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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Ⅰ. 灰姑娘 ...

  •   许多许多年前,我曾经深深的爱过一个人。
      虽然,他从来没跟我说过话。
      虽然,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们只是互相看着,隔着一条巷和一面墙的距离。
      他那边,是我一直梦想的天堂。
      而我住的,只是一栋丑陋恶心的脏旧小楼。

      那几年,中专毕业就单独跑到大城市来闯荡的我,唯一的梦想就是想住进一间那样的房子——有着梦幻般的粉色外墙,种满各种浪漫花簇的庭院,欧洲式的小街,可爱的休息小亭,全部,都是我想要却得不到的。
      因为,那里的房价太贵了。
      每平方的房价,是我月工资的十倍。这不是我这种小职员能买得起的房子。连首期都付不起。
      于是我千找万寻,才找到了一间非常靠近那楼盘的旧房子。30年楼龄,残旧的楼梯,剥落的墙壁,黑沉沉的一房一厅,才35平方,还要800月租。
      但我租了,因为从窗户看出去,刚好能见到那栋洋房的顶层和天台。我最喜欢顶层那间大屋子,常常趴在生锈的窗栏上,幻想自己什么时候能住进里面,在那可爱美丽的小洋房里,睡在华丽的公主床上,落地大窗悬挂着美丽的紫色窗帘,阳光一映入,全是迷幻的光景。
      尽管,它对我来说是天价。
      我要努力赚钱,我要买下那间屋子,我想住在里面。
      楼盘的房子渐渐开始有人入住,一楼的,三楼的,旁楼的……可那间最美丽的屋子一直没卖出去。
      我天真得以为,那是神赐给我的,它注定会属于我。
      可在一个周五的晚上,我亲眼看到有装修工人和几个穿西装的男人走进了那屋子,然后,第二天,那房子开始装修了。
      讨厌!讨厌!讨厌!
      那间屋子是属于我的!我只是现在暂时没钱买而已!
      你们凭什么擅自住进我的屋子里啊!
      我捧着装满牛奶的马克杯,在沙发上抱膝哭泣。
      我知道,房子只是借口。
      让我难过地,其实是23岁依然一事无成的自己。四年前离开家乡时,在爸爸的吼骂与妈妈的哭泣声中,我是怎么放下豪言誓要成功的!当时的我,也和其他人一样,以为大城市里有得是机会。学历低又有什么所谓!我聪明又肯挨,一定会成功的!
      可是,四年了,我什么都没得到。
      这城市依然冰冷得连我这么一个瘦小的女孩都无法接受。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没有后台关系,没有钱,没有美貌……什么都没有的我,至今,还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文员或接待工作。无论如何拼,他们始终会看不起一个外地来的女孩;无论如何努力,上司们仍旧吝啬于那么一次的机会。
      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没有脚的鹤,始终没学会在这城市立足的方法。
      还是说,我一开始就错了,我根本不该来到这里?
      可是,我已经没有脸回去了。
      年少轻狂,可以放下多豪壮的誓言。我说过的,不成功,我不回家。
      妈妈常常偷打电话来,告诉我,爸爸虽然表面还在气,其实常常半夜在我房间暗自叹气。
      而我能回复的,永远是:还好。
      还好,我现在还好……
      其实哪里好了!!
      骗子!全是骗子!我好不甘心啊!我只是想要一个机会而已!
      也许我只是欠缺一个发泄的地方,所以当我看到搬进那间我梦寐以求的屋子的年轻男人时,我把所有的怨恨都架接了过去。
      他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人,清秀的相貌,名牌的休闲服装,坐在轮椅上,总是呆呆得看着前方,从来没见过他说话。
      有什么了不起的?!你有英俊的外表,有富有的父母,有无忧的日子,还拥有那间我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漂亮房子——如果我能拥有这些,打断我的腿我也甘愿啊!
