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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留评论送红包辣~) ...

  •   鲜花与长剑,你选择握住哪个?

      春天雨水多,昨夜刚下过一场雨,空气里还弥漫着浓重的水汽,好像能通过鼻腔一直沁入到肺腑之中似的。
      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有升起,浓重的水汽和清晨的薄雾氤氲成团,眼前仿佛笼罩着一层轻纱,怎么也撩不开。

      花涴便是在弥漫的晨雾中驾马来到凌云城的。
      她奉六扇门门主之命,一路追赶从天牢逃脱的朝廷要犯至此,算来怎么也走了四五百里路,身下的马儿都累得蔫吧了,却还没能成功缉拿住逃犯回去。

      能够从看管森严的天牢逃脱,说明这次追赶的逃犯功夫不低,花涴已经做足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马蹄踏进凌云城,花涴眯起眼睛,仔细扫视身边所有可以藏人的地方——她是追着逃犯过来的,在进城之前,她还能通过背影辨认出逃犯逃走的方向,现在进了凌云城,逃犯的身影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想来他逃了这么久应该也累极了,定是找地方藏了起来。

      勒住缰绳,她熟练地驾驭马匹,小心翼翼的沿着青石板路往前走,眼神警惕发亮。

      有两个赶早卖东西的货郎从花涴身边经过,跟她朝着同一个方向走,彼此对视一眼,窃窃嘀咕道:“嘿老兄,前面骑马的姑娘是谁啊,我瞧着面生,凌云城里似乎没有这号人物。”

      凌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哪家哪户有什么出众人物大家都晓得。骑马的姑娘长得着实好看,也着实面生,应当不是本地人。
      另一个道:“我也不太清楚,是外边来的吧?你看她的穿着打扮,似乎是个官差,她莫不是外地来办事的女官差?”
      先前说话的偷偷打量花涴几眼,压低声音道:“这是什么世道啊,女孩子家家的不好生在家相夫教子,来属于男儿的官场上施展什么手脚,当真是阴阳颠倒。”

      他俩说话的声音不低,花涴听见了,但她没有和他们计较。打从她进六扇门开始便听多了这种话,早就俗了,要是哪天没了这种议论声她还觉得奇怪呢。
      她驾着马,注意力全放在寻找逃犯上面;两个卖货郎光顾着议论这个阴阳颠倒的世道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前面的路上躺着一个受伤的男子。

      要是花涴再不勒住马,估摸着这条街上马上就要上演血腥的一幕。

      受伤的男子尚不致死,他还有气儿,卖货郎议论的声音吵醒了他,拧着眉头睁开眼睛,他思绪混乱地想,什么官差什么姑娘?没等他再深入想一想,马蹄子冷不丁来到眼前,他吓了一跳,忙把自己当成只罐子,往旁边滚了一滚。

      许是受了伤的缘故,反应速度不够快,他的身子是滚过去了,可手还没有及时收回来。
      马蹄毫不留情地从他的手掌上踩过,有那么一瞬,他想到了醉香楼做的脱骨凤爪。

      疼!十指连心,马蹄子踩这一下可比身上所受之伤疼多了,他捂着手迭声叫唤道:“嗷嗷嗷!!!断了断了!!”
      端是无比凄厉,含冤几百年的女鬼都没他喊得透心彻骨。

      附近人家屋檐上挂着的铃铛开始发出“当当当”的声音,是他凄厉的叫声震的,还是风儿吹的,这一点无从考据。

      花涴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乍一听到这种惨绝人寰的叫声,她吓得一激灵,差点儿从马背上翻下来。把冲散的警惕心重新凝聚起来,花涴循着叫声下马,望着地上抱着手哀嚎的陌生人,她反手照着马头上拍了一掌,“完蛋,黑爷,你又把人家踩伤了。”
      黑爷是花涴的座驾,陪伴她已有五个年头,是匹过错累累的老马,三天之前它刚踩伤过人。

      花涴不知躺在地上这人先前已经受过伤,还以为是惯犯黑爷踩伤了人家,见他伤势不轻,她赶紧凑过去询问道:“这位——”看了看他因疼痛而扭曲的脸,见是位与她年岁差不多的少年郎,脸被血糊住了,看不太清楚,才继续道:“这位小哥,你还好吧?”
      躺在地上的少年郎抱着被马蹄子踩踏的那只手,哼哼道:“不···不好。”

      许是以为花涴放松了警惕,躲起来的逃犯倏然从藏身之地现身,足尖往地上轻轻一点,提脚站到房梁顶上,沿着瓦片蹭蹭蹭逃走。
      习武之人前胸后背都长着眼睛,见逃犯终于现身了,花涴猛地握住缰绳,快速翻身上马,顺手从兜里摸了两锭银子丢给地上的少年郎,快速道:“抱歉,我有公事在身,耽误不得,这两锭银子先给你,等我忙完公事一定会回来的!”

