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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马灯下客 ...

  •   大显十一月二十七,晨。

      长京恶名昭著的贼寇组织鬼匪被一举剿破,包括匪首方樱缉拿在案共七十五人。

      天子龙颜大悦,命史官取史录数寸之地记载此案,立功者六品以上皆记全名。
      这头一款,工工整整记着大理寺少卿程长弦之名。

      第二日晚,方樱被凌迟于地刑台。

      绑犯刑木暗迹斑斑,刀尖剜过方樱有致的肩颈,疼痛伴着雪风刺入骨髓。
      她哽哽喉,舔去唇角含着恨意的鲜血:“你大爷的,程长弦……”

      “我再问一遍,送往境州的一万两赈灾皇银,你藏匿于何处?”

      面前,气宇轩昂的男子背手而立,周正的轮廓上附着剑眉挺鼻,鹰眸冷冽萧瑟,映入这场寂寥大雪。
      方樱似乎能看见他头上那块挂了很久的无形牌匾——正大光明。

      “老娘说了数遍,未曾盗过什么狗屁皇银。”雪片落于方樱睫毛,她咬紧打颤的牙隙,眼中满是倦意血丝。

      背后又下一刀,剜在她脊中央,口腔顿时溢满腥味,方樱胃中翻滚作呕。

      “鬼匪之首方樱。”程长弦默着她的名字,低沉似阎王判念生死簿:“七年间犯盗案、抢劫案数百起。绑架商户、劫拦海陆商道、强抢女子孩童、劫盗皇银……所犯之罪罄竹难书。”

      他朝前一步,踩着地上没干透的血痕,示意行刑官停手:“可你若肯吐露皇银下落,我即刻请示让你降刑,只判斩首,能留个半尸。”

      “呸。”

      一口浑浊的血渍猝不及防吐在程长弦俊朗的脸上,方樱阖阖眸,不羁轻笑:

      “程少卿,我做过的案子全认了,皇银失窃并非出自我手,你若没长耳朵,一会把我的耳朵拿回大理寺炖汤喝,补一补。”

      程长弦直盯她片刻,眸中晦暗不明。他接过小厮递上的方巾,先擦拭官服领口,确定擦干净了,才随意擦擦侧颜:“继续。”
      他离开的步伐很快,不多时就消失于视野里,留在雪地中的靴印间距相同,深浅对衬。

      刀尖再度流转,血染遍地白绒,周围看客无一不在拍手叫好,若仔细看去,这些人没有一位穿的潦草,个个泼身富贵,华服加身,亮得这晦气刑场平添刹目金光。

      方樱叹呐,她何德何能凑齐半个皇城的商贾权贵聚到一处看她笑话。

      “原来神出鬼没的贼寇头领竟是女子,还是个美人,可惜喽。”

      “呸!有何可惜,长得像仙女儿,行事却如罗刹,我前脚刚提粮价她后脚撬了我三座粮仓,本来旱年就是发财时,全让她给毁了!”

      “抓了匪首,回头把鬼匪的余孽一清,我那贩羊的生意便又能开了。不过刑部的人倒成会敛财,观她行刑的位票花了我二十两银子,见她这般下场,钱不白花。”

      交谈嘲讽阵阵嘈杂,方樱轻仰下巴,捏细了音:“各位好老爷,您们一定要寿比南山,长命百岁。”

      众人见她狼狈模样,挂上一副得志嘴脸,争相戏谑:

      “怎么着,现在知道怕了?要不你自褪上衣让咱们看个乐呵,回头爷一高兴,给你打座好棺材?”

      “可不是带个罗刹面具耍着银弯刀出来吓唬人的时候了,原来你也会怕见阎王?”

      方樱咧嘴一乐,生生吞掉喉中血,一双凤眸漆黑狠戾,深不见底:
      “我是怕各位下来太早,我带着地狱里的小鬼儿们,伺候不周呐。”

      霎时,周围一静,此间只剩方樱一人放肆诡异的笑声旋于苍茫大雪中,美艳面庞扭曲似游戏人间的恶鬼,字字颤抖却铿锵:“世人都道我是罗刹,此去黄泉,我不过归家!”

      她诡谲的视线扫过面前一张张铁青的脸,有人裹紧了衣袍,有人急忙默念起手中佛珠:
      “各位的屋宅我都光顾过,怎么进去,便能怎么出来。你们不若也来我的地界做做客?你们不来,我去请,如何?”

