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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特天】路过爱情 BY TOMOAIL

      他常常喜欢坐在街角去看潮来潮往的人群,管他是大人还是小孩,男人抑或女人,路过这边街区的绿漆栅栏时都会本能性地用手去拨弄那些默不作声的铁制品,听它们发出不甘寂寞的啪啦声。
      很长一段时间,男人都喜欢在那片栅栏对面的露天咖啡摊里点上一些小吃,然后坐看人们走过栅栏,一天又一天,一年复一年。
      直到某天,他看见一个灵动活泼的少年伸出修长的手指,一根又一根摸索着那些栅栏步步从街的一头走向另一头。那个人嘴角噙着微笑,眼睛里似有不动的光,略显瘦削的身体就那样包裹在鹅黄色的肥大T恤里,随着主人的走动而摇晃着。
      而男人觉得自己被那天午后的阳光灼伤了眼。
      之后,他便开始在每个周六的上午10点坐在咖啡摊上等待着那个耀眼少年的再次出现,他期待着这一次,那人能往这边看一眼,哪怕是看上一眼就足够。
      但是少年很久都没有出现。
      他开始觉得有些不安也有些疑惑,他可以确定那个少年有一张天使般漂亮的脸,从那天阳光顺着少年脸庞洒下的弧度来看,那将是一张无比干净温暖的脸庞,长长的睫毛和下面微微眯起的墨黑色瞳孔,那两片让他觉得勾着异常美好弧度的双唇,还有男孩微微扬起的下巴和线条优美的脖颈,男人觉得那场景就像是电影慢放一样在自己心里扎下了根。

      等待是件苦差事,但有时候又让人甘之如饴。
      直到某一天,那个男孩还是穿着和当时如出一辙的鹅黄色T恤,挂着淡淡微笑从栅栏所在的甬路一端走向另一端。
      男人终于克制不住自己的冲动,默默地跟在那个男孩身后,看着他因为走动而带起的发梢,看着他掠过铁栅栏的手指,以及肥大的T恤所勾勒出的男孩好看的肩线。
      大约200米不到的距离,却让男人觉得已经有了亿万年那样长久,至少他已经能做到将少年的全部姿态永久性地保存在自己的记忆里,永不忘却。
      男人不想惊动那个男孩,但是他又想与他能有进一步的接触,而这两者之间本就是矛盾的。
      之后,男孩奇迹般地在这个街角出现了很多次,这让男人有种错觉,像是没有经历过那一个多月的漫长等待一般,他渐渐开始知道男孩的行走习惯、他的小动作以及男孩好听的声音。
      因为在其中的某一天,他听见男孩边走边通电话,那好听的声音这样说着:“您好,我是孙悟天,请问哪位。”
      这让男人确定了这个美丽少年的名字,但是有一点却让男人疑惑不解,为什么手指离开栅栏的男孩在行走间总有点踉跄的感觉呢。
      很长一段时间后,有时候会有风,有时候会下雨,但大多数时间阳光灿烂。
      男人已经完全习惯了有这名少年存在的生活,也习惯了尾随那个天使般的少年。
      男人想要更近一步地接触那个男孩,于是某个就如他们初见的上午,他鼓起勇气站到了男孩的对面,不是背后而是面前。
      但让他失望的是,男孩似乎对于他的存在视而不见,这让他那句想要说出口的‘你好,悟天,我叫特兰克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全部咽回肚里,并夹带着一丝遗憾。
      他以为对方会对他有着哪怕一丁点儿兴趣,毕竟他已经跟随他那么久,就算男孩再缺乏观察力,也该在几次回眸之中记住自己的脸了。可是,男孩的表现却让特兰克斯觉得自己完全是自作多情。
      于是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男孩,最后遗憾地离开了。让特兰克斯不能理解的是,悟天和他对视的瞬间连一丝表情都没有,漂亮的眼睛里就像盛满了空气看不到人一样。
      也许,那个男孩根本不想与自己有任何瓜葛,特兰克斯有些嘲讽地想着。

      不久之后,男人25岁了,家里为他操办了订婚仪式,对象是个门当户对的温婉女子,特兰克斯挽着女孩的手,心里却全是那个干净得不像这个世界上的男孩。
      结婚当天,特兰克斯借着婚礼前的一小时休息再次踱步到了那个街角,他穿着有些过于乍眼的礼服坐在咖啡摊上,等待那个少年的再次来临。
      出乎意料地是,这次那个男孩的确出现了,可他的身边却还跟着一个异常高大的男子,那个男人拥有和男孩近八成相似的脸,男孩将手放在那个高大男人的掌心一边焦躁地在对面走来走去像是在等待什么人。
      特兰克斯有些讶异,便结了帐本能性地和从前一样鬼使神差地跟在男孩身后,看着他如困兽一般在那里逡巡似乎在寻找什么。
      就在特兰克斯愣神的时候,突然,男孩像是察觉到了似的猛地就朝他的方向冲去,然后一下子扎进他的怀里。
      这让特兰克斯还有男孩身旁的男人都是一愣。
      接着特兰克斯就听到那个高大的男人说着:“悟天,你说的就是他么?”
      男孩在他怀里点了点头就什么话都没有了,而特兰克斯在这个紧紧的拥抱里觉得有些呼吸困难,他低头看看怀中的人以及那氲红的耳根,满心茫然地询问道:“那个……”
      后来,特兰克斯在男人的讲述里了解到男孩一年前发生了车祸,导致他双眼目不能视,但是乐观的天性没有击倒他,在家人的鼓励下,他一个人练习着靠听力和感觉外出散步,这条不足200米的街道就成了少年最开始扔开盲杖练习走路的场地首选。而特兰克斯等待他的那一个月是因为男孩在某次傍晚散步中摔伤手臂所致。
      特兰克斯眨眨眼还是不大明白为什么这个男孩会突然奋不顾身地扑向自己。
      “因为味道和感觉。”坐在一旁的悟天这样说着,笑的就像无害的小猫一样,“特兰克斯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我绝对不会记错。”坐在男孩身边的男人伸手抚了抚儿子的额头,微笑地看着有些脸红的特兰克斯。
      然后呢?
      然后,在又一年的春天。
      “呐,特兰克斯,我不用你扶也可以自己走的。”
      “我知道。我只是想这样牵着你。”
      “你真的不后悔为了我取消婚约么?新娘子是不是很可爱。”
      “傻瓜,她哪有你好看。”
      “真的?”
      “恩。”
      鹅黄色T恤和墨黑色衬衫并肩走在洒满阳光的道路上,咖啡摊的风铃声声响,不知名的街角你可曾路过爱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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