      两锭银子一前一后落在胸口,地上的少年显然怔住了,他没有想到,有一日也会有人用银子打发他。
      他这才想起去看骑马撞他的女子是谁。

      入目是一袭红色官服,衣裳略微偏大,遮盖住了少女姣好的身形,裙摆绣着浪花翻腾的图案,栩栩如生,似能激起水花似的。腰间系着一截黑白相间的带子,勾勒出腰肢轮廓,那衣带中间坠了枚玉佩,玉佩上有六个扇叶子,他看过一次,所以认得——是六扇门的令牌,出入六扇门得有它才行。

      啧,他挑了挑眉毛,不得了不得了,骑马撞他的是六扇门里的人,那里的人得罪不得,反正手没变成脱骨凤爪,他还是忍一忍吧,不与她计较。
      把银子收进怀里,他正要开口让骑马的女子离开,眼角余光不经意瞥到她的面容——是张清丽脱俗的脸,合该做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不该做六扇门的女捕快。

      他看她一眼,挪开眼,想到什么,又很快地抬起头再看一眼,突然,他愣住了。

      藏在脑海深处多年的那张脸与面前的这张脸完美重合,除却眉宇间的青涩退却不见外,其他五官几乎一模一样,没怎么变化。

      花涴见他骤然变了脸色,还以为他嫌钱少,又摸出几锭银子丢给他,转身欲走道:“再给你几锭,我真的有急事儿,办完事我便回来找你。”那两个货郎站在旁边看热闹,没有要走的意思,花涴一边盯着逃犯逃走的方向,一边低声对躺在地上的少年郎道:“我是六扇门的花涴,六扇门的人不会不负责任的,你且等我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花涴的错觉,少年在听到“花涴”两个字的时候勾了勾唇角,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再不追过去逃犯便要跑远了,花涴放弃思索为何在听到她的名字时他会开心地挑起唇角。

      脚心使劲蹬住马鞍,她准备先把黑爷丢在这儿,先去追赶逃犯,等把逃犯捆起来之后,再回来找黑爷。
      没等她跃身飞起,躺在地上的男子动作麻利地挪到黑爷旁边,伸出手,他拽住花涴的脚,硬生生把她拽了下来。

      很久很久之前,也有人这样和他说过这样的话,什么去办急事,办完了很快就回来,说完这些话以后,她再也没回来。
      他不会再上当了。

      拽着花涴的脚不让她离开,他不动声色地抠破身上已经干涸的伤口,让鲜红的血液重新渗出来,营造出一种凄凄惨惨的样子,“哎呀,好疼呀~”他故意委屈巴巴道:“手可能是断了,胳膊也让马蹄子踩流血了,是你的马儿踩伤的我,你可不准跑,要送我去医馆才行啊。”
      说罢,他用快要不行了的虚弱神情可怜巴巴地盯着花涴看。

      脚被他抓住了,花涴又坐回马背上,黑爷晃了晃马蹄子,有些不乐意。她焦急地望着逃犯愈来愈远的身影,试图把脚挣脱出来,“小哥,你快撒手啊,”她焦急道:“我已自报身份,你不用担心我逃走的,我说了会回来,便一定会回来。”
      抓住她脚脖子的少年不为所动,显然并不打算撒手。花涴急红了脸,这要是搁在寻常,她早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可今儿个是她的马儿撞了人在先,她不能如此粗鲁地对待一个伤患。

      她咬了咬嘴唇,眼角余光瞥见那两个卖货郎的表情很奇怪,好像···好像在替她默哀似的。

      可不得替她默哀咋的。

      花涴初到凌云城,自是不明白城里的情况,卖货郎整日游走街头吆喝,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对城里的事情再了解不过了。
      抓住花涴脚脖子的男子是凌云城城主的儿子,名唤越千城,这人是个十足不成器的纨绔公子,今年十八岁整,媳妇儿没讨一个,却整天和几个同样不上进的人混在一起,还组建了一个叫无仙派的黑恶势力,说是为了城中百姓排忧解难,其实是为城中百姓增添忧难。
      由于他是城主的儿子,凌云城里的百姓是敢怒不敢言,他们多希望某一日天降正义,来个大人物把越千城这个为祸一方的纨绔公子给收了,如此也好还地方安宁。

