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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   第二章

      魏薇是宿舍里第一个来的人。明天才是正式报道,家住在本市的,当然是能晚一天来就晚一天。魏薇带的东西很少,四十分钟就收拾好了。

      其实若不是要用硬纸板铺床,她半个小时就能够完成。城里的床垫很贵,最便宜的也要两百多。把硬纸板铺在上面,再搭上床单,不都是一样能睡吗?

      宿舍不大不小,四人间,上床下桌,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学习空间。今年是一中建校110周年,所以趁着暑假大规模翻新了一遍。宿舍年老的墙壁也贴上了统一朴素的壁纸,女生宿舍是淡紫色的,上面还有一朵朵的小花。

      魏薇看着那小花,觉得这墙纸很好看。

      不仅贴了墙纸,宿舍还装上了空调。这一举动,受广大学子好评。莲市这地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只有六十五天是穿上长袖长裤捂严实的。其余的日子里,尤其是夏天,没有空调简直受不了。

      不过魏薇她倒是宁愿没有空调。上课期间空调平均每天要开十小时,一小时1.5度电,一度电六毛钱。一天九块,四个人平均下来二块二。一天的电费,可以供她和爷爷用上一个月。魏薇她计算好了,一学期一千五的生活费,其余的还要留着做急用。一千五百块,五个月的衣食住行。

      不过她听说一中每学期都有奖学金,前十里的前三一千块,其余五百。魏薇想,她无论如何都要拿到。

      纸板铺了三层,所以也不觉得硌人。这天晚上魏薇躺在床上,久久没能入眠。她睁着眼,思想随着壁纸上的那些淡紫色小花,时不时地变化出各种各样的形状。

      魏薇是个早慧的孩子,她迫切地想要改变现状,她想要让自己和爷爷过上富足的生活。可什么是富足呢?她从小就在镇子上,见过的最富有的人也不过尔尔。她从书本中寻找,可她能找到的书除了课本资料,就是马列毛概。

      今天她第一次来到莲市,年轻的女孩儿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但幸好,这冲击只是在碰撞眼界格局的屏障,而非是人格。这样的结果,大概要得益于马列毛概的守卫。

      魏薇是内敛的,传统的内敛。不善言辞,但胸中自有乾坤。她没有立下什么豪言壮语,但她目标鲜明。她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要做什么。

      她比大城市里的孩子,无论是物质上还是境界上都落后了很多。她必须更加努力,加倍拼搏才有可能追上他们,实现阶级的跳跃。但她努力的具体目标是什么呢?她不知道。她把这个位置空着,等待未来的自己填上。

      早上六点钟,魏薇准时起床,哪怕在漫长的暑假过后,她也没有赖床的习惯。

      十分钟之内完成洗漱,魏薇六点一十五来到了食堂。

      她来早了,食堂要六点半才开门。

      “原来城市醒得这么晚。”她小声地说了一句。

      突然传来张扬肆意的笑声:“哈哈。”

      谁在笑?在笑什么?魏薇转过头,寻找那声源——是一个男生,像是地痞流氓的男生。那男生染了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在晨光中像是移动的30瓦大灯泡。他穿着带有破洞的衣服和裤子,裤子膝盖处的洞口特别大,几乎把整个膝盖甚至大腿都暴露了。

      魏薇在镇上见过把头发染成黄色的青年的。镇上但凡有什么特别的事,总是会从七姑八姨的口中传到整个镇的耳里。把头发染成黄色,不得不说是一件特别的事。魏薇即便没有特别关注,也会知道一些。

      那些黄发青年,家里条件都不好。她认识其中一个,那个人叫做蒋贵,他是镇上第一个染黄发的人。蒋贵死了爹,妈也在去年跑了。从那以后,蒋贵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性格越来越暴躁,镇上的小学生看见他都要绕着走。不过魏薇知道,蒋贵他本性没有变。因为还和以前一样,他会给村里的流浪狗喂东西,会在半夜里偷偷地在她家门口放一只捉来的鱼。

      至于为什么要染发,魏薇没有问过蒋贵。她大概猜得到,少年那颗迷惘矛盾的心。

      再看这个青年,也是染了发,还穿着破烂的衣裤。魏薇想,他也是家里贫困吗?一中里还有和她一样穷的学生吗?

      明明不认识,但在那瞬间,因为贫穷,仿佛他和她成了孤立的阶级,顿时拉近了许多距离。

      不过,他为什么要笑?是因为和她一样开心吗?来到了大城市,进入了一中,有了一个新起点。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是一个小小的池塘。池塘里还有一朵荷花在绽放。粉色的荷,墨绿的叶,风一吹,颤颤巍巍地。那是自然的美。

      魏薇看着荷花颤抖,她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原来,他也是一个能够读自然的人。仿佛她发现了什么秘密,但她没有戳破。魏薇转过头,带着荷花馨香的风拨动了她的发丝,藏在深深处的不安感也颤颤巍巍地飘散了。

      刚开学时候的好心情,并不代表一学期的好心情。

      魏薇,被孤立了。因为她总是格格不入。

      一中有校服,但是除了升旗仪式之外,是不会穿的。其他学生很高兴,因为终于可以彰显个性了。你的个性是阿尼玛,他的个性是范思哲。谁都有个性,除了魏薇。魏薇一天到晚,一周七天总是穿着校服的。她没办法,校服比她的常服好多了,也耐穿多了。在其他中学学生反抗校服的时候,一中无疑成了“别人的中学”。但对于魏薇来说,他们厌恶的校服却是她最爱的衣服。

      一中的学生,都不是书呆子。他们都是三个家庭悉心培养的花朵。钢琴、小提琴、古筝,国画、素描、彩铅,主持班、舞蹈班……他们是起点的胜利者,魏薇是失败者。魏薇她拥有的,是那一方菜园,是收音机里的世界。

      如果仅仅是这两方面,魏薇的处境还不至于如此。她是聪明的,她在开学的时候就立下了拿奖学金的目标。那么她就卯足了劲儿去挣,除了第一次的英语考试,每一次每一门她都是第一。她的第一是平凡的普通的第一,第二名咬分很紧,差一分两分。但每次都是那么一丁点,让她坐稳了第一宝座。

      如果她超越他们很多,那么他们会敬畏,会赞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子。但她分数的超越太相近了,相近得不足以掩盖她的贫穷。他们想,这个乡下来的运气也太好了。而好运气,总是让旁人讨厌的。

      如果她八面玲珑,魏薇的处境也还不至于如此。可惜,她是内敛的。什么都装在肚子里,不声不响。这种内敛,是需要时间的积淀。在时间的发酵下,才会由内而外地生出让人一见就叹服的气质。她太年轻了。幼嫩的内敛在笨拙的双眼中显现出来的,是自卑和软弱。这两种,是可欺的。然而她又没有犯什么错,也算不得多么可憎。所以,他们就采取折中的法子,冷暴力。

      魏薇是坚强的,她不怕什么孤立。没有人同她一起吃饭,她便一个人吃。没有人同她探讨学习,她便一个人死命学。一直以来生活在自然的孤独中,她又怎么会害怕人为的幼稚的孤独?

      但偶尔地,她会想起开学时看见的那个染着黄发的青年。那个和她一样贫穷的青年。

      魏薇默默地祈祷,希望他不要被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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