      我每天早出晚归,忙得连饭都没时间吃,拼死拼活得工作,才勉强够付房租和日常开销。
      他每天就静静坐在那家里,有专门伺候他的女佣,吃饭睡觉都有人服侍,甚至连轮椅都懒得自己推,由女佣推上楼顶吹吹风,看看天空,就一天了。
      周末不用加班时,我就捧着马克杯趴在窗沿,看着那装修华丽的美丽房子,想象自己是坐在粉红色小桌上喝牛奶,而不是弹簧都已坏死的老旧灰沙发。
      他坐在楼顶的棕色长木椅上,一动不动,静静看着前方——看着是我所住的这栋丑陋旧楼。
      哼!反正,连你也看不起我吧!
      我恼怒地想拉起窗帘,才想起这屋子的破窗帘早已全毁于我的“暴力”之下。最后不甘愿地跑回房间,不再看那个方向。
      我只是恼怒我自己。
      因为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成功,所以我恨,不需要努力就能拥有这一切的他!
      可笑吧?
      幼稚吧?
      可我笑不出来,第一声冷笑哧出唇瓣时,眼泪已争先恐后地从心里逃脱而出,从那个伪装坚强的监狱中。
      太可悲了。
      丑小鸭之所以能变成天鹅,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天鹅。而我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灰姑娘,没有王子,我永远只能继续打扫肮脏的壁橱。
      再不甘心,我还是要去上班。不上班就没钱,没钱吃饭,没钱付房租,没钱坐车,没钱买新的窗帘。这城市的开支是如此惊人,工资是如此低,无论做多少份工作,似乎永远都不够。
      每天回到家,都疲惫不堪。日复一日,仿佛根本没有出头的一天。
      而他,依然每天坐在楼顶上。除了下雨和吃饭时间外,他都坐在那里,从早到晚,一言不发,只是静静看着我所住的这栋小楼。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我渐渐不再总拉上那新买回来的窗帘,我依然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喝牛奶,只是注意的目光逐渐从那漂亮的房子移到了楼顶的他身上。
      为什么……他总坐在那里看着这栋楼呢?
      为什么……他要坐轮椅呢?
      为什么……他那么安静都不说话呢……
      许多的猜疑在脑海里飞闪,我喝着廉价牛奶,看着对面洋房楼顶上的他。风,从北往南吹过来,吹过他柔顺的发线,吹过我与他之间的空洞,再轻轻游到我面颊,好像许多年前母亲的抚摸般温柔。
      他没有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
      而我,也没有。
      我一直静静盯着他,正如他向来的安静般。然后,我突然觉得,他似乎也是在看我的。
      每天的繁忙并没有改变,我终于获得了一个写策划的机会,虽然只是一个非常微小的活动,可我拿出百分之三百的努力,希望能得到上司的认同。
      上司见我这么努力,有了微微的赞赏。有空时也给我一些意见,教我写文案策划的重点。
      我觉得自己似乎终于寻到了我的一只脚,虽然辛苦,可开心地像只百灵鸟,在简陋的小屋里跳起舞,一圈圈,一转转,笑着,闹着。
      然后发现,他,在那栋华丽洋楼的屋顶,静静看着这个舞蹈中的我。
      我高兴地奔到窗边,想告诉他我终于也有这么一天。张开嘴才想起来,这么远的距离,他根本不可能听到。吐吐舌头,我朝他做了一个鬼脸,然后继续在厅里跳舞。
      每次看向窗外的他,我都冲他笑笑或做鬼脸。
      他依然面无表情,连动都不动一下,似乎根本没看到我。
