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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上 ...

  •   七岁那年,纪欢喜最喜欢的,就是每每推开那扇已经锈迹斑斑的窗户望向远处的空地,能看见那张长椅上,有为她所熟悉的身影。
      地上积了很厚的雪,风还吹得很大,有不少孩子正在堆雪人,鲜艳的假辣椒在深色的衣服里格外显眼。
      惟有那两个人不动。
      他们戴着浅色的帽子,相同的穿着,手扣着放在彼此之间,她的角度总是望不见他们的脸。他们不和别的孩子一起玩,彼此之间也很少说话,就这样置身事外地坐着。
      门外是下班后的妈妈和邻居寒暄的声音,淡淡的飘进她狭小的空间里,就像墙壁上即将脱落的壁画般自然。
      吃完晚饭后纪欢喜踟躇地立在饭桌边,赵清有些疑惑:“怎么?”
      “妈妈,我可以下去玩吗?”
      她一直早熟,很少和同龄的孩子一起玩。赵清有时间也会带她到处走走,但是太偶尔了,她也放弃了期待。在赵清记忆里,这是一米多高的女儿第一次向她要求什么,很久以后她在街上看到哭哭啼啼地问父母要玩具的小孩,就觉得命运本该如此。
      纪欢喜一生,只曾想要过一件东西。

      可是到了晚上十一点过欢喜还没有回家,赵清实在焦急,在衣柜里抓起一件外套就往外冲。盲无目的地到了楼下的马路,周围的门铺都关门地早,只有路灯凄凉地立在那里。赵清没有高跟鞋,因为工作需要从来都是穿平底鞋,她跑得很快,她每跑一步就想起时常回家看见欢喜一个人靠再窗户边光着脚丫睡着了。
      赵清越跑越快,她紧张得想要停下来使自己平静,可是又不知道如何才能停下来。
      最后赵清是在公园的长椅上找到的纪欢喜。她静静地坐在那里。赵清激动地跑过去,她乖巧地抬头:“妈妈,慢点,别摔着了。”
      赵清无意地看向地面,上面隐约的字迹在朦胧的月光下看不清楚,欢喜拉了拉她的衣袖,“妈妈,我写对了吗?”
      “你写的什么?”
      “你、们、好。”
      说话的时候,有些细小的雪飘下,欢喜遍从凳子上跳下来,用手指在雪地上认真地一笔一笔地将字填上去。
      “哪里学的这几个字?”
      赵清惊讶不已,只有七岁的孩子竟然会做这样的事。
      “老师教我的。我只学了三天哦,每天都有在好好好好练习。”欢喜不厌其烦地玩填字游戏,突然刮起的风将她头发彻底搅乱。“妈妈,好看吗?”
      “好看。”赵清抱住她的头,“写给谁的?”
      欢喜犹豫了下,才小心翼翼地开口“……顾、顾少爷。”
      下意识的,赵清抱着欢喜的力加大了。
      “你一直在坐在这里,就是害怕字消失掉?”赵清不可思议地问。
      “恩。”
      “……冷不冷?”
      欢喜点了点头,“冷。”可是手指还是不停息地写。

      回去的路上赵清用外套裹着纪欢喜,生怕她冷着了。欢喜心细地盯着火红色的外套,张口问:“妈妈,新衣服?”
      “唔,”赵清含糊地应了句,“以前的。”
      “妈妈穿大红色好看。”
      小孩子大多喜欢鲜艳的颜色,随着年龄的增长,会渐渐地嫌弃嘲笑它们,选择自认为高雅纯洁素净的别色来炫耀,然后在老去的岁月中,又蹒跚地将所抛弃重新拾回来。
      “好看么?你爸爸说只有在他面前才能穿这件衣服。”赵清回忆起往事,不免有些惆怅。
      “为什么?”欢喜不明白。
      “因为啊,这样他才能够,在人海中第一个找出我。”
      曾经让人感动的情话,如今只得独自冷清地说出来。
      而在她们身后,随着忽强忽弱的风和连绵不断的雪,纪欢喜所守护的,已经被悄然抹去。

