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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刀在手(种田)》  第6章

网友:花开薄衫 打分:2 [2019-05-21 00:23:55]

1明朝时就有一项:夫殴妻伤,义绝。家暴是要强制离婚的,不离都不行,而不是你们以为的女子地位真的低到尘埃。2休妻是需要七出之条的,不是嘴巴说说我要休你就可以休了。不犯七出休妻是要判刑的3无子不是没有孩子就是犯了七出,这是有年龄限制的,唐代是五十岁还没生出来才叫无子。可见无子这条并不是随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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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花开薄衫 [2019-05-21 00:48:03]

再补充一点哈。三姐那个怀了孩子的“妾室,”是娼妓。也就是奴籍。妾的地位已经远远低于妻了,像这种娼妓赎出来根本连妾都不配。只能称“奴婢”。即使生了孩子地位也跟下人等同。在某些朝代,连府宅都不能进,只能养作外室。所以一个奴婢跑到正室屋里耀武扬威,而正室只能忍气吞声。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就是两个人都“脑有疾”,才能造成这种呕心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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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漫已在 [2019-05-31 21:56:15]

这么一说,就感觉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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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通灵大人 [2020-03-12 12:59:07]

舒服,脑有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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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07-01 20:03:29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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