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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初来乍到,程凉坐完飞机又坐汽车。回到俞修远的大别墅后,还要收拾自己的包裹,比自己当年大学开学整理宿舍还忙。

      俞修远让这里的保姆阿姨把饭直接给他端屋里了。
      此刻的程凉看着冒着热气的饭菜,真的觉得,俞修远跟洛一说的一样,温柔体贴善良,还特有男人味儿。

      翌日一早,程凉起得很早,沿海城市的空气很新鲜,程凉推开窗就可以看到一片晨曦中的海,昨天他没来的急欣赏,今早站在窗台不免惊呆大自然的温柔与浪漫。

      他拿出染料,打开画架,画下了那扇可以看到海的窗户,这算是他正是来到这里的第一天。

      七点半的时候,程凉下楼了,中央客厅的落地窗旁坐了一个人,是俞修远。
      他斜倚在沙发里看报纸,修长的双腿交叠在一起,青蓝泛红的晨光打了进来,给他披了一层淡色的水彩。

      程凉站在楼梯拐口,盯着他眼中的那副画,愣了神,他向来喜欢漂亮的风景,遇见漂亮的东西都要去他的画集上画下来。
      他从小到大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做手账,他的手账已经累计百册。程凉当机立断,转身上楼打算把这一页画下来。

      “程凉。”
      淡淡的声音飘过来。程凉的脚僵在了半截楼梯上。

      “给我倒杯水,好吗?”

      呃——这是跟他说话的吗?

      程凉尴尬,往四周扫了一眼,这房间只有两个人。

      俞修远和他。

      他是俞修远的私人助理,帮人倒个水是应该的,可是这地他还不熟啊。

      程凉下楼,问道:“水杯在哪?饮水机在哪?”

      俞修远在那张黑白报纸中,缓缓抬起了头,没有说话。
      他松开了捏着报纸的手,随手指了两个方向。

      程凉顺着他指的方向吞吞地走,心中郁闷怎么这个时代还有人看报纸,像他这种年纪,不、是像他们这种年纪,不是应该刷微博吗?

      他拿了一个透明的水晶杯给俞修远倒了一杯凉白开。

      俞修远接过水杯,抿了一口。眉头一皱,来了一句,“忘了跟你说了,我一般早上喝白糖水。”

      “行、我再给你换。”作为一个热爱画画和热衷手账的人,程凉最不缺的就是耐心,“糖在哪?”

      俞修远抬眉又指了一个方向。

      程凉顺着那个方向,在一个竹筒储物盒里找到了一罐白糖。
      还好自己机灵,不然人家这么随便指一个方向,换一个人绝对找不到。

      他放好糖,放了点热水化开,又放了点凉水,调成温的,端到俞修远身边。

      俞修远抿了一口,皱皱眉头,深深地看了一眼程凉,“太甜,换一杯吧。”

      程凉接过水杯,拿去倒掉,又去倒了一杯,只放了一点点糖。

      “太淡,换一杯。”

      程凉再去。

      “太甜。”

      “……”

      “太淡”

      “……”

      ……来回了四五次之后,程凉觉得自已一直引以为荣的耐心受到了挑战。

      “俞哥,你这可不行,不然你去自己倒水?看看你到底是什么口味的,想放多少糖就放多少糖。我四五杯纯净水都已经倒进下水道了。你知道咱们国家有多少个地方缺水吗?你这四五杯水不知道能够拯救多少条因为干涸而死的生命。”

      程凉说得头头是道,强硬得把俞修远与道德绑在了一起。

      果然此招很有用,俞修远端着水杯放在了一边没有让他再倒,只是补了一句,“下次记好,200毫升水,2克糖。”

      COW!200毫升水,两克糖!程凉暗自腹诽:这特么是嘴里装了量杯,还是舌头上栓了电子秤,存了心为难他,一点也不可靠!

      俞修远低头接着看报纸,整个人跟幅画似的。

      经历了刚才的一出,程凉想作画的心思已经烟消云散了,压根没有心思看这幅画。

      他在俞修远身边杵了一会,突然悲从中来,他这一米八的大男人跟一个小女仆一样候在别人旁边,这就是上天磨炼他意志的考验吗?
      不、这跟个娘们一样伺候别人绝不是专业的助理。

      “俞哥、你怎么不让我坐下?”

      俞修远又看了他一眼,拍拍身边的沙发,示意道:“坐吧。”

      程凉跑到沙发旁边,一屁股坐下来,拿出手机,开始刷微博。

      候在老板旁边扣手机,老板有事招呼他,没事不鸟他,这特么才叫做专业的助理,有面子。

      程凉刷了几条,听见俞修远又跟他说话。“程凉、以后别叫我俞哥。”

      “那我叫你什么?我看洛一就叫你俞哥。”

      “咱们从小就认识,我记得小时候,你叫我修远哥哥。”

      程凉脊背发麻,好特么肉麻的称呼啊。
      他望向不远处的的俞修远,他手里端着那个水晶杯,水晶杯里的白糖水已经下去了一小半,目光里跟有一堆碎水晶似的,亮亮地望着他。

      程凉被电了一下,这特么是什么神情啊。

      他觉得这眼神颇有许仙白娘子断桥一见钟情,暗送秋波的模样。想到这里他暗自打脸,这什么比喻啊,基里基气的。

      应该说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相见恨晚,一见如故的的模样,想到这里程凉继续打脸,这什么破比喻啊,相见恨个狗屁晚,他穿尿不湿的时候就见过俞修远了。