      从那以后,纪欢喜每次看到妈妈下班回家就会把风衣提到她面前,因为是风衣,立起来比纪欢喜高多了,所以她举衣服的样子十分滑稽。
      “做什么?”
      “妈妈你穿上它,我也要有能在许多许多人里找到人的武功。”纪欢喜股着眼睛,说得颇为认真。
      “为什么?是想要帮警察叔叔抓坏人?”
      “不是。”纪欢喜用力地甩头,因为妈妈工作没有时间,所以欢喜没有像别的女孩子一样留长发扎麻花辫,“我要找他们。”

      纪欢喜第一次看到顾家的双胞胎少爷,是在一个算不上晴朗的日子。
      幼稚园里的男生欺负她,在她的碗里放了塑料子弹,她没在意,吃进去之后才发觉不对劲。而面前的小霸王们已经乐不可支。正好是下午放学,她去向老师告状,老师赶来时几个男孩已经被家长接走。租的公寓离学校不远,赵清很少来接她。欢喜礼貌地拒绝了老师送她回家的提议,一个人踩在薄薄的雪上走。
      走着走着,忽然有好心的人递上卫生纸问:“小妹妹,怎么哭了?”
      欢喜一抹脸,竟然全部是水。放入口中,咸咸的。
      路过公园的时候有小孩子拉她一起玩球,她迟疑地摇头。然后对方向反方向转身喊道:“那边的两个人,你们来不来玩?”
      纪欢喜顺着望过去。
      很久很久以后,纪欢喜在书本上学到了一个词语。
      ——惊鸿一瞥。
      但在那一年,小小的少年们还够不上这个词。可是纪欢喜看到他们的那一刻,是真的忘记了哭泣。

      从此之后,养成了趴在窗户上看他们的习惯。一次赵清看见了,就抱着纪欢喜的头说:“看见没有?妈妈就是在他们家做保姆。”
      纪欢喜回过头,眼眸闪闪发亮,她高兴地问:“妈妈,他们叫什么名字?”
      “顾念远、顾念辰。”
      短短六字,犹如魔咒。禁锢了她漫漫一生。

      就这样成长到了十二岁,女孩子个子长得快,所以当纪欢喜的身高超过上次在墙上刻的印记后,觉得两个男生没有什么变化,就像是彼得•潘,永远不用长大,永远在那里,多好。
      可是只能怪当时小欢喜愚笨,未曾想过若真是这样,那等到她年迈之时,他们还是这番模样,她该是如何心情?
      中午吃饭的时候赵清忽然犹豫地说:“欢喜,我辞职了。”
      埋头刨饭的女生被震撼得不轻,饭卡在喉咙里,咳嗽不止。
      赵清连忙上前拍她的背,一面拍一面解释:“我打听过了,你初中还是去一中的好。我已经在市中心那边的一家书店找到了工作。那里离一中近,我方便照顾你。”
      欢喜终于平息下来,听懂了妈妈在说什么,却也没有沉默多久,轻声问道:“要搬走?”
      “嗯。在那里租房子。”
      见纪欢喜久久地不说话,赵清只好安慰她:“一中那边教学质量很好,妈妈的工资也没多大的起伏,还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你……生活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欢喜低下头刨了一口饭,隔了很久才应:“……嗯。”
      赵清不知道,自己所谓的不会对欢喜产生任何影响的变化,是生生地将还没有拔节般成长的顾家少爷从纪欢喜的视线里剜去。
      搬家前那阵子,赵清忙着收拾这收拾那,到最后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在住了十多年的公寓里留下什么不可抹去的痕迹。它老了一些,可是更老的却是自己。
      赵清知道欢喜不想走,所以她一直等着她扯着自己的衣服大哭大闹,可是纪欢喜并没有,她去问邻居家的孩子借了初中的教材,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上面。搬家公司来的那天,欢喜还在靠窗户的墙边做作业,赵清打开门的刹那,灿烂的阳光斜斜地擦过欢喜的身子,落了一地。纪欢喜转过头来,看见赵清身后的工人,轻轻点了点头:“要走了吗?”
      赵清在那一刻突然想抱住她哭泣,这个孩子太懂事,懂事到任谁见了都会心疼。
      而那天纪欢喜坐在车里,一次又一次地回头张望公园里的长椅,有一对年迈的夫妇座在上面读报纸,她觉得有什么刺疼了自己的眼。
      他们竟然,不给她说再见的机会。

