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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地主之熊飞 ...

  •   第二十四章

      “不必客气,其实这些人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帅哥温和的解释说道。

      “这位大侠怎么称呼?”丁二眨巴了一下眼睛问道。

      “某姓展,可以叫我熊飞。”帅哥听了便自我介绍的说道。

      姓展……叫熊飞的……

      嗯?嗯!展小猫!

      庞昱迥然大悟,难怪白胖子看他不顺眼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宿敌啊。

      一只喵对上一只鼠,哪里还能好的。

      原来并非是从绰号开始看不顺眼,连名字都还不知道,就已经是不顺眼的很了,啧啧,嫉妒心真可怕,庞昱觉得,那是白玉堂看到别人器宇轩昂特别的帅气,小孩子的嫉妒心使然。

      “我叫丁兆兰他是我弟弟兆惠,我们是双生子。”丁大已经抢先说道。

      对于丁大一副没见过世面迷弟的模样,在场出来展昭以外的人都很想扶额,大兄弟!矜持一点!

      “松江府庞昱。”庞昱简单的介绍一下,主要是他紧张啊!那可是南侠展昭!

      相比锦毛鼠白玉堂,从小一起长起来的白胖子,大概是审美疲劳了,完全没感觉了。

      “陷空岛白玉堂就是我。”白玉堂上下打量了对方后说道。

      “不知各位要去何处?”展昭牵来了马,好奇的问道。

      “哦,这次我们要送幼弟去参加童子试。”丁大已经噼里啪啦的都给说了,那口吻别提多得瑟了,“我们家昱弟读书可好了。”

      啊啊啊!丁大你的脑子呢!来的路上被驴啃了吗!

      为啥要在展大人,啊不,现在还不是展大人,要在展昭面前炫弟!

      莫名的尴尬癌都要发作了!

      “真的吗?”展昭倒是很配合的扭头望着庞昱说道。

      “当然了,昱弟每次考试拿的都是第一,从没挨过先生的板子。”丁大说的有那么一丝的羡慕,他就属于皮糙肉厚,经常被先生打手心的某人。

      不是丁大不努力,而是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识字还好,只要看到需要咬文嚼字的地方,就想打瞌睡,换一本武功秘籍给他,绝对清醒到不行,按照先生的说法,就是必须因材施教,硬是让他走科举路,只有六个字送他,朽木不可雕也,可要是走武举,那又不一样了,天生我材必有用。

      后来丁叔叔婶婶也就不强求丁大了,反正不是文盲就行,专心教他习武。

      不得不说,丁家几个都是习武的奇才,不光是丁氏兄弟,就是丁月华,也是舞的一手好剑,无论如何,都跟庞昱无关,他只能在边上围观。

      长大一些的庞昱从他太姥爷那得知了他不能习武的真相,当年他身上所中的剧毒过于霸道,摆明了弄不死他也要弄废了他。

      所幸遇上的神医的太姥爷,才捡回一条小命,换来了百毒不侵的身躯,可惜,同样的,习武就不要想了,就是他妙手回春的太姥爷,也做不到让他的根基恢复。

      弄的庞昱反过来安慰他太姥爷,毕竟能健康的活着,就已经是万幸了,人啊,不能太完美,过于完美很容易被老天妒忌的。

      其实对庞昱来说,有没有武功其实没差,在未来,就庞昱看来,就每一个会功夫的,起码跟这个世界的功夫不同,不借助威亚上蹿下跳,跟真正的轻功是完全不一样的。

      那时候看过一次真的轻功,庞昱的三观就碎裂了,好吧,确认穿越后,他的三观就没粘起来过,特别是知道这还是七侠五义的世界。

      不过他也万幸,要是在什么射雕英雄传或者神雕侠侣什么的世界,那就哭都没地方哭了,他现在是国力还算昌盛的北宋,射雕那就是赢弱的南宋了,不说别的,战乱肯定他是吃不消的,毕竟穿越前,就是个普通人,也没有力挽狂澜的能力。

      他既不会造枪,也不会造炮……

      传说中的废物就是他了,他只会吃,让人可以真切的感受一下,什么叫做吃货改变世界。

      像他们同福酒楼的烤全羊是最出名的,其实庞昱还想弄个烤鸭来着,美滋滋!

      庞昱出门的时候是两个人,硬是被迫带了三只,结果走到这,莫名其妙的,又多了一个展小猫,他这是去考试!还是带着一群人出去游山玩水啊?

