愠怒,看起来涵养十足。

      金百露则惊异于对方的容貌,显然不曾想过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偷钱袋的小贼竟长得如此眉清目秀。

      再上下打量一番,眸中更见疑惑。

      衣料并不华贵,浑身上下无一饰物,满头乌发仅用一根白色发带高高束起,简单而明快。脸颊稍显圆润,带着还未褪去的婴儿肥,唇红齿白,鼻梁秀挺,双眸亮而有神,虚假的怒气中隐含着些许狡黠,剑眉斜飞,可爱不失英气,看模样倒像是个家道中落的落魄小公子。

      金百露心中有了计较,他家财甚丰,倒也不介意用些许银两来结交一些朋友,更何况这位小贼颜值略高,就算明知他行了不光采之事,也很难讨厌的起来。

      松开手,金百露忽的歉意一笑:“看来是在下记错了,这位公子,抱歉的很。”

      “欸?”本已经在脑海里计划着该如何撒泼叫骂或是据理力争来让自己脱身的玉长风很是吃惊,就算手腕被松开也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面带迷惑,一副将信将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幻听的困惑模样。

      满腹草稿将所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挨个料了个遍,却唯独没有想过会是如此收场,倒叫玉长风一时愣住,不知该如何应对。

      既然及时拽住他,显然这位金公子已经察觉到了他的动作,并且也没打算放过他,既如此,为何又突然改变主意呢?玉长风百思不得其解。

      若是金百露不依不饶,他倒还能理直气壮的怼回去,可是人家主动道歉,他却又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把人卖了还让人替自己数钱的缺德事,他可做不出来。心下愧疚,神色便也肉眼可见的缓和下来,回道:“无妨,是我走路不稳惊扰了金公子,才会有此误会。既然无事,那我便告辞了。”

      金百露却没打算真叫他一走了之,挽留道:“公子想必还未用饭,若不嫌弃,不如坐下喝一杯薄酒?”

      “这……”玉长风正要推脱,却见几个穿着黑色下人服的青壮突然走来,三两下就将桌上根本没有动过筷子的饭菜全部端了下去。

      咦?

      在玉长风傻眼的功夫,那几个下人又快速返回,前后不超过一分钟的功夫,一桌新出锅的热气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好,酸甜的糖醋鱼,焦黄色的烤鸡,丰腴肥美的红烧肉……丰富的肉食香味窜入鼻孔,让本就没吃午饭的玉长风更觉饥肠辘辘,拒绝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腹中“咕噜噜”轻响,玉长风霎时间红了脸,见金百露面色不变,似乎并没有听到任何异响的模样,这才稍缓尴尬,微红着脸拱手道:“多谢金公子美意,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左右已经欠下一袋子银钱,大不了再多欠一顿饭钱而已,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无甚要紧。

      ……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〇〇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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