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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在听见声音的瞬间,因为那个过分好听的声音,让完全没有接到“444”给的任何剧情提示的程星碎第一反应,是心跳不自然加速。

      那种感觉,就像是被谁挠了一下心尖,连带程星碎的耳朵都有点隐隐发烫的错觉。

      程星碎不由抬起头,循声看过去。

      然后,他就看见自己在“444”在最开始发给他的“《霸道总裁爱上我弟》世界基本信息包”里,曾经见过的那张脸——

      就是那张,在书中名为“封墨”的,在“444”对剧情人物简单评价的文章里,被评价为——“从始至终都坚定的站在正义一方,以最伟光正的姿态,带着主角程宠共同走向最光辉未来的存在”——主角的脸。

      眼前这人,身材笔挺,深灰色的西服十分合体。五官端正,比例堪称完美,尤其是绝佳形状的眉骨搭衬下的那双眼睛,大概是程星碎此生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

      程星碎的心跳不由自主跳动得更欢腾,甚至让他有一种心脏都要跳出心腔,只为了给眼前这位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看一看那颗心是什么样的假象。

      ——等一下!

      ——在想什么呢!这会儿是犯花痴的时候吗?打住!赶紧打住!

      在程星碎即将做出失控行动前一瞬间,长久以来都运转良好的理智终于拉住了快要脱缰的那条野狗,将程星碎的注意力勉强拉了回来——

      好吧好吧,先搞正事。

      程星碎死死按捺住某个不可言说的念头,努力将注意力对准现在的情况——

      至于现在,先想想该怎么处理这个紧急情况啊!

      回忆一下,在原书中,封墨和原来那位程星碎的弟弟——程宠——是注定的一对,而在书的末尾,就是程宠和封墨结婚,从此幸福的在一起。至于原来那位程星碎,则作为本书最重要的反派类配角,凄惨死在大结局之前。

      至于原来那位程星碎是怎么死的,在“444”给的信息包里并没有具体提到过,而其它比如程宠和封墨是历经了哪些剧情,才最终在一起的重要信息也完全没有。

      就因为这些关键信息的欠缺,程星碎才对于自己将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遭遇什么人和事并没有清晰的预判,加上“444”偶尔给出的剧情点提示,就让程星碎误以为“444”是个会实时给出所有剧情点的好系统,而暂时就没有想到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

      “444”的确知道所有的剧情点,但是,对于“444”来说不算关键或者重要的剧情点,它是不会随时提前告知自己的。

      于是,此时此刻,对在这种地方遭遇重要角色毫无心理准备,从刚才封墨出声到现在心跳就一直微微乱跳,不知道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的程星碎只能:

      “……”

      同时脑袋里疯狂开启思考模式——

      既然没有剧情提示,那按照“444”之前发给自己的“扮演规则”来看,就说明这里没有什么重要的剧情点,也就是说,自己是可以自由发挥的。既然是可以自由发挥的地方,那自己就可以——

      暂时的为所欲为!

      瞬息之间,程星碎已然意识到自己此刻行为的“权限”在何处后,再看向俊美无双的主角之一时,他的脸上已经自然而然带上了——

      满是委屈的表情。

      下一秒,程星碎就冲着比自己高出小半个头的封墨伸出双手,在刻意放软的声音中,扑了过去。

      “封墨,我的脚好疼啊。”

      说出这句话时程星碎的声音简直柔软的不行,甚至还带上了满满的委屈。并且,说出这句话后,程星碎还“正好”跌进了封墨的怀里。

      “444”平板无波的声音响起:

      【呕……】

      还以为一向不怎么出声的系统现在不在线,所以为了满足“不能过于OOC”的要求,而才放心大胆的选择“既然都穿女装了,那至少还是要娇软一点才符合女装大佬人设”的解决办法,心里想着,肯定不会有第三个人发现自己这么丢脸的程星碎:

      “……”

      ——就有点小失策。

      而不管是出于礼节,还是出于对已经订婚的——虽然仅仅只是形式上的关系——未婚夫应有的保护责任,在那个瞬间,不得不伸出手去,接住了扑向自己的程星碎的封墨:

      “……是哪里受伤了吗?还是脚崴了?”

