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题外话:
1.本文不提倡捕食任何野生动物。
2.男女主吃的山鸡在遇到之前就已经是死物,没有猎捕行为。
3.未经公安机关备案请勿进入自然风景区。
4.男主进入自然风景区已得到批准,女主理论上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5.“紧急避险”这一法律概念并不是任何人逃避法律制裁的方法,现实中的案件中,“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非常苛刻,请勿抱有侥幸心理。
6.本文只是小说剧情,没有对任何人有任何引导,任何人猎捕食用野生动物、擅长自然风景区的行为请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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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Копии~ 000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