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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hapter 9 ...

  •   哥舒焕不闪不避地挨了这一掌,良久,缓缓按住了那只放在他胸口上的手。

      心跳得很快,隔着衣服也能感到涓涓热意。

      哥舒焕沉声:“这些年来,我确实杀了很多唐人,今后也会继续与唐王为敌。哥哥想要我的命,现在就可以拿去。但若想诏安我,却是绝无可能。”

      上策是活捉哥舒焕,下策才是要他性命。大漠与中原不一样,土地广博,人烟稀少,各种部族共同存在于那片土地上,语言、文化、历史、信仰各不相同,因此在有限的几十年里,并不具备大一统的条件。

      小狼王虽因战功而被奉为寰北狼主,但他在寰北并不能像唐国君主那样集权,权力、兵力、人力分散在这篇广袤土地上的各个角落。那些势力错综复杂,庞大而零散,可以打败,却无法征服。

      所以,唐人想到一个法子。

      就好比牧民对付狼群一样,光靠人力去打败一群野狼,是极其苦难且费时费力的事。可要是捉住了头狼,圈禁起来当成家犬养,慢慢地,野狼也将变成一团散沙,不攻自破。要是哪天头狼反抗了,人也可以轻松将其宰杀,失去了领袖的狼群会陷入无休止的争斗,自然也就不会想到联和起来去攻击牲畜。

      “小爷如何不敢杀你!”
      左手被按住的李初白不禁抬起右手,将发簪的尖头刺进哥舒焕的皮肤!
      和刚才的那一掌一样,攻击是有杀意的。李初白家学渊博,哪怕是个胸无大志的纨绔,学个五六成也足够在江湖上横着走,可他平日与人交手,从来都不是为了杀人。有时是为了切磋,有时是为了自保,所以招式中一旦加入了“杀意”,他反而很没底。

      一滴血沿着哥舒焕苍白的脖颈留下,滴在红衣上。

      李初白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哥舒焕早已扣住了他的手腕,此时,青色的浮光洒在两人的手上,引导着目光飘向上方。

      李初白微微一愣,一只青色的小鸟正在上方盘旋,尖锐的羽毛全部翻了出来,只要青鸟收到哥舒焕的命令快速下降,那羽毛必能在他将发簪刺入哥舒焕喉中之前割断他的喉咙。

      哥舒焕的脸上神色不定,苍白的肌肤下隐约看得到淡紫色的血管,却转身对着他,说:“你走吧。”

      知晓小狼王言出必行,李初白稍稍松了一口气,可又觉得哥舒焕真的会这么轻易放走一个背叛者、刺杀者吗?生怕他有别的图谋,不由复问:“你真的放我走?不杀我?”

      李初白的怀疑让哥舒焕心中一窒。他花了这么大的努力,几乎用尽了全部的勇气,才亲口对他说出那句“你走吧”。

      哥舒焕揽襟而起,碧眸乖戾: “今日我,明日你。”

      李初白完全不明白哥舒焕是什么意思,但现在他并没有怀疑的权力。周围都是哥舒焕的人,只有趁他没有改变决定之前离开。

      走前李初白最后握住那只陪伴了他一年的青鸟,配合发簪,双手飞快地鼓弄着。片刻后,青鸟身上每一个齿轮、每一道机括、精密计算过的机关都有条不紊地被拆卸肢解,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掌心。

      转眼间,那只有着青色羽毛的小鸟起死回生般地扑腾了几下,须臾,展翅高飞!

      这一次飞翔,是完全属于它自己的,没有了机械的控制——它将飞向它想去的远方!

      “还它自由吧。”
      李初白仿佛能看到小鸟在天空中翱翔的样子。他最后将那些零件全部扔在地上,向外掠去。

      地上燃起最后一缕蒸汽。

      哥舒焕将那颗散发着热气的东西捡起来,那是青鸟逐渐冰冷的机械心。取出了植入体内的异物后,青鸟将不再受主人的操控。

      十五岁了,这个年纪的鸟儿,就连它的子嗣都已经老死了。

      虽然那是不属于青鸟的机械体,但失去了这颗心,它的生命便只剩须臾。

      李初白走远后,哥舒焕吐出一口血,艰难地挪步到窗台。

      他半跪着,举起双手。接住了那只小鸟。刚刚恢复自由的青鸟在飞向窗外的前一刻坠落,最后,在小狼王温热的掌心中和那颗冰冷的心一起,归于沉寂。

      哥舒焕的寝宫里没有侍女,他把自己锁在铜墙铁壁里,以确保发病时不会有任何人靠近。但今天的他,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让李初白进来,甚至妄想用自己的伤痕,换取一丝丝同情,以为那样就能留住本来就该走的人。