      可我心情大好,并没和他计较。
      策划活动开始了,接下来的日子更加辛苦繁忙,我常常一回到家就倒在沙发上,连动都不想动,更没空再去分心注意窗对面的屋子和他。
      只是偶尔抬起头时,似乎总能看到他依然坐在那里,静静看着我。
      白天晚上,天暖天凉,从未变过。
      仿佛他天生就属于那里。
      他来到世上就是为了坐在那里,看着我。
      一直,都是。
      太过浪漫美好的幻想,幻灭时痛苦的只会是自己,这道理我早已明白。可当日子一天天过去,一日日翻过,我开始渐渐陷入这粉红色的期待中,就像那间美丽的洋房,明知道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迷恋执着,可我还是喜欢得不可自拔。
      太天真了。
      我们连话都没说过。
      他的名字、背景、家世、过往、性格、脾气……我全都不知道。
      在这个城市,谈恋爱也和找工作一样,谁都想找个长期饭票,谁都是有条件地在择偶。
      就这么不智得陷进去,真的是太天真了。
      然而我无法阻止自己。每天一起床,就去到窗边拉开窗帘看他来了没有;傍晚回到家,第一件事也是打开窗帘,看到他依然坐在那里,我才能安心。
      吃饭,喝牛奶,工作,看电视……都是坐在窗边,让他陪着我。
      虽然他是在那个高价楼盘美丽洋房的楼顶,我是在丑陋旧楼的小屋里。
      可是,我觉得他好像一直就在我身边。
      这个城市的情侣也许都太冷酷了,大家都计算着自己的出路、自己的未来,吝啬于一份简单的温柔。四年来,我并不是没有过其他交往对象,可太注重工作的我,始终无法好好去延续一份感情。
      可以这样无条件陪伴我的人,只有他。
      不会抱怨我工作太忙,不会抱怨我没时间陪伴,不会抱怨我不懂煮饭,不会抱怨我不擅长化妆,不会抱怨我没有其他女人漂亮迷人。
      也许,真的只有他。

      工作一切很顺利,我的努力是有回报的。宣传活动获得了大成功,老板很高兴,宴请所有同事去吃大餐。餐会上,上司不停称赞我,直说以前太埋没人材了。
      在活动结束第二天,我奖励给这个自己一份勇气——我走进了那个漂亮的楼盘。
      踏着可爱的碎石地砖,穿越芳香的玫瑰花簇,我来到那栋洋房楼下。粉紫色的瓷砖,上面全是美丽的图案,一切都如我想象得一样美好。
      洋房并不高,就像梦中的楼阁一样。虽然我不是公主,只是一个脏兮兮的灰姑娘,可是,我想我寻觅到了我的王子。
      这一刹那,我觉得,即使他真是残疾,也无所谓了。
      因为这城市里身体健全的人,都只顾着片刻不停地前进,就像我一样,从来没有真正观赏过旁边的景色和人。
      也遗忘了,许多以前本该拥有的东西。
      当走上楼梯时,我心里出奇地平静。脑海里浮现的是离家时父亲气怒的老脸,是母亲悲伤无力的阻止,是我四年来都忘记联系的家乡朋友们。曾经,他们都围绕在我周围,可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周围只剩下冷冰冰的金属感。
      我以为这城市太冰冷,其实,冰冷的是我自己。
      是他,用了整整五个月的时间,没有说话,没有行动,只是用目光,却让我想起了许多忘却的温暖。
      我缓缓爬上楼顶。正如梦中所见般,这里的天空和外面不一样,好像童话世界里才有的冰蓝中,飘荡着棉花糖般软白的云雾。风吹起我的长发,仿佛穿了红舞鞋的少女,零乱而优美得舞动着。
      女佣不在,只有他坐在那里,背对着我,依然看向我所住的那栋楼。
      我的心跳突然激烈起来,像初恋般羞怯又不知所措。
      我抚摸到自己相貌平平的脸,忽然自惭形秽起来。为什么我不能更漂亮一点呢?为什么我不能更高窕一点呢?为什么我没有穿得更可爱些呢?
