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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什么,这,难道你一见钟情的对象不是我吗?”许戈不敢相信地看着他,“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就一口气打给我五十万啊。”
      真金白银的爱最令人动心。如果这都不算爱情,那什么才算?

      是有这么回事。但林雪河真的不懂他在激动什么,听来听去,勉强把这份感情理解成过度感激产生的错觉,“那你还我不就好了。”

      “……”

      陆崇把脚步放得再慢,听到这会儿也走到跟前了。

      幸灾乐祸不好,起码出于室友情义也得给个面子装装傻。他清了清嗓子,掩饰嘴角的笑意,“你们在楼下杵着干什么?太阳这么大,怎么不上去说。”

      许戈哀怨地看了他一眼,完全不想跟这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室友说话,游魂般往楼上飘。

      这初恋幻想破灭的模样,跟他八岁时经历过的何其相似。陆崇很想致以同情,一整个上午的烦闷心情却诚实地消散无踪。

      林雪河站在原地没动。

      他不想再上去了。倒不是怕见到许戈,他是嫌宿舍里地方太小,连张沙发都没有。就算有床可以睡,他也不想跟几个人挤在一间。

      “你晚上一定要住宿舍吗?陪我住酒店多好啊。”他站在树荫里,漫不经心地说,“我害怕嘛,自己睡不着。”

      陆崇的沉默震耳欲聋。

      在剧组装小孩的时候,说这种话起码还会挤两滴眼泪。
      刚刚还说什么一见钟情,转眼就连装都懒得装了,到底在想什么啊。

      陆崇惊醒,自己居然还真把刚才那鬼话听进心里去了。
      稍微动脑子想也知道,那只不过是用来挡掉许戈示好的假话。他要是信以为真拿出来问,肯定会被反过来嘲笑自作多情。

      阴险狡诈的吸血鬼。

      “不去。”陆崇说,“我有钱烧的啊?有宿舍住什么酒店。”

      “小河!”

      说话间许戈又飘下了楼,朝着两人跑来。

      这次他手里揣了张校园卡,不由分说地塞进林雪河的口袋,“这卡上有十万,是我全部的积蓄,剩下的我再攒了还你。”

      “等还完你的钱以后,我就可以公平公正地追求你了。我是不会放弃的!”

      他不敢看陆崇,发表完宣言就头也不回地离开,开始自己为爱攒钱的大计划。

      林雪河掏出兜里的卡片看了看,朝陆崇一扬,“刚好,我请你。”

      陆崇:“……”

      “跟我一起住。”他用血族标志性的魅惑语气说,“我可以告诉你解除婚约的方法。”

      **

      这条件倒是可以考虑。

      明知可能有诈,陆崇还是将信将疑地跟上了他,“现在就去?”

      “不急。”林雪河说,“现在是不是快到你们吃午饭的时间了?许戈说每到饭点,人都特别多。”

      “那当然,这是学校啊。”陆崇说。

      “我想去个能看到人,但是四周没有人的地方。”

      他推高帽檐,露出一双暗金色的眼睛,盯着陆崇看。只差把“带我去”三个字写在脸上。

      陆崇逐渐被指使得失去脾气,“……跟我来吧。”

      午饭高峰期还没到,校园里行人不多。他撑开宽大的黑色遮阳伞,挡在林雪河头顶,一起往他下午还有课的教学楼走。

      路过楼下的自动售卖机,他顺手买了果汁饭团三明治。林雪河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操作机器,也买了一瓶番茄汁,红红的很像血族爱喝的饮料。

      但是他白天并没有食欲,只是觉得机器有意思,买完又递给了陆崇。

      “教学楼没有电梯。”陆崇拉开饭团咬了一口,“一共六层,找太阳晒不着的地方走。”

      楼梯设计成交错的螺旋造型,建筑群中还有镂空,阳光在台阶上投下成片的碎影。

      他边走边吃,没手撑伞。林雪河也懒得撑,把伞收起来当拐杖,一级级往楼上走。

      他体力确实不行,走到四楼就停下来喘/气。

      陆崇把包装袋丢进楼梯转角的垃圾桶,趁他休息,拧开那瓶番茄汁一饮而尽,又靠在扶手上慢悠悠地拆开三明治。

      林雪河摘掉帽子,脸吹到风感觉好受了些,抽空瞥他一眼,“你真能吃。”

      “不好意思,我还在长身体。”陆崇面不改色道。

      讨厌一边他楼梯一边吃东西还面不改色的人类。

      林雪河气喘吁吁,继续往上走。

      他没有陆崇那样明确的年龄观。

      大概是从出生起就被关在家里,又不喜欢过生日,他总是忘记自己活了多久。有时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没有长大的契机,有时又感到身体孱弱如年迈的老人,仿佛已经活了很久。

      无论想要什么东西,只要说出来,马上就会有血仆毕恭毕敬地送进他的房间里。房间就是整个世界。

      在一成不变的环境里,他看到的大部分东西都是静止的。无休无止的独处,让时间的流动失去准确性。

      所以,他并不喜欢许戈带他走过的那些优美又宁静的景色。如果要看精致的花园,他在家里就已经逛够了。

      顶楼到了,再走一段步梯上去就是天台。陆崇示意他把伞打开,上前拧动锁芯,打开通往天台的门。

      “这锁坏了很久都没修,学校也真是心大。”陆崇说。

      天台上没有足够高的围栏遮挡。在楼顶上看风景确实不错,但万一有人上来是要干什么傻事也过于方便。

      他为这事儿已经跟学校反映了两次,上周是第二次写纸条放进校长室外的意见箱里,到现在都没个结果。

      再无屋顶遮挡。林雪河撑着伞走进阳光里,热度很快便通过伞面倾洒在身上。

      陆崇叫他把外衣脱掉,咬着三明治絮絮叨叨,“是不是傻,黑色最吸热了,你还从头到脚穿一身。下回穿白的。”

