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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十四
      这一晚屋里前所未有的安静。
      就连小狗也半点不吭声,伏江还跑去篮子边看了好几次,蹲在他旁边摸了半天,才听到它哼哼几声。
      平福镇大晚上没有太多可玩的,人也都睡得早。前段日子伏江与沈长策躺在床上,两人光是靠近了听着呼吸,不多时便会拥抱在一起,心照不宣地把彼此带入更深的情-欲深渊。
      可今夜,分明有个热烈的黄昏,可两人只是端正地躺着,中间好像有一道无形的隔阂,彼此不可靠近。
      那香炉也被端正地放在床下,里边没有香,也没有灰。净净的一个香炉,既然不用来拜神,那就是只一件玩物。
      可它连玩物也不是,因为压根无人赏玩。
      月光从窗外斜斜打来,香炉盖上雕镂的卷云映在地上。那卷云缓慢地在尘里飘了几寸路,天就要亮了。
      沈长策摸着黑,又悉悉索索收拾好了,伏江还背对着他睡着。前几日他起来,伏江便也要跟着起来,两人成双入对,一起去街上。今日他却依旧躺着,好似睡得极深。
      沈长策对那背影道:“张老板要抢走小狗,今日我不带它出去了,你好好看着。”
      伏江动了动身子,然后转过身来,睁着眼睛看他。
      两人对视片刻,沈长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寻常人家的夫妻就算吵架,也会因为生活琐事必须沉下气说话。这说话时,还有情的会觉得庆幸,把这说话当做冰雪消融的契机,无情的就会觉得难受,把这说话当做上断头台的刑罚。
      沈长策赶紧出了门,他不想知道伏江是难受还是庆幸。
      但走不了多远,耳边又传来身后的脚步声。他才回头,便被人扑了个满怀。
      沈长策抓住那人的手,他知道是伏江。两人很快在那昏暗的天色中吻到了一起。
      白日有阳光,黑夜有月光,而此时是最私密的时刻,既没有月光也没有阳光,天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就是和天地混在一起的黑影,就算这么近地吻着,也看不见彼此的神情。
      在天亮前的一刻,两人分开,也只看到彼此唇舌间藕断丝连。
      沈长策呼吸急促,胸口起伏不断,眼神直直地望着伏江。
      伏江看他如此,突然捂着嘴嗤笑,笑了几声又看一眼,更是大笑不止。他浑身上下如初见那般没有半点拘束,想如何便会如何,可也与最初相见之时大相径庭,每个动作都像是带着情。
      沈长策看着他莫名大笑,不由得唤他的名字:“伏江······”
      “你走吧。”伏江笑着,用手往他肩上推了一推。
      他才睡起来,未打理仪容,尚有一丝发散在鬓旁,又笑着做那动作,有种欲拒还迎的凡间风尘之态。
      沈长策还在看着他,可伏江已经毫不留恋,转过头往那屋子走了。在门前路上出现第一个行人前,他笑着把门掩上。
      沈长策在那里站了许久,他望着屋子的门。不知为何,今日他竟然不想离开。

      伏江回到屋子里,他在那又小又破的床上躺了许久才起来,把那睡得昏昏沉沉的小狗抱起来,放在腿上抚摸半天。
      他看着小狗,愁眉紧锁,许久喉咙里才发出一声叹:“小狗,你都快死了······可你连名字都没有。”
      那小狗眼巴巴看着伏江,似是明白伏江所说的话,嘴里发出可怜的呜呜声,眼里蓄满泪水,让人不忍多看。
      伏江看着它的眼睛:“你才到世上几个月,还想多跑几步,多叫几声。我知道。”