      哥舒焕从怀中取出瓷瓶,从中倒出一枚鲜红的丹药,吞了下去。习以为常的痛苦,在这一刻更加麻木,他仿佛将神志从这幅身躯里抽了出来,对自己所遭受的一切苦难冷眼旁观。

      疯狂、权欲、无间的天堂。

      堕落、诱人、极乐的地狱。

      困在两界之间,他是天堂也是地狱。

      低声呢语,温柔中带着平静的疯狂,“临怀哥哥,我的命是连在一起的。你逃不了。”

      -

      李初白向城墙的方向狂奔,一路顺畅,大概是侍卫忙于应敌,疏松了守卫。
      无论是无邪谷的边防,还是周遭的水文地理,都已密报破军。甚至是庆典和哥舒焕的病秧,都在无形中预示着这场攻城战胜算极大。即便无法生擒哥舒焕,失去无邪城也无疑是断去寰北的第一道屏障。

      “一定能成功。破军上将可是常胜将军。”清越的嗓音散入夜风,带着浓浓的骄傲。

      被誉为“帝国将星”的破军上将是他一母同胞的兄长,名拂星,字启明,长他六岁。

      俗话说三年一轮,兄弟间正好差了两轮。

      李初白对这两轮,一直抱着一颗无比虔诚的敬畏之心。只因他还在玩泥巴的时候,大哥就能跨马拉开八石的大弓了;等他好不容易学会骑马,大哥已经离开家庭独自闯荡去了;等他歪歪扭扭地长大、在家乡挣了个第一纨绔的“殊荣”,破军的名号已传遍灵界。

      十五六岁的时候,他玩性大,身边免不了有几个狐朋狗友,他不是不明白那些人的劣质,却并不在意。可那些狐朋狗友一听说李拂星回乡,就纷纷称病不与他出去浪了。原来李初白只当是巧合,但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远离他,他才注意到原来一直是大哥在驱散他的朋友。那些庞大的家族对子孙的管教总是格外森严,教出来的公子也都差不多,一样的文才武略,一样的处处得体,是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人中龙凤。

      可那些人又高傲自矜,又乏味无聊,连吃喝玩乐都不懂,还怎么出去浪?

      小公子义愤填膺,提前备好了说辞去找大哥理论,甚至搬出“不拘一格”的祖训,斥责大哥势利。

      “英雄无论出身,草莽之中多得是好汉,富贵人家也出败儿!”

      李初白小时候会在腰间佩一把金色短刀,这是大哥第一次随军出征,从一个逃难的波斯贵族手里换来的。短刀煞是好看,刀柄上还丁零当啷栓了一串宝石链子,别在腰间好不神气,足以招摇过市。

      “不了解一个人的身世,等同于不认识他。”李拂星只是抿了一口雨前青茗,对他那澎湃演说毫无动容。

      大哥的性子很闷,好不容易多说几句话,那一定是开口管教他。这兄长当得比爹更有严父风范。

      “可是爹说了,好汉无论贵贱,交友不谈虚名!”

      “爹可以,你不行。”

      李初白其实一点儿也不类其父。虽是继承了一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皮囊,但一看就是个喜欢在红尘里撒欢打滚的人,没有半点谪仙的超然。可是他依然肯定:“我就想做爹那样的人!”

      李拂星当头一盆冷水泼来,“你不行。”

      还真是亲哥。
      李初白暗暗“切”了一声,“我算是看清了,大哥也和别人一样,觉得我李三爷文不成武不就,一门心思扑在旁门左道上,是也不是?”

