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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恨之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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戮华营里,除了教官,就是新手,新手有三种:被歹人拐卖的倒霉蛋,主上选来的孤儿,自投门下的神经病。
我就是第三种。
我当时确实有些神志不清,想着——
以情杀人,以剑屠宅,我便是无情道上绝情客,与杀手何意?
或许杀手才是我的天职,而不是侠女。
我忽然想起司徒家大少爷癫狂散发的模样。
他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犹在耳畔,声声震心。
“你为什么不连我一起杀了?!!”他大吼着,双目流出汩汩的鲜血,因惊怒,他刹那间就瞎了,无法看见丈外木棉花下的我。
那几株木棉花是他千辛万苦帮我种下的。他数次托人从琼崖带来树苗,但起初种下一过冬就枯死,后来他意识到木棉喜热畏寒的问题,整日里研究岭南花木志,学了各种树苗栽培与保暖法,方使得这木棉花能在北方生长。木棉挨北国寒冷的冬天,便能在春天开出艳烈凄艳的花。
他那么喜欢我,冲我,终究是我负了他。
“为什么,黎恋光,你出来!杀了我把!既然屠门,为何不屠个干净?我是司徒家嫡子司徒瑰!杀了我,以绝后患吧,否则我将追杀你至天涯海角!!!”
他过去从来不大声说话,即便面对敌人,也保持着君子风度,那时却如同疯了一般,声嘶力竭。
司徒瑰的墨发无风自动,妖异地缭乱舞动。他身体爆发出巨大的真劲,衣衫鼓起。
不可能!
司徒瑰不是武学废材吗?
他家里人不是从不给他心法练的么?
当时我只顾惊讶,心下仓惶,便逃离是非之地。
司徒瑰以魔入道,从此那个只会耍剑招的无能公子不见了,只有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魔侠。
明眼人都能看出司徒瑰是走火入魔之人,他眉心有三道狭长红痕,组合在一起,宛若一株业火红莲;左右眼角都有三个红点,像是血泪不坠。本清丽俊秀的容貌,因此变得如妖孽般绝艳。
司徒家与我有血海深仇,但我当时不杀司徒瑰,理由有三:
一,他其实是司徒家抱养的孩子,真正的司徒家大少爷孩提时被拐,再没被找到,恐怕早就死在外头了。
(后来,我在戮华营认识了一个人,他说模糊记得自己出生在一个大户人家,爹娘都是儒侠,母亲舞剑时父亲便舞文,父亲耍刀时候母亲便抚琴,煞是有趣,这情景跟我在司徒家看到的情景一枝。而这个人,代号润光。)
二,我爱上了他。
三,我看出,当时我就打不过他。
如今,十年倥偬,主上给我最后的考验,竟然是让我杀他!莫不是,主上查到了什么?以为我还爱着他,生怕我成了副团主还有弱项,给聂政团带来危机吗?还是说,他根本希望我死在这场战斗中?
不管如何,司徒瑰我杀定了!
以前的理由都不成立了。
至于到底能不能胜过他,我还是有一成把握的。
仅仅一成。
这一成,赌的是他的心和我的心。
一个因情入魔之人,怎么比得过一个绝情绝义之人?
多少剑客死于刹那心软,瞬间情动?
我莞尔一笑,自信非凡。
多少人死在这一笑里?
又有多少人,死于我石榴裙中剑?
王公王孙、豪侠豪客,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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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易了容,化妆成二八姑娘,一袭轻纱留仙裙,身后跟着仆子三四个,做出深闺千金出门礼佛的假象。
我自称柳霏霏,琼崖知府之女,远道而来,为的是见一见与自己指腹为婚的未婚夫。
柳霏霏的容貌依稀有我少时影子,端是明艳生香,可爱动人,梨涡浅浅,醉人心扉。
我一生从未丑过,即使血染白纱时,即使人咒我修罗转世时。
巫山,忘尘寺。
无魄不是一般小僧,装作一般香客的我自然看不见,我仗着自己年轻的皮囊,佯装顽皮,潜入经堂。
和尚们诵经很是专心,或许也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但他们不屑于理我,在他们心中,佛祖最重要。
但曾经是剑魔的他抬头了,失焦的墨瞳对上了我的视线。
我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这番精心易容白费了,司徒瑰的眼睛始终没有好。
江湖人从来没说起“司徒瑰是个瞎子。”的事实,许是不敢,许是没发现。
高手,即便没有了眼睛依然行动自如、随手杀人。谁知瞎了没?
