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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闲聊 ...

  •   王小柳跟刘芳呆在一起的时间多了,也对这小姑感到十分惊奇,明明是六岁就该没了的人,现在还活的好好的,可不就让人惊讶嘛!

      近距离相处了一段日子,刘芳也大概摸清楚了王小柳这个人,人勤快温顺,小心思有,坏心思没多少,十分贤惠,看起来还不错。

      这路啊,越往南走,雪逐渐没有了踪影,雨水却越多,河里的水都没有结冰,天气也越来越热,刘家一行人都脱掉了棉衣棉裤,只在外面穿上了一件夹袄。

      这两个半月里,刘芳可不是一点收获都没有。看王小柳这个人,就知道不是提防心重的,她是左敲右推,总算从她嘴里套出点东西来。

      王小柳似乎对他们离开景县南下这一做法,十分赞同,甚至有时候有几分庆幸。

      起初她是以为他们刘家留在大柳树村会受到迫害,现在躲掉了的缘故,但后来发现压根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好像在王小柳看来景县乃至广阳郡都不怎么安全,离开才是正确的选择。

      一个郡都不安全,需要逃命,那是为什么,不就是战争吗?莫非近两年会有战事发生?

      可刘芳有一点还不明白,如果景县有战事波及,那为什么王小柳不劝王家人跟着他们走呢,说不通嘛!

      不,刘芳灵机一动,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王小柳压根就不在乎王家人,还是拿不定主意,还要再试探一下。

      “永墨媳妇,还有半个月就要到临海府城了,你觉得咱家是在城里定居好,还是去乡下好?”

      王小柳笑了笑,“小姑,咱家在哪定居,我这说了也不算啊!”不知道为什么,小姑一路上总喜欢和她说话。

      “哎,我们这不是说笑嘛!不作数的,你就说你想在哪?”你不说说我怎么知道你的想法。

      要是往年,王小柳肯定是想在城里住的,城里啥都比乡下好,想买啥就买啥,可她这不是重生了么,她可不想住在城里,不想成为蛮族的刀下鬼。

      虽然不知道那些蛮子会不会打到这么南边来,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乡下要好点,要是让她选,她肯定离城远远的。

      刘家还没有她发话的地方,她也只能看着,可小姑要是听进去她的话,没准这事就成了。

      “小姑,那我说了你可别笑话我。”

      “不笑话,你快说吧!”真磨叽。

      “我还是觉得乡下好。那城里有啥好,吃根菜都要钱。咱要是定居在村子里,吃用都能自己种,不花钱不说,住的离城远了,也不怕,咱家有这么多头牛,还能拉客挣钱呢!”

      “拉客挣钱?那住城里不是更方便吗?”刘芳假装疑问,没办法,这理由太拙劣了。

      王小柳顿了顿,有点尴尬,“住城里,咱家这么多人,花销可大了。咱景县不是有个山后村吗,就在咱村的山背后,那个村子周围东西可不少,就是离城远,运不出来,我就想啊,咱家有四头牛,劳力也足,要是咱家能定居到这样子的村子,那不可劲儿发财吗?”

      刘芳又多问了几句,发现王小柳十分想要定居到偏僻一点的地方,最好是离城远一点的地方。

      这样子的话,那十有八九是城市不宜居住,有危险呗,不然正常人谁想在那些地方住啊!城市危险,离城近的村子也不好,那不是战事是什么?

      要是有战事,那必然是天下大乱,要么是北方蛮族入侵,要么就是天下四分五裂,搞内乱,嗯,两者皆有可能。

      李春华走累了打算上车坐坐,这每天坐车把她这把老骨头折腾得不轻。王小柳趁机下车,跟着奶奶婆婆坐在一起,压力太大,让她总有一种被人看穿了的感觉。

      “乖女,你跟她说那些做什么,咱家在哪定居,她说了也不算。等到了府城,和商队分开后,我们就投奔我那个小姐妹。你就别想那么多了,看你这眼下青的,赶紧躺下补个眠。”刘光远也跟着附和,昨晚在荒郊野岭露宿的,女儿肯定没睡好。

