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09 ...

  •   ***

      尺寸,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词语。

      丈、尺、寸,都是用以衡量长度的单位,买衣裳要量尺裁衣,也是相当正常的事情。然而一点红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原来千年之后,竟连亵衣亵裤都堂而皇之地在这“商场”之中售卖!

      这些做工的女伙计们说得倒也没有那般直白,只问他是要M码,L码,还是XL码,这三个号码今天之前一点红都从未听过,但只要是个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过女人,他都绝对会在第一时间明白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一点红一瞬间人都懵了,脑子里嗡嗡的,下一秒,他下意识地回头去找秦蔻。

      那漂亮又爽利的姑娘就站在门口,似乎在把玩手中的小方块,却忍不住偷偷抬起眼睛朝他这边瞟,嘴角还止不住地上扬,完全一副偷着乐的模样,被他的眼神抓个正着之后,她上翘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似乎努力想要把面部表情调整回来,然而失败。

      一点红:“…………”

      她!

      她故意的!

      ……此间的女子们实在太大胆了。

      然而再看这家店中的其他男人,挑选起来毫不含糊、面不改色,这些女伙计也面色如常的介绍着面料、剪裁,实在……

      而且她能想到带他们来这种店,这说明她今天早上瞧他穿的短裤的时候心里想的是……

      ……从昨晚一直萦绕着一点红的荒谬感在此刻达到顶峰。

      不过,这也的确是个问题。

      衣食住行,本来处处都是细节,这等私人之事,他是万万没想过要劳烦秦蔻的,却不想她竟连这处都能想到。

      一点红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瞧了眼挂在货架上的样品尺码,给自己拿了几件合适的尺码,秦蔻在他临进门时塞给了他这个时代的钱,想来是为了怕他们窘迫,要他们自己结账的。

      唯一让他有点困惑的是,方才在路过其他店铺的时候,他明明听见那边的伙计说的是:有S码、M码和L码,为何此间店铺却并无S码?

      s是最小码……

      唔……

      一点红懂了。

      有些无聊的自尊,真是过了几百一千年也不会发生改变。

      买完东西,他径直走出去,又瞥了秦蔻一眼,秦蔻又偷偷抬眼瞧他,又被他抓了个正着,对方忍不住翘起嘴角,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来,一点红脸色有点微妙地欲言又止。

      从内衣店出来后,就直接去买成衣了。

      商场的女装区自然是大的,占了整整两层,男装区与鞋子、运动品牌一起占了一层,且逛男装区的,也多是女性,或者一男一女。

      既然没什么事,那就慢慢逛,慢慢买,至于价格什么的,秦蔻这种万恶的富二代是不会在意的。

      一点红虽然名字里带着一个红字,却独独爱穿黑衣——即便秦蔻提醒过他,黑色吸热,夏天穿黑色肯定不舒服。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挑选了黑衣。

      秦蔻本来以为他会挑宽松的T恤,却没想到他顺手拿了件贴身的轻薄运动T恤去换了。

      秦蔻:“?”

      他不是因为衣服贴身很害羞么?

      但其实一点红的选法完全是基于他的职业习惯。

      杀手的衣裳,自然是简之又简,绝不带任何个人化的标记,也绝不会装饰任何会影响行动的东西,一点红的衣裳自然也是如此,总是裹着一身紧紧的黑色劲装,下摆收进腰带里,袖口收得很紧,裹着手腕。

      千年后的衣裳其实整体来说是往简单了走,夏天街上的男男女女很多都穿T恤和裤子,放在他们那时代,女子的裤子外头还要再穿一层裙子才是。而男子呢,自然也以穿长袍为贵,“短衣帮”三个字,说的正是码头力工、抬轿的轿夫这样卖力气的穷苦人。

      这一点上来说,其实一点红是更喜欢千年之后人们穿衣的风格的——方便,不累赘。

      至于短袖,昨晚和今天他实在已见过太多人穿了,已经从惊讶变为麻木了……楚留香倒是完全不惊讶,这大概是因为楚留香惯常在海上活动,生活在海岸边的人市场下海,身上穿的衣裳总是轻薄且“有伤风化”的。

      一点红按照自己平日的穿衣习惯,挑了件合身的T恤去里头的“试衣间”里换。

      刚换上,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

      他平日里所穿的,就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裳,这种纱线在纺织的时候是需要上浆以保持韧性,故而织出的布料是粗糙且硬挺的,有自己的形状。