      我当然知道自己不是美女。
      可是,他应该是不同的。
      他从这里看了我将近半年的时光,也许我该相信,他会看到真实的我,而不是被这灰色外表所遮掩的无光。
      莫名的期待,莫名的紧张,莫名的喜欢……我并不是一个太天真的女人,也知道或许对他来说,看的从来就不是我。毕竟,我并没有那种魅力与价值。
      但我还是抱着千万分之一的期待,来到这里。
      其实,他是否喜欢我都无所谓。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喜欢他——非常真实地。
      双人位的长木椅,他总是坐在左半边。而他平日坐的高级轮椅,折叠起来靠在椅背旁。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一步,两步,三步……缓慢移动着颤抖的步子,走到他身边,坐在他旁边那个空着的位置。
      就像那间原本空置的屋子,爱做梦的我以为,他身边这个一直空置着的位置,也是专门留给我。
      五个月来,从没人坐过他旁边这个位置。
      所以,是留给我的吧?
      我始终不敢抬头,只怔怔盯着自己的手脚,又偷偷瞄旁边他的手,垂在椅子上。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大手,苍白而半透明的肌肤,配合着修长的手指,令我突然想到,也许那是双弹钢琴的手。
      因为,和我太不一样了。
      和我那双因为日夜操劳而逐渐枯燥的手太不一样了。
      我羞愧起来,更不敢抬头。不同于对面楼的张望,这里是如此近的距离。我不但见到了他的手,也能听到他的呼吸声,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他此刻就坐在我旁边,真实地。
      仿佛是长久以来的梦,突然变成现实,那么恐慌与胆怯。
      可是,今天的我也是不同的。
      我给了自己最大的勇气,只为了上来这里,告诉他:我也一直在看着他。
      只是这么一句话……
      你是什么人?!谁让你上来的?!
      背后一声吼叫,吓得本来就异常紧张的我顿时跳了起来。转过身,我看到那个负责照顾他的女佣指着我在跳:你不是这栋楼的住户吧?我从来没见过你!你是谁?上来做什么?、
      我惊呆了。慌张中侧过头去看他,发现他依然静默地注视着我住的那栋旧楼,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任何动作,甚至头都没转过,黝黑的眼珠中连波动都没有,仿佛死了般寂静,冰冷。
      似乎从来都不知道我走上来,不知道我坐了在他旁边。
      像一具无生命的雕像。一动不动,了无生息。
      粗鲁的女佣不分由说就要拉我去见保安,情急之下,我指着对面那栋楼和他喊到:我……就住在那对面的。我……对了,他,他可以做证的!他每天都看到我的!
      不知道我说了什么好笑的话,女佣居然抱着肚子笑起来:他?他可以做证?哈哈哈,他要能做证,我就从这楼顶跳下去啊!哈哈哈!
      我涨红了脸,不知所措。
      而他,依然没动过,没笑过,没为我辩护,什么都没说,好像活在自己的世界,只是静静得看着我所住的那栋旧楼,其他都与他无关。
      女佣笑得不行了,才断断续续说道:这位大少爷啊,已经半年多没感觉了!听说以前是个花花大少爷,除了玩儿什么都不会,一次和朋友去滑雪时发生意外,撞伤了脑袋,从此就变成半个植物人,花了许多钱都治不好!老爷看他没救了,就买了一间环境不错的屋子给他疗养,其实啊,就是不要他了嘛!他啊,不会动不会说话,根本连感觉都没有!除了给他塞些吃喝,根本和死了没两样!你说他知道你?哈哈,他怎么可能知道啊!一个没感觉的半死人,怎可能认识你啊!!哈哈哈!
      我无法相信自己听到的话。只是看到无动于衷的他,那苍白无表情的面孔,仿若最完美的雕像,我急得眼泪都掉出来了:不可能!他……他每天都坐在这里看着我住的那间房子……他……他确实是看着我的……
      别傻了!要不是老爷吩咐要每天带他出去吹风,我才懒得把他搬上顶楼呢!是我每天早上把他放在那个椅子上,晚上再把他送回去的,跟他有什么关系!我让他坐在椅子上,他当然只能看向那一个方向啦,他又不会动!其实都已经这样半死不活了,还不如死了省得累人,有钱人就是折腾人……喂……等等……你别跑啊……
      没等那个女佣说完,我就急急跑下了楼梯。
      和走上来时的期待彻底颠倒,此时我是落慌而逃。
      逃?