      淡淡的声音温和问道,听上去虽不急迫,但十分认真,能让人听出其中的真诚和关心。

      而那个声音实在太过温润动人——

      至少动了程星碎的心,让程星碎心跳加速更甚,以至于让他快要怀疑自己在蓝星上一直没有犯过病的心脏,是不是打算在异星球上忽然造个反了。

      好在理智尚存,压迫住心脏不要造.反,程星碎嘴里低声的抱怨加撒娇的口吻说:

      “……不好,我脚疼,扎了点东西在左脚上。”

      确实不太好——他现在一身正经女装打扮,不装得娇气点感觉都对不起被不知道谁撕的破破烂烂还一个劲儿往下掉的纱裙,以及脚上踩得快要废掉自己左脚的高跟鞋。

      至于封墨是怎样在这种装扮下,还能一眼认出自己来的——

      对此,程星碎表示,他真的没有一点兴趣想知道啊,此时此刻,他就两个愿望。

      第一,他希望自己这一身女装不要留给封墨过分糟糕的印象,也不要让封墨误会他的爱好之一是做女装大佬。

      毕竟实话实说,封墨虽然是个活在书中的二次元人物,但是全身上下都长在他的兴奋点上,所以,程星碎非常希望能给对方留个好的印象。

      第二,他想拜托封墨,千万不要问自己为什么会穿着女装在豪斯酒店里,以及为什么会用这么娇软的语气说话。

      毕竟那不是一般的羞耻。

      而很明显,封墨是个社交方面情商极高的人,在听到程星碎顶着一张红通通的脸对他近乎面孔扭曲的说出“不好,我脚疼”五个字后,不仅脸上表情没有丝毫改变,声音也是一如刚才的平淡温和,就好像程星碎一身女装,脚踩高跟鞋,破天荒第一次主动扑进自己怀里,还用软不拉几的声音跟自己撒娇喊疼这种事,是很稀疏平常的一样。

      封墨就一脸淡然的看着程星碎,还带着一如刚才那般真诚关切的语气认真的问:

      “那你能自己走吗?”

      程星碎:“……好像不能?”

      说实话,咬咬牙还是可以走的,但是考虑到现在他穿的这身衣服,以及刚才不是很得体的扑过去的动作,所以——还是不能更好吧。

      只是,为什么在自己回答完之后,忽然心尖生出来一种不太好的感觉?

      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分析自己一向很准的第六感,程星碎就发现自己的体位改变了。

      改变的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封墨忽然一只手伸过来,放在了程星碎的膝盖弯下,另一只手扶住后者的脊背,然后就把程星碎以公主抱的姿势,一下子抱了起来。

      程星碎:“……”

      “444”:【天啦——】

      看着怀抱中似乎被自己动作吓傻了的程星碎,封墨温和的说:

      “不用担心,我带你回家。”

      ……
      ……

      在一辆看外观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小车里,此时的氛围有点古怪。

      至于具体是哪里怪呢?

      身为司机的老金并不能说的很清楚,毕竟他只是一个负责给被称为“商界最具投资前景的上市公司”——“飞扬集团”的现任执行总裁开车的人。还才刚开了半年时间。

      所以啊,老金对总裁先生并不熟悉,毕竟彼此之间平常也没有多少交集,所以即使相互认识都过半年了,老金和总裁间也只是普通的上下属关系。

      因此,老金对总裁先生不了解,那就更别说会对总裁先生,和总裁的未婚夫在平日里是如何相处的情况有多了解了。

      也因为这样,此刻,虽然老金觉察到车里氛围有点怪怪的,但也只能“觉得”而已。真要他形容一下的话,他是说不出个所以然的。

      毕竟再怎么说,今天才是老金第7次开车送总裁先生和先生的未婚夫一块回家。而虽然这一次明显跟之前的6次都不太一样。

      怎么说呢?

