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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沈清焰的不告而别走的极为仓促,甚至只来得及留了封书信压在桌上,草草写着:这中原太大,她想去看看。
      毕竟她的爹妈都不是什么迂腐的人,不告而别这事也早已习惯。

      沈清焰早些年岁把她哥的叛逆日子都给过了,时不时的闹出一番惊彻沈府的离家出走,再搞出一场随心所欲的拜师学艺,而后跑西南山林中过了些许时日,相比较而言,这次都算不得什么大事。
      充其量只是她有些不舍罢了。

      沈府很富,她缺不了什么钱,此行从沈府西行,她也专门规划过一番路线,当今局势稳定,楚皇励精图治,加之有高人相辅,饶是稍微偏僻一点的城镇也看着比前些年日子过得好了不止一倍。
      她接连赶了几日路,到了以湖景出名的洞县,传闻曾有水仙化身降临于此,每逢春夏更迭之际,慕名而来赏景作诗的文人便会结伴同游,共赏山湖别景。

      仰靠在树下避雨,挠挠头想半天怎么能说的比较雅致的沈清焰,在逐渐加大的雨势中,终于想起好像叫什么曲水流觞,又或者是吟诗赋情,总归与她牵扯不到什么关系。
      因为就算是想起读书人结伴踏秋,抚今追昔的风流倜傥也不能避免她连一把伞都没有的现实。
      轻功高强的她其实并不是很需要伞类来遮挡雨滴,但架不住怎么在哪都能碰到一些可怜兮兮没人要的小完蛋。

      这不泛指人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她总能碰见一些需要照顾的莫名其妙的动物。比如一只莫名其妙出现在湖边的溺水白貂,也不能说是溺水。
      怎么说才好呢?
      ……

      就是泳姿颇为奇妙,四脚一尾在水里扑腾,且不怎么和谐的傻玩意儿。
      若不是她担心这貂真的溺水,早就进城找家客栈入住,谁家好人下雨天在树下看貂游泳啊。
      也不怕被雷劈。

      看了有小半炷香,先前淋的雨都快干透,这貂还在湖中肆意畅游,沈清焰蹲在地上捂着脑袋反思自己为什么如此好心,也如此愚蠢。
      真是趁着今日天气不好没人愿意出来赏湖景,貂成精了跳湖戏水,顺路寻了个傻子骗过来看它在这玩。

      这会儿已然时日不早,沈清焰不准备再浪费时间,走前从周遭的枝桠摘了几枚色泽明艳的红果,随意擦了几下一口咬伤,苦涩滋味顿时漫上舌尖。
      沈清焰吐了吐舌头,从兜里掏出一块花生糖的丢进嘴中,驱除口齿中的苦意,而后随手朝白貂挥了挥,自顾自的走回了城内。

      洞县这段日子不算来往客商最密的时候,客栈还算好找,沈清焰对这边地方不算多熟悉,偶有所知也就记得当地县令名刘,大概是个好官,其他的再无半分了解。
      好在这些对本就单图游山玩水的她无半分影响。

      才怪。
      入住客栈当晚洞县城内发生了一起命案。

      “死人了听说没!”
      清晨正在店里吃着鸡汤面的沈清焰被谣言砸了满头。
      民间传说一向以离谱和迅速而闻名,即便命案发生在子时,距离现在不出两个时辰,城中也很快传出数个版本。

      沈清焰无奈听了一耳朵,周边往来的百姓大多都在低声讨论怕是水仙显灵,命白貂精出手要了那不尊重水仙书生的命。
      她不是爱凑热闹的性格,吃完面后便慢悠悠回了房内,可架不住一些乱七八糟的命数又不问自取坐落在她头顶……

      比如谣言中出现的那只貂。
      白貂。
      很胖的白貂。
      自来熟的出现在了她的客栈床榻上,睡的安详。

      沈清焰并无所谓,无家可归的小动物们来几只都算一样,被一只碰瓷也是碰,多被碰几只,她没准还能开个养貂场,只求别来个大活男人就好。
      一语成谶,这洞县从她迈进的那一刻,便有人在暗中盯上了她不知为何。
      当然现在也不能直接问了,人都已经死了,死的透透的,在昨夜住处屋内,那名传闻中不尊重水仙的书生。

      此人名叫宋一文,年芳二十三,尚未成婚,由于在去年院试中名列前茅,故而得了一笔赏金用来编纂前朝旧史,半月前来到此地,当即在县衙登记,请求驻留一月。
      半月还未过,人却已经不在。

      沈清焰靠在屋内椅背上,望着床上白貂愣神,这些信息比貂来的莫名,摆在桌面写着大字:打开,真是生怕她看不见一般显眼。
      出于担忧被算计入局的警惕心理,沈清焰收拾行李准备跑路得迅速,白貂正眯着眼打哈欠,就被捏起来扔进行囊和没睡醒的小绿养在一起。
      按照沈清焰从旁地学到的土匪逻辑来讲就是,既然来都来了,那也就别想跑。
      在说貂,而不是她。

      半个时辰后,被冠以相同理由留下的沈清焰鼓起腮帮子,气 凭什么不让她走。
      寻常官兵拦不住她,刘县令也并未下令封城,虽说死人算大事,但若要封城造成恐慌更为不可取,那她是为何跑路失败呢?