      我不知道自己要逃什么?可是……我没有留下来的胆量……
      一口气冲回自己家,靠在门上狂喘气,一抬眼,却发现他依然在对面洋房的楼顶,依然在那椅子上,依然看着我的房间,依然看着我。
      骗子!骗子!骗子!骗子!
      我恐惧地冲上去猛得拉上窗帘,抱着长长的窗帘布,惊魂未定。
      大骗子!
      你根本……不是喜欢我才看着我的……你甚至不是自愿看着我的……
      那俊秀的容貌,那每日的注视,那始终如一的专注,就和那些美丽的淡紫色楼面,灿烂的玫瑰花簇一样……全部,全部——统统都是虚伪的!都是假的!都是为了欺骗我的!
      全都是骗人的!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拉开过那方向的窗帘,我害怕着,莫名的恐惧着,缠绕入心。
      不再看那梦幻般的庭院,不再看那淡色的漂亮洋楼,不再看那间我日日向往的大房子,也不再看屋顶上可能依然注视着这方向的他。
      唯一能看到的,只有属于我的这间丑陋脏旧的小屋。
      也许,这就是现实。
      我还是要早出晚归,每日忙碌于工作。新的企划案,新的构思,上司对我非常赏识,又给了我新的机会。如此难得的机会,我不能出差错,我还是要拿出百分之三百的努力和拼搏。
      我仍想赚许多许多钱。只是不再是为了去买那美丽的洋房。
      我知道的,要成功,就只有努力,要被人看得起,就必须赚许多许多的钱,这才是现实世界的定则。
      而他,和那间美丽的洋房一样,都是不真实的。
      那是一场梦。
      一场分不清悲喜的梦,虚幻而美好,可梦就是梦,终究敌不过现实的力量。
      他不是王子,我也不会从灰姑娘变成公主。
      他只是一个相貌出色的花花少爷,因为一场意外摔得失去自己;我只是一个没有钱又相貌平平的女人,用自己的手艰难地挖着未来的洞口,想寻找一丝所谓的光明。
      我没有富足的父亲,没有可以玩闹的青春,没有一间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无论是美丽还是丑陋。
      所以,我还是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虽然缓慢,但真实得前进着。
      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是不能做恋爱对象的。
      我不是白痴,这是一个连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
      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我脑海中反复浮现的,依然是他坐在对面楼顶无声注视着我的寂静?
      就像中毒般,我没有掀开窗帘,却仍然能感觉到有人在看着我。隔着楼宇间的小巷,隔着厚厚的窗帘,目光依然,从来就没离开过我身上。
      错觉吧?
      一定是错觉!
      一个植物人——能看谁呢?!
      我妄想摆脱这奇异的念头,却反而越陷越深。我想我一定是疯了!他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甚至,指头都没动过一下,我却被他迷得晕头转向!
      疯了!全都疯了!
      我要搬家!
      我到房地产公司寻找其他租屋消息,也看了几间屋子,有一间挺不错的,屋主很亲切,租金合理。
      就这么决定了。
      一个星期后,我就可以逃离屋里那种窒息的压迫感。
      这件事太离奇,太匪异所思了!我要离开!我必须离开!只要离开就没事了!
      暗示般反复跟自己说,一切很快就会结束了。
      可为什么,越这么想,越是心神不宁?
      越接近搬家的日子,越能强烈地感受到他的视线。
      假的!
      都是假的!我不能再上当了!
      周三的早上,我回到公司,却发现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目光注视着我,交头接耳讨论着。当被上司叫进办公室时,我才知道,活动的计算上出了一个严重错误,他们都认为是我做的。
      我忙解释:不可能!那部分不是我负责的!我做完文案后就交了给财务科的人,他们说项目经费的具体问题直接和您商量的!
      上司依然微笑,让我冷静些。
      可我哪里冷静得下来啊,这是个损失几万元的大错误:之前的活动策划您也看见了的!我都只负责写文案部分,那从来就不是我的负责范围啊!