      林雪河觉得他在旁边有点烦,但好处是能帮忙拿外套,就又没说话。

      对陆崇这样的人类来说,春天的阳光晒在身上,应该是很惬意的。

      “舒服得令人想伸个懒腰”,人类文学里是这样写的。

      他没有体会过类似的感觉。从出生那一刻起,最柔和的阳光对他而言也显得太过暴烈。

      下课铃响起来。他明显感到脚下传来震动。人声逐渐鼎沸,不同楼栋里跑出的学生成群结队,很快填满了他的视野。

      铃声令下,校园里填满了人,从不同的方向出现,往不同的方向移动。

      每一条道路上都有人头攒动,像溯洄的鱼□□织不息。还有不守规则横穿草坪的,跑到一半系鞋带的,被自行车队伍堵在路口夹缝中穿行的。

      零星迷路的小鱼独自凌乱一段,走着走着又融入到某一条主流中。从有序中游离,最终又回归有序,在强大的系统里循环流动。

      林雪河站在高高的楼顶,看得几乎入神。无惧阳光渗透伞面将他的皮肤晒伤,仿佛能这样站着看一整天。

      他喜欢看到人,但不喜欢置身其中。

      太习惯独处,即便已经离开了家,可以随意地走进人群里,他自己也还是无法适应。

      陆崇不明白满校园着急赶去吃午饭的人头有什么好看的。把自己的饭吃完,开始有一下没一下地偷瞟林雪河。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长这么大从没离开过家门,那这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倒也情有可原。

      最近拍戏总琢磨镜头感。陆崇想,他倒是挺适合拍电影的,往这一站就自成一片天地,从头到脚透露出贵族式的落寞孤独。

      可以去经典青春伤痛文学改编的电影里当台柱。

      话又说回来,血族都是这么瘦么?

      成天不好好吃饭只喝血,难怪这么瘦。只穿一件衬衫看着薄得像纸片人,他一只手都能扛起来做蹲起。

      是不是就得这样的才符合镜头审美啊。上周导演还嫌他太壮了想让他减肥。关键是他哪里肥了,明明身上都是肌肉好么。

      陆崇乱七八糟想了一通,开口问,“你没有带手机吗?”这几天除了拍戏形影不离,都从没见他玩过手机。

      “有这个。”林雪河拉高了袖子,露出自己的小天才电话手表。

      陆崇眼角一抽,找出自己的微信码,“能扫吗?加我好友。等我上完课叫你一起走。”

      手表是为了方便携带,加好友的功能当然有。林雪河说,“要走了吗?我想跟你一起上课。”

      怎么这么黏人啊。

      陆崇顿了一下,莫名傲娇起来,“上课可不是去玩的。你知道什么是上课吗?”

      “……”

      林雪河又露出看傻子的眼神,“血族也是有学校和家庭教师的。”

      他只是被晒得头晕了,需要找个凉快的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陆崇死装,“那课堂上你别随便跟我说话。”

      “行。”林雪河摆摆手,懒得跟他解释,“衣服给我。”

      下午的课从两点开始。午休时间,教室里除了他们俩没别人。

      林雪河一看就是从来没在集体教室里上过课,什么也不学居然进来就往第一排走。

      陆崇把他叫到最后一排,打开窗户让风吹进来。一身酷哥包袱装模作样地翻课本,边翻书边偷瞄他打盹。

      他的风衣挂在肩膀上,压住了一绺垂落的发丝。闭眼撑着头,脸颊上不正常的红晕逐渐消退,又恢复成苍白颜色。

      那根骨灰烧雕的短簪穿插在他发间,只露出首尾一小截,像有只蝴蝶停在他的头发上。
      怎么会有男的戴簪子也这样……毫无违和感的。

      陆崇正看得起劲,冷不丁被拍了下肩膀。

      “呦,男明星。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宿舍里没见你啊。”

      林雪河睁开眼睛,正对上一道探究的视线。

      “今天早上。”陆崇言简意赅地介绍,“闻人霍,我室友。这是林雪河。”

      这位才是真正的“健身房的奴隶”。他有空才去练,一周顶多两三次,闻人霍恨不得连着七天都去举器械,最好连脑袋里也能塞满肌肉。

      林雪河微微点头,扯了一下肩上的风衣。

      “新朋友?幸会幸会。”

      闻人霍拉一张椅子在过道里坐下,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声音压低了好几个度,“血族?”

      他拥有狼的嗅觉,敏锐而野性。一如整个人的长相,深邃粗犷的五官和壮硕的体格都在人群中很突出,皮肤是很深的小麦色。

      林雪河眉毛皱了一下,“你是狼族……唔。”

      空气中野生动物的气味不仅易于分辨,也很好分类。
      他索性把外套都穿上了,声音淡淡的,“你是alpha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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