      都是丁大这货,死活拽着人家展小猫不放,也亏得人家脾气好,不然早挨揍了。

      这人员壮大起来后,庞昱只觉得,他当初就该带一个车队出门的,本来就他和薛良,要遇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还能在马车上凑合一下,多了这么四个人,他的马车横竖都躺不下这么多人。

      “你哪来的鸡?”庞昱神奇的看到,丁大丁二去了一趟林子,就人手一鸡,并且还带了不少的蘑菇出来。

      “林子里抓的啊,我还发现了一个鸡窝,可以煎蛋吃。”丁大仿佛已经吃到了美味的煎蛋一般口水中。

      “公子,火已经准备好了。”薛良在这群少爷公子里头,也只能打打下手了。

      出门在外怎么能没点野炊工具呢,庞昱马车坐垫下面,就放着一块铁板,外加铁锅餐具之类的。

      野鸡炖蘑菇,铁板煎鸡蛋,摘点马车顶上种着的小葱,完美!

      至于还有一只野鸡,自然是典型的叫花鸡了,当然光这些东西,这么些人肯定是不够吃的,庞昱还有杀手锏!

      馕饼,这时候还没从新疆传过来,不过在家已经可以做了,出门前,小梅给庞昱做了一些,想着路上可以吃,也就是嘴馋的点心罢了,这会正好加热一下吃,更不要说马车坐垫下还有一堆红薯土豆,和一袋米,那都是庞昱早餐要吃的。

      “你们这还真不像出远门。”展昭看着他们分工合作的做饭,有些感慨的说道。

      “出远门该是什么样?”庞昱眨巴眨巴眼睛,因为他最小,就没有需要他帮忙的地方,所以他只能跟展昭聊天了。

      “嗯,风餐露宿?”展昭看他们,都快忘记那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了。

      “我们赶不上进城,也算是风餐露宿了吧?”丁大在一旁忍不住插嘴说道。

      “那应该是你们没见过真正的风餐露宿。”展昭望天,对这些刚出江湖,不,还不算,只是一些孩子罢了。

      “不过可以想象,我们也是沾了昱弟的光。”丁二点点头中肯的说道,“像昱弟这么聪慧想象力的孩子,乃至大宋也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那是,我外甥那可是独一无二的。”白玉堂骄傲的抹了下额头说道。

      庞昱只觉得自己老脸都要红了,要不要这么当着他的面这么狠夸,就是不夸,也不会不给你们吃啊,都不好意思了!

      好在等食物好了,没一个的注意力还在他身上的,一群吃货!

      就是展小猫,尝了一口,眼睛发亮的参与到抢食当中,不过他吃的并不快。

      “你不会是猫舌头吧?”白玉堂留意到展小猫想吃又吃不快的样子,不禁疑惑的问道。

      “有点怕烫……”展昭白皙的脸上不禁浮现一抹粉色,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候的展小猫,还不是那个侠义满满行走江湖多年的南侠展昭,少年也就十七岁左右的样子。

      “哈哈哈,看你这么大个子白长了,居然怕烫。”白玉堂毫不犹豫的就嘲笑起人家来了。

      庞昱在一旁都觉得丢人,幼稚!

      打不过人家,居然在言语上嘲讽人家,你就这么点出息吗?

      没错,就在开饭前,白玉堂这货已经跟展小猫约架过了,不过展小猫看白玉堂人小,没下黑手,一直让他还赢了,对此白玉堂不开心了足足一刻钟的时间,要不是开饭,都无法挽回他的好心情。

      展昭能怎么办,一个十岁的熊孩子,还能跟他过不去不成,十七岁对十岁,貌似十岁的熊孩子胜!

      有什么好骄傲的……

      吃饱喝足日落西山,就看展昭似乎准备上树将就一晚的样子,就看到丁氏兄弟开始在庞昱的指挥下,搭帐篷。

      他这才发现,庞昱那马车是真的神奇,马车顶部,不光能展开收拢挡雨的机关,上面还有个暗格,里面收着一些棍子,和布料,等丁氏兄弟默契配合后,居然搭起了一座小房子来,展昭好奇的摸了一下,真的是布料的。

      “这是我们家昱弟发明的,叫帐篷,灵感来自于草原。”

      “草原?”