      伏江手腕轻转,手心向上,突然握了一团明亮的绒光。那绒光生机勃勃,只是被那光照着,小狗的精神便好了些。
      它泪眼汪汪的眼映着那团光,那团光不断放大、放大。伏江正握着那团光靠近它。
      可在那团光要没入小狗身体里之时,伏江手一顿,轻轻一握,那光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屋子里恢复了阴暗湿冷。
      小狗无精打采地看着他,他的身子很痛苦,只能这般无精打采。
      伏江垂着眼,低声道:“小狗,仙和人是不同的。如果真是我害得你们如此,再帮你就是一错再错。我们不能干涉你们,不能干涉你们爱恨,不能干涉你们的生死。如果我们犯了错,只有止损,没有弥补之说。”
      小狗听不懂,口中哼了几声,只是望着伏江。两人似乎一样痛。
      伏江轻抚着小狗,又抬头望着这间屋子。
      他开始看时,闻着这屋里灰尘的气味,又触摸着窗外透进的光,只觉得留恋又迷恋万分,但这一圈看下来,却又好似什么也不留恋不迷恋了。
      他对小狗道:“趁着还早,我不能在这里了。”
      伏江来时除了带一个红薯,便算是两手空空,他今日出门时,除了拿一个饼,也算是两手空空。
      伏江一脚已经踏出门口,又听小狗在里边嘶着嗓子叫个不停。回头一看,那小狗这几日浑身疼得动不了,现在竟然要爬出来追他。
      伏江赶紧过去抱它,他把小狗摸了又摸,只觉得他身上的毛极软,爱不释手。
      伏江想了片刻,便下了决定:“那我先把你送到沈长策那里去。”

      伏江远远地便看见那“沈大郎”的招牌。
      白色的布是张老板布庄里的边角料,上边的字则越丑越好。最好看一眼,便让人想到一个奇丑无比的矮个男人,这个男人一生只能在街上吃着人走路扬起的灰,也只能和面饼打交道,这一生绝不会有浪漫可言。
      那招牌下的男人低着头,人看不到他端正的五官,只能看到一点眉角。他的眉毛黑而不浓重,被垂下来的发丝遮掩着,沉默而秀朗。
      伏江正看得出神,却见沈长策突然抬起头往这边看来。他赶紧一躲,心里狂跳不止。
      过了许久,身边那包子铺的包子都卖了一大屉,伏江这才又小心探头过去。
      沈长策依旧在望着。
      好在此处人来人往,伏江躲得小心,没有被他发现。
      沈长策黑色的眼珠鲜明得动人,伏江瞧了他片刻,便对小狗道:“反正我都要走了,你就陪我在这里看一看。我晚一些再把你送去给他。”
      小狗依依不舍地伏在他手上。
      伏江怕人认出,便从地上捡了一个破布掩着头面。他好似从没看过沈长策做饼,他的手粗糙却干净,用筷子放面入锅时,手指整齐又规律地错着,修长好看。他用锅铲翻动面饼,手臂瘦却有力,双肩带着身子小幅度地动,发丝就在两颊轻轻晃。
      他做饼时并不专心,会趁着身子的动作,往这边看上一两眼。就像前几日,他也会趁着夹取面团,眼珠子悄悄划向眼角偷看自己。
      昨日还坐在他身边,现在却隔着那么远,伏江又觉得自己实在矛盾好笑,他正要站起来过去,可兴奋的神色却僵在脸上,又觉得自己不可理喻。
      伏江又低头对小狗道:“你说他今日有没有去医馆?”
      小狗已经昏睡过去,没有回答他。
      这时,只听几声清脆,伏江低头一看——那地上竟然多了一枚铜钱。他现在是究竟是什么模样,竟被人当成了乞丐。
      给他钱的人已经走远,伏江拿起那个铜板起来看。
      铜板都是外圆内方,象征着天圆地方,天地的规矩和法度。
      他把那钱在手里掂量掂量,又自言自语:“我要是变一点钱给沈长策,他会不会拿去看病?”
