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秋后问斩与斩监候的区别,其实每朝每代的定义都有些出入。
1.秋后问斩,最早来自《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将这个含义上升到理论高度,“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认为庆、赏、罚、刑为帝王的四种执政行为,要与四季变化相适应。
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2.斩监候,监禁起来等候秋审或朝审复核,大多是涉及危害统治秩序的恶性刑事犯罪。经过复核,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等几种情况。其中“情实”一类奏请执行死刑,其他罪犯基本可以获得一条生路,免于处死。
综上,再结合本文情境,斩监候包括但不限于秋后问斩,时间比秋后问斩稍稍灵活,审核宽严是差不多的。
斩监候未必问斩,但农夫案情节恶劣且卫子昀杀人属实,所以墨川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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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