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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常 ...

  •   距离刘芳学习织布已经半年了,目前来看,已经学有小成了。织布是一项精细活,织棉布尤甚,但其实也就是会者不难,难着不会,讲究的就是个眼亮手快、熟能生巧。

      因她有精神力加成,只是半年她就织出了细腻平滑的棉布了,棉布质量好,一匹算下来能投个四十文钱。可惜她四嫂会的棉布织法少,要是会织府绸,那一匹布的价钱就能翻上好几倍。

      织布是刘家众媳妇赚钱的来路,刘家媳妇们都是勤快人,每天干完活后,一有空闲就织布,干得快的,一天半就能织一匹布。

      当然了,冯秀秀除外,她不会织布,她娘家是早先从山里搬出来的猎户,都不是精细人,就连做衣服的手艺都要差上其他妯娌一大截,更别说踩织布机了。

      织布机这玩意儿,在农家也算是个稀罕玩意儿,就是普通木料的也要个八百钱左右,但是这是其他人家,在刘家却有很多,至少除了五房,每房都有一架。刘家是木匠,附近几个村落的织布机,都是他们打的。

      刘芳也有一架,平时就放在她屋子靠门的地方,她每个月会用五六天,是固定的,按一天一匹布来算,她一个月要织四匹麻布,两到三匹棉布,当然刘芳精神力强,速度快,织一匹布也就花上大半天。

      她织布不是为了卖钱,所以不用像她的嫂嫂们那样拼,之前为了练手织的布,都给她的哥哥侄儿做了衣服鞋子了。

      刘家虽然也时常织布,但是很少会留给自家用,因为都不会染布。即使要染,也只会去找那种深色的黑、蓝色的草,染出来虽不均匀,但是也能穿,这只限于男人,刘家的女人们是不喜欢的。

      所以刘家人穿的衣裳大多数还是在布行买的染过色的麻布,麻布便宜,基本上五六十文就能买上一匹,当然像赵翠芬这样节俭的,买的都是陈年或是织染不均匀的麻布,只要三十文一匹,挑好的选一选,也还好。

      今年又是一个寒冬,虽然还没有下雪,但是北风刮得猛烈,吹得人脸颊疼。织布这个技能,刘芳学会了,暂时可以放一边了,下面要做的就是学做饭。一个乡下媳妇,不能不会做饭,家里来客人了,是需要媳妇做席面的。对刘芳来说,不拘怎样,做饭多少是要会一点的,不说多好吃,能做个大众水平,就不错了。

      李春华做饭很好吃,她这手艺是在府里时特意跟厨娘学的,会的菜不多,五六种而已,寻常的点心,也会三四种。不是人家不肯教,主要是她绣花必须得手嫩,不能有薄茧,不然会刮花绣面。

      这些厨艺,李春华只教了大儿媳四道菜,就这样还没教完,她自己还留了一手,点心法子更是一个没教。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虽然刘家不存在这种情况,但是李春华是不会让人取代自己的。

      就该这样,让儿子媳妇们对自己时时保留尊敬,好叫知道别把她当村里的那些没见识的老太婆糊弄。她的这些手艺,传给儿媳妇还好说,好歹是自家人,要是给孙女学去,那就是别家的了,乖女除外。

      尽管这样,李春华的手艺还是给孙女们带来好处,她虽然没教孙女,但是她儿媳妇们教了,好歹是自己女儿,但凡学上一些,也比村里别家闺女好。

      所以刘家闺女是不愁嫁的,行情好,刘家大院还没长成的女孩也只有刘芳和四房的刘红了,刘青早在两个月前就嫁出去了,搬出去的二房除了刚嫁的二丫刘兰花,也还有三个丫头。

      说起二房,变化大了,他们果然是找到赚钱法子了,跑到城里租了一间铺面卖冒菜,吃的人很多,一天的流水不少,刘芳也去吃过,一吃她便知道怎么回事了。不说她,刘家众人心里都有点怀疑。

      冒菜是加了灵液的,刘家人曾经喝了几年稀释的灵液水,都记着那股能让人舒畅的甜味呢!只是后来没有了,也就没在意了,但是都记着呢。

      加了灵液的冒菜,的确很好吃,只是这法子太过冒险,要是被有心的医术高超的大夫发现了,估计二房吃不了兜着走。不能因地制宜的融入这个时代,那终将得不偿失,刘杏花可见还是蠢的。

      二房挣了钱,其他几房还是有些嫉妒的,但自家又没那个本事,所以也没法,但都觉得二房是个内里藏奸的,因此不喜的种子也就此埋下了。

      最近刘芳倒没时间去关注刘杏花的事了,刘杏花再怎么蹦跶,只要不是灭族,基本上就挨不上什么事了。

      “娘,你帮我尝尝我这道点心做的怎么样?我瞧着还差点什么。”刘芳端着自己刚做的点心出来了,想让李春华帮着看看还有什么不足,她这几日天天做,都发现不了差别了。

      “乖女,这味道还不错,比昨天的要好吃不少。娘明天再教你另一道点心。”

      “好啊,辛苦娘了。我去拿给爹尝一下。”说完刘芳就高兴的离开了,等明天把最后一道点心学完,她的厨艺课就可以结业了,开心!

      其实刘芳也有些不可置信,如果不是来了古代,她绝对不会相信她能这么勤快。

      是的,就是勤快,她会自己洗自己的衣服,自己打扫自己的房间,连续好几个小时不停地织布,花好些天的时间专心地做绣活,不厌其烦地做菜做点心,以后可能会去喂鸡喂猪,可能还会跟着嫂子侄女走上好长一段时间去挖野菜,我的天,这还是我吗?

      尽管每个人的勤快标准不一样,但刘芳的起点低啊,从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懒人,到一个干起活来还算有点心得的勤快人,她差的就是一个穿越啊!

      刘芳觉得日头有点不对,昨年这个时候,已经是大雪纷飞了,今年不说雪没见着,就是雨,也从秋收后,都没怎么看见,地里的麦苗有些发干。

      刘芳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杞人忧天,冬季天干也很常见,但是她的直觉一向是不会错的。以后还是分点心去围观一下王小柳,看她有什么动作。

      若是真有个什么天灾,这些积年的老农肯定会察觉出来,毕竟二十年前,也是有过灾荒的。
      等刘芳再次意识到情况可能有点不妙的时候,已是四月份了。这一次,还多亏了王小柳。

      她和刘红去山上捡柴,刘红占大头,她占小头,她主要是去山上玩。她远远地看见了王小柳的身影,就随便扯了一个谎,和刘红分开了。

      她一路跟着王小柳,走了好一会儿,发现王小柳蹲在山腰的水潭边,没做什么,就单纯的玩了一会儿水。她耐心地等王小柳走后,跑到水潭边一看,好家伙,果然是有空间的,水位至少下降了十公分。

      要那么多水干什么,鲜见的,是有旱灾来了吧!

      一直等到麦子都收完了,天还没下过雨,不过不耽误夏收,大柳树村紧靠大河,天虽干,但灌溉的水还是有的,一亩地麦子只比昨年少收了三斗,也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时间不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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