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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花灯节游玩对话 ...

  •   很久很久之前,小镇在夜晚是没什么消遣的。

      因为没有灯,仅靠微弱的月光来照亮,很多地方都看不清,视线受到阻挠,人们自然也不会想在晚上出来进行什么活动了。

      一天,天幕中突然出现了很多闪亮的物体。
      这些物体体积巨大,在空中飞来飞去,周身散发着光芒,最亮的时候,能够把夜晚照得如同白昼一般。

      虽然引发了慌乱。
      却也让人觉得新奇。

      于是,镇上一些有着极其丰富想象力和动手能力的人,制作了一些灯具,并把它们挂在高空之中,这就是当地最早的花灯了。

      后来,在此基础上,花灯的发展越来越丰富,人们又在上面写了谜题让人去猜,在挂有花灯的街上摆摊子,卖各种各样的吃的、用的,还有舞龙队从街的这一头到另外一头热闹地翻腾着。

      这极大丰富了镇上居民们的业余生活,扩大了他们的交际圈,他们也就把这种活动固定保留了下来,定期举行。

      王居风兑现承诺。
      带着民仔来了花灯节。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主外主管跟一些随从,七、八个人在街上行走,感受着热闹的氛围,镇子这些年在王家米铺的带领下,各行各业都发展得很好,各处可见繁华景象,民仔就跟个孩子一样,对什么都有点好奇。

      虽然……他本就是个孩子。

      从小,民仔并没有真正意义上逛过街市,他上次出府,还是因为得知了王府老人们的密谋,让主外主管带出来去米铺见王居风,当时心中着急,没顾上看周围景象。

      这一次,才是纯粹出来玩的。

      他有点感慨,进入府中也才不过几个月时间。
      外面的世界,已经与之前的印象大有不同了。

      王居风除了打理自己的米铺之外,还在镇上建立了一个商会,他是商会会长,并不是挂职那种,是真心干实事的,他会给其余行业的老板们出谋划策,告诉他们哪里有机遇,告诉他们怎么做才能把产业做大,告诉他们哪个行业跟哪个行业可以互帮互助,互相获取利益。

      一个地方的发展,自然不单单只是靠某一个行业的壮大。

      或者说,当某一行业壮大起来,联动地也会带着其他行业一起进步,其它行业好了,那个最强大的行业也能获得很多助力,是种良性循环。

      今天的花灯闹市里,有不少卖小吃的。

      不是当地小吃,是从外地引进的,很多当地人之前连见也没见过的,自然稀奇,民仔由于之前在府中吃过不少好东西,“吃”对他来说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他的目光,主要是被一些玩的东西给抓住了。

      见到一个铺位,有种发出焰火的小棒子,一闪一闪,偶尔还会冒出一些小火花,他就觉得特别神奇,那些是当地人经过改良的烟火,操作简单又没那么危险,多是给五、六岁,七八、岁的孩童玩的,民仔这时自然已经过了孩童的年纪,但他也想玩。

      怕老爷还有随行的其他人觉得他幼稚,没说出来。

      王居风倒是看出了他的心思,主动提议,“想玩这个?我陪你一起。”

      民仔有点不敢相信。
      那么稳重的老爷,会跟着一起玩孩子才玩的?

      王居风用行动打破了民仔的疑虑,他走到那个铺子前,买了十几根烟火小棒,一半自己拿着,另外一半递给民仔,然后点燃,见民仔拿着烟火棒杵在原地,王居风将手中的小棒子挥舞了几圈,道,“觉不觉得这些小火花很灵动?”