      就先生的未婚夫的穿着好像不是怎么合身。而且,如果自己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一条会经常出现在女士身上的裙子。

      另外一个疑点就是那位穿着略显古怪服饰的先生上车时,那先生是被总裁先生抱在怀里带过来的,并且,还是在早上不到七点钟这么奇妙的时间——

      当然,不管如何,再是不同以往,那也是先生和先生未婚夫之间的事,对此老金很明白。

      老金也明白,自己对此顶多就只能在脑子里想一想,就只能想一想,再多的那就越线了。

      就像刚才老金第一次看见穿着——

      嗯——

      看见穿着特殊服饰的先生的未婚夫时,当老金意识到那个看身形像是女孩儿,但实际上却是先生未婚夫的那一刻,他就立刻移开了视线,并偷偷对着车镜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表情,以确保自己刚才没有做出什么失态的反应。

      毕竟先生一向不太喜欢底下人表现的蠢笨痴傻,老金一直都记在心里,还好这一次他也没有忘记,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最保命的正确应对。

      只是没有想到,先生的未婚夫竟然还有这样的小情趣,喜欢穿这样的衣服。

      虽然说实话,第一眼看上去是让人觉得很惊讶,甚至觉得有点怪,但是老金仔细回忆了一下,其实先生的未婚夫穿着那样一件纱裙,也怪好看的。

      嗯,是非常好看的。

      如果穿着这类服饰是先生未婚夫新找到的小喜好的话,那老金默默希望,那位先生能够继续保持这种喜好,并且,下次他被先生派过去接人的时候,那一位也能将这个喜好在自己面前再展现一次。

      就多一次,那也是很好的呀。

      “我有点渴……这里有水吗?”

      忽然,程星碎轻声说道,打破了车内过于静谧的气氛。

      听到这句话,正在同助理通过手机交流工作、分配某些新任务的封墨停下来,转过头,看向程星碎。

      “有水。你想喝热的还是冷的?”

      从封墨的表情里丝毫看不出被打断正事的恼怒或者类似的负面情绪,他就那样平静的看着程星碎,声音里只有温和。

      反观程星碎——

      被封墨那样专注看着的程星碎忍不住就有点想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不对,不是一下,是很多很多感激之情。

      他的感激对象当然是原著的程星碎。

      必须感谢那一位NPC觉醒了自我意识,并选择叛逃出书,而使得《霸道总裁爱上我弟》一书中的世界意志为了维持书中世界平衡,不得不从万千宇宙中挑挑拣拣,最终选中自己这个在家休假,无所事事、很想搞事的人,来到这个世界,替代那位“程星碎”先生,成为眼前这个长得俊美绝伦,从头到脚都长在自己兴奋点上的,名为“封墨”的男人的未婚夫。

      虽然,现在的这位未婚夫先生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未婚夫,就算住在同一栋别墅里,也是分房间睡的那种,对原书程星碎也没有丝毫喜欢或者爱恋之情,更不是自愿和原书程星碎订婚,只不过当初迫于原书程星碎的父亲程日天的威胁和利诱,才跟原书程星碎在3年前订婚的,但是,这都不妨碍穿越过来的程星碎对原书程星碎“让”出这个未婚夫位置的感激之情。

      必须感激,万分感激。

      就算封墨这个未婚夫只是现阶段跟自己做一对在外人面前互演恩爱的假未婚夫夫,那也值得感激!

      当然,程星碎自忖自己是个有节操有道德的青年,所以既然眼前这位二次元人物长在了自己所有兴奋点上,那一向秉持“喜欢什么就要拼尽全力去得到”的程星碎下定了决心,决定不管如何,自己必须守住自己现在这个未婚夫的席位,绝对不能被那个还没有见面的主角程宠抢走!

      于是,抱着这样决心的程星碎“娇滴滴”的对封墨说:

      “我想要热的。”

      面对这样“娇弱”的形式未婚夫,封墨脸上表情丝毫不变,伸出手从一旁的小柜子里拿出一个水壶和一个杯子,倒了热水之后递给程星碎。

      “小心烫。”

      还贴心的提醒。

      程星碎接过水杯,笑眯眯的回答:

      “谢谢。”

      清脆的声音听上去真是悦耳动人,以至于前面开车的老金都有种自己可以再年轻二十岁的错觉,同时也让面目温和、平静无波的封墨露出了今天第一个能够算是笑容的表情。

      看着眼前那张满溢着青葱与张扬的脸,带着此前从未在面对自己时,露出过的灿烂笑容,不由自主间,封墨的嘴角微微上扬。

      ——真是有趣。

      本来以为这次自己过来会像之前每一次一样,按照程日天当初逼自己跟程星碎订婚时说过的要求,在订婚之后,要时刻照顾好那个以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小白痴,防止那家伙做出什么踩过法律底线的错事,还要帮小白痴做好一切“扫尾”工作。