      就像凡间神话里编造的故事那样,神仙会给善良的人一些奖励,比如富贵、仕途、福气。这是多么常见的故事,伏江要给他一些东西也是理所应当。
      可伏江这么想,心中却好似被万千藤蔓缠绕。那是从古老的土壤中冒出来的藤蔓,生长已久灌溉已久,根基深扎,又结实有力。它粗壮的枝条把他的心束得紧,勒令他不许逾距。
      伏江急促地呼吸几下,他知道自己就算是要给他钱财,这也是错的。

      人间的一日不长,太阳落下时,天空瑰丽无双。
      人间也瑰丽无双。
      只是人间有人,人有影子,傍晚时分凄凉的影子交叠在路上,这瑰丽便剪去一半。人看着那影子,知道黑夜就要从这影子里生出来,那瑰丽又再剪一半。
      伏江看沈长策开始收拾行当,便想把怀里的小狗抱去给他,可他怎么却踏不出下一步。他又远远地跟着沈长策,看他推着车,一步步走得吃力,路上极其细小的沙石,都能让他绊得身形摇晃。他走着走着,又转而进了糕点铺。
      该趁现在把小狗放回家中就此离开,可伏江又实在想知道沈长策买了什么点心。踌躇之际,那沈长策已经出来了。
      可沈长策手里捧着的是纸包,伏江看不出是什么。
      他不能再跟下去了。
      伏江绕了一条道,把熟睡了的小狗偷偷放回了家中,出那屋子时头也不回。他在路上跟得太久,再迟一点,怕是要撞见沈长策。
      他逃的远了,本想着要不去找淑莲告别,可意识到时双脚却已经停在了那个点心铺前。
      伏江吃过这里无数点心,却从未走进去过。
      铺子正在打烊,伏江赶紧走进去,开口便问那店里老板:“方才沈长策买了什么?”
      这平福镇的人都认识沈长策,那老板怎么会不知。
      老板也是知道伏江的,他看伏江来问,虽有些奇怪,却也是回答:“他买了两块桃花糕。”
      伏江惊讶:“这季节又没桃花,怎么有桃花糕?”
      “哎哟,哪有一年四季长长久久的花。人要是不想些办法和天对着干,能活到现在?”
      那糕点店的老板是个性子温和的人,他看伏江问得天真,便耐心地从屉里拿出一盒东西给他瞧——木盒子里的东西黑乌乌地扭曲,又硬又瘪,那是桃花晒成了干。
      伏江看着那盒子:“花都死了这么久,做出来的糕点好吃么?”
      老板嫌他不懂:“这样放着香气独特,更好吃。新鲜的花只香一瞬,这些干货香了这么久,还和那一瞬一样。”
      伏江也买了两块。这桃花糕不单卖,要买只能两块一起买,两块合成一个圆,代表情投意合。
      伏江一路吃着,他没吃过新鲜桃花做的糕,也不知哪种更好吃。但他手上这个却是不好吃的,甜的不香,香的不甜。沈长策手上那两块,没准会好吃些。
      他本想把另一块扔了,却不知为何想起昨天沈长策送的那香炉,总觉得这手中的糕点就是沈长策送的。他如果扔了,沈长策便要伤心。
      月上梢头。
      伏江把另一块桃花糕吃完,他又回了那屋子附近。
      那屋子漆黑无光。可他远远透着窗,看见沈长策在桌边坐着,桌上放着的便是他买的桃花糕。
      他在等着自己。
      伏江看了他多久,他便等了多久,眼神固执,望着窗外,像是一块冥顽不灵的石头,可以等到天荒地老。
      伏江看不下去了。他转而望着那如墨的天空,苍白的大地。
      他往那妖魔丛生的树林逃去。

      树林昏暗无光。月光漏下,还未到地面,却已经被黑暗吞没。
      伏江却仿若提着一盏明灯,脚下的路明亮可见,笔直地通向他要去的地方。世上任何地方,他分明一眨眼便能到达,可他来到人间,早已经习惯像人一样,每一个要去的地方,都有一段无关紧要的路,可以让你思考或反悔。
      那座荒芜的老庙很快矗立在眼前。
      这庙曾是佛庙,如今却是土地庙。因为无人造访,轻易地更改也无人在意。
      伏江站在门口,仰头看着那神像的脸。那神像面上蛛网密布,像是个无面神。他走进庙里,手掌一翻,托起一团火光。那火光映得整个庙辉火明亮。光所照耀渡过的地方,尘埃拂去,蛛网烧没,焕然一新。
      蛛网从下至上燃烧,神像的脸露出了鼻,露出了眼睛。那是一张平凡无奇的面,就和人间所有雕刻的神像那般慈眉善目。
      但那神像眼睛似会动,它眼睛一低,便看向了伏江跟前。
      伏江跟前出现了一人。
      那人衣袂飘飘,花白长须,是个半高的老头。这是平福镇的土地爷。
      人不拜他,他也不会降灾,人来上香,他也不会祈福。他所做的只有三件事:第一是记录当地生老病死,与上天地府核对;第二是三缄其口,不能将这记录透露给任何不相关的人神;第三是所有仙神都必须遵守的——无论在凡间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也决不能插手。
