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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 ...

  •   初春时节的天气,乍暖还寒,天空不时飘着几丝小雨。

      张子陌揉着隐隐作痛的头,从河边的乱石堆坐了起来。环顾四周,还未被初春染绿的石头山看着无比荒芜。看着边上是一条还浮着薄冰的小河,张子陌有点不明所以。

      明明前一刻被街上疾驰的跑车撞飞,身体远离地面的失重感,接着便是急速下坠,还没有感觉到让人恐惧的疼痛,意识就陷入了黑暗中。

      正常情况下现在应该在医院吧?就算司机肇事逃逸也应该趴在马路牙子上吧

      “阿嚏”张子陌搓了搓双肩打了个寒颤,却发现搭在肩上的长发,已然到了及腰的长度。身上湿透的衣服,虽然磨破变脏,却是绸缎面料的广袖罗衫。

      抬手看了下,原本自己手骨骼明晰略带薄茧,入眼的确实一双白嫩如葱根的纤纤素手,心里一紧,下意识抚到□□......

      幸好,还健在。

      心下了然,自己恐怕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张子陌了。

      不由叹息一声。那个曾经约定白头的人,在看见他揽着女人腰肢,轻吻女人额头的温柔神情,就明白自己只是被利用,之后满心失落神情恍惚的走在街上,没有注意街上疾驰的跑车......现在已然隔世了。

      扶着旁边的大石头站起来,浑身酸痛无力,应该是在发烧,身上到处都是沾水有点化脓的小伤口,脚上的鞋子已经磨破。想来应该是原身不知道遇见了什么事,饥寒交迫还走了很多的路,最后掉进河里被冲到这河边的碎石滩上了。

      逝者已去,张子陌也并没有原身的任何记忆,不知道他到底什么身份,经历过那些事,还有没有家人。

      以前的张子陌也算是精英白领了,本科会计电算化,研究生是MBA,毕业后帮着那人创业,几乎没有个人时间,帮他做营销策划、审核公司账目、加班赶项目是家常便饭,其余便是陪那人应酬客户,为他打理人际关系,维系公司运营......以前的梦想就是有一天帮他赚够了钱,每天做饭给他吃,陪他隐居山林,小桥流水人家......

      以后便按照自己以前希望的生活下去吧。全身上下摸了一遍,只有一块玉佩,一个荷包,荷包里五个银锭几块散碎银子。这块玉佩倒是浑体通透,白璧无瑕,触手温热,想在这身无长物的情况下,也算价值最高的一件了。把玉佩挂回脖子上。眼下的情况还是要先找到歇脚的地方,伤口也需要处理。

      灰蒙蒙的天气,根本看不出时间。

      张子陌找了个粗壮一点的树枝,掰掉枝丫当做拐杖。抬起虚浮无力的脚,沿着隐约可以看出被人踩出的小路,慢慢的向前挪动。既然有小路,看来这边还是有人经过的,附近应该就有住家。

      脚步越来越重,眼皮也一样,几乎要支撑不住,终于在山脚下平坦开阔的一片土地上,坐落着几处茅草房子,用石头围着矮墙的院子。心里一松,浑身的疲惫跟酸痛,如洪水破开闸门席卷而来,一下瘫倒地上。

      不知道昏睡多久,再次睁开眼,入目便是木头的横梁架着茅草的屋顶。用酸软的胳膊撑着做起来,发现自己睡在想来年代久远的旧木床上,盖着着补丁却还算洁净的被子。床尾有一个做工粗糙的柜子,屋子中间有一张破旧木质桌子跟几个凳子,桌子上有盛着水的粗瓷碗。

      醒来便有点口感舌燥,张子陌哆哆嗦嗦的下床,准备去那碗水。“吱呀”木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四五十岁左右妇人,带着木簪,梳着妇人盘髻,穿着粗布衣,眉眼温和。一看张子陌便赶忙过来扶着重新坐到床边:“小哥,身子还没有好,可不敢下床见了风!”

      妇人便笑着把端着粗瓷碗递给张子陌:“刚大夫给你看过了,说你身子太虚弱了,幸好烧已经退了,醒了便没事啦。来,先把粥喝了吧。”

      张子陌感激的一笑:“谢谢夫人。”接过碗,看到碗里清汤寡水的粥,寥寥可数的大米粒,边慢慢喝,边观察这位大娘,面相和善眉间却有些许愁云,穿着粗布衣服却干净爽利。看屋子里面的布置,想来这白米得来不易,却拿出来给自己这好坏不知的陌生人。张子陌心里充斥一股暖流,觉得很是亲近。

      张子陌喝完粥道谢,妇人接过碗:“可不要叫什么夫人了,山野小民实在担不起,我夫家姓张,小哥若不嫌弃便叫我张大娘吧。”接着疑问道:“小哥叫什么名字呀?家住哪里?怎么会昏倒在路边呢?”

      张子陌一时皱了眉,还没想好说辞,总之不能实说。大娘看见他提到身世便眉头深锁,但见他衣服虽然破旧,料子确实上乘的,用同色丝线绣制的祥云刺绣,更是精美不凡,便是镇上里最殷实的人家也是很少穿的起的。只以为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家中遭难,没落了,便流落至此。不得不说跟张子陌自己的猜测也不谋而合了。大娘便不想他为难,没有追问下去。

      张子陌想了一下很认真的说:“大娘,我确已想不起以前的事,醒来就是在河边了,幸好被大娘所救,只记得自己叫张子陌,大娘以后叫我子陌吧。以前的事忘了便忘了吧,这世上唯一认识的也只有大娘了。大娘的救命之恩,子陌真是感激不尽。以后大娘但凡是有用得到子陌的地方,子陌一定赴汤蹈火,全力以赴。”

      张大娘嫁入夫家二十余年,却是膝下无子女的。见张子陌本就心里怜惜,现下看见张子陌长得白皙俊秀,又性子温和知恩图报,忍不住心下着实喜爱,顿时笑纹荡漾开来。拍着张子陌的手不住的点头:“好孩子,好孩子,这哪里算什么大恩,不过是一个床铺一碗稀粥而已,不用你报什么恩,你快把身体养好就算报恩了。”

      在大娘家养了两天,虽然每天都是八分饱的糙米粥,但是感觉身体恢复了不少,至少能正常走动一圈,不至于虚汗连连了。与大娘多次攀谈中了解到,这个朝代叫荣,现在年号宏景,于张子陌心里古代历史中并没有存在,倒是与古代很是相似。不过既然以后要在这边谋生,便想了以后的生计。

      这里生活水平基本在自给自足,一文钱两个鸡蛋的消费水平,自己荷包里面的五个银锭加上散碎银子,在这边也差不多是一家殷实农户几年的收成了。不过也不能坐吃山空,以后怎么生活,考虑了几天。

      作为一个标准的现代人,自己真是称得上,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不会种田,不会打猎的。排除修电脑修手机这种完全无用的技能,能称得上比较熟悉的能力便是做生意了。也就顾不上士农工商中商人的阶级地位了。说到做生意,一定要先去集市或者商业街看看了。

      几日相处中,张大娘是真心喜欢这个斯文俊秀的小哥儿,看看每餐饭食就知道,真是拿他当儿子养了,张子陌原来亲人缘淡薄,遇见真心对自己好的人,自然心生亲近,也当自己母亲尊重爱戴的。原本张大娘担心张子陌身体没有完全恢复,是不准张子陌出门的,但是架不住张子陌带着小撒娇的软磨硬泡,终于决定明日便带着他一起去县城市集看一看。

  •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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