      “娘,我就是和她说着玩。闲得慌嘛!”刘芳顺着李春花的意思躺下。

      “那你现在再睡会儿。”语气十分宠溺,刘芳有点无奈,她都十五了,李春华还哄她,怪不好意思的。丫的,真是长大了么。

      你还别说,还真是有点困,这几个月来,她就没休息好,不仅黑眼圈出来了,脸也晒黑了好多,冬天太阳不大,但是也晒人,她不好意思戴草帽,压根就不能防晒。

      别人都没这个想法,她一个要及笄的女孩要是这般特立独行,在这个时候可不是什么好事,商队可有好几十个壮年男人,她已经够吸引眼球的了,再出格点,谁知道会惹出什么乱子,一般好看也是好看呢。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话还真没错。古代的劳动妇女真的不好看,不是说她们五官长得不好,实在是,哎,就拿她四嫂何小妹来说吧!

      何小妹的长相身条要是搁现代,那妥妥的大美人,五官相当明艳,就是皮肤太差。

      因为每天要干农活,一直风吹日晒的,她衣服遮住的地方比较白,露在外面的皮肤黄的发黑,十分粗糙。她这样的条件都这样了,更别说其他的女人了。

      她们十分节省,舍不得花钱,平日里连面脂都舍不得用,更别说其他的东西了,一直都是素面朝天的,长此以往,怎么能好看起来嘛。

      更别说在乡下大环境影响人,年轻的媳妇还有点羞意,隔几天就打理一下自己。

      要是到了儿子要娶妻的年纪,那就自认为是做婆婆的了,十天半个月才洗一次头,更加不注重自己的外表了。要是做了奶奶,那就变本加厉了,头上生了虱子,身上长了跳蚤,都能面不改色的弄下来,扔进嘴里嚼了。

      很多时候,刘芳都不惊讶,他们的汉子去找娼、妇,光是人家会打扮,爱干净就足够吸引男人了。

      就是再舍不得花钱,弄干净自己,总是做得到的吧,可村里的女人有恃无恐,根本就不在意,男人一旦嫌弃,就是又抓又挠,骂天骂地的,何苦来哉!

      这也是刘芳在大柳树村不愿意出门的原因之一,时间久了,总会被环境同化,她害怕有一天也大声说话、叫骂,不注意卫生,一言不合就跟人打架,把嘴里的浓痰吐在别人脸上,那样自然、本真的状态,会让她迷失自我的。

      刘芳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怎么把她给忘记了呢。

      “娘,咱走的时候,五嫂知道吗?”

      李春华看着女儿的迷糊样眼里满是笑意:“现在才想起来,早干嘛去了!”说完还伸出根手指点了点刘芳的额头。

      刘芳无奈,这能怪她吗。“娘,您就告诉我吧!娘~”

      “家里人都知道,就你不知道呀!”对女儿的撒娇很是受用,“咱走的前三天,你那前五嫂来咱家了,娘没准她进门。”

      “那后来呢?”

      “当日她那样子的行为,娘可一直记着呢。娘一想起她离家第三天就得了瘟疫就一阵后怕,得亏是有神迹,不然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呢!她不在意咱家的人,就算了,连永壮都不在意,这样的媳妇,我是不会让你五哥再要了,走之前就给了休书。你五哥他们来求情,我也允了,如果她当时自己拿着包袱跟我们走,就一笔勾销,咱等了很久,人家没来,那还有什么想头。”说完是一阵唏嘘。

      原来如此,“怪不得永壮一直恹恹的,我还当他是赶路累的。娘,现在赶路,不方便,那等我们安定下来,五哥他们以后还会不会跟您闹啊!”要是把这账算在她头上,她得怄死。

      李春华不以为意地说:“闹?他们闹不起来的。等安定下来,娘就再给你五哥说一门亲事,包管他闹不起来。”

      好吧,您高,您厉害!

  •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乡下真的没有种田文描写的那么好,有个三分之一就不错了。
    光是这个卫生习惯,就能让很多人反感,我就很反感人随地吐痰。
    没别的意思,就是吐槽一下那些美好的种田文!
    没种过田,那是不知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没个歇空的,遇到农忙,就能把人累脱一层皮。
    乡下环境倒是挺优美的,空气也新鲜,就是虫子、蛇之类的比较多。夏天起早点去干活,蚊子就能爬一腿杆,一巴掌拍下去,全是血。
    所以啊,还是城市好,城市适合星期一到星期五,乡下适合星期六、星期天。
    无聊话哈,别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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