      但千年之后,显然是没人再穿那等粗糙布衣了,这商场之中所售卖的所有衣物,都是柔软细腻的,棉布已是最普通、最不值得一提的料子,至于这些买运动品的店家,更是在面料上极下功夫,什么速干的、防水的、凉爽的,实是应有尽有。

      他所挑选的这件T恤自然也是一样,柔软细腻,又极为合身,且因是夏日,衣裳很是轻薄,薄薄一层。他拿到的时候就已觉得不妙,穿上之后对着镜子,更是觉得不妙,薄薄的以上贴着他的身子,身上只要一动,居然隔着衣服都能瞧见他肌肉的走向,有一种格外……暴露的感觉,明明裹得很紧。

      秦蔻和楚留香就站在外头等……秦蔻还无意之间说:“诶,他换衣服好慢哦?难道不会穿,不至于吧。”

      楚留香微笑道:“或许呢?”

      正说话之间,一点红撩开帘子走出来。

      秦蔻一看见一点红,顿时眼前一亮。

      好看!

      他身材很好,宽肩窄腰,这种制式的T恤设计来就是为了展现穿衣者的身体的,因此短袖的袖口不会像休闲款一样放得很宽。一点红衣服尺寸选的很对,正好令短袖袖口贴在他的大臂上,像是箍了一层,显出他的手臂线条格外流畅,只是安静地垂下来不紧绷的样子,也极富力量。

      有句话说的好,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那种什么健美先生之类的比赛,秦蔻承认他们都很厉害,但确实……嗯,对她来说有点太过了。

      一点红肯定不是适度健身,他是玩儿命。不过他身体比例天生优越,身量很高、手长腿长,骨架一点儿不呆笨,行动迅捷如风,身上的线条均匀流畅,富有美感。

      即便是运动品牌店里的店员,也没见过几个身体条件这么优渥的人,心中纷纷猜测:他是专业运动员么?还是模特?

      她们也挺开心的,尤其这个帅模特看上去还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

      这……这不是更好了!

      女孩子就是会喜欢帅而不自知的男人啊!

      于是原本店员们开始更热情地给一点红推荐“合适”他穿的衣裳,而一点红不动声色瞥了一眼秦蔻,又看到对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一点红:“…………”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这些女孩子好像都从他的反应里获得了一些奇怪的快乐……

      这倒真不是错觉,秦蔻就觉得看一点红各种手足无措的样子特别有意思,不过他估计再过一阵子就习惯了吧,这属于穿越前期限定反应呢。

      总而言之,秦蔻大手一挥,表示这衣服很好、很不错,很衬他的精气神,买!

      然后一点红就学聪明了,开始挑选面料对比起来更厚、挺括且版型休闲的衣裳。

      秦蔻:╮( ̄▽ ̄)╭

      真没办法~

      楚留香是另外一种穿衣风格。

      在服制已经全然不复存在的现代,穿衣裳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形式,而“风格”又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联,以秦蔻以前上台演出为例,她们乐队的风格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于日本兴起的CITY POP风,因此服装多突出一个复古、摩登、热情、自信。

      古代人未经过现代人的审美洗礼,并不清楚什么不同样式的衣裳到底代表了一种什么样的风格与感受,就比如说衬衫,这样立翻领的衣裳于中原人穿的交领衣裳是截然不同的,只能叫楚留香在第一时间想起唐人穿的、受到波斯诸国影响的胡服。

      不过他的观察力当然不是盖的。

      这名为“衬衫”的衣裳,与中原传统、讲究“天衣无缝”的衣裳很是不同,格外的强调立体挺括,原本进来时穿着圆领T恤、有些含胸驼背之人进来换上一件后,登时瞧着便挺拔端正了些,究其原因,便是因为衬衫格外讲求肩部的剪裁,又以立翻领掩盖肩、背上的毛病,且——且不知为何,好似这人一旦穿上衬衫,就受到了什么暗示一样,格外的挺胸抬头、昂首阔步。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道理无论是谁都能懂得的。