      这仙职实在无趣。
      这么多年来,天地秩序安稳,凡间的妖魔鬼怪人都是在仙之下,就算人间大乱,只要没有破了神仙规矩的,便不算是大灾。
      他核对的数目从来无错,那就是无趣。
      今日太界上仙来,便让这平福镇的土地爷稍微觉得有趣。
      他从未接触过这位高高在上的仙人。
      土地爷不敢多想,只对伏江俯首:“太界上仙。”
      伏江开门见山:“等一下我问的话,我问一句,你答一句。你什么也别多问,如果榆丁问了,也什么都别多说。”
      那土地爷当然说是。
      伏江问:“告诉我沈长策的身世。”
      这个问题,土地爷早就知道总有一日会被人问起。
      他老实回答:“沈长策此人并非单纯的凡胎,他实为太界上仙无意造出的半个仙种。十六年前,沈徳之妻沈氏的阳寿在此处终了,孩子也胎死腹中。上仙当时在这庙中,因怜悯世人,叹息造化成他的魂魄,掌纹里的尘与死胎融作一体,他便死而复生。”
      他怔了半晌,原来两人之间缘分极深,密不可分。
      可伏江又问:“那他算是神么?”
      土地爷听了一愣,他早在仙众中听闻太界上仙行事怪异,这些东西他本该懂的,不知因何又来问自己。
      他揣摩着不得不答:“他只算是有仙缘罢了,就如清晏道人。说到底,哪个凡人不是上仙您的,哪个又不是仙种呢?”
      伏江点头,他又问土地爷:“原来他对我这般深重的执念,便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要如何才能让他——”
      土地爷等了许久,伏江却琢磨不出一个词,只能偷偷看伏江。
      伏江许久才道:“让他像淑莲那样,也知道疼。”
      土地爷想了一会儿,支吾道:“太界上仙若要断了那仙缘,沈长策便只有一死,因为沈氏孩子的魂魄十六年前已经轮回。也许并无办法······也可能那办法只有上仙能想到。”
      他抬头起来看伏江,这世上哪有太界上仙做不到的事······可眼前的他却好像不如传闻那般神通广大。
      伏江确实知道,却不是现在的“他”知道。
      他想了半天,突然道:“若我擅自斩断他的情欲会怎样?”
      土地爷瞪大眼睛:“上仙,这事从未有人做过,土地我实在不知道呀。”
      伏江却自言自语:“谁说没人做过?凡间的人信神,七情六欲不就是被斩断了五分?地狱孟婆汤可消弭记忆,可也有一道酷刑,是用以斩断欲念的,我用那办法篡改他的心念······他心中没有情爱,也许就不会被冲昏头脑。”
      土地爷听了地狱那道刑罚,忽地倒吸一口冷气,想必也是有所耳闻。
      他半天才吞吐道:“话是这么说······可人的记忆与欲念向来互相左右,地狱那道刑法向来与孟婆汤并下,因为记忆会生情。”
      伏江寻思道:“那我不如喂他喝下孟婆汤?”
      土地爷一时语塞,这勒令不许神仙逾距的太界上仙,是要以身试法不成?
      他还在想,却见伏江又低声道:“算了。”
      他话里好似有些惋惜。
      伏江又问土地:“篡改欲念,罪是不是更小?”
      都是罪,怎么还分大小?
      土地回答:“记忆与多人有关,情只和自己有关。篡改欲念罪小。”
      人间便有许多压抑欲念的东西,比如那神庙,比如那武大郎的招牌。上仙改一点,大约也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
      “那我要改他的欲,然后离开。我只是为了弥补自己的错,才做的那么一点点。只是一点点。”
      伏江说这话,听着像是在为自己狡辩。少年般本还青涩的脸上,竟然露出了自嘲的笑,做了一段时间的人,他也学会了狡猾地欺骗自己。
      旧庙恢复沉寂,伏江走出了那庙。繁密的树林之间,只有庙前一小片空地,也只能看到一小片天空。
      此时天色已晚,明月不再明亮——它恰好被一片飘渺的游云遮住。
      伏江拿出一片竹签,那是从土地爷那里拿到的。竹签上写着沈长策三个字,他又翻了一面,那一面刻着的是生辰八字。
      他手指在那生辰八字上,从上至下按压一道,像是要把那生辰八字印在指尖。接着他飞快地念了一段咒,那竹签里便忽然飞出一小点火光,落在指尖。
      伏江看了一眼那炽亮的火光,便觉得指尖又麻又痒,浑身血液滚烫,几乎想要把那点火光放在嘴边亲吻。
      借着这股不祥的冲动,他下了决心,指化成爪,要立刻把这东西碾碎!
