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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在丙和丁被带走后,后续调查本来是不需要我参与的,毕竟我能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702寝室因为还有搜证的需要,暂时不方便住,舍监帮我换了一个寝室,把702寝室留给警方调查。

      在我收拾好东西搬进新寝室,以为可以脱离这个恐怖的杀人案件之后,警官却又找上门来,这次态度倒是友好许多,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排除了我的嫌疑?

      想想也是,我当时也是被激得有些慌了,才会以为我真的就成了唯一嫌疑人。

      虽然A大女宿的寝室内没有监控,但电梯、楼梯间跟顶楼是有的。

      顶楼作为案发现场,那边的监控他们一开始就看了。

      警官跟我简单说明了一下目前的调查情况。

      顶楼的监控确实拍到了嫌犯的身影,只是这个人穿着男版运动外套,松松地遮盖了身形,整张脸也遮得很严实,从画面中也只能从身形判断出这应该是名娇小的性……但这栋楼是女生寝室,要想从这点在住宿女学生中锁定嫌疑人,还是有一定的难度。

      之所以能排除我的嫌疑,也是因为楼梯与走道的监控确实拍到了嫌犯从一楼跟在乙身后上楼的身影,同时监控也能证明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离开过我所在的楼层。

      宿舍外的监控也拍到了宿舍的门是乙打开的,并且是她特地留门让嫌犯进到宿舍之中,门禁纪录的谜题解开了,但仅凭这些只能证明嫌犯并没有在门禁纪录上留下她的信息,要想锁定嫌犯的身份还需要更进一步的证据,于是警官这才找上了我。

      这位曾经怀疑过我的警官,在解释完这些之后,对着我笑得一脸灿烂。

      “小甲同志,感谢你之前为警方提供的线索。只是虽然我们能推敲出两名嫌疑人的犯案动机,但具体是怎么犯案,又或者还有其他可能……我们恐怕还需要其他的证据。”

      虽然我个人不想再跟这件事扯上关系,但身为良好市民,肯定要积极配合的!

      ……特别是在舍监就站在警官旁边的情况下。

      我扯起嘴角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请问警官,我需要做些什么呢?”

      在犯案动机上,丙作为乙的女友,肯定是不满乙在与她交往的同时还与多位不同人士交往,而丁则是因为爱慕丙于是对于乙感到嫉妒,所以起了杀心?

      原本如果只有我单方面的说词,是不能完全确定她们两人与乙之间的关系,只是因为警官偷偷在我身上放了窃听,听到丙丁二人争吵的对话内容,所以我这边的证词也被采纳了。

      接下来我还可以提供什么线索呢?

      警官见我配合,倒是直奔主题。

      “我们现在已经确定了第一案发现场是女舍顶楼,但从监控上看我们不能将嫌疑犯锁定在丙丁两人身上……手法是将关节捶碎之后再以利器进行切割……”

      “停停停!不用说得这么详细!”我头皮都要炸了!

      警官愣了下,轻咳一声:“抱歉习惯了!简而言之,钝器我们已经找到了,遗憾的是经过清理上面并没有留下能指认凶手的痕迹……利器目前还没找到,丁攻击丙时拿着的美工刀……虽然不可能但我们也拿去比对过了,并不是我们要找的凶器。

      找不到凶器就没办法从这边指向真正的凶手,所以我们需要再将时间线往前拉,来确定之前与乙接触的人到底有谁。

      目前的状况是是丙和丁为彼此互相作证不在场证明,没有人承认当天见了乙。”

      这倒是让我意外,丙跟丁虽然都不承认杀了乙,他们却双方都为彼此做了不在场证明……在丁意图持刀攻击丙之后,丙竟然还会为对方做不在场证明?

      可能是我思考的模样引来警官的注意,他停下来看向我,我也顺势接过话:“从我知道的情况来看,那天乙是去见了不知道哪个富二代,那个富二代是个男的,很显然能排除出去,所以你们找到这个富二代了?有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消息吗?”

      “我们透过乙的通讯纪录找到了这名男性,并确定了当天他确实有与乙见面,在吃完晚餐之后本来应该还有别的计划……”

      我想起来当天乙确实说了晚上不回寝室,所以我见到乙湿淋淋的回来还是很惊讶的。

      警官翻开他的小本本继续补充说道,“……但之后外面下起了大雨,他跟乙一起出了餐厅,乙不知道看到什么,突然神色慌张地说‘我想起我还有别的事,今天不行了,改天再约!’然后急急忙忙地跑走,当时应该是晚上九点多左右。我们调了餐厅的监控,证实了这名男性的说词。”

      “我们学校女宿的门禁是全天实施,没有门禁卡的人都不能进宿舍,门禁纪录上,我的纪录正好是出去吃晚餐又回来的时间。而乙进宿舍的时间是是十一点,从乙离开餐厅到我见到乙,有近两个小时的空白时间,她这段时间做了什么?”