我可确信他看不见,因为那双眼睛曾焕发出与日夺辉的光,曾比漫天银河还璀璨。
那是一个眼睛像星星的男孩。
那是一个笑容如春雨的少年。
那是一个温柔如幻梦的人。
他面容成熟了许多,温润的线条被时光凿成了立体的模样。
他剃了个大光头,九个戒疤。
变化如此之大,可我还是立即确信,那就是司徒瑰。
我对润光说,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闭起眼睛,脑海里确实也无法浮现他的身影。
但他一出现,我便知道,那就是是他。
或许来世…他褪去今生音容,我依然一见到就能认出他来。
我忍下心头如潮汹涌的悸动,趴在窗台上,莞尔笑道:“好俊俏的和尚,要是能带走做夫婿该多好~”
时值仲春,庭中桃花灼灼,夺了菩提颜色。
你好,司徒家的大少爷,请问你还认得我么?你还记得那个杀了你全家的黎恋光么?
心中那股怀恋宛若阴暗腐土里生长的水晶兰,汲死而生,向月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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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里有落叶、落花和尘埃,看来这寺中小沙弥时常偷懒啊。
“你不用再伪装了,我知道是你,黎施主。”
这是司徒瑰多年后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他的语气温润如玉,谦和平静,竟若初见。
白袍的僧人,宛若佛座下一朵的莲华。
司徒瑰褪去了身为剑魔时的戾气与妖娆,也不服少年时的易怒与单纯。
看似清澈的桃花眼,深不见底,漠然无情。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轻敌了,时间磨去了我的感情,他又何尝不是?
“你怎么认出我的?”
“若贫僧说自己光凭感觉,施主信也不信?”
“信”
“嗯。”
“如今,我已不姓黎。”我不知为何要讲这无关紧要的事。
“哦?”
“我大仇得报,了无牵挂,索性舍弃了姓这个累赘。”
“那么名字呢?可还唤作恋光。”
“恋、光?”我将这个老旧的名字缠绕在唇齿舌尖,讥讽似地笑了笑,“早就不恋了,现在我叫诛光,诛杀的诛。”
“哦。”
一阵沉默,风吹得落叶飞起,潇潇飒飒声不绝,掩了尴尬。
刺客守则中,首要的就是暗中潜行,伺机而动,而非直接现身目标前,否则十有八九失败。
即便天级刺客也把隐身看得十分重要。身手高低与洞察力直接挂钩。
目标若说:“什么人?我居然没能发现!”那么刺客基本赢了。
若目标说:“来者何人,何不现身?”那么刺客就有危险了。
但也不能盖棺论定。
以司徒瑰的洞察力,我恐怕怎么也瞒不过他,如今又打草惊蛇。
逃,还是杀?
许是已料到结局,并觉得这结局还不错,我欣然道:“司徒瑰这么多年了,你一直想找我报仇吧?如今仇人就在眼前,你莫非还要念我佛慈悲?”
“我佛慈悲……”他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随后他腰间的剑就出鞘了,剑锋直指我。
突然觉得很疲惫。
我这一生很短,却足够疲惫。
杀了那么多人,却好像什么也没得到。
名声?
有,江湖谁人不知诛光娘子?谁人不畏?谈之色变,呵呵。
利益?
有,等级越高的刺客,收到的佣金越多,主上越重用,赏赐越丰厚。如今我金屋满琳琅,玉塌堆锦绣。
可是,心里是空的。
鲜血、荣誉、金钱都只是短暂的刺激。
这条命,早就该结束了。
好累啊……
一剑结冤孽,一刺了尘缘。
我看到无魄和尚放下了手中屠刀,双手合十,默念法号。
随后,我无力地向下方颓颓坠倒,眼底最后是一抹青色。