      “这还要从我们家一个去过草原的叔叔说起。”

      “请长话短说,我困。”

      “好好,以前叔叔在家的时候,总跟我们提起外族的生活,昱弟就觉得,可以取长补短,出去野营,对了,野营也是昱弟说的,这不,这次刚好用上,睡在里面不用担心冻着。”“所以,展大哥,一起睡不?”

      “……”

      丁大!你的矜持呢!

      白玉堂表示,拒绝跟丁大一起睡,受不了这种不爱干净的家伙!

      对此丁大很是幽怨,他哪里不干净了……

      洁癖的小孩你不懂,猜来猜去也白猜!

      庞昱还是能够了解一些白玉堂的,毕竟他们两个从小就一起长大,更加上,白玉堂这货有洁癖,连带的庞昱,嗯,也有那么一点。

      反正展昭看两个小娃娃洗漱简直惊呆了,这样的孩子,究竟是有多富贵才能养的起?

      别看展昭年纪不大,见识还是有一些的,庞昱那是不之不觉之间,就被赵允淏那厮给养的娇气,并不是指他的性格,而是生活上的细节。

      有刘伴伴在身边,那生活指标,直逼王爷的待遇,啊不,更胜才对。

      就那刘伴伴能从宫里头一路厮杀出来,还能成为赵允淏他爹的贴身宦官,就可以看的出来,他的厉害之处,更不要说现如今他算是伺候了两代的王爷,眼力见自然不一般。

      他早看出赵允淏对庞昱不一般,照顾起来别提是有多用心了,真以为他那么点水土不服就真没办法跟去蜀地了?

      那是王爷体恤他上年纪了,也就剩下有眼力见,能伺候人的这点本事,理直气壮的就给送去了茉花村。

      这不,见到了可以改变他一生的小公子,庞昱!

      一开始只当是他家王爷的救命恩人,后来相处久了,就完全不同,简直拜倒在小公子的……没有,绝对没有,会被他家王爷沉塘的,反正就是佩服!

      要不是庞昱坚决不让刘伴伴跟着,差点要伺候庞昱上开封去了。

      他怎么可能答应!

      刘伴伴不管怎么说,那都是宫里头出来的,要是被人发现跟着他上京去了,岂不是送把柄去给人?

      他傻才这么做,现如今庞昱的各种好东西,都跟赵允淏脱不了干系。

      对赵允淏,庞昱感情有些复杂,少年身世可怜,本该让着他一些,(某人忘记自己当时也就四岁。)可是每天让他写日记就过分了,好在他心态比较好,全当帘子,顺便还写了流水账。

      真的做不到那些惊艳绝伦的文采,每天写已经很痛苦了,要是再高要求自己,他选择死亡!

      他写日记,赵允淏也写,不过不是每天,毕竟他比较忙,反正每次送信的人都感觉生无可恋,就为了给大佬送信,马都不知道跑死几匹了。

      就这样两人感情没一点淡忘,毕竟一个月就要看一次对方的流水账,想陌生都难。

      更不要说各种赵允淏的画像,庞昱都怀疑,赵允淏是不是自恋狂,否则各种姿势的全身画像,看的他都不知道该说啥好,还非要他点评!

      没错,这些画像是需要回复的,并且最好还有庞昱的画像。

      好在脸皮这种东西,练着练着,他就自己厚起来了……

      等再过几年,大概就能金刚不坏,□□不破!

      好吧,他只是想想而已,盖上羽绒薄被,睡觉美滋滋!

      感谢发明羽绒被的人,要不是有羽绒被,冬天简直难熬,他家之前都是用的丝绵,那可不是一般人用的起的,蚕宝宝这种东西,又不是现代,要多少就能弄多少,这不,庞昱就想到了养鹅和鸭子。

      他们酒楼做的菜,都需要大量的鸭和鹅,那么,自然就有鹅毛和鸭毛了,搜集起来,做成羽绒被,可惜不能量产。

      目前也就茉花村住着的人用的上,还有远在蜀地的赵允淏也有两床,皇帝都没这待遇。

      废话不是,要是献给皇帝,要他们做为贡品的话,那得养多少鸭和鹅,别开玩笑了,这是要倾家荡产的节奏。

      就是赵允淏,也不会允许他们这么做,更何况,人家皇帝有烤炉,还有暖被的妹子,根本不需要羽绒被!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我码字啊……感觉全靠坚韧不拔的意志力,爪子快要冻住了,我要买暖风机!!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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