      警官挑起眉,勾起嘴角:“这正是我们需要你协助调查的部分。”

      *

      略过案件侦查细节,警官领着我回到702寝室,

      A大寝室的布局,是寝室门对着四张并排的桌子,接着分为左右区块,衣柜再来是床,都是两两相对。

      警官首先让人把丙的电脑打开。

      “我们查了她的信箱,那封信已经被删除,但是下载过的档案在我们技术科同仁的帮助下已经成功还原,你看看是不是这些?”

      我把照片一张张浏览,确实是我那天看到的那些。

      “我们分析了这些照片的拍摄角度,虽然从照片上看起来像是偷拍,但明显有几张乙的视线是盯着拍摄者的,我们排出了照片时间线,我们有理由相信乙知道这个偷拍者的存在。”

      “咦?这么说的话,寄信的人……”

      警官点头:“是的,你之前的猜测很有可能是实情,这些照片是在乙的授意下拍摄,并且作为让丙‘知难而退’的道具被寄发到她的信箱。”

      “……那这个拍摄者是谁呢?”

      “我们正在比对照片地点,调出当地监控,可能还需要花费一点时间……”警官无奈地耸肩,“如果小甲同志能帮我们节省这部分的时间那真是帮了大忙!”

      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我能帮忙的话,那就是说,警官怀疑的拍摄者很可能就是我认识的人?丙不可能……

      “你们怀疑拍照的人是丁?”

      警官友好地弯了弯嘴角。

      “这、会吗?丁在宿舍的时候都很少跟乙说话,平常也是一副能不接触就不接触的样子……”

      我思考起乙和丁为了让丙死心达成交易的可能性,如果是乙主动提出这个要求的话……那还真有这个可能。

      丁虽然讨厌乙,但要是能让这两人分手,她甚至可能很乐意帮忙?

      “我们已经调阅过餐厅附近的监视器,很遗憾地并没有看到穿那件男式运动夹克的人,要想确认丙丁二人是否在餐厅附近出现,这部分的人像分析还得等技术组给我们通知,不过即便我们确认了他们二人到过餐厅,也只能针对这部份问话,并不能确定这两个人就是杀害乙的凶手。”

      “是因为她们都没有穿那件夹克吧?夹克有找到吗?”

      “夹克与凶器这两项关键性证据,我们的同仁都还在努力搜索……”

      我一边听着一边浏览这些照片,把我认得出来的场景都圈出来,照片下面已经标记上了时间跟地点。

      这么多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地点都找出来了……技术人员也是不轻松。

      “我也有几次撞见过乙约会,我跟丁算关系比较好的,所以我们很多时候也会一起行动……这几张我有印像,当时丁也在我旁边,我记得撞见的时候,丁都表现得非常激动,催着我回宿舍,拿了什么东西就跑出宿舍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原本以为她是又去找丙告状……现在想想如果是拿着相机去拍照的话,也有这个可能?”

      “我们已经找过丁的相机,手机也查过了,记忆卡里头并没有这些照片的残留档案,虽然我认为她就是拍照人的可能性非常高,却没有掌握到确切证据。”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怀疑丁呢?

      我顿时恍然大悟!

      “丙的那封信,信箱的登入IP位置是不是就在我们寝室!

      那如果排除我,只剩下乙跟丁,而从拍摄角度来看以及照片内乙的神情来看,乙肯定是知道这名拍照者的存在,甚至是有意无意地确认拍照者是否有确实拍到照片?

      这封信确实有可能是乙或者丁两人其中之一寄出的,乙是不缺钱但她忙着约会也没有时间,这么多张照片要在丙的信箱与电脑里头完成寄送,算上档案上传时间,肯定是能长时间使用她电脑的人。丙之前之所以会认定照片是丁寄的,肯地也查过了帐号IP登入情形。

      乙是没有时间做这些的,而且她也不喜欢做这种事,与其这么麻烦,她更乐意干脆继续晾着丙……

      如果是丁,那这样可能性就高上很多了,乙的目的是要丁知难而退,她让丁帮忙拍下她与其他人约会的照片,却不管丁要用什么方法让丙看到。丁因为之前丙已经烦了她不停地说乙的事,为了保持在丙面前的形象,丁肯定不想明说照片是她拍的,所以她选择用丙的电脑、丙的信箱寄送,丙的电脑密码肯定乙是知道的,信箱也是自动登入?那么,丁认为这么做可以让丙认为这封信是乙寄的,从而摆脱自己的嫌疑?”