      李拂星摇摇头,“本领能学来,但的东西学不来。”

      院子的池塘里种满了莲花,水波潋滟,莲叶田田,碧绿、淡绿、深粉、浅粉交相辉映。阳光明媚,熏风袭人,边城的夏日并不炎热,舒服得让人想醉在这风里。

      帝国的将军如同文人雅士那样完美而得体地将茶盏拜访在茶盘之上,修长的手指轻轻在石案上敲击着。“幺儿,跟你说个故事。”

      大抵父母对长子总是抱有更大的期待,对长子也会更严格一些。大哥从小就对父亲格外敬重,不像他们那样喜欢在爹跟前闹。这好像是他头一回在背后谈起父亲的旧事。

      “爹嫌当今世上的绝妙剑法大多晦涩难解,非天资超绝之人不能习得,是以闲暇时苦心钻研了十年,打磨出一套化繁就简的功夫。一共只有十招式,将这十招之内的组合变化融会贯通,哪怕不是绝顶聪明的人也能成为剑道大能。有一回,一个落魄剑客流浪万里来到大匡,说要请教爹的剑法,后来在几招之内落败,便要横剑自刎。”

      李初白嘲道:“这剑客没救了,气量小还蠢笨。”

      “爹见那剑客动了轻身的念头,决然拦下剑客,剑客已然决意寻死。爹就告诉他,他可以学到那套刚刚打败他的剑法,那样下次他说不定就能打败自己了。十年心血,说赠就赠,眉头也不皱一下。”

      “噫,这不是亏大发了吗?”

      “当时那剑客也不信自己能白捡这么一个大便宜,也问爹有什么条件。爹临时琢磨,就告诉他,以后若有诚心爱剑之士向他求教这套剑法,希望他也能慷慨授之。”

      “这么随便啊!”

      “就这样倾囊相授。我甚至怀疑爹是不是还没醒酒,可爹却说,‘人心有成见,剑道无门派,我琢磨出一套剑法,便要终生霸着剑法吗?本来就是为了传给别人的,后辈勤勉,我亦快哉’。”

      李拂星问:“换作是你,舍得吗?”

      李初白呵呵一笑,别说是苦心钻研了十年的功夫,就算新得了一本春宫图,他也舍不得轻易送给别人。

      “后来,我们才知道,那落魄剑客原来是江湖上颇有名气的‘引歌一剑’孟以歌。几年后,那骗子便成了正气盟中与盟主‘刀神’祁罡齐名的‘剑圣’。他将随便剑法与本门剑法结合,便向天下宣称那是他闭关数载自创的剑法,他确实也在剑道上很有天赋,后来他广招弟子,将原先的门派改名为‘剑圣门’。直至今日,剑道弟子仍对剑圣趋之若鹜。孟以歌因此获得了万贯家财和不得了的名声。”

      李初白忍不住骂娘。“艹!肺都气炸!怎么能让那种不要脸的货色在江湖上扑腾!”

      可当脏话出口,李初白光洁的额头上就惨遭一记爆栗,登时红了一圈。

      “好痛!话说回来……”李初白愤然,“爹既然知道了,为什么不去揭穿那个人的真面目?怎么还让那家伙至今在武林盟蹦跶!”

      “发现时已晚,若是不遗余力地拆穿孟以歌,数以千计的剑圣门下该如何自处?”

      “干我屁……哎哟!”显然,李初白的额头又一次遭殃。

      “你可曾想过,要是真拆穿了,那这套剑法的名声就彻底脏了。”李拂星淡道,“最后都是传给后辈,通过怎样的方式传承下去,不是最重要的。”

      李初白刚想说什么,就看见大哥眼帘微垂,若有所思地喃喃道:“彷如在路上走,衣袖上沾了一点灰尘,弹指拂袖,就继续上路。”

      李初白哑然,片刻后摇头,“爹从来不跟我说过这些的。他自己一辈子不听长辈的话,便也从不要求我如何如何。”

      年轻的破军在幼弟面前,尚不是后来说一不二、严肃冷厉的样子。他轻拍弟弟尚且稚嫩的肩膀,“倒是大哥不怕招幺儿讨厌,尽和幺儿说教了。现在你可明白,你究竟是怎样的人?”

      李初白摸摸鼻子,其实他没有什么远大的追求,只不过终归有那么些虚荣心,爱争面子,要是能在某几个方面远远胜过别人就再好不过了。

      李拂星其实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君子不求胜而求败,以有生之涯探索无穷,上下求索不知疲倦。爹骂了半生酸儒,但骨子里还是信奉这一套。他希望后辈能走到他走不到的地方,踏着他的身体作为桥梁,胜过他,超越他,将桥梁甩入历史的尘埃中——那便是他眼中最好的未来。”

      彼时夏日炎炎,将军眸光清浅,说到这儿那张冷峻的面庞上露出了浅淡的微笑,“如何,现在幺儿还想成为一个君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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