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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上坐着一看起来颇有福相的老头,手里还捏着俩文玩核桃,我把手里提着的水果摆到了茶几上,朝着人恭敬地喊了声:“爷爷好。”
      珊珊道:“爸,这就我男朋友。”

      还差临门一脚,怪我不争气,在老丈人面前犯了原则性错误。
      然后这事儿就吹了。

      打开微信想给珊珊道个歉,消息编辑好发送出去,才见识到不愧是大城市的姑娘,干净利落,动起手来毫不拖泥带水,已经把我拉黑了。

      晚上的时候,到了酒厅,林毓听我讲完前因后果,笑得险些从高脚凳上跌下来,估计他是喝高了。
      我就寻思了,我他妈都赶鸭子上架去相亲了,这玩意儿怎么还能装得跟个没事人似的。
      林毓见我不说话,把酒杯搁在一边,笑眯眯地凑上前来亲我,口腔里还残余着酒液的味道,他一向喜欢喝甜酒,这一次的回味却是又苦又涩。
      本来只是浅尝辄止,林毓却一手勾上了我的肩膀,我也就半推半就贴上去,一点点加深了这个吻。

      可能是学生时代被围观太多回,林毓谈恋爱的时候向来不喜欢旁人在场,每次我们两来这里厮混,整个酒厅都会被他包圆,连调酒师都是他找的人,带着墨镜根本看不见我们在搞什么,不是眼瞎而是真瞎。

      一吻完毕,林毓在我耳垂不轻不重咬了口,怕是留印了,听他一边喘气一边笑道:“陛下终于想起来翻臣妾牌子了?”
      余光瞧见调酒师耳朵动了动。
      林毓目光顺着我的朝边上一瞥,显然也注意到了,只见他嘴唇挑了下,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继承了林家的优秀传统,这位林大少爷从来都是个敢想敢做的,只是找个又瞎又聋的过来还调个屁的酒,下回干脆开个残疾人再就业中心得了。

      想着些有的没的,嘴上倒是顺着他的话接了下去:“林贵妃圣眷优渥,宠冠六宫。”
      林毓仿佛被搔到了痒处,乐得不行,整个人几乎扑到我怀里:“那陛下开心了,什么时候封我个皇后做做?”
      我一怔,那点因为遇到他好不容易冒出头出愉悦,就跟烧到一半的烟头,碰上了烟雾报警器,刺啦一声被浇灭了,连带着室内抽烟那个也给浇了一头一脸。

      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狼狈。

      我曾不止一次开玩笑,借着打情骂俏,试探着问他什么时候能赏我个名分,别整天搞得跟个西门庆似的人人喊打,但是他那么聪明,总能巧妙岔开这个问题。

      现在谈恋爱就跟泡泡面一样,得是速热的,要是十分钟还没能给焐开,就会被列入不合格产品丢进垃圾桶,还是湿垃圾。
      依他这么不明不白吊着,三番四次下来,照正常流程就该谈分手,一别两宽,谁都别耽误谁找下家。

      但我喜欢他。
      还是非他不可的那种喜欢。

      林贵妃恃宠而骄,总是在我能接受的底线边缘反复横跳,我就像故事里饥肠辘辘的饿汉,捧着一只胖刺猥,抱着嫌扎手,丢又舍不得。

      林毓冲着我耳朵哈气,嗓音又低又沉,带着压抑的欲/求:“房订的还是那间,时候不早,该伺候陛下就寝了。”

      ……

      我觉得他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或者即将要做,三年恋人相处让我了解他每一个动作,因为以往的每次都是这样,他总会想方设法把我们之间一些细小的摩擦转移到床上,或是勾引或是挑衅,让我在他身上尽了兴,之后便不了了之。
      我不喜欢他耍这种心机,但如果没有这个双方默认了的交易,我们的关系可能根本走不到今天。

      我舍不得他,但又受不了这样若即若离的感情,只能这么绷着一根弦勉强维系着。

      ……

      林毓有些跟不上节奏,汗水顺着额角流下一道湿痕,气息不稳地搂住我亲吻,喘息着开口:“……阿止,我真的好爱你。”

      以前听到这句话是喜悦,现在就只剩下酸涩。

      林毓和我说,自己要是出柜,他爹能打断他的腿。
      我告诉他让他早点跟林先生摊牌,提前挑家好点的康复机构,赶在我妈把我逼上婚姻殿堂前把腿恢复了,咱就远走高飞,大不了移民南非,跟他做一对亡命鸳鸯。
      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不舍得他被打断腿,于是这事儿就一直拖着。

      我家不过是普通的工薪阶层,祖上世代忠良,不像林家家大业大,和林毓在一起,我总是没什么安全感。
      他太优秀,好的天上有地下无,跟他在一起的每一秒我都觉得要榨干自己一辈子的运气。

      如果说以前都是钝刀割肉,这一趟林毓终于送我上了断头台。
      除了热恋那段时间外,林毓难得约我来一回咖啡厅,开口第一件事就是说自己要结婚了,婚礼定在半年后,潇潇洒洒,坦坦荡荡,不潇洒坦荡的只有我一个。
      林毓丝毫不见心虚,就那么直直盯着我的眼睛,轻声道:“阿止,如果你愿意,我们还有半年时间。”

      本着横刀向天笑的气魄,我愣是没露出丁点受伤的表情,镇定的喝完一杯咖啡,并且祝他百年好合之后,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林毓抬了眼皮,侧颜的轮廓在阳光下还是一如既往的完美。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被绿的女友为什么要甩男的耳光了。
      至于被绿掉的男的为什么不扇女的,是因为从小学起老师就告诉他们不要打女生,要打也不要在公共场合打。
      好在林毓没那么不经打。

      说实话,甩耳光比熊孩子打架时候摁地上揍解气多了,高明之处就在于自尊的降维打击。

      我左右开弓甩了他俩大耳巴瓜子,拿起手机扭头就走,脚下生风,步履如飞,利索的就像提分手的那个人渣是我,回到家,门一关,蹲地上哭得像条狗。
      连林狗蛋都觉得我惨,屈尊纡贵钻出自己的狗窝,趴到边上舔我的脸,就跟他舔别人家狗崽子似的。

      林狗蛋是我在救助站领养的一条土狗,丑的别具一格,顶着一副好养活的嘴脸,却过着祖宗一般吹毛求疵的生活,因为林狗蛋过于高标准严要求的生活习惯,靠月工资勉强苟住生活的我曾经不止一次想把它送回去,结果被林毓拦住了。
      因为这条土狗是我和林毓正式确定关系那天领的。
      林毓在很多时候都喜欢表露出温柔可亲的一面,他养狗和养我一样有耐心,连狗粮都是进口。

      现如今,最讨人嫌的林狗蛋没丢,样样都好的林毓把老子给甩了。
      真他妈像个笑话。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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