      眼前忽然黑了一片,拔刀声充斥在头骨里,耳边句句咒骂,皆道她是个疯的,死了也是祸害。
      刀剜进了眼,刃片过她寸寸肌肤,千万只名为钻骨之痛的虫,不停吞噬她单薄的身子。

      方樱痛麻了,却只觉有趣。

      此时刑场挤,一会便是那庙里挤。不知多少人会上破了香火,求一展薄薄的护身符,求他们心中的神佛护佑,勿要让她这只恶鬼近身。

      麻木时,烟火泵开的声音悬在长显河上空,方樱想抬头看一看,可惜乱发粘住了她被剜破一半的眼珠。

      不知是不是出了幻觉,恍然间,她竟闻见了枣豆糕的香气,似回到了七年前的巷口。

      彼时她只是个初次偷东西的小笨贼,肚子实在饿得受不了,偷了人家吃剩的半个枣豆糕。

      若放在旁人,遇见方樱腿脚这么伶俐的脏小娃,定懒得追来。

      可她偏偏遇上了程长弦。

      而今大理寺最利的那把刀,当时不过一个刚上任的小捕快,拒掉长辈举荐的好官衔,一头埋进人间街巷,每日有捉不完的毛头小贼。

      十五岁的少年郎,跑歪捕快帽,硬是追她追过了长显河。

      那天方樱低着小脸,被程长弦提溜到失主跟前,红着眼睛道了歉。
      失主是个与她同龄的静雅小美人,漂亮的罗裙上未染一丝尘埃,说起话来柔弱却清晰:“无妨的,半个枣豆糕而已,弦哥,你总这样较真。”

      半天过去,方樱也没能吃上枣豆糕,恹恹地被程长弦训了一路。
      他说楼小姐心善,愿意跟她私了,所以不用进衙门受罚。又说她小小年纪要学好,不然长大走歪路。

      路过枣豆糕小摊时,方樱特意撇开眼睛,生怕自己口水流上一地,可程长弦却先拉住了她破了线头的糙袖,青涩而坚定的眼睛里有些动容:“我请你吃。”

      他们并排坐在小摊后的矮墙根,一高一矮两个影子沐在暗色黄昏下,仿佛永远拉不长。

      “你吃的真快。”程长弦低头看看自己咬了一口的枣豆糕,瞅瞅舔手指的方樱,哭笑不得。

      “大哥哥,让你见笑了。”方樱憨憨笑着,没跟他说自个儿已经拿出了最优雅的吃相。
      她在破庙里吃饭才叫快,庙里住的流浪孩子那么多,好心人施舍的食物不常有,大家都铆足劲,晚一会连渣都赶不上。

      “没关系。”程长弦掰下咬痕那部分放进嘴里,把剩下大半块递给方樱:“你多吃。”

      小方樱张开手掌恭恭敬敬接过,生怕碰脏他的手:“您可真是个大善人,定能长命百岁,心想事成。”

      她会说些吉祥话,跟街上乞丐学来的,人家有文化的,要来的饭都更香些。

      “大概很难。”程长弦叹口气,认真望着遥远的落日,好像真信了她送来的吉祥话,怕自己接不住这份祝福:“我想做个好官,让世间蔑视律法者罪有应得。”

      方樱没文化,听不透他的豪言壮语,楞楞跟着点头。

      “你呢,你的愿望是什么?”程长弦自顾自说了半晌,终于转头。

      “我希望,明天不饿肚子。”方樱抹开嚼进嘴里的枯黄碎发,傻乐呵。

      “那你以后不准再偷东西,做个好人,我还给你买枣豆糕,好吗?”他递来骨节分明的小指。

      “嗯……大哥哥,你一定会得偿所愿,做个好官。”

      往来人流中,蒸笼烟火旁,方樱瞪圆亮晶晶的眼,小心翼翼伸出自己覆满薄茧的小手,和少年拉了勾。

      那刻她撒下此生最大的谎,骗到这世上最香甜的枣豆糕,后来依旧走上了歪路。
      歪到满城的富商权贵一听她的名头,便关门锁窗,避之不及。

      今夜长京烟火绚烂,街头热闹非凡,而她面目全非,将化孤尸。
      后来她盼处处不与他相逢,而今已是走马灯下客,也算旧愿终成。

      凌迟之刑最后一环是剜脚骨,是要罪人下了地府便无投胎之路可走,生生世世做个孤魂野鬼。
      这正遂方樱的意,这样的人间,不来第二回也算解脱。

      骨裂之音靡靡,暗红浸透刑柱的木缝,方樱彻底没了气息。

      雪下急了,大到漫天,冻坏了观刑的各位老爷,却没冻坏绽开在空中的第二只烟花。

      长显河那头,聚起越来越多的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夜幕下一眼望不穿尽头。
      他们穿着平简,大多还着秋服,零星几个人捧着点不燃的白蜡,低头静默。

      其中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忍不住眺望河对岸,咳的面庞青白:“咳,阿婆,她能看见我们放的烟花吗?她什么时候会回来看我?”