      不过这么个含情脉脉的神情是要表达个什么玩意儿意思啊。

      算了,不想了。

      俞修远去年拿了金马奖的影帝,什么表情不能装啊。

      “我都二十一了,一个大男人管别人叫哥哥,你觉得我是赵灵儿吗?要管你叫逍遥哥哥,还是叠字,太肉麻了,不是很好听。换个称呼吧。”

      俞修远摩梭了一下下巴,挑眉微笑,“确实有点肉麻,你要不就叫我的名字吧。”

      “俞修远?”程凉抬起头对着俞修远灿烂一笑,“这称呼好,我喜欢,很平等。其实我觉得叫你俞哥老有一种被压迫的感觉。”

      程凉说完,俞修远就笑了一下,也没怎么回答。他就只好继续抠手机了。

      程凉抠手机是从大学寝室里就带出来疾病,抠起手机专注无比,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俞修远在他那灿烂一笑后,脸上愈发深意的含情脉脉。

      接吻恐惧症。这个病俞修远是从跟他妈打电话的时候知道的。

      娱乐圈里边的演员难得有绯闻攻不破的友情,俞修远的妈妈跟程凉的妈妈刚好就是难得的友情。
      俞修远的妈妈时常会打电话去跟程凉的妈妈问候,但是却很少在他身边提起程凉。

      前几天他的妈妈打电话探班的时候,忽然提起了他儿时的那个小他四岁的玩伴,他得了一种病,一种名叫接吻恐惧症的病。

      恐惧接吻?俞修远觉得可笑。

      理论上,这个病有案例,是一个合理的存在;而实际上,程凉和他明明亲过,虽然只是嘴唇上的短暂接触,但是那已经构成一个吻了啊。

      九岁那年,父亲决定送俞修远出国。
      那时年幼,他无法明确地对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他唯一的选择就是顺从父母。出国那天程凉一家来送他。

      那天的程凉穿的地画着大西瓜的红短袖黑短裤,白白胖胖的脸蛋,走着路都会一颠一颠的,看起来就像一个沾着糯米糖的糖葫芦。

      小小一只的程凉走进他,奶声奶气地吩咐俞修远:“修远哥哥,你弯一下腰好吗?”

      “好。”

      俞修远笑眯眯地弯下腰,却看小糖葫芦嘟起小樱桃一样的嘴唇,踮起脚尖要去亲他的脸。

      他扭过头好奇地看他,却因为这个动作两个人嘴唇触碰到了一起。

      那个吻是个什么样的触感,两个人当时的表情,俞修远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却还记得那个吻带给他的直达内心的感受,很甜蜜。

      程凉按着他妈妈交给他的话,支支吾吾地祝福他:“修远哥哥,学业顺利。”

      “嗯。”俞修远微笑摸程凉毛茸茸的头。

      俞修远走了,出国了。但是心里却一直记得这个启发他音乐细胞的小孩子。

      程凉刚生下来的时候,白嫩嫩的,脸皮子像刚剥了皮的熟鸡蛋,吹弹可破。俞修远跟在妈妈后边去程家看这个刚出生的小程凉。

      他刚进程家的门,就听见了婴孩的啼哭。程凉的爸爸拿出一个八音盒凑在摇篮边上了一圈发条,那是肖邦的夜曲。

      奇迹般的,摇篮里的哭声竟然缓缓停歇了。后来慢慢长大,学会走路的程凉经常到俞家去找他的修远哥哥玩。

      俞修远的钢琴架子旁摆着程凉的玩具,弹钢琴的座椅旁放了一个低低地小座椅,俞修远弹钢琴,程凉在一旁摆弄玩具。

      他不是刻意去接触音乐,也不是天生就喜欢音乐,是因为一个人接触音乐之后才喜欢上了。

      他出国六年,学习了很多西洋乐器,也学到了很多知识,接触了很多事,心中却一直忘不了这个曾经启发过他的小孩子,忘不了他天真可爱的甜蜜。

      就是这小小的甜蜜在他的心底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当他发现的时候,却已经陷入深深思念了。

      很多时候,他不知道这种深深的思念到底是个什么学名,那绝不是把他当做弟弟,也不是当做朋友。
      但是对方却是一个仅仅五岁的孩童,他觉得羞耻,觉得自己变态,难道自己就是那种最恶心的恋/童/癖?若是恋/童/癖为什么偏偏对其他孩子没有丝毫感觉?!

      他不敢想,不敢再去问父母再打听关于程凉的消息。夜晚他用被子蒙住自己不去想,白天用音乐宣泄感情。

      十五岁他回国了,见了亲戚,见了以前的朋友,却始终不敢去见程凉,他觉得自己太邪恶了,他深深地唾弃自己。

      只是他不知道,程凉已经长大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俞修远心声:我嘴里当然没有电子秤和烧杯,就是想让你熟悉环境,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就是我的人。
    歪楼求预收《双修道侣是饕餮》,么么哒。
    某修仙游戏中。
    连辰通过摇号终于摇到了自己的天劫,
    天雷滚滚,业火焚身。
    虽然被劈得外焦里嫩,但还是醒来了。
    运气调息之时,有人在他头上洒了一把孜然辣椒粉。
    撒孜然辣椒粉的帅哥一脸花痴地看着他,色迷迷道:“闻着好好吃。”
    帅哥旁的小跟班也嗦了嗦口水,“老大,清蒸还是红烧啊?”
    帅哥豪情万丈地扬扬手,“带回去,裹面包糠!”
    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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