      这么说来,寄照片跟拍照的人还真就是丁了?

      “……我有个疑问,拍照归拍照,这跟她杀人有绝对关系吗?”

      警官乐呵呵地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话一样,反问了我:“你都想出这么多了,可以再想想,丙已经发现照片并且呵斥丁的事情,乙知道了吗?”

      “……丁因为情敌被丙骂了,当然不想跟乙说明的,而我压根没想到要这件事有跟乙说的必要……乙不知道?”

      “所以乙极有可能在她约会前继续联络偷拍者,因为她还不清楚这个‘知难而退’的计划已经失败了。”

      我倒抽一口凉气:“如果拍照的人就是丁,乙会知道丁当天可能就在餐厅附近拍她……但当天乙回来问的却是丙?联系到她在餐厅门口突然离开的奇怪反应,她是不是看向了丁的位置!”

      “并且,这次也许丁并没有拍照,而是约了丙到现场,想让丙亲眼目睹自己女友出轨。”

      我瞪大眼睛:“乙回宿舍的时候问了我丙在不在,如果是丁把丙约出去的……既然乙看到了丙,那她是不是也该看到丁?”

      丙是不会对乙发怒的,她甚至都可能不会出现到乙面前!如果被乙看见了她们两个,那是不是丙已经处于愤怒到顾不上乙就在一旁?

      “这点我们还得等周边监控找到她们的身影才知道。但从你的室友关系分析中,我们能推测的是丙在个人情绪管理上是有些问题的,只是她在乙面前会控制得很好,在丁面前却会出现失控的情况。”

      警官用的是肯定语气,不像是在跟我确认。

      “……她打她了?”

      “可能性很高,我们在丁身上发现了不少伤痕,我们也询问过丁是否被丙施暴,但丁否认了,因为受的伤构不成什么重伤,如果丁不想告发丙,那警方这边也很难采取什么行动。”

      我站起来在寝室里头走了两圈,回头看向警官:“寝室的东西我可以动吗?”

      警官挑起眉:“可以是可以,现场我们已经搜证得差不多了,你不拿走的话都可以。”似乎是好奇我要找什么,警官背着手跟在我后头。

      我稍微翻了一下丁的床:“丙真的有病,我不太喜欢她,但丁吧……唔,怎么说,我原本还想着她可能哪天就醒悟过来了,没想到……”

      说到这我几乎已经认定了丁就是凶手。

      “这边没有,你们找过乙的相机吗?”我转头看了一下自己的床,“我睡在乙的上铺,所以爬上床之前免不了看几眼乙的床,她很少回来,太久的话会长灰尘。很奇怪的是,我有注意到她的床上有个地方像是常常有人去动,但我当时没多想……”

      果然,我从那个位置翻出了一台相机。

      “啊,确实没想到这个,你等一下,我戴上手套。”

      警官从口袋里掏出一双手套,修长的手指将白色的手套撑开,突地一只手就递到我面前来,我愣愣地把手上的相机包放到他手上。

      他像是被我的傻样逗乐了,一边拉开相机包的拉链,一边勾起嘴角。

      我窘得捏住自己的手。

      “有吗?照片。”

      记忆卡没拔,打开里头,看到的确实是从丙电脑中还原出来的照片:“一模一样,可真有你的!”

      相机送回警局鉴定,上面确实残留不少指纹,经比对,确认了上面的指纹有很大一部分属于丁。

      “乙虽然比较花心,人倒也还行,如果因为自己的委托害得丁被丙殴打,不可能放着不管,目击了那个场面之后她很有可能会想办法帮丁逃走……那她回到宿舍第一句话先问丙在不在,然后才进来,并且有点受到惊吓的模样,很符合我们目前的推测?”

      “我们调查监控的时候以乙为主要追踪目标,调查她的路径,但当天晚上下了大雨,对我们在行动路径的调查上面确实有一定的影响。多等一些时间是可以锁定到凶手的,但如果能缩小范围的话确实是方便很多。”

      “从她离开餐厅到撞见丙和丁,假设她缠住了丙,让丁有时间跑走……这部份应该没问题吧?”

      “嗯,你继续。”

      “乙跟丙分开后回到宿舍,期间肯定是没有再看到过丙的,不然乙回来后也不会第一句就问丙在不在……那么她为什么没有问丁呢?会不会是丁跑走后,又跟乙撞上了?乙知道丁在哪里,所以她并没有问丁?