      民仔兴奋地点头。
      跟着老爷一起挥舞。

      当时这两人的行为,在他们彼此眼中都很自然,没有一点扭捏,可在其他随从眼中,就很有些违和了。

      违和的点主要在王居风身上。

      他是个少年老成的人,成为王家主人那会,也不过才十六岁而已,却已经极其稳重了。
      稳重代表的,是没什么少年该有的稚嫩,不活泼,也不好动,对那些玩闹的事情,看上去幼稚的事情,是一点也不沾边的。

      这时,王居风已经三十多岁,在街上大庭广众之下,与一个年纪比自己小很多的少年挥舞着烟火棒,时不时露齿笑起来,这样的王家老爷,随从们还是第一次见。

      “难得来,你有任何想玩的,想吃的,尽管说出来,我都满足你。”

      见民仔开心。
      王居风也开心。

      民仔知道,自己想玩的,想吃的,只是很简单的东西,对老爷来说,得到的容易程度,就跟眨一下眼睛一样,可这份心,让他挺感动的。

      两人之间,有些微妙了起来。
      连王居风自己都察觉到了。

      可他并不觉得这种微妙有什么不妥。
      他喜欢看到民仔无忧无虑地笑。
      为了这干净纯粹的笑容,他可以做任何事。

      从烟火棒,到猜谜,到皮影戏,到木刻面具……民仔释放了少年的天性,好好玩了个遍,王居风也陪着他。

      到后面,已经说不清到底是谁在陪谁了。

      或许王居风也并不若他表面上看来那么老成,他也是从孩子,从少年阶段过来的,因为种种原因,大环境压制着那时的天性,身边也没个人能够把他的童心激发出来。

      现在有了民仔。
      情况不同了。

      被一群人跟着,未免有些束手束脚,王居风对随从道,“你们别跟着了,自己也在这街上逛一逛,玩一玩,等到了约定时间,再去某个地点汇合。”

      主外主管有些担心,“老爷,这里人多嘈杂,怕不安全。”
      “没事,按照我说的去做吧。”

      老爷都这么发话了,随从不敢不听,他们也没那么没眼力,都看出来了,老爷只是想跟民仔有独处的时间。

      王居风跟民仔两个人单独一起,并排走了一段路。

      再一抬头,见到了这条街最高的一处位置,那是一座人造高塔,也是挂着“天灯”的地方,每当花灯节集市开市的时候,就会有人把灯笼给挂到那最高处。

      王居风带着民仔走了过去,用银子疏通了站在下面守着的一个老头,与民仔一起,从一架固定在塔身上的梯子爬了上去。

      民仔这才发现,老爷的身手极好,同时也理解了老爷为什么要把那群随从支开,要是他们跟着一起,肯定不会让他攀爬这么高的地方。

      塔顶上的空间,正好能允许两个人比较自如地活动。

      王居风跟民仔找了个合适的位置,两脚悬空坐了下来,这是有点危险的事,特别是在外人看来,但当时他们自己没觉得有什么,民仔也不恐高,他跟老爷并排坐着,肩并着肩,俯望着这条繁华的街道。

      街道上的人。
      看上去都很小。

      民仔是第一次有这种视角。
      不知为何,突然哭了出来。

      王居风抽出手帕替他抹掉眼泪,问他为什么要哭,民仔哽咽道,“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只如一粒尘埃。”

      顿了顿,王居风轻轻安慰他,“每个人都是渺小的,你是,我是,大家都是,但每个人又不是渺小的,只要用心去做一件事情,发挥自己的价值,那所产生的影响,对人的影响,对事物的影响,就会变得无限大,大到不可想象。”

      民仔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睛。
      把泪痕给抹掉。

      “我只要一想到爷爷,想到自己最亲的人,就会觉得即使渺小,即使我毫不起眼,在这个世上,也还是有把我当成很重要的人的人存在,这让我能继续平凡普通地过着每一天。”

      “那是因为你心里有寄托,有念想。”

      有某种期盼,那么再平凡琐碎的日子——
      也就都能熬过去了。

      “老爷,你会想自己的父母吗?”

      民仔的父亲在他还没出生前就走了,母亲也因难产而死,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连自己父母的面也没有见过的。

      王居风亦好不到哪去,他母亲也是生下他之后就走了,而他的父亲,虽然最后把米铺和王家产业都留给了他,可在他成长过程中,对他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一个父亲对儿子的关心。

      民仔想,就跟他时常会对父母有思念一样。
      老爷也是一样的吧?