      旁边佝偻的老妇抬袖藏起脸上泪痕,拍拍姑娘的背:“等你长大那天,她就会回来了。”

      “咳咳……可是阿婆,我病的这样重,还能长大吗?”

      “能,她给阿婆留了钱让你治病,她说能治好,就一定能治好。”

      ……

      台下,人群呸着痛快渐渐散去,只剩程长弦一人笔直矗立在雪地,静静看着刑台上那具血肉模糊的女尸。

      她身上大半处已被削至见骨,面庞花成一团糊肉,辨不出五官。
      飘雪层层盖在她身上,似故意要将她掩埋,不留给这世间一点痕迹。

      「走好。」

      程长弦落字无声,捏碎手中已经凉透的枣豆糕,将糕屑撒于刑台下,眼角处的悲悯转瞬即逝,无人可察。

      官匪不两立,正如此刻他们二人阴阳相隔。

      方樱是他悬了七年的心结。

      每每她的银弯刀锋利一截,他的剑柄练痕便老上一寸。她的迷药毒针深上一分,他的抗毒药浴便加热一度。她的易容术越发出神入化,他便点灯着蜡,练识人,辨识物。

      旧年他亲手放走的小姑娘,在他来不及察觉的各寸各处,长成了他难以并肩的怪物。
      为了让这只怪物伏法,七年中他未有一日安睡到天亮。

      “程少卿,难得初雪,一同喝两杯暖暖?”脚边官靴多出一双,李尺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比程长弦矮上半头,人又生的圆润,搓着冻红的大耳垂,像个一身俗气的弥勒佛:“初雪竟能下得这样大,往年没见过。”

      “我不饮酒,李寺丞该知道的。”程长弦淡淡答着,嗓音冷过寒气。

      “那是平时。”见他反应平淡,李尺讪讪拍掉他肩头的雪,道:“而今少卿双喜临门,可得庆一庆。”

      “何来双喜?”程长弦瞥眼,头也未动。

      李尺低首,悄声: “少卿捕回匪首,风光无限,咱们大理寺可都传,等大卿挂冠,他这位子非你莫属,此为一喜。”
      他又抬高调子,挑挑眉眼:“少卿与长鸣楼氏的回怜小姐婚事在即,此后便非孤家寡人,这是第二喜。”

      “嗯。”程长弦挤出一个气音回应,仍旧默然。

      “我知少卿还是放不下皇银去处,这也怨不得你。”李尺抖袖:“你请了数遍折子求延长匪首刑期,可上头下刑急,非得隔夜处死。审这样的人,一晚上能审出什么东西来?”

      程长弦眼中映着那具倔犟残破的冻尸:“别说一晚。”

      “这就是了,反正证据确凿,审不出她,她手底下几十号人还审不出吗?先处死她平息民怨确是上策。”李尺说着,却又苦笑:“虽说这民怨,怨的是不是民,还有得考究,可这些也非咱们该操心的。”

      他抬头看看乌霾霾的天,眸中色有自嘲:“这世道下,无愧律法,已是好官。”

      *

      方樱觉得自己一定魂魄离体了,不然为何会这般轻轻飘飘,没有痛楚。

      身处无边漆黑,她不知自己该往哪走。

      老一辈的人说,亡灵会去地府,上奈何桥排队喝一碗孟婆汤投胎,这旧生才算彻底了结。

      方樱无谓投胎,只想找个好地方快活游荡。

      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阵空灵之音。

      “归家吧……归家吧……”

      于是眼前生生开出一道口子,透出刺眼白光,照在方樱身上,有些灼热。

      “哪个家?”她独自喃喃,硬是想不起自己何曾有过家。

      “归家吧……归家吧……”那唤声一遍遍重复着,越发急迫。

      莫非还真叫她下地狱?

      “也罢。”方樱嗤笑,眼中无悲无惧,迈开利落大步,朝光处踏去。

      霎时,周遭漆黑化为苍白,鼻腔一瞬溢满清苦药香。

      “有脉博了!回怜小姐真的活过来了!”

      耳边还有少女哭腔,真实非常。

      眼皮一紧,方樱缓缓睁眼,却见周围没有冰刀山,也没有红油锅,只有香帐暖炉,绸被素枕,分明像座千金秘闺。

      这算什么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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