      楚留香一向都是个随性而为、极其松弛的男人,他倒是不太喜欢这等一板一眼的衣裳。

      但秦蔻却觉得楚留香就是莫名很适合穿衬衫。

      她给他挑了件垂感很足,丝绸面料的纯色衬衫,配同色休闲西裤,换上之后的效果果然很不错。

      就是还感觉有哪里怪怪的。

      秦蔻撑着下巴思索,过了好一会儿,恍然大悟,说:“我知道了。”

      还未能掌握这个时代审美精髓的楚留香摸摸鼻子,十分茫然。

      秦蔻比划着给他出主意,楚留香忍着笑意按照她说的做,把扎起的头发拆了,只抓上一半扎个了小发髻,底下一半就随意垂下。

      秦蔻说,这叫“半丸子头”。

      梳着半丸子头,穿着休闲衬衫,一只手随意插在裤兜里,整个人站得并不那么挺正,而是重心稍微有点歪的楚留香,就很像是那种潇洒不羁搞艺术的……富二代。

      该说他这种奇怪的贵公子气质真是无论如何都遮掩不住的么?

      不过这位搞艺术的富二代又实在强壮高大,属于能打十个的武德充沛艺术家。

      秦蔻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目光又顺势转到了他的耳朵上,心想:要是打了耳洞,带个耳钉或者小圆环什么的,就更像艺术家了。

      不过打耳洞在古代的确是只有女人才会做的,否则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里,也不会有梁山伯瞧见祝英台耳朵上的耳洞怀疑她是女子的剧情了。

      反正他们是要回去的,这种没什么必要的建议,秦蔻不会提起。

      接下来就是随意逛了,今天正好出来了,秦蔻自己也给自己买了点东西。

      手里的东西自然不是她自己拎,而是提在男士手中。

      楚留香自然不必说,他是再温柔多情不过的男人,又有三位义妹,平时不在船上的日子,也陪苏蓉蓉她们逛逛街,女孩子逛街,男人还能没一点眼力见么?

      至于一点红……他倒是从没和女人一起逛过街,不过他长着眼睛,能看到但凡是一男一女走在商城中,必定是女孩儿走在前头,男人跟在后头拎着东西。

      俊男美女,本来回头率就高,更何况是一女两男,这两个男人还都留着长发,长相气质极其出众呢?

      本来就习惯站在焦点中心的秦蔻根本没有不适应。

      而江湖上名声最大、风度翩翩的盗帅佳公子自然也是不怕别人看的,就是声名狼藉、惯常令人害怕的杀手很不习惯这种目光。

      ……很善意的目光,他不习惯这种善意的目光

      他耳力极佳,即便隔着一段距离,也能听清有些女孩子在讨论他的身份,怀疑他是“网红”,他虽然不知道这“网红”到底是什么,不过,只凭借语境的分析,也能知道这是一种对身份的猜测。

      也有人谈论他,说像“模特”、像“运动员”的。

      但没人猜测他是干脏活儿的。

      他今日是没带剑的,因为秦蔻坚决不许。

      这或许是一个原因,但他也瞧见,这商场之中,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听脚步声均是普通人,甚至那负安保之责的“保安”,身体都十分呆笨。

      没一个人猜测他是做脏活儿的,其实是因为……这地方的人根本就没概念,根本就不觉得这世上有人是做杀手的,故而想都想不到这可能性。

      秦蔻抬眸,看了看男人冷硬的下颌角,伸手,用手机轻轻地碰了碰他的手腕。

      一点红垂眸看她。

      她神色柔和,语气带着一贯的安抚:“我们现在的人可不讲究什么非礼勿视,你长得好看就会有许多人看你咯,况且我们这里的男人留长头发的很少,所以你习惯就好,大家没有恶意的。”

      她本以为他这种做杀手的人,会很排斥焦点瞩目在他身上,因此才出言安抚他。

      但杀手的反应却很出乎她的意料。

      他垂着眸听秦蔻讲话,又仰起头瞧着这干净、明亮、宽敞的娱乐之地,淡淡地说:“我知道,他们没有恶意。”

      秦蔻歪了歪头。

      总觉得他看起来有点高兴?

      算啦,不管啦。

      逛了半天,也有点累了,秦蔻打算带他们去喝喝奶茶,然后再去吃火锅!

  •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错别字+改了一点剧情和用词。
    之前看到一些对我口癖的反馈,就是这个“就”字用的很多,然后还有一些剧情不合理的地方,最近都会修一修。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