      直到纪欢喜十五岁的夏。那天正是艳阳高照,欢喜在音像店里挑磁带时听到身边店员的闲聊。
      “一定会回来拿的。”
      “是啊,这么好看的公仔丢了多可惜。”
      “我叔叔的两个儿子也是双胞胎,只是和他们比起来,差远了。”
      欢喜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将头转向对话那边。一个店员的怀中抱着两个极其相似,柚子大小的公仔。微微立起的浅棕色发,凤眼眯起,眸子里弥漫着形容不出的光芒。
      想起赵清曾经说过顾家少爷十二岁生日时顾太太专门请人拿着他们的照片去欧洲定做了两个公仔。赵清当时感叹着说虽然精致但是不菲的价格实在让人心疼。而连纪欢喜都没有料到的,是自己突然端正了躬着的腰,面带微笑地走上前,礼貌地对拾金不昧的店员说:“打扰一下,这个,”指了指公仔,“是我朋友的,他们让我帮忙拿走。”
      虽然无凭无据,但是看在少女一脸从容的样子上,店员笑吟吟地将东西塞给了她。
      等欢喜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时,她已经付了磁带的钱转身准备离开。急忙空出一只手开玻璃门,门却没有任何动静,欢喜疑惑地抬头——
      时隔三年。她终于再见到他们。

      可是眼下顾不上激动,欢喜尴尬地缩回放在柄上的手,心虚地向后退了一步,却正好引起来者的注意,于是顾念辰正好看到她怀中抱着的公仔。意味深长地扬起眉毛。
      就像你在大街上偷到一个钱包后心情大爽,随手拉了个路人甲笑眯眯地说请他客,对方却很冷静的告诉你他是失主。
      “怎么了?”
      晚一步的顾念远疑惑地问弟弟。一旁的店员却捷步先登说了起来:“这个女生说她是你们朋友,我就把公仔给她了。”
      纪欢喜羞愧地垂下头,正张嘴想要解释,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顾念辰看着她这样子,也没有咄咄逼人,只是转过身问顾念远:“去滑冰?”
      “好。北三段那个吧。”顾念远点头。
      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们只是偶然路过这里。
      直到那两个人走远了,纪欢喜才回过神来,向店员道过谢,然后抱着公仔向外跑去。
      夏天挤公车不是件愉快的事,欢喜不得不一手抓着吊环一手环住公仔,她躬着腰,害怕公仔被别人撞上或者是弄脏了。下了公车,直奔滑冰场,可到了门口才发现自己身上的钱根本不够,窘迫得面红耳赤。无奈之下,欢喜只得讪讪地站在一旁,心想就这样等他们出来吧。
      这方面纪欢喜还是很自豪的,她的耐心从来都是极其充沛。

      “这位同学,等人吗?”
      忽然有人向欢喜走进,声线干净却又带着懒惰的气息,纪欢喜闻言抬头——那时候白衬衣流行到泛滥,隔久了谁都会产生审美疲倦,欢喜亦是。在她看来,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美的丑的,无论是谁穿白衬衫都只有一个效果,可是眼前这人却将她的根深蒂固一并推翻。
      来者清瘦,骨骼衬起外衫,黑眉上挑,细眼微曲,鼻梁挺拔,嘴唇红润,浑然天成的贵族气质。和欢喜说话的时候,细心地弯下腰,为她挡了大半的阳光。
      “诶?”欢喜被吓了一跳,随即点头,“恩。”
      “我也等人。”少年活动了下身子,伸了一个懒腰,动作一气呵成,说不出的悠闲,“可真无聊啊。”
      “恩。”欢喜一面应,一面无意识地抱紧了公仔。
      陌生少年转了个身,径直走到欢喜身边,一只脚靠住墙,另一只潇洒地踩住地面。阳光在他洁白的衬衣上投下了大片光点。“真没风度,居然让女孩子等。”他说这话的表情像只无辜的狗狗。于是纪欢喜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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