      因为一个符号,殷红如血的鬼兔子符号,是她上辈子捣乱的标记,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间段的诡异符号。
      鬼兔子之所以能被冠上鬼字,并非这图案画的有多吓人,只是由于她曾经不干好事,顶着这个标记四处与天下第一怪盗较量。
      不为别的,为的是什么她也记不清了。

      面对这个糟糕透顶的情况,沈清焰很是怀疑一件事情,记忆重返的可能不止她一人。
      由一个符号推导太过草率,目前能得到的线索少之又少,她的记忆本就不完全,对其余几人称得上是毫无印象,甚至连脸都不甚记清。

      但唯独这只鬼兔子,在她看见它的一瞬,过往有关记忆被瞬间唤醒,直觉般的警示告诉她不弄清这鬼兔子的来源,日后怕是不会消停。
      所以她把收好的行囊再度放归客栈,傻不拉几的白貂被她从背包中倒出,这次倒是不再昏睡,反而懒洋洋的窝在床榻,在沈清焰没忍住戳了它一下后,抬眸撇了她一眼,便伸了个懒腰继续窝。

      沈清焰没打算从貂身上看出什么头绪,强制摸了一通发现确实是个普通貂后,也就由着它继续装睡。
      小家伙儿聪明极了,一手演技跟人相比都不逞多让,见沈清焰对它逐渐放松警惕,便不再像先前般装死,此刻正扒着她的手,伸爪暗示餐盘,饿饿,饭饭。

      沈清焰拿它无奈,下楼找客栈小二要了些煮肉上来,这边没什么可供貂吃的,她打算等夜里再去带着貂去野外找些肉食。
      好在这貂并不算挑剔,此刻正捧着一块吃着投入,沈清焰没跟它抢,正靠在椅背翻出刚才被她压在桌角的信件。

      既然被鬼兔子吸引打定主意探清此事,刚才的信件就更有必要细读一番,宣纸字迹隽秀,方正小楷细细麻麻写了一面,方才她也只是粗略扫去,并未过多在意。
      现在看来顿感头痛,上面写了一则简略的民间流传故事:百年前间,此地曾遇旱灾,水仙出世赐福求雨于当地百姓,但由人之本性贪字役使,福祸相生共存在此,洞县百姓此后被预为不祥之兆,历经百年逐渐抹去真相,世人只闻说水仙恩惠在此,故慕名而亡。
      亡字加重了墨迹,昭示她这并非错字而是提醒之意,沈清焰轻叹了口气,将纸折起放在一旁,这类故事在史书典籍中她曾听闻太多,一时之间竟连半分多余的感慨也无。
      本就如此人之错事一纸贪念,报应是应得的,只是宣纸并未过多详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惹怒水仙后遭到报应。

      沈清焰并不信传闻中水仙降世,一词极大可能是在指代百年前这城中有人恩将仇报,才惹来如今下场。
      虽是半年前旧事,但今日现在来看,书生之死多半与之有关,但寄信之人更亦敌非友,她信不得几分。

      陌生县府调查案件不算容易,但沈清焰从不是孤身一身,白貂很识趣的凑到她垂搭在桌下的手旁,伸尾,蹭——
      哭笑不得的沈清焰揉了一把貂头,看向窗外逐渐爬到正中的太阳,轻声吹了段乐曲,熟悉又陌生的曲调满上心间。

      她突然想起一句话:必要时刻召唤汪汪队出场,会起到极大作用呦。
      不像是她的语气,但也没太过纠结。
      其实就是沈府派来暗中跟着她的影卫,在她幼时被大黄狗撵着上了树后,未能及时赶到的影卫就被她爹胡乱起了名,此后便一直任由他们缀在她身后。

      “汪汪队听令!”在喊出这句久违羞耻的集结口号后,客栈窗口翻进一人单膝跪地,低头沉声答道:“小姐。”
      沈清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跟在她身边的暗卫,冷不丁这么一看倒是觉得…有点眼熟。
      像是一句废话,她的暗卫当然应该眼熟了,再度揉了一把貂头的她叹了口气,有了前世记忆后,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些束手束脚的感觉,这可算不得什么好事。

      “去调查这城内昨夜死亡的书生。”沈清焰手指微搭在貂爪,继续说道:“还有查一下洞县这几年有没有莫名失踪的人。”
      慕名而亡,倘若她信上几分幕后人言,重点必然要放在亡字,可先前也曾提过,洞县刘县令在世俗意义上算是好官,那一切可就有的可查了。

      影卫领命告退,沈清焰望着敞开的窗户,唇角勾起几分笑意,客栈屋内摆了几折应季的花枝,她伸手取出一枝,细细打量一番后从花头数起——“走,不走,走……走。”
      答案最终停留在走字,随手将花枝插回,沈清焰无奈望貂,眼神中透露着几个大字:好想死。

      沈清焰不信命,自认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所以在遇事犹疑时,总会恰当利用周围一切可算命的东西,算出什么,剑走偏锋的她就会背着答案搞事。
      现在最后一丝庆幸也好,希望也罢,反正都是全无的状态,也就不在纠结,起身准备把恼人的案子迅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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