      这个男式运动外套像是是防风防雨的款式,不只是因为下雨,也是因为怕再被丙认出来的伪装……从餐厅到宿舍这段路程,不太近,餐厅附近有卖运动外套的店吗?”

      警官颔首:“有的,就离餐厅只隔一条街。我们已经查过,购买人是乙,店内监控并没有看到丁。”

      “如果只有乙一个人,她肯定会选择找间饭店过一晚上,但她没有……却选择回到宿舍,如果是丁在旁边呢?她可以说她没带那么多钱……刷卡?总之丁找到了理由让乙答应不要去住饭店……

      乙抗拒回到宿舍因为她不想见到丙,这时候丁要怎么说服她?是了‘借住其他寝室’!丁当天晚上说的,要借住到隔壁寝室!我就想乙很少待在宿舍,跟邻近寝室都不熟悉怎么开口说要借住?如果是丁,是丁的话就可以借得到!”

      “在进到女宿的监控后,嫌犯一直缀在乙身后,距离不近,我们想过乙不知情的可能……”

      “但如果是丁的话!很有可能乙之所以走在前头让丁远远跟着,其实是为了帮丁探路,看丙是不是人已经回到宿舍了!”

      “乙认识这个人,并且有一定程度上的信任,所以才能被骗上顶楼。”

      “加上事发之前丙和丁起了冲突,丁又长时间对乙怀恨在心,丁对乙的帮忙不以为然,甚至将之视为罪魁祸首,在遭受到丙的暴力对待之后,下手杀了乙!”

      我的天啊!

      “致命伤是在气管,凶嫌趁其不备一刀毙命,等被害人失去力气,便将之分尸。”

      “……那我们还差什么才能把人给抓起来?”

      “作案凶器,还有证明凶手身份的那件外套。”

      ……凶器,如果要分尸的话肯定是利器的,“餐厅附近有地方卖刀吗?”

      “……没有,不过我想是不是有可能是别家餐厅厨房遗失了刀具?那条街上有很多餐厅。”

      “我知道了!丙打工的地方!丙没空的时候丁偶尔会帮他代班,如果认识的话可以混进去,看看他们那边有没有刀具少了!”我报出了丙打工的餐厅店名。

      “我让人去查!”

      这么恐怖的人还是赶紧抓起来吧!

      “监控上有看到穿外套的人出去吗?”

      “出去了,不然我们就会从监控里看到没有门禁纪录的丁了。”

      我咬着指甲思考,男式外套大,要遮掩东西方便,凶器可能被夹带出去了,在监控死角的地方被丢掉,问题是,警方已经翻遍宿舍附近都没有发现凶器,有没有只有学生才知道的地方?

      那个藏匿地点不容易被人发现,但大家都默契地知道那里,因为还是放假时间,没有人使用,所以还有时间可以藏?或者是平常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的地方?

      因为是根本不会背注意到的地方,等到丁从警局回来之后,多的是时间把这两样东西处理掉,到时候就算怀疑她,也没有直接证据指明她就是凶手,那转圜余地可就大了……等等我想到了!

      我猛地转头看向身旁的人:“警官!请跟我走一趟!”

      警官被我的话呛得咳出声,我也不管,拉着他就往寝室外跑,跑到女宿舍外。

      宿舍两旁各种着一排树,有一棵树底下有个不容易发现的洞,学生路过的时候偶尔会被树底下窜出的小动物吓一跳,这个地方刚好就在宿舍大门监控摄影机的正后方!

      我打开手机内置的手电筒一照,嘿嘿一片,我拿了跟树枝试着戳了戳……果然,树根下面塞着用塑胶袋包着的什么东西。

      警官小心翼翼地将塑胶袋拉了出来,拍干净上面的土,打开之后,果然发现了清洗过的刀具跟运动外套。

      将证物送回鉴定,结果很快就会出来。

      案子差不多就能结了,警官高兴地拍了拍我的头:“做得好!”

      我嘿嘿傻笑着。

      笑着笑着,我突然发现一件事,外套跟刀上面都没有血迹,很明显就清洗过了,那那那……丁是在哪里洗的?

      我目光呆滞地看向警官:

      “我突然发现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丁在杀人之后,也没有离开宿舍的门禁纪录吧?那在她蹭着早上有人离开宿舍之前的这段时间,她……在哪里?”

      我心里突然有很不好的预感,觉得我可能不想听到那个答案。

      警官迟疑了会:“唔,走道监控确实是拍到了她去哪……”他看着我的眼神带起了一丝丝怜悯,“是进了你们寝室,不然我们怎么会直接锁定702寝室的人呢?”

      “……警官,你们那有女警官的宿舍……方便留我几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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