      上司笑笑:上次的策划?上次的策划是我提供的方案和方法,你只是照我的意思写出来而已,可并不是你写的策划哦!
      我愣住。
      上司笑得温柔体贴,可我眼中看到的却是一只吐着腥红色信子的毒蛇。
      那一秒,我全都明白了。
      这是一个人吃人的冰冷城市,我以为自己欠缺的只是一个展现的机会。
      而原来,我欠缺得是一颗不够冰冷无情的心。
      没有任何意外,我拿着解雇信回到家。阴沉黑暗的小屋子,比平日更加冰冷更加灰暗。电话铃响起,居然是母亲的声音。
      孩子啊,你爸这些天身体越来越不好,昨晚突然发作进了医院。妈也知道你工作忙,可再忙也回来一趟吧?看看就走也没关系,你爸想你得紧啊,他昏迷时一直叫着你的名字……孩子?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哭了?你爸没事,他那都老毛病啦,你也不是不知道,没事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拿着话筒,心里全是酸涩的味道。泪水在眼眶中翻来覆去,终于耐不住寂寞与委屈,摔落在地板上,破碎毁灭。
      我哭得不能自己。
      我知道这不能怪任何人,是我自己选择的。走在我自以为最好的路上,拼命前进,该是没错的。
      只是,当我抬起头,看到那厚窗帘遮挡住的窗口时,我愣了愣,猛地扑上去,拉开了那灰紫色的窗帘。
      也拉开了我的胆怯和懦弱。
      只是一瞬间,光线便射入这死灰的小屋子,外面,晴空万里,蔚蓝如初。
      他,还是坐在那里,静静地,没动一分。
      棕色的长木椅,白色的休闲外套,折叠起的轮椅。
      世界骤然变得那么静那么空,好像从来就只有那漂亮的楼顶和这残旧的小屋,遥遥对望着。
      就像我和他。一个变不成公主的灰姑娘,和一个丢失了翅膀的王子。
      对不起。
      我要说的,是非常对不起。
      我也和那些人一样,用带条件的目光去考虑种种。其实,不会动,不能说,又有什么关系。
      就跟这个没有钱也不漂亮的我一样。
      其实只要你是你,就已经足够了。
      我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你,不是别人。
      就够了。
      因为,大家都考虑得太多了。
      名字、背景、家世、过往、性格、脾气、相貌、能力、喜好……总要考虑太多,才会敢去爱一个人,去喜欢上一个人。这个现实世界的爱恋,也和这城市一样,附加了太多额外的条件,甚至忘记了所谓的爱情,不过就是希望你在身边,一直一直,陪伴着我。
      而我,也一直一直,陪伴着你。
      直到永远。
      什么都不知道的他,什么都没有的我。
      也许,这隔着一条巷子的视线,才是最最纯粹的爱恋。
      纯粹到无一丝瑕癖。
      完美无缺。
      只是,就算说我自作多情也好,幻觉也好——当我掀开窗帘的时候,我似乎,隐隐地,看到那个不能动不能说的他眼中有一丝……欣喜?
      是幻觉吧?