      可就在手指紧缩,那火光即将碎在手中之际,他却还是没有碾下去。
      伏江盯着那点火光,只觉得眼花缭乱。他低下头,朝那火光轻轻一吹,那火光忽然像一点发光的尘,飘飘摇摇往林子里飞去。
      伏江看着它在这林子里漫无边际地游荡,停泊,在这人间里漫无边际地游荡、停泊。
      有的罪恶人人皆知,但它又实在很美。

      月上梢头。
      月光透在桌上,桌上两块桃花糕合在一起,便是人间的圆月。
      伏江不回来,沈长策便不点蜡烛。就像他没有出现之前,他家中白日是黑的,夜里也是黑的,因为实在没什么可看。
      难道他不该送出那精雕细琢的香炉?
      仿佛折磨自己所犯下的未知的错误,即使胡思乱想,沈长策依旧桌前等他。
      月光从桃花糕爬到了他的手上,又从手上爬到了他的衣上,再爬到了他的脚下。
      这次等得太久了。
      外边惊飞了一只夜鸟,沈长策突然慌忙站起来。可他又闷哼一声,双腿的伤一下被牵动,疼痛欲裂。
      他该迈开腿去找伏江,可脚下却像是生了根一般,举步艰难。
      沈长策把椅子拉开,往门外走去,却因为如针锥刺骨,身形狼狈。
      哐当!
      因为狭窄被堆叠在门边的瓶罐器具被撞了一地,篮子里的小狗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从篮子里醒来,在一旁叫个不停。
      沈长策拉开门,单薄的身子被茫茫的月光淹没。
      门前是月光的长河,有路两端,一端通往无人的集市,一端通往妖魔丛生的树林。他要往哪里找?
      去树林!
      树林背后是榆丁庙,庙是人与仙对话的地方,人的愿望通过袅袅的香通去天上。
      伏江离开了!
      沈长策终于要将希望寄托于仙的怜悯。
      他要成为伏江的信徒,让他亲吻他的脚趾,让他被渺小尘埃的臣服所逗笑。然后沈长策会从脚下吻上他的身体,伏江也许会把他当做探看身体淫乐的玩物,但他一样可以从他的回应里获得恩赐一般的满足。
      难道不该满足吗?庙里的人供奉一生,也未必能得到冷漠神仙的半点回应。可他却得到了。
      屋内,小狗突然尖锐又力竭地惨叫了一声!
      沈长策什么也没听到。他一双脚好似很疼,又好似没有知觉。
      灵魂飞到了身体的前方,硬拉着身体往前走。他可能会被带到天边,也可能会被带到地狱,因为世间万物,好像没有任何东西是他所留恋的。
      小狗在屋内虚弱地叫了一声!
      沈长策开始走了。他步伐蹒跚,影子也步伐蹒跚,好像地下的游魂。
      他腿脚从前很好,可在见到伏江那一日开始就每日况下,好似这愚钝的肉身永远追不上灵魂,最后终于在要找伏江时寸步难行。
      月光泻下,地上的影子也在拖着他,好似天意为难。可沈长策非要前行不可。
      小狗在屋内虚弱地叫了一声,又一声。
      明月被一片飘渺的游云遮住。
      下一刻,沈长策全身的劲一下抽空,灵魂刹住了脚。他狼狈地摔在了地上。
      好疼!
      一瞬间竟有蚀骨的剧痛涌灌进他的身体,只是一瞬间!他僵硬地趴在地上,突然不想追了,他的强烈被蒙上一层云,一层雾,开始麻木。
      不知过了多久,心的魔怔淡去,他突然闻到泥土的腥味,看到尘埃的渺小,也剧烈地感到了双腿的痛楚。
      他终于听到了小狗在屋内阵阵虚弱的哀叫。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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