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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遇 ...

  •   荒废年华,容貌毁尽,无家可归,从锦衣玉食的世家公子变成宫里太监轮流着玩的娈童,那时候的秦淮,不知道,这喧哗的世间,还有什么是值得他去留恋的。

      沐浴更衣,焚香祷告,秦淮穿上白色的华服,独自租了一条船,想着就这样跳下秦淮河,干干净净的去了。可惜,老天终究不是那么心善,喜欢折腾人。

      水跳了,却没有死,救他上来的,是一个小姑娘。走路一瘸一拐的,还有那裤脚下因走动露出来的血痕,只是那双手和脸却保养的很好,一看,秦淮就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风月场所训练不听话的雏妓有种常见的方式,其中一种叫做,大猫不打人就是这其中的一种——把猫塞,进女子的裤脚,然后系紧裤脚,用鸡毛掸子狠狠的打着猫儿,猫儿疼痛,自然会伸出爪子抓挠。当年刘公公也素爱这种玩法,时常在在猫的指甲之中放各色助兴的药,然后看着那些娈童在地上打滚,□□着。

      抬眼望去,只见那个面容姣好的女子顶着一对乱糟糟的头发,咬着牙,将布条放到嘴里,利索拉起裤脚,秦淮都能听见粘着肉的裤脚从肉上脱离的声音,空气之中是混合着血的脂粉味,血从光滑的裤脚落下,别样妖艳.....

      秦淮看着那位姑娘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直接拔开瓶盖,看也不看直接将药粉倒在脚上,如果不是鼻尖的汗滴和那微微颤抖的身子,秦淮身子觉得,那姑娘都感觉不到痛。其实,那种淡黄色的药粉极为珍贵,是疗伤的圣药,在帝都的时候,秦淮身上伤痕累累的时候,就会常常用那种药粉,伤口好的很快,但是,却会让人疼的死去活来。

      “你又何必救我上来。”

      那位姑娘上好药,直接坐到了椅子上,把嘴里的布吐到了一边,大口喝起了茶,似乎没有看见秦淮这个大活人。

      “我是一心求死,想在秦淮河死的干干净净的。”

      那位姑娘却没有理会秦淮,一口气喝了好多水,似乎才发现秦淮的存在。

      “早知道我就不救你了。”

      对方开口了,只是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语气里也是冷冷的。只消这一句话,秦淮就知道,眼前这个人,只要不死,只怕将来会是这金陵城最有名的花魁了。眉目如画,声音动听,身段销,魂。这三点,是成为花魁的必备条件,要想成为顶级花魁,名扬金陵,却是不够的。金陵依水而居,自古不缺美人,就算人间绝色,每年也能找出许多。可是,却很少有人能有眼前之人这样的特点:声音似山涧清泉,空灵没有沾染红尘味道;眉目精致却疏离,没有世家小姐或者说红尘女子的温婉贤淑,动作却是有着男子的干净利落。最重要的是骨子里有种从灵魂深处露出来的高贵与不屈服,而男人,都有着征,服的欲,望,这样的一个人,生在风尘,注定是所有男子的重点关照的。

      “你可以把我丢下去。”

      “我也想,”对方开口说道,“你衣着华丽,就连熏香都是在这金陵城千金难求的。”

      “你这样的人,我惹不起。”

      这句话的后面,却是带着暗藏的羡慕。

      羡慕?

      秦淮听出这句话,嘴角不禁挂上了一个自嘲的笑。

      “你走吧。”

      女子也没有废话,直接唤人进来,将秦淮给请了出去。

      出门就看见从帝都带来的小厮,一番的碎碎念和挂念,秦淮虽然没有理会,却也应付着,看着渐渐远去的画舫,秦淮若有所思。

      “去打听打听那个女子。”

      “诺。”

      消息来得很快,那位画舫之中时秦淮楼的重点培养的对象——雏妓胭脂。

      这位雏妓胭脂原名叫做顾念真,一家三口,头上还有一个姐姐顾念春。在顾念真很小的时候,顾念春为了养活家里人,把自己卖到了秦淮楼,当年在金陵也是盛极一时,然而,好景不长,顾念春在秦淮楼死在了恩客手里。那时候顾念真才六岁,孤儿寡母的撑过了三年,顾念真的母亲常年卧病,终究还是走上了自家姐姐顾念春的老路——卖身秦淮楼。

      对于这位雏妓胭脂,秦淮楼是赚足了噱头,原本打算十三岁登台□□的,却足足提前一年就传出了消息。

      至于今日救他之举,秦淮转眼就想明白了,不禁同情对方选错了人。可是,秦淮却没有明白,同情与好奇,从来都是一段感情最初开始的萌芽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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