      想不到这次却不太一样。

      这一次,自己不仅见到了一个和上一次见面时截然不同的小白痴,而且,这个小白痴忽然还变得这样的……有趣。

      不对,怎么可以说是小白痴呢?看刚才程星碎那双眼眸,泛着名曰狡黠神色的,那样的一双眼睛,怎么可能会出现在一个真正的白痴脸上?

      所以,应该说,眼前这一个,是个很不一样的程星碎。是一个,会穿着古怪的、不合身的女装,踩着不合脚的高跟鞋,戴着一副和衣着不搭的大墨镜,但却离奇的,能将这一切的不和谐都在穿戴者身上变成了和谐,而让其浑身上下都写着“漂亮”两个字的,让人充满了惊喜的程星碎。

      是会让人感觉到这样一个程星碎,比之前那个程星碎,可爱了一百倍不止的存在。

      眼前的程星碎,会让人不由自主的,从心底最深处,生出一种,想要将眼前这个人牢牢拽在掌心里,找个最隐秘的地方藏起来,再找个最合适的时间,慢慢悠悠的,一点一点的,将其从头到脚,一寸一寸捏成碎片的美妙冲动的存在啊。

      嗯,真是想一想就觉得好兴奋。

      “咳咳——”

      就在封墨心中动着和脸上表情截然不同的念头时,另一边,程星碎因为喝水喝的有点急,不小心被水给呛到了。

      他下意识捂着嘴巴,难以控制的在那不断的小声咳嗽着,听起来真是有点可怜。

      一只手适时抚上程星碎的后背,一下一下,温柔的,帮着程星碎平缓呼吸。

      “慢点,不急。”

      手的主人温和的说着,那个声音中带着的平和力量,让程星碎不由自主心跳安稳下来,似乎连带咳嗽都很快消失。

      当然,也让某人发烫的耳尖更加滚烫。

      还好,休假这段时间一直懒得打理,所以程星碎的头发就有点长,本来打算休假结束就修剪一下的,结果被硬生生弄到这个书中世界,得干完活才能回去,因此头发也没有剪,导致长度过耳,不过也刚好在这个时候,能完美遮住那对红的不能被封墨看到的耳朵。

      嗯,所以说,头发长的长也是蛮好的。

      至于被某人想像的品格温润如玉的封墨——

      此时,他正默默看着因为喝水被呛到,而连续咳嗽了好一阵,使得其脸上终于有了点鲜活红色的人,眼神里是快要抑制不住的……欲念。

      真想要再给眼前人喝上一大口水,最好是以能将温热的水直接灌进程星碎喉咙里的方式,那样的话,就能逼的程星碎不住的咳嗽,狠狠的咳嗽,最后咳到满脸通红,直到给那张过分白皙的脸的每一寸都染上鲜艳的红色为止,才叫好看。

      ——可惜了,自己现在还不能那么做。

      毕竟现在的自己,是“商界中最具有经商天赋,并且因为人品贵重而被称为‘商界良心’的,前途无比光明的青年才俊”,而非那些可以肆意妄为的人。

      所以了,即使意外发现了一个超级可爱的惊喜,现在他也只能按捺住那些欲念,继续做那个无趣的、刻板的、正直的,会在小可爱咳嗽得脸色微红,正风景无限美好的时候,只能伸出手,毫无情趣的帮小可爱抚背,最后就这样,亲手破坏掉了那难得一见的美景的,不解风情的笨蛋。

      而且看起来——

      封墨微微眯了眯眼,看着在咳嗽停歇后,又开始小口小口喝着温水的程星碎,依依不舍移开了抚过程星碎脊背的手,心里默默想着。

      ——看起来,小可爱似乎比较喜欢现在这个虚伪样子的自己,那个温润的,平和的,说话总能带着微笑的,看起来很正直,值得信任的自己。

      嗯,明明知道即使是伪装之后的那个自己也是自己,可怎么想一想,就忽然觉得,还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的……生气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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