      应该是……
      因为,这样的距离,我根本不可能看到他的目光,看不到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大男孩,内心的真实。
      因为,他们说的:他什么都感觉不到。
      什么都……
      我继续打包屋子中的东西,却退了新租的房子,买了一张回家的火车票。
      我并不是认输或者逃避。恰好相反,我需要的是新的开始。
      我没有再拉上窗帘,和以前一样,每天坐在窗边喝牛奶,看着他,看着那间我梦寐以求的漂亮屋子,一坐,就一整天。
      时间并不漫长,因为,有他陪着我。
      其实他是否喜欢我,是否在看着我,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他。
      不求回报,不求任何,只要能这样看着他,就足够了。
      拉开了窗帘的灰暗小屋,似乎也变得光明了,没有了之前的阴沉与黑暗。我想,这并不是阳光的功劳,而是因为他的目光。
      只有他的注视,能让这灰沉的死穴变成豪华的美丽洋房。
      让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灰姑娘,成为最幸福的公主。
      周末的早上,我收拾好所有行李,将钥匙交给了房东。拉起行李,我再次走进那不属于我的美丽楼盘,走上淡紫色的楼梯,梦幻般的天空。
      粗鲁的女佣今天也不在,真是不负责任的佣人!但也许我该感谢她,就因为她对工作的偷懒,我才会见到他,恋上这个除了外型俊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能做的王子殿下。
      放下行李,我走到他身边,再次坐在他旁边空空的木椅上。
      深呼吸后,我抬起头,终于在这么近的距离仔仔细细端详着他的脸。
      他依然目不斜视,面无表情,怔怔看着前方的旧楼。
      那双白皙漂亮的大手,连一根指头都不会动。
      “我今天就会离开这个城市。”
      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视线,看向那栋残旧的楼宇。真的,好破旧,不堪入目。
      “虽然其他人说你什么都感觉不到,可是,我知道你其实是看得到听得到的。因为我能感觉到,你的目光是真实的。”
      我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弯下腰,低下头,轻轻抚摸他漂亮的五官,然后,轻点儿,再轻一点儿,印在了他唇上。
      就像云与风的接触,轻柔地几乎没有碰到。
      但我确实感觉到了他唇瓣上的温度,是那么的热,那么的温暖。
      虽然他看起来像一个死人,但他是真的活着的。
      我比谁都清楚。
      “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
      泪水模糊了视线,我没有拭擦,而是提起行李,背对着他,一步步,离开了这个楼顶。
      离开了我的王子。
      如果灰姑娘不是一个童话,那么结局大概也只能如此。没人能保证灰姑娘一定能变成王妃,没人能保证王子一定是完美,没人能保证,结尾,一定要皆大欢喜。
      我喜欢你,这是我唯一可以给你的。
      因为我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灰姑娘。
      我无法解开魔女的毒咒,将王子解救出来。他也无法改变我的人生,给我一个主动的吻。
      所以,就这样吧。
      所有一切都落幕了。
      我继续我现实的拼搏和煎熬。
      你继续这屋顶上的眺望。
      即使我不在了,你也依然会看向那栋楼,那间破旧的房间吧。
      有其他人入住后,你也依然会看着另一个人。
      日复一日。
      可是,你大概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如此迷恋你的人了。
      因为等待王子的灰姑娘不止一个,但全世界只有一个我——就算你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
      我还是喜欢你。
      所以。
      再见了,这间我永远买不起的漂亮洋房。
      再见了,这园芳香的玫瑰花簇。
      再见了,这冰冷的城市。
      趴在窗口与你对望的那段时光,就是我最完美的爱恋。
      幸福,并绝望着。
      绝无仅有的纯粹。
      所以。
      再见了,我的王子。
      也再见了,你一无所有的灰姑娘。

      之后的我,回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又继续在其他城市奔波打滚。然而命运之神似乎从来就没倦顾过这个平凡的灰姑娘,无论如何努力,我总还是欠临门一脚,欠缺出人头地的机会。无论如何转换城市与工作,我依然只能租住在破旧的小屋,充斥着无光的霉味。
      许多许多年后,再见到他,是在一场豪华的酒宴上。
      那时我在礼仪公司工作,侍应生不够,我只好换上服务生裙子,端起香槟酒托盘。
      他穿着高级的黑色绢布西装,暗蓝色斜纹领带,高雅,俊美,优秀。
      我以为自己又一次陷入了不真实的梦中,看见他走着、笑着,幽雅地喝着酒,和每个贵宾打招呼。那么高贵,那么完美,每一转头,柔软的黑色短发便轻轻飘起。
      就像那楼顶的风吹抚过般,细腻,轻柔。
      旁边是一群八卦的千金小姐,盯着他指手划脚,声音传入我耳中却如另一个世界般虚幻。
      那不是千逸集团的小开吗?我明明听说他脑震荡,变成植物人了!难道是假的?