      这个问题,王居风想了一会儿才回答,“偶尔,我也会想,我母亲其实并不算我真正意义上的母亲,我只是利用她的肚子作为一个渠道来到了这里。”

      “她是一个拥有特殊体质的女性,我体内的某些基因与她的基因能够进行融合,不排斥,但那一天,她最终还是因为承受不了那么大一股力量注入到体内,走了,我对她,是有亏欠的。”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王居风教了民仔特别多知识。

      民仔知道基因是怎么一回事,他也听得懂王居风在说什么,可这段话信息量太大,他不知如何接话,暂时也不能发表什么意见。

      王居风继续道,“很多人都觉得我父亲对我不好,认为他从我生下来之后,就没怎么管过我,也没怎么来看过我,只是让我留在王府中有得吃穿,有得书读。”

      “那是只看到了表面。”

      “我父亲曾说过,他这王府后院里的勾心斗角,不亚于皇宫里的后宫暗战,那会他要是对我表露出半点的喜爱、关爱,我的日子恐怕也就没那么好过了,他那些为他争风吃醋了一辈子的女人,会想尽办法置我于死地,他表现出来的漠不关心,对我反而是某种保护。”

      “这一点,他从未对我明说过,但我都知道。”

      “我也知道,在很多时候,我父亲会悄悄地,偷偷地来看我,看我是如何学会站起来的,是如何学会迈动脚步,第一次在地面上走的,是如何学会张口发声说话,是如何学会认第一个字,又是如何会写第一个字。”

      “他大概,也发现了我的异常。”

      “我从小就长得非常快,智商惊人,或许开始的时候,他是为了保护我而不接近我,到后来,就算是想接近,他也不知道要如何与我相处了。”

      “在他心里,没把我当成是他的儿子,只是把我当成一个让他有点敬畏,还有捉摸不透的人。”

      民仔没有接触过王太老爷,他不知道老爷跟太老爷之间的相处模式到底是怎样的。

      但从老爷说这些话的语气里,他能听出来,父子俩之间是有感情存在的,不若外界传的那样。

      沉默了一会之后。
      王居风再次抬头看天。

      民仔不是第一次见到老爷这种状态,想起在府中后院时,他也经常如此,他说他抬头看天时,想的是家,现在想来,这种神情,不单纯是“想家”,而是“思念家乡”。

      但老爷自从出生,就是在这个镇上,也从未去过别的地方久待,就算他母亲的家乡是在别的地方,他应该也未在那里真正生活过,何来的想念?

      民仔再也忍不住,问道,“您的家乡是在哪里?如果想念了,安排个时间回去一趟?”

      王居风的眼神里,有些寞落,“我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距离超乎你想象,绝对不是我想回,就能回去的。”

      “家乡有什么很特别的人或者事物,让您这么念念不忘?”

      “不是特别的人或者事物,就仅只是因为,我原本就是‘属于’那个地方的,那里的一切,自有一套规律跟规则,突然之间,我从原有的规律规则,转到了另外一套,不仅仅是人陌生,事物陌生,地方陌生,是整个世界运转规律的陌生,那种感觉太恐怖了。”

      王居风用了恐怖一词。
      与当下气氛是明显不符的。

      他意识到了这点,看了眼民仔,换了个话题,“不想家了,想点实际的,等会下去,把你看上的东西都买上放在房间当摆设,你房间太空,得添置些自己喜欢的事物。”

      之前王居风是去过民仔住处的,那是有几次,民仔在书房里看书太晚了,忍不住睡着,王居风见他睡得香甜,没把他叫醒,轻轻把他抱回去,抱到床上再给他盖被子。

      这行为被一些下人撞见过,府中那些关于他与民仔的暧昧谣言,也是从那个时候传开来的。

      民仔知道老爷是转移话题,没再问了。
      心中对老爷的好奇,却到达了最高点。

      他……绝非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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