      这位官差打扮的姑娘撞到的人居然是地方一害越千城——两位卖货郎对视一眼,开始对花涴生出同情心——她的运气可真差啊。

      花涴在马上看得不清楚,他俩可是看得真真切切的,越千城的手臂方才根本没有血,他抠了抠才开始流血,这说明他手臂上的伤口不是刚得的。
      恭喜少城主又开辟一项新业务——碰瓷儿。

      当然,这件事他们知越千城知天知地知,只要越千城他爹还是凌云城的城主一日,他们便得忌讳他一日,所以虽然明知越千城在碰瓷儿,他们却不敢站出来伸张正义。

      挑着担子上的货物,他们最后望演技逼真的少城主一眼,忙赶在太阳升出来之前离开此处。

  • 作者有话要说:  打个广告~各位走过路过的小天使们去看看隔壁正在连载的文章吧~文名《我渣过的太子重生了》,文案如下:
    为报救命之恩,苏蕴娇不顾家人阻拦,执意退掉与太子的婚约,嫁给四皇子。
    她是大晋最有名望的高门贵女,本如娇花,骄纵爱哭,四皇子道他喜欢坚毅的女子,所以,直到被他和妾室联手害死,她也未敢在他面前哭过半声。
    死后多年,魂魄不散,她亲眼看到四皇子挤掉书呆子一般的太子,当了大晋下一任皇帝,欺辱她多年的妾室成了皇后,而苏家嫡系一脉,多人被斩首示众。
    重回执意退婚的那一日,睁开眼睛,苏蕴娇说的第一句话是:“父亲大人,孩儿反悔了,切莫退掉我与太子的婚约!”
    记忆里的太子池煊沉默寡言,真如书呆子一般,苏蕴娇决定履约嫁他,想方设法带“坏”他,救下他,也救下苏家。
    她爹闻言“哎呀”一声:“晚啦,今儿个早上圣人派使臣登门,说是太子执意退掉婚约,不愿娶你。”
    苏蕴娇:???
    池煊是被苏蕴娇活活气死的。
    他是大晋尊崇无比的太子爷,本该一生无忧,偏生没长眼睛,爱上了那个目中无人的骄纵贵女。
    他原本身体还算可以,有一年苏蕴娇掉进冰窟窿,为了救她,他跳入冰河,自此落下顽疾,身子一天不如一天。
    苏蕴娇非但不感恩,还执意退掉和他的婚约,宁愿与家族决裂,也要嫁给他的四弟。
    此后相见,她唤他“兄长”,他唤她“弟妹”。
    苏蕴娇身死的消息传来那晚,他思及她的所作所为,呓语般说出三个字:“蠢女人。”
    当晚,他吐出一口心头血,与她同日身亡。
    重活一世,池煊彻底改头换面,翌日的书呆子摇身变为权谋家,杀伐果断,狠辣绝情,心思深重到令人惧怕。
    他决意一心一意搞事业,离苏蕴娇远远儿的,再不管她的死活。
    后来,那位骄纵的贵女故意在他面前绊倒,她仰起巴掌大的小脸,哭哭啼啼道:“煊哥哥,你能不能扶我起来?”
    池煊怀疑有诈,他决定要仔仔细细思考详尽,再决定帮不帮她。
    一、二、三,池煊弯下腰,冷着脸抱起她,“烦死了。”
    下本开:我当六界吉祥物那些年(求预收啦)文案在此: 我叫扶华,是六界地位最高、年纪最大(划掉)的神,六界人当我是镇世的吉祥物,皆唤我“主母娘娘”。
    我有一个长相俊俏的徒弟,他叫凤溪,标准的美强惨,是个小可怜儿。我唤他乖乖徒儿,觉得他温柔听话;六界人唤他罗刹神君,说他杀人如麻。
    我不信,觉得六界人没眼光,冤枉我的乖徒儿。
    直到有一日,我头脑发昏,决定嫁给一个与我同辈的上古大神,体味一下世人口中的缱绻爱情。
    大婚当日,凤溪拎着赤血剑凌空而来,他的眼珠子通红通红,像我凤冠上的鸽子血宝石。
    赤血剑翻飞如花,不过须臾间,杀死了我的新郎,杀死了围观取乐的宾客。
    厅中血流成河,凤溪朝我伸出手,染血的面容上带着乖顺温柔的笑:“师尊,跟我走罢。”
    他拿出一块洁白无瑕的白布,笑着擦拭剑上的血,“六界之中,唯有凤溪才配站在您的身旁,对罢?”
    (文案第一人称,文章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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