      不是假的!听说两年前他父亲送他去美国找了这方面最权威的专家,动了三次手术才治好!又足足过了一年,他才逐渐能像正常人那样走路活动!现在已经能帮他父亲管理公司了!
      真的假的?我以前都不知道,千逸集团的小开居然长得这么帅!
      那还用说,你知道多少人在打他主意吗?听说他还非常有能力,把公司打理地井井有条!连市长千金都心仪他呢!对了,他还写了一本书,将他生病期间遇到的事都写了出来。
      啊?植物人也能有感觉?这种书也没什么好看吧,不就每天对着医院天花板发发呆。
      才不是呢!我跟你说那本书好感人!说他生病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但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看着那女孩离开。我看得都哭了!
      不是吧?植物人也会喜欢上人?
      ……
      我不知道她们后来说了什么,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彻底崩溃。慌张地躲到走廊,掩饰自己哭花的妆容。
      是梦。
      这一切,一定是梦。
      否则,怎会这么美丽,就像那间华丽的洋房般,全是瑰丽的粉红色,模糊了视线。
      我该早已看穿了这个现实世界才对,我应该早过了那个做梦的年纪。
      可是,神啊。
      感谢您。
      听到了我的祈祷。
      对于这个总在现实中屡屡受挫的我,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完美的一次,我幸福到哭了出来。即使以后我都只能继续渡过这灰色的人生,我也心甘情愿。
      只要他能随心所欲地走着,用我从来没听过的爽朗声音笑着,完美无缺地。
      那么,我什么都愿意。
      真的,什么都愿意。
      擦干眼泪,我整理好自己的化妆,重新托着盘子回到宴会场。
      “请给我一杯香槟。”
      侧过头,我看到一张俊美的容貌浮现出笑容,高大的身形包裹在黑色西装里,完美的身材比例。
      那是,王子才有的高贵与幽雅。
      我将香槟递给他。他轻轻一笑:“谢谢。”转身,又和其他宾客寒嘘。
      擦身而过之际,我脑海中浮现地,是对面楼顶那个不会动不会说话的大男孩,隔着一条小巷的距离,注视着这间简陋的小屋,与这个不漂亮的女孩。
      够了。
      这样就够了。
      他是真正的王子。解开了青蛙的魔法,他恢复了真实的身份。
      穿着迷人洋装的美丽女人团团包围着他,因为王子,本来就是人人渴求的。
      而我,只是个穿着侍应生服的灰姑娘。
      没有王子,永远都是灰姑娘。
      这并不是童话故事。
      所以,这样就够了。
      你继续做你的王子。
      我继续做我的灰姑娘。
      继续完成这场现实的故事。
      下班后,我要去书店买那本他写的书。也许当年我想知道的所有答案,都藏在那本书中,一本由不会动不会说的他所写出来的书。
      也许,许多年前的那个时候,他真的是在看我的房间。
      只是当我转身时,却有一种熟悉的视线似乎也同样追寻着我。
      有时我转过头,就会发现,他似乎……在看我?
      那目光,好像许多许多年前,当我扬起勇气拉开窗帘那一刻,所看到的一样。
      暗喜……?
      还是……
      没关系,等今晚我看到你的书,我就会明白了。
      甚至,可能会有我远远意想不到的结局。
      是吧,王子?
      虽然我是个不漂亮的灰姑娘。
      可没关系,你永远是我的王子。
      我一辈子不会忘记——
      许多许多年前,我曾经深深的爱过一个人。
      虽然,他从来没跟我说过话。
      虽然,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可是,我是喜欢他的。
      喜欢到不可自拔。
      我们只是互相看着,隔着一条巷的距离。
      那时候,天空出奇的蓝,风出奇的舒服,一条小巷的距离,根本不是距离。
      因为,这个世界,本来就只有那间破旧小屋,那个楼顶。
      以及,一个我,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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